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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孟蝶受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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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蝶怒气冲冲的来到屋外,瞧见阿止居然低头在笑。更是火冒三丈,于是,冲着他大吼道:
  “汝因何而乐?”
  阿止抬起头来,孟蝶一怔,见惯了他冷漠的表情,而今瞧见他脸上的笑容,让她有点瞬间失神,他的笑容真好看,纯净,温和,仿佛阳光般的温暖渐渐融化人的心房,让人无法抗拒,他的眼睛闪动着琉璃的光芒,孟蝶何时见过如此的阿止,不由得呆了。
  在孟蝶直勾勾的注视下,阿止脸上出现一丝尴尬,他迅速的收回了笑容,冷着一张脸,嘲笑道:
  “汝一妇人,也想识字?自不量力。”说完轮起斧头又转身劈柴。
  阿止的话让孟蝶更是一怒,她以唇相讥,言道:
  “汝不是妇人所出?”
  阿止听言身子一颤,转过身来瞪着她,孟蝶毫无惧色的与他对视。她的眼神犀利冷峻,带着股股寒气,脸色冰得如要杀人一般。
  孟蝶突然瞥见角落里的木桶,里面装满了清水,于是二话不说,走过去提起木桶,朝着那堆干柴泼去。瞬间,干柴变成了湿柴。
  阿止为之一愣,这不是她所认识的小女娃。
  随后,孟蝶狠狠的把木桶一扔,又大声言道:
  “告诉你,别以为我喜欢你,就拽得像二百五似的,嗯,不对,是这具身体喜欢你,可不是我,我喜欢的是周杰伦,你顶多一个奶油小生,不是我的菜。”
  孟蝶说完,也不管此人是否听懂,她高傲的抬起了头,挺起胸走出了院门。
  阿止愣在原处,半响没有回过神来。
  孟蝶又游荡到箕山下,做了三十个伏卧身,累得一身是汗,随后,她双手垫头,绕着二郎脚,躺在大树下打盹,嘴里不断的发出啧啧的声音,嘴角还挂着银色的水渍,此刻的她正幻想着吃大餐,红烧鱼,八宝鸭,叫花鸡……
  突然眼前一暗,敏感的她一跃而起,却是鼻涕虫好奇的盯着她猛瞧。
  孟蝶松了口气,正欲再次躺下,耳边悦耳的童声响起:
  “娘唤你。”
  “唤我何事,可是回家吃饭?”孟蝶打趣道。
  “不知。”鼻涕虫愣愣的回答。
  孟蝶自是无奈的笑笑,用袖擦拭了嘴角,抬头看了看天,太阳高挂,耀眼夺目,现在离吃饭的时间还早,为什么又饿了呢,不是才吃了两大碗野菜吗?唉,叹了口气,孟蝶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土,朝着鼻涕虫大声喊道:
  “Let`sgo。”随即朝着村庄走去。
  鼻涕虫自是不懂,却也屁颠屁颠的跟在身后。
  一路上,孟蝶来了兴致,想着农夫做完活后都会高歌一曲,于是也放声唱了起来。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
  往前走莫回呀头
  通天的大路
  九千九百九千九百九呀
  ……
  孟蝶越唱越欢,鼻涕虫跟在身后格格直笑。
  孟蝶故意走在官道上,甩开双手,迈着大步,那姿态说有多豪迈就有多豪迈。
  正在欢喜之际,官道上突然窜出一只野兔,立在大道中央,朝着孟蝶呶呶嘴,然后又嗖的窜到一旁的草地里。
  孟蝶一阵大喜,看着兔子,眼冒金光,她吞了吞口水,喃喃自语:吃了一月的野菜,今晚终于有肉吃了。于是跟着窜到草地上,追逐野兔。
  野兔一蹦一跳,孟蝶与鼻涕虫都大汗淋漓,两人随着野兔越跑越远。
  野兔突然蹲在草地里,爵着草,孟蝶用手抚了抚额上的汗水,朝着鼻涕虫做出了禁嘴的动作,她悄悄的弓着身,向着野兔慢慢渡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她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当做好向前扑的准备时,只听“嗖”的一声,从她头上飞过一支羽箭,“噗”!,利器入肉的声音。
  野兔瞬间倒在地上,蹬着四条脚,孟蝶怵在原地,一时间思想停止了转动。
  这时,一阵马蹄声转来,一骑马男子,从她身边驶过,眨眼之间,野兔己落入此人之手。孟蝶回过神来,怒视此人,但瞬间,她的脸色变成了惊鄂。
  来者正是孟蝶昨日所见的红衣少年,赵雍。
  而赵雍瞧着孟蝶也忆起是昨日为他指路的小儿,突然一晒,一口白森森的牙齿露在她的眼前,让她想起了一句广告词:我们的目标,是没有蛀牙!
