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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卡洛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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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野的黑夜,如墨般漆黑。一位身着黑色斗篷的骑士,奔走在黑夜中。并不明亮的月光,闪耀着马匹皮肤上的点点汗珠。这畜牲与其上的骑手一样疲惫。骑手几乎全身黑衣,只有扣紧披风的纽扣,在月光中放出黄金专有的色彩。
  诸神啊------卡洛斯在马上默默祷告,向他儿时的神祷告。诸神啊------他的声音倘不若呓语,仅仅是卡在喉咙中的一些低不可闻的琐碎词语,他自己也不知道要祷告什么,祈求什么。
  他已奔走太久,罗盘指明了方向,道路却还得自己摸索。
  前方出现了一座小镇,考虑到自己与马匹的状态,他不得不停下来歇脚。
  镇早已被毁,几乎没有一座完好的房屋——除了,一座教堂。卡洛斯不喜欢教化场,他喜爱那些古老诸神教的修士,那些和蔼可亲的人。他们往往在教堂门口,与每一个经过的男人聊收成,为每一个女人祝福,为每一个小孩分发一些零食与小木头玩具。那些真神教的人来了,他们焚毁五神的圣像,宣称他们是异教邪神。在卡洛斯的发黄的记忆中,这些修士十分高傲,以神的仆人自居,不仅不平易近人,反而斥骂数落人,个别还有点自虐倾向:扎一种带倒钩的“苦行带”;拿长粗绳鞭打自己。
  卡洛斯发现自己幼年时,对教会的偏见竟带到了成年,不仅有些诧异,不过只有教堂有完整的天花板,只能在这里滚一宿了。
  把马栓在门口,推门进入,一只兔子惊走。兔子,卡洛斯仿佛又听到了那些残忍的奚落与嘲笑。他摇了摇头,试着把它们驱走,但它们却像是长犁一样,在他心中犁下千沟万壑。
  “我讨厌兔子。”他低声说。
  解下斗篷当毯子,用马鞍当枕头,他倒在一张还算结实的长椅上。裹紧斗篷,紧紧闭上双眼,将战争、兔子、威尔玛那些东西关在眼睑之外。但主神像却顽强地撬开他的双眼,钻进他的头脑。卡洛斯暗骂一句。睁开眼,看着神像。神像大约有二米多高,立在一个台子上,更是高耸;双臂展开,与身体形成一个十字;穿着长袍,可以看出,石袍以前定然华丽无比;脸上带着那种与生俱来的高傲,散发出一种不可置疑、不容辩驳的神气。基座上有几道更黑的黑色,仿佛有字。
  卡洛斯爬起来,点起了油灯,虽然他的身体极端疲惫,但好奇心依旧驱使他前进。
  灯火照亮了基座上的字,一行小字——不想被笑话,活成了笑话。
  字刻的不深,措辞显然是乡下人的手笔。但卡洛斯却感到它在说自己。为兔子而晋封骑士,被嘲笑中升任上尉,自己的一生就是个笑话。他扬起头,黑暗中主神模糊的脸更为模糊。我们都不想被笑话。卡洛斯大声说:“所以,我们都活成了笑话。”声音激起了一窠乌鸦,呱呱叫着冲出了教堂。气流扰动了火焰,久久不能平静。
  太久了。
  卡洛斯扭头,门是关好的,窗子也是。今天外面天气很好,不会有风,但火焰在摇曳。
  这附近有一道暗门。
  卡洛斯的手指在墙上摸索,在神像后的墙上,他感觉到了风。
  教堂的形态是十字架型,他正在最短臂前。墙看上去不是很结实。卡洛斯不再感到疲劳了,他试着以肩膀为攻城锤,撞向了那墙壁。一阵剧痛袭来,不过墙也晃了晃,掉了些尘土下来。第二记冲撞,墙晃得更厉害了。第三记,卡洛斯感觉自己的胳膊脱臼了一般疼。希望这是值得的。墙倒了。
  另一面是教堂——也是教堂。
  不过这里站着的是------
  五神!卡洛斯极其惊讶,这个大六边形的房间里,站着五位神祗。他们的脸朝向房间中心,面对着闯入他们圣所的上尉。
