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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少年何处洒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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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是一页书,整个世界的上与下,皆是文字。
  魏笠站在其间,如果从天空中俯视,他就像极了是一个小小的句号,似乎走到哪,文字就在哪结束。
  人之所向谓之心,人之所畏是之像。
  心像,就是期待且畏惧,向往且逃避的投影。
  石碑之外得谶言,石碑之内破心障,两者结合,才能走出这方心中世界,到达方外之地。
  有机敏聪慧之人,一眼勘破心中像,白鹿渡虚妄,跃障而上。
  有身负机缘之人,知行合一身既像,仙人钓雏凤,扶摇而上。
  有一掷千金之人,另辟蹊径避过像,犬吠人明了,开道而上。
  有最最倒霉之人,未见谶言懵逼像,抓耳又挠腮,迎难而上。
  是了,这最后一种人就是魏笠了,天地皆苍茫,入眼既他乡。
  他乡。
  魏笠心中一直有所介怀,就是自己厚着脸皮跟荀川来这个世界究竟对不对,毕竟那书店的老头说过,荀川才是他笔下的主角,而自己呢?主角身边的一个配角吗?就像周星驰身边的吴孟达一样?
  不,这么说有点磕馋,应该是《英雄本色》里面,狄龙身边的周润发才对,再不济当个男三号张国荣也好。
  等等,我什么时候把自己带入配角的角色了?
  这种恼人的心绪不断萦绕在魏笠心头,跟荀川在一起的时候他很少想这些,可在这里,这种念头被不断的放大,他甚至想到了自己的结局,那个画面是荀川站一处高山之上,而底下是汹涌的人潮,他们在为山上的人忘情欢呼,而自己被淹没在了这人群之中,无论他如何大声呼喊,那个同乡人都听不见,最后,自己的声音也沉入了那阵阵欢呼里,仔细听,已是别无二致。
  他越想就越焦急,脚下的脚步亦是急促起来。
  书页上,这个句号想跑远一些,越远越好,似乎他走的越远,自己的故事,就能晚一点结束。
  魏笠逐渐体力不支,瘫软在地上,可即便如此,脑中那一直萦绕自己的念头却并没有消散哪怕一分一毫,相反地,没有了运动消耗精力的气口,他的思想更加集中,使他不堪其扰。
  这种攀比、不甘的心绪并不会让他痛苦,他还是能跑能跳,身上不疼不痒。
  可这能让他悲伤。
  悲伤着自己的平凡、普通、甚至让他霎时间觉得自己舔着个脸跟到这里来简直无耻。
  或许我就应该老老实实待在小县城里,做个普普通通的差生,或许毕业、或许肄业、只要不做些出格的事,跌跌撞撞的就能混到毕业,反正大学肯定是考不上的,然后如果想去大城市的话,可能会外出打工四五年存上一点积蓄,回来后找一个本地媳妇,从老爸手里接过他的商店和二胡,生个不俊俏也不丑陋,跟自己一般无二的普通孩子,最后在小城里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过上那种一眼就能望到头的人生。
  这样的念头,开始蔓延。
  这和当初被那一僧一道的拒绝不一样,因为当初的悲伤还能让他哭出来。
  他望向天空,天空中的文字不知何时变成了描述他的文字。
  七岁时,跟爷爷学习下棋……
  九岁时,上学跟别人打架,自己被人轻轻打了一拳,哭的稀里哗啦,课都没上就跑回了家……
  十岁时,为了不被别人欺负,第一次打了一个比自己还弱小的人,成功混入了那群欺负自己的群体里……
  十一岁,跟着自己年长几岁的孩子,逃课跑到学校外的小巷里,分到了第一支烟……
  十二岁,迷上了网吧,趁着父亲午睡,从他裤兜里偷了五十块钱上网,从此学习一落千丈,小考凭着仅存的功底,摸着线考上了县里最差的初中……
  十五岁,中考后,还算年轻的父亲眯着眼,问着自己还想不想继续上学,他眼角出现了几丝鱼尾纹……
  十八岁、二十五岁、三十二岁……
  最终,文字化成了一个人形。
  十五岁的魏笠仰着头,看见了七十岁的自己。
  那个变成糟老头的自己,咧着一嘴黄牙,向自己伸出了手。
  也许这才是自己要过的人生吧。
  想了太多东西,脑中思维不肯停歇,导致他的眼皮有些沉,人也有些累,他抬起由于奔跑,变的汗津津的手,就在两个魏笠将要碰触的瞬间,一滴汗水滑过手掌,忽然这种火辣辣的疼痛顿时让他缩回来。
  他愣愣的看着手掌之上,那还没结痂的四道血痕。
  我当时究竟是想着些什么,才使得抓出这四道血痕而不自知的?
