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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进山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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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日的早上,高朋飞带着儿了、和王爱笑整装出发,上山采药。
  王爱笑穿了件粉红的秋衣和蓝色的牛仔裤。娇巧的身材,瘦瘦的脸,显得特别年轻有活力。高朋飞一身休闲装,一米六八的个子,脸色微黑,身体结实,双手有力,肩膀上扛着把小锄头和一根铁镐,背着个黄色的背包。
  秋高气爽,天高云淡,儿子兴高采烈,跑在前面。“干妈!你好漂亮啊!是不是城里人都像你一样漂亮?”
  “宝宝慢点走,路越来越小,小心摔筋斗!”王爱笑在后面喊。
  爬到半山腰,山上树木越来越密,野草丛丛,基本上没有路了。高朋飞叫儿子跟在王爱笑身边,自己走在前面,选择性的走向坡度较缓的一个山坡,坡上树木稀疏,野草低矮,草药适宜生长。
  “这就是丹参,一尺多高,别名山参、奔马草、三到九月开花,红紫色,根是红色的,大的如手指粗,人工种植的丹参,色不红,根小,所以药效低,这是正品的野生草药,比人工种植的好多了。”高朋飞蹲下、扒开四周的野草,然后开始挖开泥土,又用铁镐慢慢铲土。红红的根开始露出来,有三四根,颜色鲜明,长的很深,有大拇指大,上品药材。
  “原来是这样子,今天长见识了,我都闻到药味了!”王爱笑有点兴奋。高朋飞一边挖,一边说:“丹参味苦、性微寒、无毒。功能主治:活血化瘀、凉血止痛、血热不通、月经不调,经闭,风湿热阻;清心安神,热病伤营,心烦失眠;清热消肿。”
  “现代医学证明,丹参能扩张冠状动脉、增加冠状流量、改善心缺血、梗死和心脏功能。”
  “那能治疗心脏病码?药书上没有说丹参能治好心脏病啊!”王老师一脸疑问。
  “这就要说到药物的配伍了,单味的丹参效果不是很显著,可是配上当归、川芎、生地。药的疗效就增强了,这里的药品质好,现在农历八月份正是采收丹参的时节。现在挖的这颗丹参有两年以上了,上品药。配上其它药,吃了保你开开心心,长生不老,睡的安稳,就和小猪一样睡的香。”
  王爱笑呵呵笑起来,“你才小猪呢!你懂的真多哈,我跟你好好学习。以后就不会被那些吹牛的人瞎折腾了!”
  “我们去挖那边的当归,这药最好不要单独吃。”高朋飞站起来用手指向那边。
  “为什么不能单独吃?”
  “单独吃,有的人可能会流鼻血。”
  “那么可怕?”王爱笑不笑。
  “小花她娘有次去挖当归炖肉吃补身子,我叫她娘加点川芎、生地在里面,老人家不听。结果吃了,上火了,鼻血流的不停。最后止住了血,也大伤元气。”
  “这么多学问和讲究啊,你以后多给我讲讲,我好讲些给爷爷听,让老人家不要乱吃补药。”王爱笑望着高朋飞。
  “其实当归是非常好的补药,味道有点甜,性温、无毒。可是花钱买的当归是带苦味的,这就是差别,当归能活血、破恶血,养心血。所以能治一切风,一切血。治产后流血过多眩晕、外伤、心烦,不省人事。”
  “这一片都是当归,呵呵,花还没有凋谢!这次运气好,能挖到好东西了,我们慢慢挖。”高朋飞用铁镐铲着土。
  “干妈!我给你采了几多花,送给你!愿你天天都这么漂亮!”
  “真是我的宝宝,来,给干妈戴上!”王爱笑蹲下来,抱着儿子。
  “那些都是野花,山下面很难采到了。”
  挖了两小时,”采了大包的药,有当归、参丹、黑老虎、鸡血藤。收获还很大。高朋飞拉着儿子。“走,我带你们摘野果,玩玩去!”
  三人继续向山上走去,白云飘在天空,太阳透过树林映在三人脸上。王爱笑脸色红润发光,也许自己的人生会好起来,有这美丽的大山,知心的朋友,可爱的干儿子,生活的阳光贴在心里暖暖的,医生说自己活不过二十岁,这话是自己偷偷听到父母说的,可是现在自己已经二十三了,不是活的好好的吗?什么样的人生啊。
  “这是刺梨,有刺,好吃。摘回去泡茶喝,比茶叶养人,而且能治病。真正的水果之王,能解毒、建胃、消食,活血化瘀、美容,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能抗癌。”“真的吗?”王爱笑用手去摘。
  “当心刺着手,小时候没有吃的,我就到山上摘着吃。”高朋飞一边说一边摘,把梨上的刺抹掉后,递给王爱笑和儿子,自己也吃了几颗。
  “有点甜,也有点涩。”王爱笑说道。转头看到宝宝露着苦脸。
  “干妈,这果子不甜,爸爸骗人!大坏蛋!”
