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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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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柔风嗯了一声,蒋舜是闽国公的人,他在宁波私卖军粮本是大罪,死了最好,死了干净,不会牵扯到闽国公身。
  “那些粮食呢?”霍柔风问道。
  张升平道:“是这件事邪门,起先众口铄金,都说这些粮食是嘉兴大米,可是也不过一夜之间,那么多条船和船的大米,全都不翼而飞了。”
  霍柔风倒吸一口冷气,展怀,好手段。
  这么多粮食,不可能全都搬下来,这应该是展怀让人把船运离了宁波码头。
  既然不是军用的漕米,普通大米随便找几个大米铺或酒坊,便能换成银子,再通过嘉兴的米商,把这些银子重新换成大米,正大光明卖给宁波要买米的铺子,这件事情也办得妥妥当当了。
  是不知道,这是展怀一个人的主意,还是闽国公的主意。
  
  如果是闽国公或者是世子展忱,霍柔风都觉得是在情理当,可若是展怀......
  霍柔风实在是不能把那个丧门星和这件事联系起来。
  可是当日张昌绝对是展怀抓的,码头闹事也是展怀挑起来的,即使霍柔风不愿意承认,她在心里也明白,蒋舜和张昌连同那些米,都被展家灭口了。
  只是不知道,蒋舜堂堂指挥使,又是闽国公的侄女婿,为何会铤而走险?
  他这样做,只会被人认定是闽国公的意思,宁波卫虽是闽国公的地盘,可也还是当今圣的天下,副指挥使便是太后的人。
  
  不只是副指挥使,连宁波知府丁祥林也是太后党。
  但是现在是谁在背后主导这件事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蒋舜死了,这些大米也消失了,即使全都知道这是展家做的,可是死无对证,又有什么办法?
  霍柔风像大人一样叹了口气,对张升平道:“把咱们的人全都撤回来吧,以后但凡是和展怀有关的事,都不要搭理。”
  霍九爷这条命很值钱很值钱,她可不想再遇到那个丧门星。
  只要想到展怀曾经绑架过她,她便直咧嘴。
  只有像她这样真正有钱的小孩,才知道被人绑架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她小小年纪便被绑架三次,三次啊。
  这种事情不能想,只要一想了,便是一把辛酸泪。
  霍柔风吸吸鼻子,继续问张升平:“撷堂的事情有消息了吗?”
  张升平只好实话实说:“不瞒九爷,撷堂表面看去真的没有任何不正常的,再说您是昨天才让我们去查的。”
  霍柔风只好又问:“我从记事起杭州城里有撷堂了,这也算是老字号了,可是却从没有听说过撷堂的东家,你从他们东家开始查吧。”
  张升平道:“撷堂的东家据说是一位致仕的老翰林,人在江西,不太过问生意的事,全权交给各处的大掌柜了。”
  “既然是致仕翰林,总能查出姓甚名谁吧,衙门和商会那里查了吗?”霍柔风问道。
  
  张升平解释道:“九爷,无论衙门还是商会,登记的都是撷堂杭州总号大掌柜齐志三的名字,撷堂在其他地方的分号想来也是如此。这也是合情合理,但凡是官宦人家在外做生意都是如此。”
  “那房契和地契呢?撷堂这么多家分号,房子莫非都是租来的?”霍柔风继续追问,当官的担心与民争利被人垢病,但是房屋地契却都应是自己的产业。
  张升平叹了口气:“九爷说的没错,外地分号尚未查实,但是撷堂在杭州的这几家却全部都是租来的铺子,有两家去年还曾搬过铺子,换过地方。其有一家铺子还是租的咱们霍家的。”
  霍柔风愣住了,撷堂做事干净利索啊,在杭州多年,竟然一切都是传说。
  她想起了那位叫齐志三的大掌柜,想来是她撕书那次,在角落里吃早点的老头儿。
  可惜那天她的注意力都在《太平圣行》,并没有留意别的,也只是闻到了甜豆花的香味,才知道那老头在吃早点而已。
  
  她只好对张升平划:“你让人盯着,看看有没有一个这么高,很好看很有气质,神仙一样的少年在撷堂出入吧。”
  说完,她张大了嘴巴,“神仙一样”?她怎么会想到神仙的?对了,次在浮玉楼里吹笛子的那个人,不也是像神仙一样吗?
  这下厉害了,短短两三日里,她在西湖边遇到两个神仙。
  以前怎么没有遇到过呢?
  张升平见她神色有异,也不敢多问,只是在心里嘀咕,九爷毕竟还是个年仅十一岁的小孩子,喜怒哀乐都在脸,若想练成大娘子那样喜怒不形于色,看来还要再多几年的历练才行。
  
  张升平走后,霍柔风还在错愕。
  严格说来,浮玉楼里吹笛子的那位,姑且称他为“玉笛公子”吧,那位玉笛公子她是没有看到脸的,只是一个身影,对,是一个身影,便如谪仙翩然,这是书写的芝兰玉树吧。
  像这样的芝兰玉树,她愿意多遇到几位,但是如展怀那种丧门星,这辈子也不要碰了。
  于是,她一拍脑门,对采芹道:“我要学吹笛子,你让宝田去寻支好笛子给我,再找位好师傅,带着师傅一起去无锡。”
  采芹瞪着眼睛,这真是想一出是一出,不过,难得九爷想学东西了,那学吧,不是买笛子,再请个乐器师傅吗?有钱还怕办不成?
  三天后,霍柔风坐在去无锡的马车,摆弄着号称杭州城里最贵的那支笛子。
  这支笛子花了三千两,据说是前朝的制笛大师韩仙子所制。
  霍柔风可不是人傻钱多的那种二世祖,她懂音律,只是不会吹笛子而已,她也是识货的,这支玉笛是不是韩仙子所制暂且不管,单看笛子确实是好东西。
  
  可惜,初学者是不能用玉笛的,因此,她又花了三两银子买了支品的竹笛。
  至于这支玉笛嘛,带在身做装饰吧,虽说相对她的身高来说有些像拐杖,可是三千两的拐杖,也不是谁都能用得起的。
  教她笛子的是请的是回音阁的柳无醉,柳师傅身份低微,不能与她师徒相称,她出了一千两包了柳无醉一年。
  霍柔云听说她要学笛子,非常支持,已经许诺了,如果一年后她还想继续学,霍柔云便让人到京城给她正式的师傅,让她得拜名师。
  当然,整个柳西巷的人都知道,这对于霍大娘子而言只是美好幻想而已,像九爷这样的公子哥儿,弹琴吹笛不过是一时兴起,落个擅音律的雅致名声也行了,谁又会在这面下苦功呢,想听曲儿了,扔个把银子便能把最好的师体请来奏一曲。
  霍柔风在马车里摆弄着玉笛,越看越喜欢,千金难买一喜欢,何况只花了三千两。
  这世的东西只分喜欢或不喜欢,哪有贵不贵的说法。
  前世是,今世也是。
  她摆弄够了,又拿出那支三两银子买的竹笛来,气不接下气地胡乱吹了起来。
  采芹和采荷两个是和她同在一驾马车里的,两个人都是一副生无可恋的神情,可是还要装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总不能捂耳朵吧,九爷虽然脾气好,可是现在正在兴头,打死也不能说她吹的笛子太刺耳太难听了。
  霍柔风吹了一会儿,额头都是汗,这吹笛子还真是挺累的。
  见她终于吹不动了,采芹和采荷松了一口气,一个给她擦汗,一个给她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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