  那个时候感受到的疼痛,要比现在疼多了吧?
  昨日下山的景象,历历在目。
  “走到这一步,可以了。”悬停在半空的老年魏笠虽没开口,可魏笠耳中清晰地听到了他说的话,语气中甚至带有些轻浮。
  “你是我?”魏笠问道。
  “未来的你。”
  “那山上的一僧一道也说过‘可以了’之类的话。”
  “可他们不是你,所以你听不进。”
  “未来的我变成你这鸟样?”
  “人会变,总有一天你会成为我。”
  “未来又不是一定的。”
  “过去都注定了,未来也就不难猜了。”
  “过去……也不对。”
  魏笠没再去反抗脑中翻涌的思绪,而是顺着这些记忆,说出了隐藏在人生细节之中的另一番景象……
  八岁时,爷爷夸我下象棋有天分,说这样的孙子,未来不可能是个笨蛋。
  九岁时,父亲给我念了一段小说里英雄被人欺负后,忍辱负重,然后努力一雪前耻的剧情,说完他指着书说,这样的大侠都被人打,重要的是被打了之后,要知道怎么打回去。
  十岁时,我确实打了一个比我弱小的孩子,可谁叫他往我同桌那个女生头发上放蚂蚱?我不打他打谁?该打!跟那群欺负我的人搞好关系后,我第一件事情就是叫那个欺负过我的人单挑,最后把他打服了还得笑嘻嘻地说以后我就是他们的老大。
  少年的眼神,越来越清澈。
  十一岁,我的确学着抽烟,觉得这就是大人了,很酷,可当我知道,每存够十颗烟,卖给学校小卖部老板能换两块钱的时候,我就在没抽过。
  而且,我就算抽了又怎样?你又不是我爸!
  魏笠给那个老年的自己翻了个白眼,心想自己这七十岁的年纪都活狗肚子里去了吗,还没十五岁的自己豁达,于是他继续说着。
  十二岁,我告诉你,我不止偷我爸的钱,我还偷我爸的书,厚厚的一本《金庸全集》我偷偷看了大半个学期,学着里面的大侠,想着学会一身武功,怀揣着大理想,为国为民。
  特别幼稚对吧!还有更绝的你怎么不说?要不是我逃家不成,我现在还真不在这里,应该在少林寺!
  最后,他对着空中的自己,说道:“你说我是未来的我,那这些你都忘了吗?”
  只见空中的那个自己又变成了荀川的模样,不屑一顾地说:“要是没有我,你能会出现在这里?你就这么愿意当我跟班?”
  也许是变得太像,这一讽刺让魏笠激动起来,亦或许是刚才憋的难受,举起拳头大叫道:“荀川!你个哈麻批,谁是谁跟班还不知道呢!要没我,你个哈儿连狗肉都吃不上!毛爷爷都说了,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这里这么大,就你来得我就来不得?而且可是陈老头让我进来的,我不欠你什么!”说完,像是找到了依仗,再喊:“对,是陈老头让我进来的,你当你的主角好了,反正我不伺候!对!爷爷我不伺候!”
  魏笠能感觉得到,这片天地的文字,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改变,内容或许还是那些内容,只是他不在悲伤。
  因为平凡的自己,亦有着些不可替代的思想。
  空中的人形又变成了自己,一个一模一样的自己,他问出了一个问题。
  “我来这里,到底想要什么?”
  “你不是我吗?你不知道?”
  “正因为我是你,所以我不知道。”
  “我也说不清楚我想要什么。”魏笠认真想了想,别说还真是这样。
  “那你为什么要留在这里?”
  魏笠沉思了一会,忽而咧开嘴,笑道:“我九岁那年,我爸给我念完那段小说,结束后豪气得不得了,随口感叹地对我说了一句话,我记到现在,也是从那个时候,我特别喜欢看一些热血的故事,想到处去闯一闯,你可记得?”
  另一个自己,点了点头。
  地上的魏笠握拳立起大拇指朝向自己,说出七个字——
  儿须成名,
  酒须醉。
  天地间,文字飞快汇聚,一块黑色石碑,赫然出现在魏笠眼前。
  天地皆苍茫,入眼既他乡。
  儿须成名,酒须醉。
  儿不成名,誓不归!
  入念,显像,勘破。
  这一刻的魏笠,再也不会被自己心中的迷茫所妄,他找到了自己来到这座天下,并一路走下去的理由。
  书上那些个少年立志的故事,想来也不外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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