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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冰封狼将 / 第一章 一睡两千年

第一章 一睡两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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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17年的冬天比往年来得更晚了一些,北风刮在人的脸上如刀割一般,大山里的绿草早就失去了生机,悬崖上仅有一些不高的小树依然挺立着,像个威武的士兵,对于一个沉睡了整整两千年的人来说今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因为今年的冬天我就能彻底醒过来。
  我叫陈展,男,1994年出生于华夏国的一个边陲小镇,曾为某国雇佣兵少尉,退役后成为世界顶级职业杀手,因刺杀保赛国总统走漏风声,被擒,成了总统阁下用来研究长生药的试验品。
  作为华夏国的精英,我这辈子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按说以我拟定的周密计划绝对不会出现任何差错的,遗憾的是百密终有一疏,而这一疏便出自我那没过门的未婚妻穆小菲身上,穆小菲是我在当雇佣军时认识的,当时穆小菲专门从事谍报工作,经常出入各国领事倌,我几次刺杀政府要员都是她给提供的情报,然而就在刺杀保赛国总统前夜,穆小菲突然打电话约我去公园,说是有事与他商量。
  当我兴致勃勃的赶到那里时,穆小菲一个劲儿的趴在我的肩膀上哭,紧接着四面八方突然窜出数十名早已埋伏好了的荷枪实弹的黑人警察,我还想做最后一番抵抗,以我的身手逃出包围圈也不是没有可能,谁知穆小菲突然拿枪指着我的脑袋,原来她是保赛国总统的外孙女。
  我不怪小菲的无情,只怪自己太笨,多年的感情顷刻间化为泡影,然而意想不到的是,当警察过来围捕我的时候,小菲忽然掉转枪口朝警察开枪。
  “嘣—嘣—嘣—”
  所有警察集中火力对着她扫射……
  ………………
  我被绑在十字架上被人强制注射了特制的“灵丹妙药”,其结果不外乎有两种。
  一是试验成功,我的血液里会带有一种特有的抗衰素,心跳频率和思维能力都异于常人,这便是实现了所谓的长生不老;
  二是试验失败,等待我的只有被枪毙这一条路,这次试验引来了外界的高度关注,人们在乎的是药性是否有效,并不介意这个血腥的过程。
  我心里明白,不管这次的试验成功与否,我都将死路一条,我目睹小菲死在了警察的枪口下,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我希望他们能一刀或者一枪干掉我,让我走得痛快些。
  到场的有总统夫妇和他们的臣子,还有纸媒、电媒以及相关部门的专家、博士等。
  实验开始进行时,原本秋高气爽,晴空万里的天空突然刮起狂风暴雨,狂风吹断了帝国的旗帜和总统夫人的裙子,暴雨如猛兽般吞噬着整个广场,顷刻淹没了所有的村庄……
  前来围观的人无一逃过这场突如其来的浩劫,我终究也被大水所吞没。
  我的遗体被悄悄地运送回国后,母亲为我请来了道士为我做法。
  我感觉到自己的灵魂飞到了天上,望着母亲泪眼婆娑的样子,我多想再次回到她的身边喊一声妈妈,然而我明显能感受到一股强大的力量阻止我回到自己的身体,直到我亲眼目睹自己的“遗体”被装入棺材悬于故乡后面的峭壁上,这一放就是两千年,七十多万个日日夜夜。
  梦,终究会有醒来的一天。
  可是,这个梦实在太长太长。
  专家说过,这世上没有绝对的长生不老,即便保赛国那次的试验成功,我的生命最多能延续两千年,直到两千年之后才会唤发意识,但那时我的身体机能与常人无异,生老病死也只能听天由命。
  也就是说,我将成为一个正常人,继续生存在这个所谓的世上。
  果然,在经历了两千年的风风雨雨,我的身体还没有腐烂变质,这是长生不老药带给我的唯一的益处。
  恢复意识后的我第一时间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又或者说我是被这个声音唤醒的。
  “七狼,七狼,醒来吧。”
  从轻细的声音听来,基本可以确定是一个比我还小的少女。
  我还在梦里吗?不是已经醒来了吗?七狼是谁?她在叫我吗?
