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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诸天崛起 / 第一章 皇后一号街区

第一章 皇后一号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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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球,新元历128年!
  天海市,太夏帝国西南最年轻的甲级城市。
  如果从空中鸟瞰天海,这个城市就像一个太极鱼,一东一西,明亮与黯淡,繁华与落后,泾渭分明。
  充满科幻色彩的新城区立于城东,占据大半个城市,各种飞行器穿梭起降,哪怕夜晚也灯火绚烂,繁荣之至。
  天海西部的皇后一号街区,就像这座梦幻之城的一颗毒瘤,阴暗,拥挤,丑陋……建筑群跟古老落后的石堡迷宫一般,低矮笨重,没有半点科技感。
  黑暗废土时代,整个皇后一号街区曾是天海地区最大的一个避难所,庇护了无数难民,如今却沦为最落后低贱的贫民窟,被市民称作老街。
  历史洪流滚滚,地球人走出核战冬天,从废土中崛起才一百余年,脚步快得让人炫目。
  老街南区某个胡同,一个少年走出家门,大步来到胡同口,小心翼翼的左右窥探一番后,快速钻进另一个小巷……老街的胡同和巷道四通八达,当初建造这些房子的人,为了不增加层高,拼命挤压空间,充分利用每一寸土地。
  少年名叫林奇,今年13岁,第八启蒙学校七年级毕业生。老妈早早去世,老爸在火星挖矿,家中再无其他亲人,妥妥一枚地球留守儿童。
  他五官还算清秀,脸上却带有神经质般的紧张,就像一头随时会受惊的小兽。在熟练钻过一个墙洞后,靠在墙上松了口气,只要再转过一个街口,绕开流氓混混聚集的街道,就正式走出一号街区,可以搭乘免费的无人公交,去到天海任何一个地方。
  “林奇,我等你很久了,以为钻狗洞就能躲过我的追杀吗?”
  只见三个比他矮半头的小破孩从拐角走来,拦在林奇身前。领头的小孩嘴里叼着一根棒糖,矮塌的鼻梁下拖着两条惨白鼻涕,左手拿着一支迷你星剑战旗,右手却装模作样的挥舞一根甩棍,脸庞一半稚气一半狠厉,看去极度违和。
  看到三个小孩颐指气使的挡住去路,林奇身子不自觉的缩了缩,紧张发白的脸上,露出懦弱恐惧的表情。
  “林奇,这个月过了一大半,你的矿工老爸别说没给你钱花。”小孩把惨白鼻涕缩回去,轻蔑的说道,“今天再不交保护费,小心我哥收拾你。你知道野狼帮的厉害,他们每次打架都见血。”
  这个小孩叫鼻涕强,只有十岁,仗着自己有个混黑道的哥哥,成为老街少年中的一霸。在黑暗时代,十岁,已经到了拿突击匕首,像小狼一样在垃圾场争夺地盘的年龄。
  去年底,林奇勤工俭学三个月买的一双新鞋,被鼻涕强看中后,当场脱下穿走。为这事,林奇躲在被子里哭了几个晚上。
  “我没钱,这个月的生活费我爸还没打过来。”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吗?”鼻涕强不耐烦的缩了缩鼻涕,傲然道,“我数三声,你不拿钱出来,别怪我不客气。”
  “我不骗你,我爸这个月真的没打钱!”林奇的音调开始带有哭腔。
  “好吧!我相信你。”鼻涕强挥了挥手里的甩棍,“呆会被打断腿,可别怪我,要恨就去恨你的穷鬼老爸。”
  “揍他!”
  鼻涕强一声令下,两个跟班恶狠狠地扑向林奇,扬起甩棍劈头盖脸的一顿狂抽。这种甩棍采用特殊的塑胶材质,分量很轻,打在身上却十分疼痛,老街的混混们几乎人手一根。
  “疼啊……”林奇抱着头在地上翻滚,哀嚎。
  他在启蒙学校受训七年,学习过拳术,刀法,瑜伽,甚至摸过枪支手雷,论体型和力气,三个小破孩加起来都不如他。奈何,林奇从小胆小怕事,老爸去火星挖矿后,他孤苦无依,受尽欺辱,心气被磨得一干二净,性格越发懦弱,以至于到了打不坏手的地步。
  老街,任何一个混混,都能骑到他头上。
  “踩他的腿,打他的头……”鼻涕强意犹未尽的指挥。
  “啪!”
