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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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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云初看着晕倒的两个家伙,推了推眼镜无奈道:“看来,瞒不住了啊!哎!”
  只见凌云初打了一个电话,不到十分钟,只听见夜色中传来了一阵阵明亮的引擎声,让人远远一听就知道此车动力十足气派非凡。
  等那车靠近凌云初等人的时候,发出一阵急触的刹车片摩擦以及轮胎与地面摩擦的声音。
  车门向斜上方打开,紧接着走下来一个高大威猛的男人,光头,但脑后勺留着一根长长的小辫子。
  凌云初一看见他张口就开骂:“你这个混蛋阿三,大半夜的不知道换一辆车开吗?你不会觉得扰民吗,小爷我平时教你的规矩都忘了?要是我现在正在睡觉,听到这么吵,早就把开车的人诅咒两百遍了,你是不是也想害小爷我被人诅咒短命,好继承我的花呗,啊呸,不对,是资产啊?”
  那个名叫阿三男人,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在月光下只能看见一颗脑袋闪闪发亮。
  而现在这个高大威猛的男人在凌云初面前却像鹌鹑一样乖巧:“老爷,小的不敢!不敢!”
  听见这话凌云初眼镜上都朦起了一层寒气:“都说了多少回了,不要叫我老爷,我那么年轻,叫我凌小爷。再乱叫,扣你工资。”
  “……”
  众人无语。
  在凌云初教训阿三的时候,琉璃则细细的观察着这辆车。对于车她是不懂,只是她觉得这车的轮廓结构以及流线型看起来别具美感。
  看这车周身黑如墨玉,在月光下车面都能反光,琉璃对着照了照,都快能当镜子了。
  两边的车门是朝斜上方开启的剪刀门,然后车前端有一个相当精致的黑色金边倒三角,里面有一头金色的牛,还有“LAMBORGHINI”的字样,让琉璃倍感好奇。
  琉璃靠近凌云初小声的说到:“云初,这是你家的?嗯,这个车比我平日看见的那些好看多了!嘻嘻!”
  凌云初高傲的挺起胸膛,嘴角勾起一丝得意的笑:“那是,这可是我花了大价钱买的兰博,必须好看!”
  “凌小爷,低调低调,这是您一向都原则!”
  阿三在旁边轻声的劝导。
  此时凌云初恨不得一脚把阿三踢到废墟里去,怎么就养了这么一个手下,老是拆自己的台。
  “阿三?你看你办的好事儿!”
  凌云初突然想起跑车就那么两个位置,这里却有那么多人,根本就坐不下。正好想借此事来报复阿三:“你说,是不是要我扣你工资才像话(心里:叫你老是拆我台,装B都不痛快!),你看看你都办的什么事,我不是在电话里交代过了吗?你让我这些个朋友怎么办,傻站着这里吗?”
  凌云初此时别提多爽,心里那叫一个痛快。
  “小,小爷!您误会小的了,您看那边……”
  凌云初顺着阿三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那里还停着五辆兰博基尼,虽然比他面前的这辆专用宝座差了那么一丢丢,但对于普通人来说,那是绝对高攀不起的类型。
  阿三此时凑近凌云初耳边悄悄地说到:“为了给小爷您凑足面子,我可是带着人把您的宝驾都开出来了,嘿嘿,您看知您者莫过于我啊!”
  听完这些话,凌云初刚才黑着的脸又绽放出笑容,像极了一朵月光下的向日葵,这一波装得极为满足。
  “阿三,带上我的朋友们,咱们回家。尤其是琉璃小姐,好好照顾,否则扣工资!”
  “是!”
  听到扣工资,差点把阿三的小辫子都吓直了,毕竟一个月十几万的工资,也不算少啊!
  ……
  没用多少时间,凌云初一行人就到了一处别墅内院。
  换做普通人家夜半三更早就熄灯熄火睡大觉了,但这里可不一样。因为这是凌云初的家。
  这里,不仅房屋宽大气派,而且灯火辉煌,真不知当初是花了多少钱买下来的。
  按理说,平日里凌云初也并非铺张浪费之人,只是今夜事出有因,而这些仆人们听说凌云初夜半才会回来,于是一直等到了深夜。
  虽然凌云初嘴上动不动就念叨扣工资,但实际上对这些仆人都很好,因为每个人都不容易,而这些仆人又怎会不知道自家小老爷是个刀子嘴豆腐心人,一直尽心尽力的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
  凌云初看着这么一帮子人,顿时又有些愧疚感,自己还真是没别人那种富二代的脾气啊,因为自己本就不是富二代,而是拼一代!
  “留两个做夜宵的师傅给我们加加餐,其他的都先去歇着吧!”
  凌云初吩咐过后,这些人都各自做各自的事情了。
  而凌云初也要抓紧时间把小男孩的妈妈给彻底的“救”回来。
  琉璃在安置好重余以后,又是一番悉心照料,观察好一阵子之后这才放心的走到凌云初这边来,看能否帮得上忙。
  凌云初此时正在用特制的毛笔和朱砂在一张张黄纸上画着咒语。
  或许是妖天生就比较惧怕这些东西,所以琉璃想帮忙但又不敢靠近,只好远远的看着。
  “你也去歇着吧,你的余哥哥不会有事的。”
  凌云初依旧忙活着手里的事情,头也不抬的对琉璃说到。
  琉璃突然觉得,凌云初虽然平时嘴是贫了点,人是皮了点,但是总的来说还是挺好的。
  “凌云初,那个,谢谢你啊!”
