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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前世 ·她并不是他的意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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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连两天沈唤晨都没有来学校,看着身后空空的位置,丁水吟有生以来第一次体会到“担心”“焦虑”“魂不守舍”。放学后,丁水吟如鬼使神差般的跑到“深蓝”酒吧。她坐在椅子上,将插在可乐里的吸管咬来咬去,一双灵活的大眼睛转来转去,寻找着沈唤晨的身影。她在那里一等就是两个多小时,却始终没有等到沈唤晨,失望的她耷拉的个脑袋起身准备回家,快走到酒吧门口时一头撞到某人的身上。
  那人“哎哟”一声,丁水吟意识到撞了人,连忙抬头向那人道歉,只听见那人说道,“嗯?是你?”
  丁水吟一看不是别人,正是这家酒吧的老板,慕容纯平。
  “老板你好!”丁水吟像是见到了救星般,郁闷的小脸阴霾一扫而光,她说道:“老板,沈唤晨今天会来吗?”
  “你找沈唤晨做什么?”慕容纯平问,脸上挂着不明笑意。
  “他今天没有来上课,我想他不来上课应该会来唱歌吧,所以就跑来碰碰运气?”
  “碰运气?”纯平用他那修长的手指拨动着他自己薄薄的嘴唇,这是他思考问题时的习惯动作。
  “嗯,看看能不能遇到他,问问他今天为什么没来上课。”丁水吟很认真的说。
  “你很在乎他?”慕容纯平细长的眼睛转出一波幽蓝。
  “啊?”丁水吟一怔,神情开始有些扭怩,“也不是很在乎,只是很好奇……呃……老板,他今天会来这里吗?”
  “这个嘛……”纯平故意停顿了下,看着丁水吟一脸的期待,然后慢条斯理的说:“我还真不知道。”
  丁水吟的上眼神瞬间暗淡,这个家伙,居然还会搞失踪。
  “你想他了?”慕容纯平的问题总是令丁水吟感到出奇不易。
  “我想他?我才不想他呢。”丁水吟撇了下嘴,“切~我怎么会想这个奇怪的家伙。”
  “呵呵,那就好。你可千万不要想他!要知道,这里坐着的一半的女人都是因为想着你嘴里的那个奇怪的家伙坐在这里的。”慕容纯平双手抱于胸前,眼睛微眯着观察着丁水吟的反映。
  丁水吟向四周看看,发现酒吧里坐着的女人还真不少,有几桌坐着的都是女人,她挠了挠头,一种连自己都说不清的情绪在胸口蔓延,好像是嫉妒,又好像是失落,总之,她没好气的说道,:“我就纳了闷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女人喜欢这个奇怪的家伙呢?”
  “是啊,我也很想知道。”纯平心满意足的笑,他在他身边的空位坐下,然后指了指对面的位置,丁水吟也跟着坐下。
  “想喝什么?”纯平问
  “可乐!”丁水吟不假思索的说。
  “你喜欢他吗?”纯平突然没来由的又丢出了一句,直问得丁水吟一怔,紧跟着,丁水吟的头摇得都快成了拨浪鼓,她说道:“老板,你一定不知道我是谁,我是保莱比亚学院的丁水吟,我在我们学样有个非常响亮的绰号叫做情场第一杀手。哈哈,怎么样,你听到这个绰号是不是吓了一跳?我是情场杀手,我怎么会喜欢上别人呢?只有别人喜欢我的份……”
  “那为什么你会来我这里找沈唤晨?”
  “这……”这问题问得丁水吟有些尴尬了,是啊,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找沈唤晨,还像个白痴似的坐了两小时,有这两小时,应该去跆拳道馆啊。
  纯平脸上的笑意加深,他说道:“不过,你们倒是旗鼓相当,那个家伙历来也是只有别人喜欢他的份。”
  “那他有喜欢的人吗?”丁水吟心中暗喜,此时不问正待何时。
  “嗯……他那个人啊,你不是也说古怪的狠,这么古怪的人喜欢上的人一定也是非常古怪吧。”
  “你是说他喜欢的人神经都不正常了?”
  “当然不是啦。”纯平笑,用食指摸了摸下嘴唇,他突然想逗逗丁水吟了,“沈唤晨他曾经和我说过他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你想不想知道?”
  “嗯嗯,你快说说,他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仿佛开启了内心的八卦的之门,丁水吟忽闪着大眼睛一副倾听状。
  纯平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丁水吟,然后慢悠悠的说道:“他喜欢的女孩儿,要有一头漂亮的长发,头发要散开,披在肩上。头发上要别一个发夹,在阳光下,发夹闪闪发亮,沈唤晨说,那是天使的光辉。”
  “天使的光辉!?”丁水吟咽口水,她摸了摸自己束着马尾的头发,想着自己要睡觉时披头散发状如女鬼的模样。
  “嗯。他喜欢穿白色裙子的女孩儿,裙子是无袖的那种,露着削瘦、白皙的手臂和迷人的锁骨,走起路来,白色的裙纱随风轻摆,沈唤晨说,白色是天使的颜色。”
  “天使的颜色!?”丁水吟接着咽口水,她低头看了自己这一身打扮,运动鞋,牛仔裤,鹅黄色的短袖T恤。她用手指抠着牛仔裤膝盖处的破洞,脚还在地上蹭了蹭。
  “他喜欢的女孩儿要有一双漂亮的手,嗯,怎么形容呢……纤纤玉手,对纤纤玉手……”纯平边说边有意无意的瞥了一眼丁水吟的手,丁水吟正要伸手拿可乐,也不知是不是出于自卑的原因,连忙把手缩了回来,藏在了桌子下,“他对女人的手要求特别高,手指要修长,而且还不能留长指甲。沈唤晨啊,最讨厌留长指甲还将指甲涂色的女人,他喜欢将手指甲剪得非常干净。他看一个女人最先看的就是她的手,她的指甲,他说,一个人如果他的指甲是整洁干净的,说明他是个生活自律,心地干净的人,天知道这是什么鬼理论。”
  “的确是只有天知道的鬼理论。”丁不吟附和着纯平的话,桌子底下的两只手互相拉动手指,似乎以为这样拽一拽,手指就能变长似的。
  “这些还不够呢……”纯平本来笑着的脸有些严肃起来,他压低声音说道:“沈唤晨啊,他喜欢诗!”