  孟蝶吞了吞口水,想笑,但的确笑不出来。心里却想着:此妖孽长得好看也就罢了,然而其笑容也如此迷人,与阿止有得一拼。
  孟蝶站在一旁,低眉垂眼,鼻涕虫更是吓得坐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只听赵雍笑言道:
  “刚才是汝所歌?”
  孟蝶似做紧张的摇摇头。
  “哦?”赵雍不相信,他挑了挑眉,上下打量起她来,一双眼睛透着精明。
  赵雍又道:“汝为何名?”
  名字?自从来到的这些日子,她还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大家都喊她“娃”,难道,这就是她的名字?
  孟蝶不由得小心翼翼的愣道:“娃!”
  “娃?”赵雍听完,即使哈哈大笑起来,整个广阔的草地,只听见他一人的笑声,他身后的众人都木着脸,跟雕像一样,不言语。
  孟蝶讨好的陪着笑,她也知道这名不怎样。
  瞧着孟蝶的傻笑,赵雍突然收起了笑容,不再言语,看着小儿小心翼翼的样子,暗忖,小儿明明胆大如虎,昨日搜索于众尸之间,然而两次之见却又总是一幅小人姿态,刚才明明是她所歌,却又否认,此小儿颇疑,却又找不出破绽,赵雍再一次深深的瞟了她一眼,此小儿打扮是为野人,然言语之间又不如平常妇人般的无知,定要好好查查此人身份。赵雍边思边脚夹马肚,从她身边缓缓驶过。
  孟蝶松了口气,退让一侧。
  然而她却偏偏瞧见了挂于马侧的野兔,孟蝶好一阵郁闷,俗话说,常处于饥饿状态的人,思想有时总会堵塞。孟蝶就是这样,她猛的抬起头来,直视赵雍的背影,有些不好意思的言道:
  “大王,请把猎物…赐给小人吧。”
  赵雍转身过来,瞧着她,就连众人都投来好奇的目光。
  他挑着眉,高傲的言道:
  “为何?”
  孟蝶脑子里转了转,朝着他深深一拜,大敢言道:
  “若非大王出现,此乃小人囊中之物。昨日小人曾为大王指路,今日还请大王以此物相赠。”
  这明明是在邀功呀。
  赵雍听了,了然一笑,却也不以为然,
  “此猎物是吾所得,怎能随便赠予?”
  “这…这?”孟蝶一时接不上话来,脸上一愣,突然又想到了什么,言道:
  “大王,吾有一言,若合汝意,可否赠之?”
  赵雍听言,眨了眨眼,颇为好奇,不仅言道:
  “汝有何言?”