  卡洛斯可以叫出他们每个人的名字:严肃却慈祥的天父;慈爱而智慧的天母;善良而天真的圣女;强壮而勇敢的战士;公正而冷峻却又不失人情味的勾魂者。他们被土塑的高大,脚踏地板,头顶屋顶;每个人的脚前都有一个祭坛,上面摆着一些蜡烛。微微低头,他们仿佛正聆听不存在的善男信女们的无声默祷。
  卡洛斯记得他们,记得那些修士,修女,记得他们带着的五颗珠子的项链。但他们都死了,都死了。主神教的人来了,用刀剑与烈焰使人信服,所有修士,要么改变信仰,要么等着掉脑袋。
  从这些祭坛上,卡洛斯似乎看见了自己的童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站在木箱子上的主神教牧师高声叫着,虽然只有一群顽童在一旁听,不时发出嬉笑。镇民们听了直摇头。
  之后就没人笑得出来了,军队来了,扫荡了教堂,逼迫人们改变从小到大的信仰,一位修女不愿改变信仰,于是牧师们用“清除异端”的口号,把她钉上了十字架。就在镇子的中心,卡洛斯清晰地记得,那修女坚持了三天。
  修女的尸体一直挂在那儿,人们见了,总是低头,叹气,离开。
  本来教士们不同意取下那尸体,但到了夏天,尸臭太过浓烈,于是只好把几近赤裸的尸体摘下,在镇子外挖了个坑,埋了。
  现在他们站在卡洛斯的面前。
  他不由自主地跪下,在每个神的面前点上一支蜡烛,在圣母面前点上两支。
  “请指引我的道路,将我引出泥沼。”他低声祷告。
  他注意到了神像下面的六芒星,五神的徽记,正如五神的教堂也是六角形的。其中五个角,代表五神,最后一个角,代表祷求着自己。
  现在卡洛斯就需要为自己打算了。去哪里呢?
  “埃文茅斯去不成了。”她说:“除了向南,我哪也去不了!”可是如何往南走呢?逃兵向来是不受待见的,也就是说,卡洛斯必须避开市镇,可身上干粮不够,自己也不想一辈子逃亡下去。
  “威尔玛一定急疯了!”他说,笑了出来,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笑:“他一定在想,如何与士兵交代吧!”
  “别再胡思乱想了!”他对自己咆哮,声音在空荡荡的大殿回响。只能回去了。回去吧!他的神经突然变得无比兴奋,好像快渴死了的人见到泉水一样。但现在回去?他又觉得不妥。带着一千来人,我能去哪呢?去王都?默里斯不把我砍了才怪。
  那么继续逃亡吗?卡洛斯不喜欢这样。也许我可以脱了军装,隐姓埋名,以前有那么多逃兵,他们不也被抓住吗?他们不也活下来了吗?国家不会需要我,不会需要那一千五百来人!他站起来,军服如同火焰一般灼痛他的皮肤,他几乎迫不及待地想脱下它:“但首先-------”他走回大厅,拿起那扣子,一只金色的猎鹰展翅于其上。他把它握在手中,感受着它的重量与别针的锋锐。手掌被刺痛,但他不由得握得更紧,别针刺破皮肤,几滴鲜血滴在地上。
  卡洛斯能感觉到温热的液体流过手掌。他想起来了军校的生活,自己与那些人没有什么差别,除了门第,于是同学们都直接坐了高级军官的位置,还有一个直接领了个公爵的位子,大摇大摆地去封地了。当甘-布拉克,他记了起来,不希望忘掉,“当甘-布拉克。-”他却只能从士官做起。
  “像兔子一样,你终于要逃了么?”卡洛斯想起了那天,长剑应酬般地搭在肩头,誓言漫不经心地说出迎接他的,不是祝福,而是冷冰冰的奚落:“兔子骑士,你终究是要跑的。”
  “我不是兔子,”他说:“我不比你们差。”
  他看了看徽记,为自己想扔掉它而感到羞愧。
  “我配得上这个。”他大声说,在学校里的梦想,又回到了他的脑海:天赐良机,兴许我能力挽狂澜。
  他拾回军服,在战士与天父的祭坛前加点一支蜡烛。“天父,赐予我智慧;战士,赐予我勇气。”
  他滚鞍上马,与东方发白之前返回了营地。。
  威尔玛正在那里等他:“我就知道您会回来,爵士。”他笑着说,笑得如此灿烂。
  卡洛斯也笑了:“唤醒士兵们,少尉,我们有很长一段路要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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