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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反正都要离开这个世界 / 第二十二章 一件破夹克

第二十二章 一件破夹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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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离开我的故乡,已经有好多年了。像我这样的人,故乡有些时候总是会想起。但是大多数时候,我确实是不会记起我的故乡。现在声光化电的发展,早已经超出了祖辈,甚至是祖辈以前那些祖先们的想象了。祖先们一定难以想象,现在的这个世界变化有多快,势头有多猛。故乡这个词,在祖辈的心里,一直是一个很神圣的存在。但是对我来说,故乡这个词,早已在我的心里名存实亡。
  那些漂泊的人们,羡慕别人的故乡。尽管那故乡并不尽人意,但是神圣的种子已经种下,谁也挡不住他们的一厢情愿。那些无家可归的人们,看到别人有一个故乡可以安慰,他们就会倍感失落,因为他们离开故乡已经很久很久了。故乡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道模糊的幻影。不管这幻影,是好,还是坏,他们都愿意相信像杜甫说的那样: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我有些时候会想起故乡,但是恕我直言,那想念是极其短暂的。一旦有新的东西进入我的大脑,那对故乡的想念,也就变得忽隐忽现了,最后直至消失的无影无踪。我是一个旅途漂泊的人,居无定所,四海为家。故乡在心里,只是偶尔想起,然后忽然忘记,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我一旦想念起我的故乡来,往往想的最多的是故乡的饮食,而不是其它。因为故乡对我来说,完整的记忆是没有的,记忆都是零零碎碎的。西方有个笛卡尔,他有一句名言,叫我思故我在。对于这句话,我常常对它进行不同版本的篡改。一旦想念起故乡来,我就会把这句话改成:我食故我在。
  故乡对我来说,跟我的胃有关系。即便有一天,我的大脑没有了故乡的记忆,但是我相信,我的胃还是对故乡有很深的记忆的。毕竟故乡是连着我的胃的。我曾在中国南方的一个小城镇生活过两周,这个地方早上起来就要吃米饭。提前说一下哦,这米饭可不是做成了粥,而就是干巴巴的米饭,然后再炒两个菜。那里的人们,早上一起来就是这样吃。我去到那里,很不习惯,两周瘦了整整六斤。我常常跟我身边的那些嚷着要减肥的朋友开玩笑说,减肥其实很简单,你只要到一个像我曾去的那个地方待一段时间,保证会变苗条。故乡的饮食习惯,早在很久其实就已经把我的胃给定型了。比如,在我的出生地,人们早上起来往往都是喝稀的,从来不会在大早上就蒸米饭炒菜来吃。对我来说,大早上不管你的菜炒的有多香,有多高级,就着米饭吃,我都吃不下去。如果有汤还好一点,但绝对是吃不了多少的。离开家以后,我很久没有思念过我的故乡来。但是,那一次,在南方的那个小城镇的两周,我却经常想起我的故乡来;想起我故乡的饮食来;想起我的母亲来。
  在南方的那个小城镇,我曾感到好奇。有一天,我终于按耐不住了。于是,我就去请教当地人。当地人告诉我,他们早上吃米饭吃炒菜的习惯早就有了。但是你让他说,这习惯是在何时出现的,他也说不上来。但是,有一点我是相信他的,那就是他说,早上吃了米饭和炒菜,大半天干活都有精神的。这只是我听过的解释中,比较信服的一个解释。还有一个比较让我信服的一个解释是一个老人家对我说的。他说早上吃上好的,吃上硬货,逃难才有力气。他跟我说,他们这个地方,在历史上一直很不太平。他好笑嘻嘻的对我说,只有这样吃才是最好的。可是,我大早上看着他们狼吞虎咽,我却难以下咽,只想找点粥喝喝,然后再吃个香喷喷的大馒头,或者是发面大烧饼。可是,想在那个地方的早上找到这些吃食,真的是比摘月亮还难。想必他们的胃是已经早习惯了的,不然也不会吃的那么香。可是对我来说,我却显得有点水土不服。
  如果说,我想起故乡,绝大多数的时候是跟故乡饮食相关的话,那接下来的,则跟饮食没有任何关系,而是跟一件破夹克有关。故乡尽管连着我的胃,但是通过饮食思念故乡,一般都是我在外面吃不上称心食物的时候,才会想起故乡的饮食来。如果我在陌生的地域,吃到了可口的食物,我绝不会想起故乡来,更不会想起故乡的那些饮食来。想来,我的记忆还是蛮奇怪的,你比如你要是在某个时间段,让我给你说说我的故乡到底有什么饮食,那些饮食又好在那里。我大多数的时候是支支吾吾,说不上来的。但是一旦我的胃在陌生的地域,因为饮食而受了委屈,对于故乡那些饮食的记忆就分为的强烈。经过这么一番折腾之后,真的是对故乡的记忆如泉涌。。
  如果说,我能通过一个物件,在陌生的地域,很快很准确的想起我故乡来的话,想必这个物件非我一直穿在身边的那件破夹克莫属了。这件夹克的原有主人是我的哥哥,后来哥哥不要了,我便趁势而上,成为了这件夹克的主人,一直保留至今。哥哥比我大几岁,我和他从小关系很好。我曾有很长一段时间,穿的衣服都是他穿下的。我小的时候,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之下,父母是不会给我买衣服的。再加上我对穿着上,也从来没有过多的要求,因此穿哥哥剩下的衣服,便成为了我成长过程中,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我刚从哥哥那里穿走那件夹克的时候,那个夹克还是新的。在我穿了好几年之后,它便慢慢旧了。尤其是袖口,究竟被我磨得难成体统了。不过,我还是很喜欢那件夹克。每当去见什么朋友的时候,我都会穿着它。不穿它,我到觉得好像身上少了点什么。身边有的朋友拿我开涮,说我也是够土的。有钱了,也不舍得将那件夹克扔进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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