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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穿越之桃园四结义 / 第九章 第一次杀人

第九章 第一次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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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林山山顶,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黑影。
  夜幕下,人头耸动,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把闪着寒光的尖刀,如同黑暗收割者一样,悄悄潜伏着,等待前方的命令。
  山寨大门两侧瞭望塔里的士兵饮箭而亡,没能发出半点声音。
  “李云龙,你小子有两下子嘛。”
  寨门外不远处的草从里,王豪看了一眼李云龙手中的轻弩,夸赞道。
  得到王豪的夸赞,李云龙有些神气地咧嘴笑道:“嘿嘿,司令,我以前是猎户出身的,这不算什么,不是我李云龙吹牛,就连天空中飞的麻雀,我都能给您射下来。”
  王豪拍了拍李云龙壮实的肩膀,表示很满意。
  有点李云龙的样子。
  当初招兵时,王豪一听到有人叫李云龙,马上就来了兴趣,因为在后世亮剑这部电视剧他都不知道刷了几遍了,对李云龙这三个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
  于是把李云龙这小子拉了过来,让王豪没想到的是,李云龙这小子居然练过十几年的功夫,头铁得不行,虽说功夫远远达不到关羽和张飞这种程度,但是也没有差到哪里去。
  有一天,有三个刺头不服李云龙当团长,要比划比划,不然这四团,咱只知道有司令,不知有团长。
  李云龙当场就骂娘,直接去找那三个刺头比划比划。
  那三个刺头也是练家子,习得一些南拳北腿,便说按照江湖规矩来。
  可咱老李是谁啊?
  那可是十里八乡的俊后生。
  二话不说,让他们三人一起上。
  看到李云龙如此嚣张,三个刺头也不管什么屁的江湖规矩了,挥舞着拳脚便往李云龙身上招呼。
  可是李云龙呢?
  动都不动一下。
  只见他两手一轮,就把两个刺头打翻在地,再重重往前踹上一脚,最后一个刺头也只得捂着肚皮在地上打滚。
  可是三人还是不服,说要比试弓箭。
  这下可把老李乐坏了。
  用他当时的话说,就是:茅屎坑里打灯笼,找屎!
  射箭作为李云龙从娘胎就具备技能,从来就没有怕过谁。
  当时比试的时候,李云龙一弓三箭全都正中靶心,让三个刺头连拿起弓的勇气都没有了。
  对李云龙心服口服。
  从此以后三个刺头便成了李云龙的得力助手,分别被王豪任命为四团三个营的营长。
  这三个刺头就是:一营营长张大彪,二营营长魏大勇,三营营长段鹏。
  不知道是缘分还是什么,亮剑里的主要人物居然被王豪找了四个。
  这让王豪的虚荣心得到了不小的满足。
  镜头回到青林山。
  王豪让李云龙带着一支五人的小队慢慢潜伏进去,打探情况,而自己则等待其他三个团的到来。
  不然贸然行动的话,遭到山贼的反扑,那就得不偿失了。
  一切都得稳打稳扎。
  半柱香后,山寨里模模糊糊走来五个人影,动作敏捷地跑到王豪身旁。
  “里面情况怎么样?”王豪问道。
  李云龙低着身体回答:“司令,整个山寨并不大,只有一支巡逻队,已经被我们悄悄干掉了,剩余的山贼全都还在睡觉。”
  “你确定?”
  “确定,我以我的项上人头作担保!”
  王豪看了一眼蒙蒙亮的天边,低声道:“不能再不等大哥他们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脑袋向后转去,下达命令:“传我命令,四团全体成员攻入寨中,速战速决!”
  王豪命令一下达,一千人分成五个队,分别冲进山寨里。
  一千把尖刀在火把的照耀下,闪烁出死亡的气息。
  睡梦中的山贼还不知道有一群幽灵正慢慢靠近他们。
  王豪手里拿着一把大刀靠在一个木房旁,脑袋一扬,示意李云龙动手。
  李云龙也点了点头,从身上抽出一把匕首,一点一点插入门缝中,慢慢把门给打开。
  屋里全是打鼾声,大约有十来人挤在这个木屋里。
  王豪和李云龙带着八个士兵悄悄走进房间里,绕到床头,紧紧抓着手里的大刀,高高举起。
  心理压力还是有点大的,因为这可是王豪第一次杀人。
  作为二十一世纪五星红旗下长大的三好青年,王豪从来就没有杀过鸡,更别说杀人了。
  但是现在在这一个弱肉强食,人吃人的世界,若是你不杀别人,别人就杀你,所以他必须得学会杀人,必须得活下去。
  就在王豪天人交战,迟迟不敢下手的时候,一名山贼突然翻了一个身,吓得众人差点乱刀砍下去,不等王豪的命令。
  不过还好,那个山贼也就翻了个身,还在熟睡中。
  王豪知道不能再犹豫了,再犹豫不决,弟兄们都得被他拖累。
  “杀!”
  王豪低沉的怒吼,用尽全力挥下手里的大刀。
  大刀狠狠砍在一名山贼的脑袋上,山贼的脑袋直接被砍成了两瓣,就连脑袋下的床板都被砍断,红的白的流了一地。
  李云龙和其他八个士兵也同时斩下了山贼的头颅。
  借着窗外的火光,王豪看到那血淋淋的两半脑袋,脸色苍白,一阵反胃,再加上那弥漫在空气中的血腥味,让他再也受不了,哇的一下,吐了出来。
  虽然之前在华亭街也看到过这种场面,但是当他真正动手杀人时,作为一个从来没见过血的文明现代人还是受不了这种强烈的视觉和心理刺击。
  “司令,你没事吧?”
  李云龙连忙扶住王豪,担心地问道。
  王豪用衣袖抹了一下嘴巴,摇头说道:“我没事,去看看其他弟兄怎样了。”
  尼玛!
  杀人真是太刺激了。
  以后得多练练,以免又刺激到呕吐。
  还有,你们他娘的不都是新兵吗,怎么就老子一个人吐?
  是不是合起伙来,让老子出丑?
  王豪心里不满的吐槽着。
  随后他就知道为什么了。
  因为这个时代的人早就见惯了死人。
  饿死的,被山贼杀死的,被冤枉砍头死的,当街杀人的等等,他们早就看惯了,并不觉得人的性命有多珍贵,有多值钱。
  这个时代人命如草芥,说的一点都没错。
  但王豪却生长在和平年代,连杀只动物都有各种人说三道四的指责,更别说人了。
  就是因为观念不同,经历不同,才导致了这种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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