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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心在千张纸,哪管人间事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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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城自打成为长安城以后,就开始了它的繁华。
  它每一日都在散发它的朝气,数百年来,从来如此。
  但尽管是繁华了近千年长安城,也有贫民窟的存在。比如叶老七所在的那个村庄。
  天河,就是太神山瀑布流下来的那条河,而他那个村庄,就在这天河的源头。故而这个村子,便取名河源。
  按世间俗理,这个村子应当十分富庶才是。其实不然,这里住的几乎全是穷光蛋。
  叶老七,顾名思义,家中排行老七。前面六个兄长和三个姐姐。正因着这么多孩子都大字不识一个,所以才拼尽家中细软让他去隔壁村子的学堂上了学。
  在他们村子有句谚语。有牙口的没馍馍,有馍馍的没牙口。说的正是叶老七这样的存在。
  上学的时候,他不仅人勤奋,而且一学就会。怎奈何他是个瘸子,按朝廷法制,身患有残之人,不得入仕。不然凭着他的才学,当不比任何一个状元文采低。
  他个人也从不计较,乐得自在逍遥。年岁大了,也不便再与父母住在一起。就自行在天河边上,盖了一间毛坯,屋后开了两亩田地,凑合着过活就好了。
  后来实在无趣,便合计着办个学堂,让村里的孩子来读书,挣些银两,也免去自己残疾之人再受耕种之苦。
  于是,村子里有了数百年以来的第一间学舍。
  平日里,他就教着一两个时辰的课,孩子们就得回去务农了。他也便闲了下来,实在无聊,就在天河岸边上种了很多的花草。
  终于有一天,他攒到了三两银子。马不停蹄的跑到集市去买了一千多张草纸。
  因为他一直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要写一本书,一本足有一千页的书。
  这本书已经写了很久了。里面记载的,有来自于他与同窗之间互通往来的书信;有自己再种田的时候心中生出的感想;有他在河滩上发呆时用不同字体写下来的字,有楷体有草书;还有实在无聊的时候,用笔画下的自己家养的鸡鸭鹅的各类神态。总而言之,这本书的写成,就是根据自己喜欢什么。
  他们家里是很穷的,这就导致了他长到了三十岁都没有能讨上一房媳妇。正好的是,他姐夫的村子里,有一个出生就傻的女人,也张罗着要嫁出去。两下一商量,都还满意,那么就娶亲吧。
  这样的好事情,当然也是要写进自己的书里的。新媳妇除了傻一点,生的还是很漂亮的。不久,傻媳妇就怀孕了,自己的书也已经快要写完了。
  他一心想的,就是写好这本书。为了写好这本书,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可以。
  书快成了,却一直都没能有一个让自己满意的名字。无奈之下,他用篆体在封面上写下了“千叶经”三个大字。署名时,他并没有用叶老七这个名字。想来这个名字也太俗了些。俗便罢了,这样的一本书的作者,名字当然不能太过随便,至少也得是一眼就能让别人记住的。但其实说实在的,他甚至都不知道他的这本书会有多少人能够看到。
  雨夜之前,他已经完成了这本书的第九百九十九页。写了这么多字,都是一些很普通的字眼记录了很多普普通通的事情,那么就剩这最后一页了,须记录一件大事才好。
  雨下的正大的时候,有一位明黄加身的老人,披着明黄的袍子,就那样走在街上。只奈何雨实在太大,街上一个人都没有。但如果有人遇到他定能猜出几分端倪。光凭这身衣服一看就是皇亲贵胄,至少也是位王爷。
  那数十名死士偷偷进入将军府的时候,他就在将军府外。
  将军夫人被杀的时候,皇帝陛下旁边的太监正全身心投入到皇帝身上,并没有注意到城里的动态。这样的一个日子,有多少人对神花抱有觊觎之心,谁都不好说。
  那个站在房顶上的黑衣人,在死士得手后,迅速离开了,死士们出将军府的时候,那位明黄加身的老人挡在了他门前面。
