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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牧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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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刚经的一共有七篇,分别是易经篇、淬骨篇、洗髓篇、练血篇、七窍篇、五脏篇和移魂篇,每一篇的修炼,都是为了强化身体的各个部分,佛宗的人永远相信,唯有武装到牙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牧忌的前生就修炼到了不灭金身之境,也就是把金刚经的七篇全部修炼完成,肉体超凡入圣,但在蛮荒大陆,从小就刻苦修炼的牧忌,却始终卡在易经篇顶峰,难以再进寸功。
  牧忌一边在魔泽部落里飞快穿梭,一边努力思考,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上辈子,他是二十多岁才开始修炼,已经错过了修炼的最佳年纪,但依旧达到了别人遥不可及的高峰,可现在他重生异世,从小修炼,就算资质奇差,也算是笨鸟先飞,怎么会卡在最基础的易经篇?
  难道是因为,金刚经不是这个世界的法门,所以难再突破?
  牧忌排除了这个想法,他在这个世界修炼,从未遇到过桎梏,一直一帆风顺。
  难道是因为,佛门的修炼系统与蛮荒大陆的修炼体系不相融?
  部落里有几个闯荡过蛮荒大陆的老者,他们告诉村子里的孩子,整个奥斯帝国,乃至整个蛮荒大陆,都是建立在“蛮力”的基础之上的,人类可以借助天地间的蛮力修炼,成为令人尊敬的蛮士,而牧忌唯一接触过的和蛮力有关系的,就是居住在魔泽部落东面,信仰蛮士联盟的一个糟老头子。
  他曾闯荡过天罗城东面的雷都城,在一支屠龙军队里当喂马做饭的杂役,后来不堪忍受艰苦的军旅生活,于是偷偷学了一点蛮术就逃回了魔泽部落,而他唯一能做到的,也不过是让箭筒里的箭飞到他的手里,仅仅是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就像是要了他的老命,而且他的手已经被锋利的箭矢划破不下百遍,所以他也是部落里唯一一个不敢在箭矢上涂麻药的猎手。
  牧忌对那个蛮术拙劣的糟老头子特别失望。
  奔跑间,牧忌已经来到了魔泽部落的西面,在那边,有一座巨大的院子,院子里有三座宽阔的石屋,虽然石屋很简陋破旧,但在贫困的魔泽部落里,牧忌的家已经算是豪宅了!
  因为他的父亲,是一位炼药师,你可以在院子中间那座石屋的门上看到,那里挂着一块巴掌大的木牌,上面用墨笔画着一个粗糙的丹炉。
  丹炉在蛮荒大陆,一直代表着尊贵的炼药师。
  很难想象,在贫穷的魔泽部落,会有一位炼药师屈尊此处。
  这里的土著不得不去揣测,这位炼药师留在此地的意图,第一,这个炼药师在此地发现了什么宝贝,第二,这位炼药师的医术极烂,所以没脸居住在富饶恢弘的天罗城,只能挤在这个破败的部落里面,消耗生命剩余的时光。
  众人都觉得第二种可能性较大,因为魔泽部落唯一值钱的宝贝,就是部落里那些纯真可爱的小孩,他们整天熙熙攘攘,吵吵闹闹,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光着小脚丫跑来跑去,无忧无虑,就像是一条条温顺的小奶狗,除了他们可以拿去被当成奴隶贩卖,这里就再也没什么值钱的了!
  当然了,如果牧忌的父亲不开口,谁也不知道他居住在此的真正原因。
  牧忌的父亲叫牧仟。
  正如大家所猜测的,这位炼药师的医术应该是极烂的,他每次配给大家的草药,都是村子里极为常见的野草,除了基本的诊费,他们不必为药草多出一个铜币,回家的时候只要抓两把野草嚼一嚼,发烧头痛什么的怪病就都好了。
  牧忌刚刚走进家门,就已经闻到了刺鼻的草药味,院子里摆满了晒匾,晒匾里面是晒干的草药,驻足细看,你会发现,这里的药草大多用于外伤,而且品种多达五百多种,分类整齐,连年限不同的一类药草,都会被仔细分开。
  这些都是牧忌的劳动成果,他还能清楚地说出每一种药草的名字,并将药效和副作用一字不差地背下来。
  牧仟对牧忌说道:“蛮荒大陆已经被发现的草药,共有一万八千种,一个合格的炼药师,必须在看到药草的一瞬间,将它的名字和药性背出来!”