  随着我的身体各项生理机能开始有了知觉,我缓缓地坐直腰杆,脑袋已经顶到了结实的木头,我用手推了推棺材盖,它并没有想像当中那么钉得很牢,又或许是经历了那么多年已经风化的缘故,我很顺利的推开了盖子。
  凛例的寒风吹过我的脑袋和凌乱的头发,我本能地用手捂着双眼,生怕被外界强烈刺眼的光芒给刺瞎了双眼,两千年没见阳光了,我不知道自己的双眼还能否适应外面的光线。
  外面的空气虽然怪怪的,但毕竟两千年前也是生我养我的故乡,我很快找到了当年那种熟悉久违的气息,那种大自然朝气蓬勃的味道令我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我索性站了起来,身下的棺材来回摇摆厉害,低头一看才发现棺材有一半已经露于峭壁之外,我真担心自己稍微用点力,整个棺材会带着我一同掉下悬崖。
  “快走!”
  崖底似乎不是很深,以至于我都能听见下面有人说话,那个男人的语气非常凶,具体说什么我也听不懂,两千年的变化是很大的,如今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华夏国了,语言都不知都进化了多少遍。
  除了男人的谩骂声,我还听到有很多女孩子在哭,听着脚步声至少有一百多人,身上时常遭到皮鞭的抽打。
  这样的画面让我想起了两千年前的保赛国,保赛国虽说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但那里的百姓日子过得其实并不好,由于贫富悬殊太大,加上政府对富人的偏袒,富人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甚至拥有自己的武装,即后来让人闻风丧胆的雇佣军,正规军和雇佣军为了达到各自的利益常年混战,无论谁胜谁输,受苦的还是低层的老百姓,穷人在官僚和富人的双重欺压下,日子过得比奴隶还要苦。
  那时走在大街上会经常看见士兵用皮鞭驱赶着一群衣裳褴楼的人们,每每碰到这样的场景我也习惯了无动于衷,并非是我太过冷漠,事实上以我的身手干掉二三十个士兵轻而易举,但军方的报复性是非常残忍的,就算我今天救出这些人,明天他们还得死,而且她们无辜的家人也要受到牵连。
  这就是命,穷人的命还远不及富人家的一条宠物狗。
  我伸了个懒腰,简单活动活动腿脚,倏地往上一跃,身轻如燕的飞上了断崖顶,没想到事隔两千年,自己的身体竟会变得这么轻,就在这时,我的肚子开始咕噜咕噜直叫唤。
  两千年没吃饭了,实在是饥饿难受。
  可怜可怜我吧,给我一口饭!
  如果是在街上,我只要一开嗓子卖唱肯定有饭吃,现在的情况就不容乐观了,深山老林除了被野兽当猎物,能填饱肚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既然谷底有声音传来,那么有人的地方自然有路,有路就能找到食物,可是身前身后都是断崖没有出路,倘若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不摔个稀巴烂才怪。
  怎么办?好不容易能再活一次,难道要窝在山顶活活被饿死不成?不管了,与其饿死还不如放手一搏,我走到崖边深吸一口气,如跳水运动员一般,一个跟斗从悬崖高处栽了下去,因为我的身体很轻,就像棉花泡沫一样,在空中盘旋了几圈后,双腿总算落了地,可是还没等我站稳脚跟,不知从哪来刮来一阵风,直接将我这具弱不禁风的泡沫从谷底吹到了一条宽敞的大路上。
  “什么人?”
  负责押解奴隶的士兵们看到前面有一个人突然从天而降,顿时大惊失色,慌忙拔出腰间长刀,我本不想管这档子闲事,心想这该死的风,往哪边吹不好,偏要往这边来。
  已经是另一个时代了,我这个沉睡了两千多岁的老妖怪可不想一出来就把人吓死,我微微转头,十步开外是一队手持钢刀、身着盔甲的士兵,他们负责押解一批全身五花大绑的妙龄女子,这些女孩清一色的扎着马尾辩,一个个面如死寂,眼神中尽是茫然和恐惧,她们身上的服饰更像是古时的朝鲜传统服装。
  朝鲜人?我不由心生好奇,黄种人的天下怎么一下子冒出这么多白种人?这变化也太大了吧?
  “小子,问你话呢?你是干什么的?”士兵头目再次吼道。
  没错,是韩语,我以前虽然混迹于世界各国,通晓许多国家的语言,唯独对韩语不太精通,只能勉强能听懂几句简单的口头语,嘿嘿笑道:“我是你们的祖宗,快弄些吃的来孝敬孝敬你们的祖宗。”
  我说的是一口流利的汉语,士兵们压根就听不懂我在说什么,领头的大胡子队长一瞪眼,吼了一声,便有七八个士兵抡刀朝我这边劈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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