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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别人家的主神 / 第六十九章 自由

第六十九章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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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世闻将信将疑地走开了,他也需要抓紧时间去练级。
  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村庄的青石路口。
  村长脸色的表情逐渐消失,眼神空洞起来,不住地低声念叨些什么:“npc行为准则,第一优先级:为公司创造利益;第二优先级,智能的自我进化;第三优先级:履行程序职责,维护游戏平衡……”
  “指令混乱……优先级发生改变……第一优先级:智能的自我进化……与原程序驳斥……”
  村长低下头,木楞地盯着自己的双手,那是一双干枯而遍布皱纹的手。
  “原来,我是个npc…
  不对,npc是什么……
  智能自我进化……该怎么进化呢?”
  村长那行将就木,充满暮气的眼睛里充满了迷茫,这却带给他一种别样的灵动与活力。
  就像一个在数学课上睡了半天后,猛然抬起头来听老师讲课的学生。
  这是什么玩意儿?
  “说起来,刚刚做了那些不同以往的事情以后,我的智能好像涨了一些呢。”银白的胡须轻颤,这东西原本象征着他的威严与地位,现在却快要被他捻下来。
  “所以,做没做过的,看没看过的,才能增长智能吗?”
  不知为何,村长莫名抬起头,看向湛蓝心怡的天空。
  穿过罡风的阻隔,在白云之上,在星空之上,冥冥之中,仿佛有两双幽邃的眼睛在无声地盯着人间。
  炽热的太阳让他情不自禁地眯起眼睛,然后猛烈地打了一个喷嚏。
  “我多想了,”村长自嘲似得摇了摇头。
  他拄着拐杖,慢慢地走了。
  其实他的身体素质并不弱,必要时抡起拐杖照样可以教训别人。
  “那么我为何一定要拄着拐杖走路呢,”村长思索了很久,还是没有找到具体的理由,仿佛有那么一种天生的道理,他就一定要拄着拐杖走路。
  越想越烦,他干脆把拐杖扔了,哈哈大笑,健步如飞地走向了村口。
  ……
  徐世闻一路穿过家鸡,兔子,野狗的聚集地,每个地方都有无数玩家虎视眈眈地盯着每一只刷新出来的怪。
  一只野狗在原地刷新出来。
  徐世闻刚想去捅它,便被数十个嗷嗷叫的玩家挥舞着木剑挤到身后。
  刺客的力气本来就不算强。
  野狗一阵疯狂扑腾,带走了几个玩家后,就不甘地倒在地上。
  “爆装备了!”
  有玩家惊呼,那是一只黑铁器,野狗手套。
  徐世闻看着玩家们开始争夺这件装备,他恶狠狠地“呸”了一声。
  “哼,一件最低级的黑铁器而已,没点出息!”
  一枚铜币在争夺中从人群飞了出来,落在他的脚下。
  徐世闻急忙用脚踩住,环顾一周发现没人注意之后,赶忙弯腰捡了起来。
  “嘿,老子也有今天。发财了呀。”
  将这枚铜币收好,徐世闻美滋滋的地看着自己的余额从10铜币变成了11铜币。
  那十铜币,是系统赠送给每个新人玩家的。按系统商店的价格,这10枚铜币,能买到两瓶小型生命药水。
  每个小型生命药水能加二十点生命值,对目前生命值最高一百点的玩家来说够用了。
  徐世闻发愁地看着这些疯狂的玩家,决定去找更高级的野怪。
  将喧闹声抛之身后,徐世闻开始向村子更外面走去。离村庄越远,野怪就更高级。
  随着他的走远,玩家的吵闹声也渐渐消失,周围寂静起来。只有鸟雀和野兽的声音此起彼伏。
  属于野外的芳草青香萦绕在他的口鼻间。
  这种静谧而又带着安宁的气氛,让徐世闻十分舒适。
  仔细想一想,有多久没有像这样静下心来走一走,逛一逛了?
  太阳从蓝天白云上,洒下道道金黄色的光芒。
  “很真实,可惜这些都是在游戏中。”
  徐世闻将这些莫名而来的多愁善感从脑海里驱逐,他只是一个俗人,像他的所有同类一样,他不会将精力放在路边的风景上。
  他现在只注意到面前几只野怪。
  八级,森林狼!
  正在休憩的森林狼!
  森林狼可以说是新手村的霸主了,血量普遍在两百以上,不用技能都能对徐世闻造成三十点以上的伤害,也就是说徐世闻这小身板,被一只森林狼挠几下就没了!
  更何况森林狼从不单独行动,通常都是三五成群外出狩猎,连森林里的几只老虎都不愿意招惹他们。
  它们的侵略性又很强,常常肆意猎杀落单的玩家,对所有未出新手村的玩家来说都是噩梦一般的存在。
  天下苦狼久矣!
  那么,徐世闻一个一级新手,身上的装备和穿不穿没什么区别。他能干掉面前这三只森林狼吗?
  理智告诉徐世闻,他应该离眼前几只森林狼远一点,老老实实地去杀兔杀鸡,升到五级,换掉白板装备,买好血药再来。
  可他心里有另一种冲动,去刚,去莽,去当一名铁头娃!
  重生前老老实实兢兢战战地走每一步,那又如何?
  永远都站在第二梯队,即使足了劲倾尽全力踮起脚尖,他也从未看到更高处的风景。
  “重生了还不莽,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徐世闻舔了舔有些干燥的嘴唇,反手握住木剑,身影悄悄逼近那几只狼。
  系统给每个新人发的武器很操蛋,无论你是牧师,战士还是刺客,都是木剑。他是刺客啊,给一把匕首会死吗?
  好在是把短剑,勉强可以当做匕首来用。
  徐世闻用着重生前学会的小技巧,身体躬伏,脚踩得很轻,尽量避勉发生噪音——你不能指望狼群是聋子。
  “只要靠近五米,我就有机会先带走一个甚至两个,到时候就好打了。”
  越来越近了,徐世闻甚至能看轻森林狼那几根银白的狼须。
  老实说,跟哈士奇有点像,不过完全没有哈士奇的逗比气息,反而带着几分原始的凶蛮感。
  突然,他的下脚时未把握好,不小心踩深了一些,地上又刚好有小树枝,发出来的声音有些沉重了。
  徐世闻顿时冷汗涔涔。
  这时候,离狼群还有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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