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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浮生一梦之遇见 / 第三章 初到夏城

第三章 初到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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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从学校毕业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先后在两个不同的城市更换了数个不同的工作。这种情况在别人看来也许是难以理解的,但是唐晓芸自己觉得这些都是情由可原的。首先,她离开生活了四年半之久的津城,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夏城,其原因和用意,即使她没有说出口,郝剑的心里也应该明白。其次,她之所以频繁的换工作,并不是因为她太挑剔,反而是因为她太不挑剔了。之所以不挑剔,是因为她知道她根本没有资格也没有资本去挑剔,只能采取这种骑驴找马走一步看一步的办法。
  刚到夏城,郝剑并没有能力也没有办法安顿唐晓芸,这一点,她心里是很清楚的,她早就想好了,一来就去找在夏城的亲戚——她的姑妈。在来夏城之前,爸爸已经给姑妈打过电话,姑妈同意暂时收留她。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姑妈家的房子也很小,不够住。一个大约二十多平方米的大通间被隔成了一房一厅。房子里的东西放得满满当当的,客厅里最显眼也是最大的家具就是一张可以倒下来当床用的沙发。姑妈有一儿一女,儿子晚上睡客厅的沙发上,女儿睡客厅上面的小阁楼。唐晓芸来了以后,就只能天天晚上爬上小阁楼与表姐挤着睡了。小阁楼很矮又很窄,不能站起来,只能坐着,刚开始由于不习惯,唐晓芸经常撞头,后来才慢慢习惯低头弓腰地爬上去,又低头弓腰地爬下来。
  她在夏城打的第一份工,是姑妈托熟人介绍的。在夏城著名的小商品批发市场,有许多的小商品批发商店,大大小小的,一家紧挨着一家。唐晓芸几乎走到了那条街的尽头,才在天桥下面,找到了姑妈所说的那家又小又被天桥挡住在外面几乎看不见的店铺。店老板见了她的人,自然是满意的,当天就叫她上班了。其实,这个店只有她一个人是打工的,另外两个人都是老板。一个是大老板,是个身材矮胖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别人都喊他德叔,唐晓芸也就跟着喊他德叔。另一个是小老板,是个皮肤白皙身材瘦高的青年男子,德叔喊他小马,唐晓芸就喊他小马哥。他们俩人合伙开了这个店,德叔的投资大些,小马哥的投资小些。德叔是郊县人,家人都在郊县,所以,经常两边跑,也不经常在店里。小马哥也是外地人,只是还没有结婚,听说在夏城谈了个女朋友,但并不住在一起。
  德叔和小马哥就在店铺的楼上合租了一套二房一厅的房子。在知道了唐晓芸每天要坐很久的公共汽车,还要辗转几趟才能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上班以后,他们就说如果她愿意的话,可以搬过来住,他们可以让一间房给她,吃和住都不要她的钱,只要帮他们做一顿晚饭就好了。唐晓芸考虑了好几天,始终下不了决心。有一天,她就趁着姑妈问她工作情况的时候,就把关于房子的这个事跟姑妈说了,没想到姑妈听了,一脸的喜色,“那个街坊冒说错,人家那个老板,还真是好得很啰!”
  第二天,唐晓芸就从姑妈家的阁楼上搬到店铺的二楼上去了。果然离店近,上班就是很方便,不用起早贪黑,节省了很多花在路上的时间。而且这套房子的空间大,还有属于自己的独立空间,这是唐晓芸最喜欢也是最看重的一点。这么多好处都摆在明处,而不好的那一面却躲在暗处,不是她看不到或者说想不到,而是她不敢去想也不愿去想。与并不十分熟悉的男性共处一个屋檐下,肯定是不那么方便的,但此时的她已经是顾不了那么多了。
  这套房子有两个房间,以前是德叔和小马哥各住一间,唐晓芸搬来后,他们就共住一间,让出一间来给她住。其实德叔基本上不住这里,实际上还是小马哥单独住他的一间房,而唐晓芸就住进了以前德叔经常空着的那间房。
  唐晓芸刚搬来的时候,晚上基本上都是一个人吃饭,然后很早就回房间锁好门上床看书睡觉了。至于小马哥晚上有没有回来或者什么时候回来,她都一概不知道,直到第二天上班以后,她才会在店里再见到他。这样的日子,过了大概有半个月之久以后,他突然开始很早回来了,并且亲自去市场买鱼买肉,亲自下厨做饭。他很会做饭,不但做的比她做的好吃,而且速度还比她快。
  她简直惊呆了,他却笑着说:“一个不会做饭的女孩子,将来怎么能嫁得出去!”