  甩棍狠狠抽中林奇的后脑,刹那,他仿佛被打懵了,双眼圆瞪,哀嚎声戛然而止。
  一个小孩紧张的说道,“卧槽,不会把他打死了吧!”
  “这个胆小鬼在启蒙学校混了七年,每天吃免费营养餐,身体比牛还壮,有那么容易死吗?”鼻涕强满不在乎的说道,“你,撒泡尿浇他上试试。”
  “不是吧大佬,当街撒尿,万一被人拍下照片,以后没脸在老街混啊!”另一个小孩直摇头。
  “你们不撒,我来!妈的,今天没喝水,尿不出来。”
  ……
  就在后脑被砸中的瞬间,林奇忽然感觉脑袋仿佛开了窍,一股庞大的记忆洪流陡然冲进自己的脑海,如怒海狂涛,倾泻而下,脑仁被冲刷得生疼生疼!
  记忆中,他从天海第八启蒙学校毕业,因天赋太差失去升学资格,转身去职业学校接受工业机甲培训,15岁奔赴火星,接老爸的班,成为一名光荣的星际矿工。
  为了挣大钱,他加入了火星寻矿敢死队,深入地底3000米的巨大坑洞勘探矿脉。在那里他与火星原居民——地底魔岩兽屡次狭路相逢,亲眼目睹工友们接二连三被撕成碎片,而林奇总是幸运的死里逃生。
  每个月初领到薪水后,林奇便去火星殖民地的黑酒吧鬼混,一定要在下次进入矿洞之前把钱败光。他的酒品差到极点,动不动跟人掀桌子,被打断或打断别人的鼻梁。一张还算英俊的脸,最后被自己糟蹋得不成人形。
  二十年后,他攒了点可怜的血汗钱,回地球娶了个很丑但是脾气暴躁的媳妇,家里天天鸡飞狗跳。
  两年后,媳妇难产而死。他无一技傍身,也没什么朋友,每天用最低劣的酒精麻醉神经,醉生梦死,麻木不仁……
  此时此刻,这段记忆已演化成绝望至极的噩梦。
  ……
  林奇仿佛从噩梦中惊醒,浑身被汗水浸透,像一条从水中捞起的咸鱼,手脚还忍不住抽搐发抖。
  “我的后半生,就是一个火星矿工?把青春和未来都埋葬在坟墓一样的地底么。”记忆中的可怕人生,宛如一个黑暗坟墓,埋葬了所有喜怒哀乐,只剩下无尽的压抑和麻木。
  头顶传来冷水的清凉,令他的神经稍稍警醒。林奇这才发现鼻梁骨隐隐作痛,一缕殷红自鼻腔滑落,仿佛昨天才跟一个酒鬼掐架,互相打断对方的鼻梁。
  “还是强哥有眼力,一瓶水就把他给浇醒。”
  “启蒙学校的高才生,呸!这么不禁打,真是一个废物。”
  “这种人,在启蒙学校也是混日子的孬种。”
  三个小孩的对话,吸引了林奇的注意。
  “鼻涕强!小混混,老街。”脑中记忆涌动,林奇转头看到无数次在梦中出现的街景,迎风飘扬的星剑战旗……身体剧烈颤抖起来,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我从混吃等死的绝望中年,回到了少年时代。”
  “没错,我回到了13岁。”
  林奇摸了摸自己的脸,又伸出双手,不论从哪个角度审视,这都是一双红润饱满的少年嫩手。“这不是梦!”林奇贪婪的呼吸着老街并不新鲜的空气,他仿佛从坟墓中破茧重生,就连空气都感觉如此香甜。
  “不管是不是在做梦,绝不能忍辱偷生,让几个小混混踩在头上。”
  他稚嫩的脸渐渐露出沧桑癫狂的神色,眸中绽发出一股决绝光芒。他从未如此渴望成功,渴望握紧自己的命运,改变自己的未来。
  “强哥,这小子是不是被打傻了?表情怪怪的。”
  鼻涕强鄙夷的说道,“他本来就是个大傻子。把他衣服扒光,既然没钱交保护费,就拿衣服抵债。”这货才十岁,竟是一肚子坏水。
  “扒人衣服,这种事传出去,很丢人呐!”
  “怕什么,谁敢嚼舌头,我哥放狗咬不死他。”
  两个小混混略作犹豫,心下一横便向林奇扑去。他们正欲动手,发现林奇涣散的眼神突然聚焦在他们身上。
  冰冷,凄厉,癫狂,深邃,沧桑……仅仅一个眼神,两个小混混似乎看到了让他们心尖发颤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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