  孟蝶为了能吃上兔肉,豁了出去,也不管接下来的话是否得当,于是说道:
  “今晨,吾见赵兵路过此地,恐对大王不利,若大王欲败赵兵,可联合众胡,化整为零,迂回克之。这里顽山连路,怪石嵯峨,树木蒙耳,藤萝翳郁,正是伏击的好地方,呵呵。”
  孟蝶笑得贼贼的,在她认为今晨的赵兵定是冲着胡人而去,如今给胡人提个醒也算是救其一命,那么定能得到野兔相赠。
  想想这只野兔竟是如此珍贵,让孟蝶不惜出计,让胡人去袭击赵兵,与兵相博。
  然而,孟蝶却没瞧见赵雍越来越黑的脸,就连周围的众人都是脸色一滞,个个暗忖之,此小儿竟然献策赵国太子联合胡兵攻击赵兵,可真算乌龙一策,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众人瞧着自己的主子,似乎在等着他的命令。
  孟蝶完全不知自己己惹招来杀身之祸。
  赵雍自是愤怒,须臾之间,只见他抽出马鞭对着孟蝶狠狠的一抽,孟蝶吃痛,瞪着面前的胡人,一脸的不可思议。
  如果孟蝶还有前世的身手,她定不会让此人的鞭子近了身,她的大脑会迅速的做出反应,或是立马躲开,或是伸手接鞭。
  如果躲开,就失去了攻击对方的机会,这不是她的首选。
  如果接鞭,那么顺着巧力,她可以把此人扯下马来,然后,腾空而起,反手一绕,用鞭子缠住他的脖子,可以做到“擒贼擒王”的效果。
  然而,这仅仅她的又一次意淫,她反应慢了,更不用说接住他的长鞭。
  孟蝶很失望,很失望。
  她又一次因为失去身手而让生命受到了危胁,她很不喜欢这种被动的局面。
  同时,也让她明白祸从口出这句话的深意。
  还好,孟蝶一向机灵,她收起自己的愤怒,立马换了一幅楚楚可怜的模样,嘤嘤的哭泣起来,即使她的心理年龄己经超于在场的众人,但在众人看来,她无非是一个不及笄的女子。
  孟蝶低着头,莫不做声,身上是火辣辣的痛,此刻,她才真正的感觉到生命在这个时代并不由自己做主。
  赵雍厉声道:
  “汝为何人?一介野人,能言会道,居然懂用兵之策,莫是别国细作?若不实招,一剑刺入马下。”
  言毕,果真抽出了长剑,驾于孟蝶脖子。
  孟蝶很气愤,她讨厌这种受人所制的感觉,如果自己有技在身,那能由此人如此猖狂。
  但问题是,她如今,身无傍技,她只有示弱,她后悔自己逞口舌之快。
  孟蝶又佯装害怕之色,颤抖着身子,结巴的言道:
  “小人乃赵人,自小在吴邑长大,汝若不信,可查之。小人不懂什么用兵之策,小人只是随口胡言,小人不是细作,只想拿回猎物,小人一家终年不食肉味,小人之父,之兄,每日劳作甚是辛苦,小人只想尽孝。因而言语不知轻重,还请赦宥。”
  孟蝶的模样真是我见犹怜。她说起家里的悲惨,无非是想转移此人的话题。赵雍盯着她,仿佛要把她看穿一般。
  孟蝶不敢抬头,害怕此人揭穿她的“面目”,此刻,汗水浸着她的伤口,疼痛难忍。
  良久,才听见长剑入鞘的声音,赵雍重重的一哼,随后马蹄声响,由近及远,孟蝶才长嘘一口气,看样子又逃过一劫,刚才明显的感到了死亡的接近,她发誓,不管以后的身手能否恢复,今后一定要明白里装糊涂,言行之间,一定要审时度势,鼻涕虫侧是被吓傻一般,任着孟蝶拖着他往家而去。
  然而她却不知道此人早己对她的身份有了疑惑,她的“装腔作势”此人早己疑之。
  一小土破上,赵雍高坐在马背上,勒着疆绳,眯起双眼,瞧着孟蝶消失的方向,片刻,厉声而道:
  “仇夜。”
  仇夜骑马上前,拱手,低头应道。
  只听赵雍吩咐:“细查,若为细作,杀,不必回报。”
  “诺!”仇夜领命,吩咐两下属,策马而去。
  众人又消失在广袤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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