  她红着脸啐了他一口,“嫁不嫁得出去,又不要你管!”
  他笑了笑,没有话说。
  吃完饭后,唐晓芸收拾好桌子,洗好碗筷,照旧洗漱完毕后,就回房间锁上房门,躺在床上看书睡觉。她听到客厅的电视声音开得很大,居然是言情片,一个大男人喜欢看言情片,她觉得很好笑。
  没过多久的一天晚上,小马哥又突然不见了踪影。唐晓芸又自己做饭吃,吃完饭后,看了一会电视,就去洗澡准备睡觉。当她刚从卫生间走出来的时候,就被一个人一把抱在怀里,不能动弹。小马哥喷着浓重的酒气的嘴巴,向她的嘴唇凑过来,她拼命地左右摆头躲闪着。
  “我做你的男朋友,好不好?”
  “不,我有男朋友。”
  “他有我好吗?”
  “不,不行……”
  唐晓芸一边挣扎一边躲闪,最后情急之下,使劲咬他的手臂,他痛得大叫,方才放开了她。
  她跑回房间,立即锁上房门。那天晚上,她害怕得一整夜都不敢睡觉。第二天早上,直到听到他出去锁上大门的声音,她才敢走出房间。她思来想去,觉得不能再在这里呆下去了,便向德叔辞了职,德叔什么也没有问,就给她结算了工资。她只做了一个月,他却很大方地给了她两个月的工资,让她很感动,也许是因为他有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女儿吧,她这样想。
  她也不能再回姑妈家住了,只能另想办法了。想来想去,她想到了余菁,她的中专同学。余菁家虽然不在夏城,但在夏城有很多关系网。所以她一毕业就来到了夏城,租了一间房子,一边打工,一边安心地等待安排正式的工作。她是一个性格豪爽并且非常热情喜欢帮助朋友的人,剪一头利落的短发,走起路来,步子又快又有力,像个男孩子。虽然她与唐晓芸不在同一个班级,但因为同时参加了学校的文学社团的缘故,性格完全相反的两个人竟奇迹般地成了朋友。当唐晓芸找到她,说需要她帮忙的时候,她不但满口答应唐晓芸搬过来和她一起住,还许诺帮她找一份临时的工作应急。。
  在唐晓芸搬过来的第二天,余菁就带着她去了一家文印店。文印店的老板和老板娘跟余菁是老乡,跟她非常熟。因为唐晓芸在学校学过电脑操作和五笔打字,所以打字复印这类的工作对于她来说是驾轻就熟,没有任何难度的。当天,老板就很愉快地留下了她。对于这份工作,唐晓芸只认为它是一个临时的过渡。她对于这家文印店,最满意的地方就是它的附近有一家大型的人才市场,她可以利用空闲的时间去人才市场应聘。她不知道老板到底有没有发现她的这个秘密行动,或者是发现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也许老板早就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孩子是不会安心在这个小店长久地干下去的,所以,也就渐渐地露出了本色。一个涉世不深的女孩子,在他的面前犹如一朵含苞待放的花蕾,在家有河东狮的情况下,他即便不敢冒险去摘取和占有这朵让他垂涎欲滴的花蕾,却也轻易不会放过蹭一下香,占一点便宜的机会。于是,他竭尽所能地利用一切机会,与唐晓芸发生肢体的碰触,例如:看她打字的时候,他就将头靠得很近,他的嘴唇几乎碰到她的头发。唐晓芸很不喜欢别人这样,除了郝剑,她不能接受别的任何男性这样靠近她。后来,他的行为越来越让唐晓芸难以忍受了。例如,在夸她某一件事情做得很好的时候,他会用手轻轻地拍一下她的臀部。还有一次,在教她编辑排版的时候,他站在她身后,俯下身,嘴巴几乎碰到了她的耳垂,移动鼠标的手还装作不经意地碰了一下她的胸,唐晓芸早已是面红耳赤,羞愤难当,而他还俨然一副不动声色的样子。幸好就在这时,一声咳嗽在身后响起,原来身材高大浑圆的老板娘已经瞪圆了眼睛叉着腰站在他们身后,老板立刻借故讪讪地走开了。自此以后,老板娘便经常守在店里,她的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她的男人,只要有半点风吹草动,她的咳嗽声就会适时响起,每当这时,唐晓芸就觉得自己安全了,再也不用怕了,但是同时,她也明显地感觉到老板娘看她的眼神再也不那么友好了。在这种境况下,她只求能快点在人才市场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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