  琉璃说这话的时候,不知为何觉得有点别扭,可能是之前一直误会凌云初以为他不安好心,又或者因自己被重余惯坏了,老是折腾凌云初的缘故。
  凌云初专心致志的画着自己的符箓,待最后一张画完以后,又取来一些琉璃都不曾见过的东西作为引子,然后取出了封印大兔妖的那块水晶。
  水晶悬浮在凌云初的面前散发出淡淡的蓝光,而凌云初用刀在自己手掌上划出一条口子以后,将自己的血滴了一两滴在水晶之上,然后又用力一甩手,又洒了一些在之前画好的符箓上。
  凌云初单手一挥,符箓凭空而起,他指尖再弹出数个火球将符箓点燃,在一阵漂浮交错中符箓烧了个精光。
  凌云初再次聚精会神地掐着法决,而渐渐的一个法阵的阵纹也渐渐成型。
  这个法阵不同于之前用来捕捉大兔妖的那个法阵,相反无论是阵纹还是整体结构都显得有些诡异。
  待法阵一成型,凌云初眼中凌光一闪,手中又接连换了好几个指决:“招魂引魄之术!”
  片刻之后大厅之中开始变得昏暗,纵然灯光无数也穿不透这种诡谲。
  然后在这一片昏暗当中有无数细微的白色光点从四面八方相聚而来,渐渐融合成一个篮球大小般的球体。
  球体越来越完整,颜色和光芒也越来越纯净明亮,渐渐的竟将开始的黑暗都驱散开了。
  待球体彻底成型之时,它仿佛有了自己的意识竟然想趁机逃跑。好在凌云初早有准备,立刻用法术将其制服并封入了装大兔妖的那颗水晶之中。
  凌云初显得有些虚弱,显然是作法消耗了太多精力:“总算搞定了,这下对那小兔子也好有个交待了!”
  “你没事吧?”
  琉璃见凌云初满身疲惫,有些紧张的问到。
  “没事,待会儿吃点东西睡一觉就好了。这大兔妖的二魄灵慧已经被我用法术凝聚并且打入她的身体之中了,想来明天她边会有意识了,那时便让他们母子团聚吧!”
  语罢,凌云初带着琉璃去吃宵夜了,其实这个时辰已经算不得是宵夜了吧!
  琉璃看着凌云初的背影,心里也感慨良多:“一直以来,我都觉得人类满讨厌的,尤其是所谓的有钱人。但眼前这个人,虽然很有钱,但总让我讨厌不起来啊!他,应该也是一个和余哥哥一样善良的人吧!”
  次日早晨,重余和小男孩都醒了过来。
  琉璃见重余醒了过来,顿时喜极而泣,抱着重余许久许久。而小男孩刚醒过来就嚷着要他的妈妈!
  凌云初被他们吵醒了,脸上挂着两个大大的熊猫眼。
  小男孩一看见凌云初,鼻涕眼泪一起流:“还我……还我妈妈!”
  凌云初一被吵醒就看见这种场面,心里是真酸呐,赶紧把小男孩的妈妈从水晶里释放了出来。
  而今出现在众人面前的再不是那个又大又可怕的大兔妖。
  小男孩看着自己那个最温柔的妈妈又回来了,瞬间泪奔:“妈妈,妈妈,阿兔再也不要和你分开了!”
  兔妈妈也蹲下身来抱着自己的孩子,忍不住的流泪。
  众人看着这一切,不禁都湿了眼眶。这世界上最幸福的那一刻,也莫过于此了吧!
  良久之后,小男孩才想起是重余凌云初一行人帮助了他,对自己的妈妈说了事情发生的经过,然后和自己的妈妈发自内心的感谢了重余等人一番。
  “那,你们今后去哪儿?”
  琉璃看着即将离去的这对母子,有些于心不忍的问到。
  “我们本是北荒平民,但如今北荒越加慌乱,是无法再回北荒了。只好游离人类世界之中……”
  阿兔妈妈说罢也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
  凌云初本来不想多说什么,但看着这两妖本性善良,又是可怜之辈,开口说到:“也罢,我这里屋子多,你们母子先住下来吧。但是,不许吓唬人,更不许乱跑……”
  这对母子已经深信凌云初是个好人,虽借住于此,但比在人类世界中晃荡好好的多啊,尽管不太好意思,但也只好暂做停留了啊。
  琉璃听到凌云初的决定后,也非常的高兴,毕竟她也是妖啊,有时候妖妖相护!
  重余温柔的看着他们,突然觉得对于有些人而已,幸福就是这么简单啊!
  突然间重余好像明白了什么,他自己现在正站在一个宽敞无比金碧辉煌的大厅之中,他急忙跑出大厅,在他面前的是占地八百平的双层别墅。
  别墅前还有一个大院子,院子里还停着六辆兰博基尼。
  琉璃急忙跟了出来,看见重余正在看着别墅和豪车,于是便笑嘻嘻的说到:“余哥哥,这是凌云初的家,那些车也是他的,昨晚我们就是坐那些车回来的!”
  “不过,他说他不是富二代,是拼一代。这我便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了!”琉璃又笑盈盈的补充到。
  本来已经上班迟到的重余,看着眼前这一切,听着琉璃说的话,顿时欲哭无泪。。
  “凌云初啊凌云初,你简直是个脱了毛的活金猪啊!那么土豪还来咖啡馆上班干嘛?我还以为,旷工咱俩一起旷,感情是你丫的就不差钱……”
  刚好走过来的凌云初一脸懵逼,而重余也只能感叹,人比人是真的会气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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