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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兵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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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座城市都有其标志性建筑,龙城的标志是一座大厦。自90年代起,它就是龙城第一高楼,二十年岁月过去,仍是如此。对龙城市民而言,它就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
  鸿鹄大厦的顶层站着一名身穿黑色劲装的女子,她抱剑而立,任由寒风扑面。在她身后,躬身站着数名精气内敛的武道高手,其中几位更是中原省数一数二的富豪大佬。
  “青衫会来吗?”女人淡淡地询问。
  她已等了多天,耐性早已所剩不多。同样,她的剑也不想再等。
  “青衫剑客一定会来,他若不来,苦苦积攒的名誉便将全部付之东流,那样一个人,杀与不杀已无什么区别。”一名秃顶男人答道,“如今龙城四大家族都被我们控制,李家上下更被严密看管,他若还在龙城,一定会出手。”
  “没错,那些侠客总是习惯多管闲事,更自以为是。”
  黑衣女子仍旧抱剑望着窗外,无喜无悲。
  身为青道宗师,她渴望一名对手,而青衫剑客的出现,正是让饥饿的她望见了食物。
  尽管黑衣女子的身高只有一米七左右,但其他人望着她,却如望着一座大山,似乎根本看不到山顶。
  美丽的女人,冷酷的名字。
  没人知道她的真名,别人都叫她——铁血无情。
  在场天罗书院的人都对他极为忌惮,这不仅因为她是百里寒的传人,更因为她自身的强大。
  正如她的名字,铁血,无情。
  她与人交手,从来都是既分胜负,更要分生死。
  自然,她总得活下来的那个。
  久而久之,整个天罗书院内听到她的名字无不为之色变。
  年仅三十,迈入青道宗师,这样的成就已然超越了她的师父百里寒。
  “铁血无情大人,青衫来了!”其中一人忽然道。
  铁血无情一下握紧了手中的剑。
  听说青衫剑客的剑道可媲美小剑神秋云冲,她心中却非常不服!
  秃顶的男人道:“我们为他准备了几个关卡,若是连那些都无法通过,也不配与铁血无情大人交手。”
  铁血无情道:“希望他不会让我失望。”
  要入中原,先杀青衫,这是天玄宗那位老神仙所说。但她与师父百里寒都不信,区区一个人就能阻拦天罗书院的脚步。
  今日,她便要一剑斩青衫,向世人证明天罗书院。
  作为龙城第一高楼,更有二十年的悠久历史,能在鸿鹄大厦居住办公的人,无不是龙城的上层人士。不说个个都开豪车,起码一身名牌衣服是少不了的。许丰就身着一身青衫,悠悠来到了大厦下面。
  刚到门口,他就被一名尽职尽责的保安拦了下来。
  “喂,找谁?闲人免进。”
  保安是个青年,看起来有四十岁,面相普通,但身体很是硬朗。
  许丰淡淡笑着回道:“找人,但不知道找谁。”
  保安道:“不知道找谁那个来这里找人,回去吧,这里不是你该来的。”
  许丰依旧淡淡笑着,“如果我执意要进去呢?”
  “龙城有事,可唤青衫,本以为你早就闻风而逃,却没想还真敢来。”保安笑了笑,“要想进去,先过了我这关。”
  “我今天心情不好,一旦出手,可是会死人的。”
  保安道:“我一旦出手,同样也会死人。”
  面容坚毅的青年保安名为苟全,先服役于美国海军陆战队,后又加入雇佣兵,最后成为一名世界级的杀手。他喜欢刀口舔血的日子,那似乎才是真正的人生。
  在这十几年里,他完成了太多常人达不到的成就。圈子里就给了他一个特殊的称谓——兵王。
  能得之称谓者,据说十年才出一个。而苟全,更是百年来最杰出的一个。
  他喜欢有挑战性的事物,后来在一个战争中,他的好兄弟因为保护他而牺牲。得之好兄弟还有一个妹妹后,他便毅然放下一切,来到了这都市当中,成为了一名校花的贴身保镖。
  他懒洋洋地翘起二郎腿,洒然道:“你或许很强,也很有自信,但可惜遇到了我。”
  “我出身武道世家,三岁习武,十二入九品,十五岁达入道贯通,三十岁迈入本道入化,如今的我已遥遥望见了青道宗师的一角。当然,这些并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我十三岁便进入战场,不知猎场了多少雇佣兵。”
  “之后,我加入美国海军陆战队,那确实是一个锻炼人的地方,但对我来说依旧太简单了。纵然是总统亲自挽留,我也懒得理会。于是,为了寻求刺激,我加入了雇佣兵。”
  “我所率领的雇佣兵,无往不利,所向披靡。无论什么级别的任务,都能轻松达成。短短三年里,我在雇佣兵中已是人尽皆知。有一次,我率领十人的小队歼灭了千人,成为一代传奇。”
  “后来,我又做了一名杀手,无论是一国富商,还是一国总统,在我手上不知死了多少。直到有一次任务中,我的兄弟为了保护我,不幸牺牲。我答应他,一定会照顾好他的妹妹,于是我放弃一切,来到了龙城。小小都市,谁能拦我?”
  “你自以为,自己很了不起?”许丰问。
  “难道不是吗?”苟全笑道。
  哪怕是灵气复苏,大道重置的武者世界,他的经历在同龄人中也没几人能够做到。但是,他遇上了是许丰,曾经的天尊上神!
  “有人出高价,要你的性命。青衫之名固然好听,但哪有钱实在,所以……请你去死吧。”苟全嘿嘿一笑,露出一排冷然的牙齿。
  随即,他忽然从椅子上消失,空气中出现一串残影,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军用匕首,朝着许丰的后背狠狠刺去。
  “你可曾亲眼见过青衫一剑?”
  许丰拔剑,入剑,夜色只闪过一道青芒,再无别的事情发生。
  苟全如见了鬼,掉头就往大厦内冲去。然而,先是他的腿先断掉,接着是身子、脖子。他整个人就像是黄瓜,瞬间被切成了七段。
  “原来这就是青衫一剑!”苟全心中纵然有再深的后悔,也已来不及。
  或许,他就不该回到这都市当中。
  当然,他更不该自信地去挑战青衫。
  青衫一剑,一剑之下,无论神魔妖佛,皆为尘埃。
  这一刻,他彻彻底底的信了!
  地下界杀手,雇佣兵之王,退役特种兵苟全——死!!
  许丰迈步继续走去。
  夜色茫茫,风中唯有青衫猎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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