  他大怒道:尔等何人!胆敢在我圣都长安强闯民府。
  那数十名死士相互对视,有三名擅长跑路的迅速消失在了黑夜之中。雨很大,但不难注意到,他们带走了一个孩子。明黄加身的这位老者速度也不慢,一个抬手,连成线的雨滴戛然而止,一柄巨大的雨水形成的刀刃斩了过去,十余名死士能够很清晰的看到这道刀锋向他们斩去,但就是没法阻挡,一时间就有几人倒下。
  那位老人抬脚就要去追遁走的那几人,怎奈何其余十余人也训练有素,迅速挡在了他的前面。
  找死!老人大喝一声,一巴掌扇了过去,哪怕雨那般大,一记响亮的耳光让众人心生无限寒意。被扇了耳光的那人,脑袋都被打瘪了。
  其余人哪怕心中再惧,也丝毫没有停顿,照直的冲向那人去。
  老人黄袍腾起,眼神充满杀意,只是瞪了一眼,他们手中的刀全部都碎了。
  这把刀,熟知的人都知道,叫做菱江宽刃,以宽、硬、厚著称。乃是义渠国军士最常用的刀。死于此刀下的人,大多并不是被砍死的,而是被活活砸死。那么能够用念力催碎这数十把刀的人,必然是大乘境的修行者。
  当下不想死的,滚出我长安城。言罢,那人又走向了黑衣人逃跑的方向。
  怎奈何这些个人就是不要命,还要阻拦于他。
  只是霎时,一把雨水形成的刀砍向了他们。这一次,不单单是锋刃,而是完完整整的一把刀。
  十余名死士死相之惨,可想而知。
  雨越来越大,叶老七拿着家中唯一的油布纸包起笔和纸,走向了瀑布,开始往上怕。
  他是个瘸子,生来就瘸,三十多年了;
  他是个书生,只会写字,用着从散市淘来的最廉价最差劲的笔;
  他是个农夫,种些花草,常说自己闲云野鹤,好不自在。但谁都知道他甚至都食不果腹。
  但是今天哪怕是死掉了,这本书也要写完。他很清楚,山上一定有事,而且不是小事。那么这件事,就是自己的最后一张纸要记载下来的事情。
  只要是书成了,那么也就死而无憾了。
  过去的人总说,不怕一个人固执,就怕一个人固执到死都不明白回头。用来形容当下的叶老七,正合适不过,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愿意去做的,花多少力气都是要去做的,他不愿意做的,怎么样都不会去做。
  他就这样一路顺着瀑布往上爬,山那么高,路那么难走,他的身体几乎就要支撑不住。
  双手满是鲜血,手脚满是泥泞,冰凉的雪水灌溉着他身上的每一寸皮肤,彻骨的寒意让他身体变得僵硬,但这依然不能让他停下他的脚步。
  伸手已不见五指,周遭只有轰隆隆的水声。水太大的缘故,自己都无法睁开双眼,就在这样的环境下,他艰难的行进着。一步,两步,抬脚都那么的困难。他的手已经感觉不到了,他知道自己在流血,也知道身上被周边的藤蔓割的满是伤痕,但这些伤口,应该还不致死。
  但要命的是,自己已经严重体力不支。
  他这辈子长这么大,都没有去过长安城,甚至都没有出过镇子。走过最远的路,就是小时候去隔壁村子的学堂上课。不曾有一次是像今次这样。他要爬的可是这个世间最高的一座山峰。
  尽管这么难,他还是做到了。就在神花盛开以后不多时,他终于爬上了山顶,看到了那个大祭坛,看到了那数以万计的人,看到了那两朵异常娇艳的花朵。
  他心里暗自想到,自己的孩子也应该出生了吧,正逢这样的盛景,自己的孩子,不论男女,都叫做牡丹吧。
  他从怀里掏出了那个油布包,那里面是最后一张纸,这张纸写满,书就成了。
  对了,他还要把封面上的作者署名也补全。
  只可惜,笔断掉了。
  不在乎,满手满脸的血,可以当成墨来使用。
  他竖起右手食指,艰难的写道:
  上得山来,万人聚于高台之上,有一奇花巨大无比,异样可爱,黑夜森森,但觉前途光明无比.......
  本来用笔的话,是可以写更多的字的,只奈何手指太粗了,写了不多几个字,一张纸就已经写完了。鲜红的血液渗透进粗糙的黄纸之中,其颜色略显黑,舒尔之间,燃起了深红色的火焰,让久经瀑布冲击的叶老七整个人都暖和起来。原本蓬头垢面似乞丐的他,浑身开始发热,心中躁动起来,他的血已经流干了,他身上的每一寸皮肤都是破的,他的头发上面上全部都是沙石,他知道,他要死了。
  好在,书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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