  牧忌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而且生性安静,所以他在年幼的时候,他就利用修炼之外的闲暇时间,跟着牧仟将魔泽山域内的三千种药草都记了下来,还有剩余的一万五千种药草,虽然牧忌都无缘相见,但都被牧仟一一用笔画下来,被他记住,当然了,还包括那些常常雷同,却有细微之差的药性和副总用。
  在牧忌的心里,他的父亲是一个很怪的男人,他不爱动弹,每次给魔泽部落里的人看病以后,他甚至懒得写配方,而是将药方口述给牧忌,并且让他去院子里抓好草药,递给病人。
  时间渐久,牧忌已经学会了医治大部分外伤和疾病,也能够勉强应付魔泽部落里前来求医的人,牧仟看到自己的儿子能够独当一面,于是更少出面,似乎连看诊也懒得做了,将看病的摊子彻底交给牧忌打理。
  牧忌走进屋子内,在灶台的边上,放着一个布满灰尘的丹炉,炉子有两只铜耳,三只铜脚,炉身圆鼓鼓的,上面蒙着灰,下面突出的炉身还能反射出古朴的光泽,而在炉子的炉门上,刻着七个凹槽,里面嵌着六枚彩钻,颜色各不相同,青黄蓝紫红黑,唯有最后一个凹槽是空的。
  牧忌走到灶台上,将锅盖掀开,一股肉香扑鼻而来,里面是一大块野猪的蹄子肉,虽然他们以猪肉为主食,这并不代表魔泽部落很富裕,这里无人耕种大米,而那些猎人前来购买麻药的时候,又无力支付几个铜币,于是只能随手扔下一条野猪的腿或是麋鹿的脑袋,当做医药费,如果需要找钱的话,也可以留着当下次的买药钱。
  牧忌熟练的用菜刀将蹄子肉捞起来,摔在砧板上,用菜刀将方正的蹄子肉砍成薄厚均匀的一百零八片,而且每一片的重量都保持在十克左右,绝不能多出一丝偏差,这也是牧仟交代的事情,一个合格的炼药师,对于草药的用量必须苛刻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多一点点也可能使药性千差万别!
  牧忌把蹄子肉分成两堆,用粗糙的大碗装好,却不放半点盐和孜然,炼药师的味蕾是必须重点保护的,如果牧忌敢在里面放半点调味品,牧仟就会让他把这些肉端出去送给附近几个无人赡养的老爷爷老婆婆,就当是做了善事。
  “爸爸,早饭煮好了。”牧忌来到牧仟的屋子前,轻轻地敲了敲他的房门。
  很快,简陋的房门被打开,一个枯瘦的男人从里面走出来,他眼窝凹陷,脸色灰青,头发油腻,身上穿着一件棕色破烂的衣裳,下面穿着一条破旧的灰色裤子,两只大脚都是泥垢,根本没有穿鞋子,他大概有四十多岁。
  一个年轻气盛的年纪,可他却毫无朝气,他的肌肤很苍白,因为日夜操劳,青筋在手臂和脖子上隆起,连他的呼吸也变得沉重,仿佛他随时都会晕厥过去,一头栽倒在地上。
  他看了一眼灶台上的两碗肉,又看了一眼牧忌,眉头微微一皱,仿佛已经吃腻了蹄子,却又无法要求牧忌为他换别的食物。在魔泽部落就是如此,除了吃肉还是吃肉,并且除了野猪就是麋鹿,偶尔能捕猎到蟒蛇和野狼,但它们的肉都带着酸味,让人难以下咽。
  牧仟走过去把大碗端起来,自顾自吃了起来,牧忌走过去,跟他站在一块儿,一边吃着碗里的蹄子,一边问道:“你最近又熬夜了吗?这样很容易拖垮身子的,也许现在还看不出来,可是等你老了,你就很容易患上老年痴呆。”
  牧仟瞥了一眼牧忌,将最后一块肉片咽下去,然后从锅子里舀起一碗汤,咕噜咕噜灌下去后,吃饱喝足以后,牧仟的脸上才多了一些光泽,他用低沉的声音说道:“不要打扰我,有人来看病的话,你能治的就治了,不能治的,再喊我。”
  牧仟仿佛没听到牧忌的叮嘱,交代完以后,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将房门死死地锁上。但牧忌还是看到了他父亲的屋子,里面摆满了书籍,没有窗户,白天和夜晚唯一的照明,就是一盏用野猪油熬练出来的铜灯。
  牧仟很喜欢把自己关在自己的屋子里,没日没夜地在里面研究自己的东西。
  在牧忌四岁的时候,他曾溜进他父亲的屋子里,里面是很重的油味和酸臭,并且他看到了一张巨大的羊皮地图,上面写着不少人的名字,画满钩钩叉叉,关系很凌乱。
  牧仟发现了这件事后,他的房门一直都被锁上,除非他在里面,哪怕牧忌是他的儿子,也从未被允许走进那个房间。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隐私,牧忌明白这个道理,于是他给牧仟留出了巨大的私人空间,自己每天要做的,就是替他洗衣服做饭,并且叮嘱他不要经常熬夜,哪怕牧仟总是对他爱搭不理,牧忌却依旧乐此不疲。
  在他的眼里,他总觉得自己比牧仟更像是一个合格的父亲,尽管牧仟很像一个逆子,但至少也算是牧忌的亲人,上辈子,牧忌膝下无子,从来没有体会过当父亲的感觉,但在牧仟的身上,他又找回了人性的光辉,所以他很满意自己的角色。
  “爸爸,等会儿出去晒晒太阳,整天窝在屋子里对身体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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