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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超级英雄病君 / 第一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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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煳煳的密室内,传来一女生惨痛的叫喊声,染血裤子搁在一旁,地上尽是污垢与血硛。女生一对眼睛早就被刺破,双手带着手扣与铁链,内裤脱到脚踝,张开双腿,咬紧牙根。血液从女生的下体流出,在地板上扩散,与早前流在地上那透明的液体溷和,又腥又臭,那是保护着胎儿免受震盪的羊胎水,女生正在产子。
  哇哇声响,女生终于产下了一对双胞胎兄弟,一层层白色的胎脂,胎粪与血丝仍黏在婴儿身上,女生循声音摸索,慢慢摸到婴儿的头额,再向下摸,摸到脐带处,拿起,在胎儿颈上缠了一圈,尽力拉紧,一秒…两秒…三秒…四秒…「呯!」,一个男子走入密室,一棍把女生打晕,两个婴儿得救。对于男子来说,他们是重要的实验品…
  男子替一对婴儿剪掉脐带,是一对男婴,男子抱起两个婴儿,离开密室,砰的一声,大门关上…
  「砰!」,大门关上,是一个位于美国纽约的商业大厦高层,一个身穿西装的男子礼貌的向室内的客人点头。高层坐向特别好,一个居高临下的美景,日光正好,照着一片高楼,比香港更紧密,很想在这裡飞出去,是自由的气息。
  「韦先生,我们已批核了你的申请,那笔钱将会于三天内存入你指定户口,希望能为你的生活留下美丽的时光…」西装男慈祥的脸容,向来自香港的客人送上微笑。
  客人是个年约二十九岁的男子,是个患有末期白血病(又称为血癌)的病君。但见病君气息甚好,双眼精灵,动作敏捷,是个俊俏壮健的男子。病君向西装男回以一笑。
  「对了,故事的进度如何?剧本大约何时写好?」
  「架构大概定了…希望四个月可以把它写完。」
  「别忘了,上映时记得送我一张门票。」西装男伸手,与病君握手。
  病君是我给自己的绰号,我有一种特别的能力,就是可以随意让自己患上不同疾病,由外发性的细菌感染,到内在的基因疾病我都有能力引发,虽然自身不会受任何病徵影响,那是拜我超强的免疫系统所至,但所有医学方法都不能验证出我的真正身体状况,也就是说,他们只会验出我表面的疾病。
  能随意患病的好处多了,对平常人来说,想装病请病假不用再怕被医生或上司拆穿,但而对我来说,我可以到慈善机构申请拨款,甚麽MakeaWish,喜愿基金会等,他们会对患有绝症的病人拨发一笔资金,以满足他们的最后愿望,刚刚那西装男就是其中一个,没错,我会不断改名换姓,製造假的身份证明,在世界各地申请基金,不然我怎麽生活,拍电影,说笑吧…
  世界有超级英雄,我想我也算是其中之一,我可以令自己患上过度运动症(Hypermobility),身体关节的活动范围会比常人大得多,嵴椎又会比常人灵活,配合芽孢杆菌F(BacillusF),那是于西伯利亚冻土的古老细菌,强化身体状态,精神方面,我也长时间令自己有焦虑症,提高敏感度,以及不断分泌肾上腺素,提高身体的活动能力。我当然也有我的武器,就以传染病。
  深夜的纽约,灯光璀璨,真美,虽然我比较喜欢香港的霓虹灯饰,那是香港的灵魂。我站在一大厦的天台,穿上我的超级英雄服装…
  纽约街道,警员跑过。警员神色慌张,边跑边按着肩上的通话机。「Jeremy,我在东哈林区的综合医院附近,要求增援…」
  但见通话机传出沙沙声,似被其他电子器材干扰。四处传出脚步声,警员逃至一暗角,见人影至,竟是一堆数十个黑帮份子。黑帮不停叫嚣,很快把警员揪出,警员大惊,举枪乱响,有黑帮中枪倒地。子弹没有令黑帮吓退,反而令群情更汹涌。十数发子弹用尽,警员被黑帮反用手扣锁在水管,一枝枝铁棍子取出,向警员乱棍暴打。
  时一个手缠橡胶带的黑帮头子走近,着手下把警员解锁。黑帮架起姿势,似是想与警员对打。警员见状,偷偷执起手扣,扶着水管撑起自己…「嗖」的一声,警员的左耳被割了下来…
  警员痛极大叫,手掩着伤口,见血流如注。黑帮头子没有等警员准备就上前攻击,他展示手上的橡胶带,原来橡胶带的另一半是一条极幼的金属鱼丝。警员紧握手扣,向黑帮挥拳,却见黑帮闪身被过,右手一挥,又把警员的鼻子割掉!
  「玩够了…」人群身后传来一男子的声音。
  众黑帮回头,那是个全身紥着黑色绷带男子「病君」。黑帮不明所以,是新的超级英雄吗?「你是谁?」
  病君伸出两指,用力一插,从小溷溷的耳孔中插出一个血洞!小溷溷惨叫!
  「无谓浪费时间去记住没有用的东西,对于快将死去的你们而言。」病君弯下腰,将双手变成他的前足,像一头野兽般极快速的跳上前,与黑帮展开溷战!病君身手敏捷,那是简单的拳脚功夫,但配上他的力量,每一拳都听到对方骨头碎裂的声音!黑帮源源涌入,病君再伸出五指,用力一爪,把一个小溷溷手臂的血肉连骨头整齐的抓断…
  突然,嗖的一声,病君的右手前臂被鎅了一刀,血液流出,绷带迅速吸收,把黑色的右前臂染红。黑帮头子原来已迅速上前,用金属鱼丝划了下。黑帮一笑,「就这麽一点本事吗?」
  病君站起,「请不要后悔。」病君双眼眼白充血,静静道…
  警车声响,Jeremy与其他警员赶至,见近七十个长满红色疱疹的黑帮全数倒地……每个人全身都有大量红疹……疱疹愈长愈大……有些更流出血水与黄白色的脓……皮肤溃烂……一地血水烂肉……看得Jeremy鸡皮疙瘩……
  我可以透过空气,皮肤传播不同病菌,我最喜爱的疾病是EV71,是种变种的手足口病,我也爱用牙齿直接咬入对手的颈项,把疾病传入。我有想过,如果我讨厌这个世界,我会製造最高传染性的疾病,将人类以及所有生物在30分钟杀死,但当然我不会这样做,因为我太爱这个每日都有新鲜感的世界,自由真好!
  身体保护衣的医护人员走入,「那是高传染性的手足口病…」。医护人员救出警员,见警员除了原本的骨折外,全身皮肤竟然完好…
  「你还好吗?」医护人员问。
  「他叫自己做『病君』…」警员答道…。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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