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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天人夜行录 / 第三章 初见玄都

第三章 初见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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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榆闻言,大喇喇地从腰间掣出一柄细软长剑。
  原来平日,他是把这柄剑藏在腰间,仿佛腰带一般环绕,轻易不会动用。
  这柄剑似乎是故意与大愚刀相对,十分的锋利,澄澈清亮如秋水,剑身纤细,瘦长,薄若蝉翼,近乎透明之状,剑芒刺目,难以逼视。
  “小痴剑。”
  柳白斋看得心中一跳,不由地赞叹道:“好一把宝剑!”
  丁榆道:“这剑细软锋利,我平时都不怎么用,师父也说了,大愚刀虽然沉重之极,但出手可以控制,只会伤敌,轻易不会取人性命;小痴剑却太过锋芒毕露,一旦出手,便要见血,所以轻易不要动用。”
  柳白斋暗暗苦笑道,你那一道大愚刀气,已经伤了四头玄豹性命,那鲜血可还溅落在山径之上未干。
  不过,那也确是玄豹骑自行将坐骑了断,丁榆对人出手之际,也确是手下留情了。
  两人又说些闲话,吃喝完毕,丁榆便去牵回了青驴小黑,打算再度上路。
  柳白斋道:“丁兄得罪了二皇子,这一路之上恐怕危机重重,反正我也一样是去往玄都,就一并出发吧。”
  丁榆虽然不怕什么危机重重,但也乐得有这么一个新交的朋友说说笑笑,于是牵着驴,背了刀,离开了东丘茶寮,一路大踏步朝着玄都城方向而去。
  然而一路之上畅通无阻。
  两个人轻步缓行,十几里的路程却也用了半个时辰,对他二人这样的修行者而言,实在称不上是快了。
  丁榆终于看到了玄都。
  玄都城很大。
  城墙高耸入雾气之中,又绵延两侧入雾气之中,愈发显得其恢弘而壮阔,大气而磅礴,些许的雾气,更增添了这天下第一雄城几分仙境之感。
  如天上都市。
  难怪,玄都前朝之时被称为玉京,真真不愧其名。
  这是柳白斋的感慨。
  好大,好高,好长!
  这是丁榆的赞叹。
  玄都城的东大门,名为青枢,作为京师四大门户之一,自然是巍峨雄壮,不在话下;大门之外,有两道侧门,来往百姓便从中穿梭而过。
  正中大门紧闭,有一队精兵侍卫把关,而两边的侧门,每一方也都有八名侍卫看顾,丁榆只望了一眼,就知道这些侍卫无一不是高手,心中暗暗赞叹之余,更多的是兴奋莫名。
  这就是玄都!
  “丁兄,玄都城里禁刀不禁剑,虽然大愚刀无锋,但也实在过于醒目,还是稍微包裹一下为好。”柳白斋望了一眼丁榆背后的巨刀提醒道。
  “是这样啊。”
  丁榆于是把青驴背上的包袱取了下来,柳白斋眼见里面,也只有几件换洗的衣衫而已,别无他物。
  他将衣衫取出,用包袱裹好了大愚刀,随手抱在怀中,倒好像抱着一把古琴一般。
  柳白斋哑然失笑,摇了摇头。
  丁榆跟随柳白斋从左面侧门而过,除了八名侍卫之外,这里还有一名老者,在侧门旁边支了个桌子,桌上放了一壶茶,两只碗,三卷书,其中一卷正被他捧在手中,看得入神。
  跟那些如同刀枪一般直戳天地的精锐侍卫相比,这老人简直如同路旁织席贩履之辈,毫不起眼,但柳白斋路过之时,却对着老人深深鞠躬,行了一个大礼。
  那黄须老人微微抬头,对着柳白斋一笑,几乎无法察觉地点头,随后又立即沉迷于书卷之中了。
  那些侍卫却正经上前来阻拦,然而柳白斋将腰间的牌子一幌,那些本来如同严冬般冷酷的精英士卒,顿时化作了春风般的温暖笑意,连声道请,热情不已。
  丁榆却悄悄望了那黄须老人一眼,心中暗道,这老者倒是和自家的周夫子偶尔正经起来有几分相似。
  想到这儿,他又不由地怀念家乡,但一瞬之后,当他牵着驴踏过玄都城长长厚厚的城门城墙,正式踏上玄都城的土地,那些许的离愁别绪,思家乡愁都化为了乌有。
  丁榆正由衷赞叹玄都城大道的宽阔,街市的繁华,两侧高楼如何林立,正中行人如何拥挤,忽然肩头上就被柳白斋拍了拍。
  “丁兄来京城里,可有投靠之地?”
  柳白斋作为御赐的江湖统领,又身处这动荡诡谲之时,为求某种心安又不得不只身一人前往这龙潭虎穴之都,种种境遇之下,当他遇到丁榆,若说心中没有招揽之意,那是自欺欺人。
  然而和丁榆相处不过一个时辰,他心中招揽的念头就已经淡了几分,但结交的念头却是前所未有的炽盛。
  丁榆挠头笑道:“有,我有个舅舅就在京城,我娘让周夫子替她写了一封信,说只要给舅舅看了,他自然会收留我的。”
  “原来有亲戚在玄都,那就好了。”
  “我娘有四个兄弟,我也有四个舅舅,我娘说当初这个四舅是最不成器的,耕田偷懒,读书睡觉,只一心想着往外面跑,也不知道怎么,居然真的跑到了玄都城里落了户。后来外公临死前,对我娘说他早就看出来老四最有出息……”
  丁榆说的兴高采烈,柳白斋心里却暗暗苦笑。
  如果真如你所说,你去找的这个舅舅,未必会对你有什么好脸色啊……
  想到这里,柳白斋取下一枚玉佩交给丁榆道:“玄都城里热闹的很,我很小的时候来过一趟,也算熟悉,如果丁兄想逛逛,不妨来找我。”
  “我住庆阳大道柳府宅。”
  “好,我舅舅家在小酒巷子三十七号。”
  二人相视一笑,在玄都城直通东西的大道中分手告别。
  丁榆终于恢复了一人一驴,身处于玄都闹市之中,如同一叶扁舟入海,潮水翻涌,天地激荡,心中的兴奋悸动更是喷薄欲出,忍不住大声呼喝,以抒发心中的畅快适意。
  “玄都城,我来啦!”