  “湿?”丁水吟不能再淡定了,她说道:“他喜欢淋雨的女孩?身上总是湿湿的,洗完澡不擦干的女孩?”
  纯平没想到丁水吟会这么说,他顿觉她的脑回路和普通人不太一样,她的脑袋瓜平时都想些啥?
  “不不,不是那个湿,是诗,诗歌的诗。”
  “哦,那个诗啊。”丁水吟才是真正松了一口气,她白了纯平一眼,“你也不说明白些,真是。”
  纯平想,能把诗联想成湿的人古今中外也就你一个人吧。
  丁水吟边在桌子底下拉抻手指边说:“就是那个什么‘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的那个诗?哎,我就说沈唤晨他是个古怪的人嘛。在我看来,诗人写的诗究竟想说明什么,恐怕诗人自己都不一定能搞明白的吧。就拿‘黑夜给了我黑色眼睛’来说,我黑色的眼睛明明是遗传基因决定的,根本就不是黑夜给的好不好?亚洲人种的眼睛本来就是黑色的,怎么连这么简单的常识都不懂呢?还有‘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要知道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夜里,视力再好的眼睛也看不到光明啊,能寻找到啥呢?寻找光明,靠的不是眼睛,是心!心是光明的,就算是身处再黑的夜里也如在白昼。”
  纯平忽略丁水吟前面那一大段犯二的言辞,回味着她的最后一句话,他第一次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看着眼前这个女孩儿,突然明白沈唤晨待她为什么会和别人不同了,这个女孩儿身上果然有着别人没有的东西,而这个东西是沈唤晨一直渴求着的,寻找着的。
  慕容纯平的眼中漂出一些奇怪的东西,古怪的、阴沉的、嫉妒的,他接说着:“还有,沈唤晨喜欢温柔的女孩儿,小鸟依人的,甜蜜可爱的,善解人意的,柳弱花娇的……众人面前,从不大声说话,发表意见时,脸会红红的,从不说脏字,从不骂人……”
  丁水吟心道,完了完了完了,看来沈唤晨是200%不会喜欢上自己了,因为自己和他喜欢的人差距实在是太大了。他喜欢长发披肩,可丁水吟却束着马尾。他喜欢长发上别着发夹,丁水吟却12分讨厌自己的头发上有任何东西。丁水吟长这么大就没带过发夹,发箍,帽子之类的东西。T市的冬天相当的冷,丁水吟的大围巾将脖子连同下半个脑袋包裹着严严实实,上半个脑袋也要光着冻在寒风里。按她的说法,她不喜欢脑袋上有任何东西,仿佛是头上带了东西,自己的智商就会减退似的。而且,长这么大,她就没有穿过裙子,最热的夏天,她也穿着裤子。丁水吟的妈妈为女儿不穿裙子这件事情上苦恼不已,她曾经给丁水吟买过很多漂亮的裙子,可丁水吟从来都不穿,打死也不穿,也说不出什么原因,就是不喜欢穿。也许穿裤子能方便精力过盛的丁水吟跑跑跳跳,攀房上树吧。至于诗,丁水吟智商欠费的脑子明显理解不了诗人的深奥和深刻,更何况她也不想理解。她喜欢的是鬼故事,脑子里成天想的是如果遇到个鬼,自己是扬起一脚把它当球踢,还是一顿猛拳把它当沙袋。还有什么小鸟依人,从不大声说话。丁水吟是谁?是女侠!你见过哪个女侠未语人先羞?
  行啦,自己和他心中理想的女孩差距真的实在是太大了,简直是南半球和北半球的差距。丁水吟懊恼得立马想奔到跆拳道馆找沙袋泄私愤,她将杯中的可乐一饮而尽对纯平说道:“我回家了。”
  “你不等他了?”
  “不等了,就让他把自己当成火箭,放飞自我吧。”
  “要不我把他的手机号告诉你,如果你太想他的话,可以给他打电话。”
  “好啊!”丁水吟刚才要垮掉的小脸又兴奋起来。她还真是喜怒哀乐全写在脸上,纯平想,唤晨这就是你对她动心的原因吗?
  回到家中,丁水吟在浴室的镜子前将自己的马尾放下来,然后用梳子梳了梳头发。她的头发长度是合格的,可是……散开头发的自己从镜子里看怎么都不像是自己。还要别个亮晶晶的发夹吗?别在哪里好呢?这里,还是这里,丁水吟在镜子前鼓捣着自己的头发。猛然想起小鸟依人四字?丁水吟翻着眼皮,自言自语道,那是啥?什么样是小鸟依人?这样?这样?还是这样?然后她就被镜子装腔作势的自己吓得浑身一抖,连忙跑出浴室。
  她拿起手机再次拨打沈唤晨的电话,仍是无人接听,发的短信也如石沉大海,让丁水吟一度的认为自己的手机是不是已经坏了,还给小景打了个电话,让她给自己发个短信证实自己的手机非常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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