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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星月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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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前世,秘银却不是一种现实存在的物质,而是最早出现在托尔金的《魔戒》三部曲系列中,后来许多奇幻作品也经常会冠以银铁之名。
  
  很多读者可能会将其与现实中的银联系在一起,还有许多人也会自动脑补成铂和钛,甚至是铝或镁,可事实上都不是。
  
  秘银一词中虽有银字,但特性却更贴近于所谓的银铁,因为就如精炼得到的钢一样,其坚硬异常,但是重量却不到钢铁的一半。
  
  反观银,在古代,人类就早已对它有了认识,而两者光从硬度方面对比,秘银便要比银、铂、镁、铝大很多,重量又要比钛轻很多。
  
  另外,无论是强度、明亮的银色光泽、抗腐蚀性等特点,秘银都跟这几种贵金属有所区别。
  
  贵金属,也就是那些大多数拥有美丽色泽,具有较强化学稳定性,一般条件下不易与其他化学物质发生化学反应的金属,比如金、银、铂等都属于贵金属。
  
  至于要说现实生活中最贴切它的,则莫过于李阳先前提到的铝合金,不过却也是航空级别等高科技的铝合金!
  
  因为两者都有着超越钢铁的坚固属性以及轻便不锈等优点,并且,十分符合小说中对于秘银属性的描述,银白色、质量轻、硬度高。
  
  然而问题是,班鲁却不知道铝合金是什么玩意……
  
  他只知道,秘银,是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会为了它抢破头的东西,它的魅力不同于一般的白银,非但光泽不会随着时间而衰退,还可以将它打造成坚胜钢铁、却又轻如鹅毛的金属武器。
  
  而且,用秘银打造的武器确然不是武者的专利,魔法师也可以使用,最重要的是,利用魔法加持,秘银武器一旦落到魔法师手中,往往比在武者手中更具杀伤力!
  
  所以,某种意义上来讲,秘银的存在甚至比黄金要更加珍贵!
  
  当李阳得知这些,内心不禁诧异的问:“您老这有秘银?”
  
  “没有。”
  
  班鲁摇了摇头,说:“四大帝国的秘银绝大部分都掌握在军方和教廷手中,不过,就大陆上目前已知的秘银矿点而言,还要属星月帝国最为繁多,故此,星月帝国的财政收入十有八九也是靠向其余三大帝国售卖秘银矿为主。”
  
  “星月帝国?”
  
  “对啊,大陆上唯一一个女权统治的国家,也被称之为女儿国。”
  
  “女儿国?!”
  
  李阳心说,这尼玛都什么跟什么啊,怎么还穿越到西游记里头了?
  
  “你小子不就是从东方大陆那边过来的么,怎么会不知道女儿国?”
  
  “什么意思?”
  
  “女儿国就在大陆的最东边,据说那里有一座翡翠城,星月女王就住在那翡翠城里,而且城内所有的大门全是用秘银打造,每逢夜晚遇到星光或月光,那些大门就会被照射出耀眼的圣光,所以才叫做星月帝国。”
  
  “不过,星月帝国的人向来不信奉光明神,更多的则倾向于一些女神。”
  
  听到这,李阳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随即面不改色道:“您老误会了,我确实是从东方大陆而来,但考虑到毕竟是初次背井离乡,为了避免沾惹不必要的祸端,走的却是迂回道路。”
  
  “哦,原来是这样……”
  
  班鲁:“反正该说的老夫都说了,你小子要清楚,我这除了一些废铜烂铁,可是什么金银财宝都没有,就更不要提秘银了,所以你要是非得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什么调酒工具,老夫奉劝你一句,还是最好先把材料备齐再说。”
  
  “您的意思是只要我找到秘银,您就能帮我冶炼?”
  
  “当然,只要有东西,别说是调酒工具,哪怕是各式各样的武器,老夫也不在话下,总之,只要你想得到,就没有我做不到。”
  
  李阳听到笃定的语气,心想,看来这件事也只能先放放了。
  
  “那接下来说第二件事情,我想请您老给我定做一百套牛角弓,外加一把手弩。”
  
  “一百套?!”
  
  班鲁惊讶道:“怎么又是一百套,你小子是不是疯了,要这东西干嘛,难不成是想造反?”
  
  “还有,手弩我这倒是有现成的,可足足一百套牛角弓,且不说最起码需要十天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做出来,就算我给你做出来,克林特那家伙恐怕也不会看着不管。”
  
  “您老放心,我要这牛角弓绝对不是干坏事的,更不会像您说的那样造反,相反,可以说还是好事,大大的好事。”
  
  李阳心说,就算老子想造反,光凭这一百套牛角弓顶个屁用……
  
  “至于这工期,全看您老的心情,倒也不急这十天半个月,但自然是越快越好。”
  
  他回答道:“还有克林特那里,这个就更不用担心了,找机会我跟他说,保证那家伙没有任何意见,而且还会举双手赞同。”
  
  “哦?”
  
  班鲁好奇道:“这牛角弓的用途除了打仗,那就只剩下打猎了,你小子难不成是想……”
  
  “大师果然厉害。”
  
  李阳冲其竖了大拇指道:“没错,不瞒您说,这牛角弓,我就是准备用来猎杀妖兽的!”
  
  “真的?!”
  
  前者惊骇道:“你小子可别把那些妖兽想得太简单了,这黑森林里妖兽实力非凡,远远不是一般野兽能够比拟的,甚至有许多实战经验丰富的武者和魔法师都不敢招惹,更别说你拿这破弓去对付它们了。”
  
  “您老多虑了。”
  
  李阳连忙解释道:“我当然知道这黑森林里有多危险,虽然我用这牛角弓确实是猎杀妖兽的,但猎杀的对象有不是黑森林内部那些,而是时常潜伏在黑森林外围,会对镇子产生安全隐患的那些。”
  
  他很清楚,在没有足够强大的前提下,绝不能够踏入黑森林半步,否则,就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黑森林里面那些强大的妖兽不跑出来,而相对弱小的却跑出来?
  
  其实正如前者所说,黑森林里面的妖兽都很强大,通常不是一族领主,便是地位超凡,待遇也自然要比外面好很多,既不用找吃的也不用找喝的。
  
  而且强者之所以强,所经历的事情也一定要比平凡者多,就像那句话,往往成长的背后都是伤疤,往往成为强者之前的这些经历,都是血的教训,妖兽也不例外。
  
  强者,吃,弱者,被吃。
  
  黑森林就是一个浓缩的生物圈,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永远都不会过时,尤其是在妖兽之间,所以,要想不被淘汰,成为强者腹中的食物,那些弱小的妖兽便只能另寻佳境。
  
  而那些强大的妖兽在知道外面的时间虽然机遇很多,但却也是跟危险成正比后,故此也就不想走出圈子,干脆自己画地为牢,反正天天都有牢饭吃。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只要能填饱肚子,就是绝大多数妖兽生存的意义。
  
  但话说回来,纵使是那些在黑森林中所谓弱小的妖兽,要是跑到镇子上,也够镇民们喝一壶的了,所以他这却是在为民除害。
  
  “好,如果真是你小子说的这样,我一定以最快的速度将其赶做出来,并且,这一百套牛角弓,就当是老夫送你的!”
  
  班鲁听后颇为欣慰,重重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满脸赞赏。
  
  “万万不可,大师的心理我能理解,但毕竟一码归一码,这工费还怎么算还得怎么算。”
  
  “我意已决,不要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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