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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人有人道,鬼有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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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和鬼是不同的,但本质却又是相同的。
  凉薄世界,没有任何东西能够简单地分为黑白,大部分是介于两者之间。当然像小城南这样单纯的杠精,是会习惯性给李野狐一记漂亮的回击的,比如….
  比如什么?
  比如,熊猫!
  李野狐从不认为自己是个有济世情怀的山野游侠,实际更像一只时刻准备好钻规则空子的老鼠。本质上而言也是一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所以时常需要用一些被当成废物的书籍来取悦自己。
  对于这一点,没见过几面的陆非鱼似乎看得很通透。
  绿皮火车坐得其实并不舒服,车身晃荡撞击的铁皮声,火车头毫无自觉性的轰鸣声。除了实在太累太困,和向来都能一命呜呼睡过去的人,实际上是很难入睡的。不同于当今社会很多知识分子、文青的采风之流,李野狐选择这趟绿皮车的原因很简单,只是因为——便宜!
  五脏庙传来一阵擂鼓声,李野狐下意识摸了摸裤管里已经来回摸了二十多遍,开始卷边的两张百元大钞。本想着买点便宜些的吃食,找了一圈也没看到个卖货郎,只得将怀中的包裹抱紧了些,以便抵制越发张狂的饥饿。
  人穷就容易癫狂!下了山,进了市里,仗着口袋里揣着八百块的巨款,竟然有胆子在火车站外的小饭馆胡吃海喝,这一顿就搭进去了近三百大洋。
  穷久了,骤然有钱了就会像缺粮很多天,突然有了很多食物的仓鼠,不知节制,直到撑死。李野狐也是个凡人,而且还是个穷了二十来年的穷人,自然是逃脱不了这样的心态,好在小饭馆的老板是清醒的,看了他的落魄装扮,早就使眼色提点了服务员菜量适可而止。
  李野狐用剩余的钱,花了个一百多买了个老人机,充了五十元的话费。想到下山前收到的最后一封信的落款,李野狐买了一张前往YZ的绿皮火车票。
  年关未近,大部分百姓还在各自的岗位上卖命,所以火车上反而显得没那么拥挤,甚至偶尔还能看见一两个空余的位置。
  二十多个小时的车程是煎熬的,戴着一顶不知道从哪找来的蓝布帽的李野狐,再次从饥饿中醒来,从怀中取出一张青色布满折痕的信纸,看着上面几排隽秀的钢笔字,想到某个身影,嘴角不由露出苦笑。有些金鱼终究是养在瑶池里的,仅仅是看着,也是要费力地仰起脖子的。
  对面坐着的是一个下巴尖瘦的黄发男人,长得不好看,是命相里典型的奸猾短命相,那下巴第一眼就让李野狐想到了老牛耕田用的犁。提得老高的裤腿下露出一双花袜子和一双黑乎乎的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破旧NIKE球鞋,手中拿着一份皱巴巴过期的扬子晚报,时而探头探脑地露出一双鬼鬼祟祟的眼睛四处张望。而对方报纸上不亚于故事会的一篇篇民生民事,便成了李野狐醒着时不多的娱乐时光。摩挲着袖中的念珠,李野狐望着车窗外入夜后越发漆黑如墨的夜色漫无目的地发呆。突然感觉到有些莫名的凄凉和忐忑,这次是真的离那座大山越来越远了,不知道老和尚是不是又去偷喝自己藏在老地方的梅子酒了?
  将抱在怀中的包袱放到座椅下方,李野狐站起身在过道中活动下筋骨,想着转移下注意力,结果还是失败了!于是迈开步子向着水房走去。
  装睡的黄毛男人很快睁开了一只眼睛,重重咳嗽了一声,再次确认周围几个位置的人全都进入了梦乡,便以更快的速度坐到了李野狐原先的位置上。虽然他并不认为一个看上去比自己还穷的家伙会有什么值钱的玩意,但还是很好奇一直被对方紧紧抱在怀里的包裹,或许里面藏着什么传世的宝贝。毕竟从慧眼不识珠的乡下人手里,很多时候还是能够弄到些值钱的物件的。
  可就在他准备俯身去座椅下掏的时候,一道身影却不知不觉间坐在了对面自己原先的位置上。黄毛一个激灵,虽然没叫出声,心里却依旧将对面这一脸憨厚的中年黝黑汉子全家问候了一遍。
  对方只是笑容浅浅望向自己,没有说话,黄毛也静静回望对方,同样没有说话。一副高手相遇,谁先说话谁先破功落了下乘的架势。最后在男人低沉的嗓音中打破了僵局:“朋友,哪个门子的?进山上的是什么香?”
  长期混迹扒手界的黄毛自然知道自己遇到了同行,而且似乎还是有山头的主,对方开口两句便是行当里的黑话“趟水”,俗称探探底。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黄毛也算是这一行的老油子,虽然比不上江洋大盗,不过气势同样重要。输了气势,你是条狼,别人也会把你当头羊,他可不想步那断手的倒霉蛋师父的后路。
  清了清嗓子,耷拉着吊眼梢阴阳怪气道:“河南的厨子,快刀开膛的鱼,船上等着下锅,路上借点油!”