  “疯子?”
  “有病!”
  “年轻气盛……”
  周遭众人被吓了一跳,随后纷纷远离避开他七八尺开外,有鄙夷的,有疑惑的,有怒气冲冲的,有微笑颔首的,正是一副众生百态图。
  然而这些反应并不激烈,更没有丝毫敌意,哪怕是对丁榆愤愤然作不平之状,也只是抒发自我,绝无干预的念头。
  这就是极端矛盾的玄都人,一方面发自灵魂深处的爱看热闹爱管闲事,另一方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绝不会去干涉他人。
  玄都太大了,谁的目光也不会在谁身上驻留太久。
  丁榆喜欢这种氛围。
  于是他牵着驴看着本,在人群之中艰难而又愉悦地穿梭起来,寻找着那个已然熟记在心的小巷地址。
  接连问了七八个人,才终于大致弄清楚了小酒巷子的方位,渐渐地偏离了大道,人群稀疏了许多,两旁粗壮低垂,风格豪迈的大杨柳,也渐渐换成了枯寂未发,略显萧索的小叶槐。
  此刻刚刚过了正午,然而丁榆穿梭在小巷中间,两旁高楼林立,遮蔽了春雨洗过的那一轮太阳,很有几分阴凉之意。
  青石板上渗出了嫩绿的青苔。
  因为照不到几分阳光,小巷子里昨夜落下的雨水仍旧湿漉漉的,随着丁榆和小黑继续地深入,人潮变作了人流,大海分化为小溪,吵吵嚷嚷的喧嚣鼎沸,也渐渐褪去了几分。
  当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哪怕是寻常巷陌,街市深处,玄都也依旧比自己的家乡那种小村庄,热闹了不知多少倍。
  青驴踏在湿润的青石板上嗒嗒作响,丁榆终于拐进了小酒巷子的巷口,又开始一个个的比对着户数,生怕错过了这繁华玄都城中自己唯一的落脚处。
  “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
  “小黑,我们到了。”
  丁榆笑了笑,心中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就连那头驴也眯起了眼睛咧开了嘴,可能也明白终于结束了风餐露宿的生涯,以后可以过上有棚屋避雨有草料充饥的安适生活了。
  初来乍到玄都城的兴奋,终于找到落脚地的轻松,加上略微一丝将要认亲的紧张。
  丁榆轻咳一声,敲响了那扇有几分破旧却整整齐齐的木门。
  砰砰砰。
  小巷幽深,行人稀疏,雨后湿气微微有些重。
  木门旁的槐树还没有生芽。
  邻里家中传出几声狗叫。
  丁榆等了片刻,一个脚步声渐渐地靠近,院落里一个声音高声道:“是谁呀?”
  女人的声音。
  丁榆微微一惊,听那声音应该是名中年女人,莫非便是自己的舅母?
  可是要怎么说自己是谁呢,难道要直接叫舅母么?
  他正在挠头,木门吱呀一声打了开来。
  丁榆松了口气,就看到一个体态微胖,一脸警惕的妇女从门中露出头来。
  “你是谁?”
  “我……敢问这里可是孟……四爷的家?”他还是觉得说出自己舅舅的名讳不太恭敬。
  “孟四爷?”那中年妇女嘴角微微抽动,哼了一声:“那糟老头子也配叫爷了?”
  “不过你找的应该没错,那你到底是谁?”
  丁榆又挠了挠头:“我是他的外甥,名叫丁榆,这是我娘给舅舅的信件。”
  “外甥?”
  那妇女神情更加警惕了,冷哼一声,望了一眼丁榆手中恭敬递过来的信,沉声道:“我不识字,老孟不在家,只有我一个妇道人家在,不便接待你,你等晚上再来吧!”
  砰!
  木门紧闭,脚步声干脆利落地越来越远了。
  丁榆第三度挠头。
  这个舅母看起来……有点厉害啊。
  不过人家说得也不错,一个陌生男子突然敲门认亲,她一个妇道人家的确不便接待,想到这里丁榆望了望小巷左右稀疏的人群,又抬头望望刚过正中的太阳,苦笑了一声。
  要到哪里等呢?
  自己的银子可是花的干干净净了,客栈茶馆是别想去了,可除了四舅家,自己又没有其他的落脚地,总不至于走上半个玄都城,去找柳白斋的府宅吧?
  说起来……丁榆摸了摸怀里的牌子,老师倒是的确说过,如果在四舅家里过得不好,可以到一个名叫十五观的地方当帮主。
  但这件事情,母亲却是坚决不同意的。
  就是丁榆自己也觉得,有亲戚在,怎么能出去流落道观?
  丁榆犹豫了片刻,决定还是在原地等待,于是就在离木门一段距离开外,蹲了下来,青驴望了他一眼,又望了望紧闭的木门,嗤嗤打了个响鼻,发出几声不屑的轻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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