  黝黑男人将身子前倾,笑着道:“门子有门子的规矩,朋友,这栋楼我们点了,你得让让道。”
  黄毛同样身体前倾,将半个手臂压在餐桌上撇嘴道:“让会怎样?不让又怎样?”
  男人突然用粗壮的手掌抓住黄毛相对细了很多的手臂,惊得黄毛连忙回抽,却发现手臂竟然像被铁圈箍住,奋力之下也挪动不了分毫。男人憨厚的脸色随即变得狰狞起来,同样嗓音森寒得像砂铁:“我可不是在跟你商量!”
  此刻对方给黄毛的感觉远不像普通的扒手,相反更像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虽然表面上依旧拧着脖子,一副不服输的表情,可说实话,他是有些后悔了!
  就在千钧一发,剑拔弩张的时刻,一只有些苍白的手搭在了黝黑男人的手掌上轻轻一拨,就将两人的肢体接触分开。同时将黄毛拉到身旁道:“你小子,让你帮我看好东西,我去撒泡尿的功夫,你又给我惹祸了?”
  看上去只比猴少层毛,实际比猴还精的黄毛,一个眼神就领会到来人的意思,一边拍着来人的肩膀一边陪笑道:“哪有,兄弟,你瞧你说的啥话。当是遇到了熟人,打个招呼,结果认错了。”
  黝黑男人表情也立马从僵硬恢复了憨厚,站起身子,连声堆笑招呼道:“对,对,认错了。那两位兄弟,就不打扰了,抱歉!”
  只是在身形越过两人后,原本还憨笑的表情瞬间阴沉下来,步入车厢末尾时回身看了一眼先前两人所在的位置。
  来人正是饿着肚皮,被逼无奈下去水房灌了两口凉水充饥的李野狐。李野狐下一秒笑容一敛,重新抱起包裹半躺在座椅上闭目养神,仿佛刚刚发生的一切都跟他没有半点关系,只留下对面傻笑,手脚无措的黄毛。
  实际上,刚刚那一幕确实是跟李野狐没有半毛钱关系。之所以上前去做了个和事老,并非出于什么一文不值的侠义情怀,而是不想两人大打出手耽误了自己的休息时间,毕竟跟山上溪水边的老乌龟学到过这样的道理:多睡觉,少运动,自然就不觉得饿了!
  如果让对面将自己看成高手的黄毛知道李野狐的真实想法,恐怕会相当鄙视,也不会有后面一直死皮赖脸义结金兰的举动。
  黄毛此刻是手足无措且兴奋的,单凭先前那轻轻松松的一手,就已经认定眼前这位小哥是个高人!他可是切实感受过黝黑男子手上的那把劲道的,光是对面年轻人那力气就了不得。实际上李野狐也就是力气大而已,相比于大师兄的掌劈百年木,在山上的这些年,惫懒的性子并没有让李野狐在传统武学上有太多建树。
  黄毛主动搭讪道:“兄弟好本事啊,我叫蔡端午,你可以叫我菜头哥,兄弟你贵姓啊?怎么称呼?”
  李野狐默不作声,双目紧闭,翻了个身将屁股对着蔡端午继续装睡。
  蔡端午脸皮很厚,直接坐到了李野狐的脚边:“你那一手翻手为云玩的漂亮!我混迹过那么多大小城市也是生平仅见。行走江湖靠得就是个人脉,这俗话说的好,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是什么?人脉啊!我蔡端午不敢说是上通天文下知地理的小诸葛,但在这江湖里,怎么着也能算个百晓生了!”
  蔡端午说着顿了顿,瞄到李野狐眼皮动了动,继续洋洋大论道:“这在外行走啊,难免有个三灾九难磕磕碰碰的,朋友多了,那路借来走走还能少走些弯路不是?你再瞅瞅咱这缘分,用我那师傅的话说就是,遇见了就是缘,这缘分乃天定,天定的你是逃不掉的,违逆天意是要遭报应的。那个,兄弟你别误会,我不是咒你啊!我这人就一点不好,生来豪气,直言不讳,尤其遇到气味相投的朋友。你说,你我何不顺应天意,就此结拜金兰,我为兄你为弟可好?”
  李野狐梦里伸了一个懒腰,将耳边呱噪,如同苍蝇般喋喋不休的蔡端午,顺势一脚踹翻在地。
  蔡端午不仅不怒,反而继续嬉笑着拍拍屁股站起身来,将脸紧贴着李野狐嬉皮笑脸道:“要不,我做弟弟,叫你做大哥也可以。但是,你要记得保护人家哦!”
  感觉到黑色的阴影将面前的光亮遮盖,同时一股像在地窖里放了十来年的过期酸菜般的口气扑面而来。李野狐猛然睁开眼,一张硕大的布满痘坑的锥子脸,鼻毛豪放外露,色迷迷地离自己的脸还有不到一尺的距离,直接抡起一拳过去,像只油锅里的大虾弹跳而起。
  “死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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