  “那边有野鸡在叫!哇!还有野兔子,跑的好快啊!”王爱笑喊起来。宝宝跟着兴奋的叫着。二人便去追赶。跑了一会,没有追上,俩人反而摔在地上,沾了一身草。
  高朋飞紧跟在后面取出弹弓,连着两声,打中了两只野鸡。王爱笑小跑过去抓在手里。
  “我抓着野鸡了,宝宝,快过来!我好棒啊!”小姑娘似的高兴地跳起来,红红的脸蛋娇俏可爱。
  三人坐着吃了些馒头,喝了水,已是下午三点钟了。便慢慢下山,带着小孩和瘦弱的姑娘,高朋飞不能往山顶上走,那里终年云雾茫茫,稍不留神便会迷路,自己一人还不怕,小时候和爷爷上去过,根本没有路,虫蛇也多,奇花异草也多,一般的山民也不敢上去,上去的没有人下山不生病的。大山的深处十分神秘,人在自然面前就是那么的渺小。
  “高老师!休息会儿吧,我的脚起泡了,走不动了!”王爱笑在后面叫。
  高朋飞放下背上的儿子,看了看天色,看了看王爱笑的脚,两只脚底下都起了几个泡,确实不宜行走。
  “你干妈走不动了,你咱办?”
  “宝宝是大男人了,男子汉,自己走,爸爸背干妈下山。”一脸的英雄气色。
  “好!是我儿子!”高朋飞摸摸儿子的头,背起王爱笑,感觉身上轻飘飘的,有用不完的力气。
  王爱笑心神荡漾,心里热呼呼的,这对父子,对她的感情是真诚的,没有什么目的,在城里很多人巴结她,讨好她,带着功利的心态。这一大一小俩男人,一开始就喜欢她,害怕她受到委屈、伤害。生活上,新鲜的大米、疏菜定时送她,而且不收一分钱,说是自己田里种的,哪能收钱。还开玩笑说自家的小猫还不只吃那点。不然,自己这身体,那有力气常去镇上买。刚来校那第一个月,托人买的都是隔年的米、面,没有少受罪。第一次见到宝宝,在办公室里孤孤单单地坐着,母性的本能让她有点可怜这孩子,慢慢混熟后,小家伙很讨人喜欢,成了她生活的一部份。不见宝宝,心中就有点空落落的,自己要是能生个小孩该有多好啊!也许这就是人的命。
  高朋飞没有时间观赏夕阳美景,回到家,放下王爱笑,取下挂在身前的野鸡。
  “儿子!去请高爷爷来吃晚饭,就说晚上炖野鸡。”
  “王老师你也留下来吧,晚上烫下脚,明天就会好些。”
  “你不留我,我也赖着不走,谁让我是宝宝的干妈呢。”王爱笑带着嘲笑的语气。
  高朋飞麻利的弄净两只野鸡,放入大铁锅里,再放入两根猪排骨,灶里的木柴燃着红红的火焰,平时用电饭锅的王老师很是好奇、开心。高朋飞用开水烫了烫去年采的山参、当归,放入锅里,然后说:“还得加点川芎,生地,鸡血腾。”擦了擦手又道:“当归、川芎性温,生地性凉。这样不会太过温热。鸡血腾味甜,可以提高口味!药膳是很讲究的。只是每次药量还是不宜太多,多了肉不好吃,汤不好喝。”
  “我弄猪饲料去,你守着,锅里开了火就烧小点,慢慢炖。放些大柴在里面,你也可以四处走走。”高朋飞对王爱笑说道。
  高朋飞来到后院,调好饲料,看着十二头百多斤的猪,长的肥肥的,心里喜滋滋的。过年又能卖个好价钱,如果把六间猪舍,全部养起来,一年养两批到三批,能养殖一百多头,每年会有将近六万的纯收入。等有钱了,办个千头养殖场,自己就会富有起来。
  “发什么呆!”王爱笑在后面突然一吼。
  “吓我一跳,看我收拾你!你要不要吃点?”高朋飞拿起饲料。
  “你才吃,你跳进去一起吃!”王爱笑嘴不饶人。
  “哇!你猪长的好长好肥,对你好亲的。!”
  “你才是猪呢!”高朋飞一边喂,同时摸摸猪的头。
  “哈!说错了,是你养的猪,为什么不全部养起来,空着四间呢。”
  “我想了好久,打算明年全部养起来,请一个人,一年也就六千元工钱,你那伍千块,暂时不退给你,就当是你入股,我赚了钱,给你分红,怎么样?”
  “一言为定!不准反悔!”王爱笑伸出双手与高朋飞击掌为誓。
  “走,看看鸡汤,别烧糊了。”二人相视一笑。
  高爷爷和志强坐在客厅里看电视,二人有时开怀大笑。汤已经炖好,王爱笑尝了尝,“哇!真香!”“宝宝吃饭了,收拾桌子!”王爱笑喊起来,真把自己当主人了。
  四人高高兴兴围在桌边,高朋飞拿出酒给小花爷爷倒上,自己也倒上。“高爷爷先喝汤!等会喝酒。”王爱笑给小花爷爷盛上汤。
  肉香,汤鲜,四人争着吃肉,野鸡和土鸡就是不一样,鲜、嫩、爽、滑,绵绵有味。王爱笑吃的嘴上都是油,哪有平常文静的样子。
  洒后话多,高爷爷话也多起来了,“小花已经离开原来那家工厂,进了一家外贸公司,工资可高了,现在一万块一个月,叫我过去玩,我这么大年纪,哪能离得开家,人老了,不中用了。她大哥、二哥现在都向小花借钱,又来巴结我了,前几年在做什么?要是她俩哥哥当年出点钱,小花也就上大学去了,哪里会离乡背井的去打工啊。三年了,没回过家。伤心啊!”
  “高爷爷,别伤心,小花现在不是过的很好吗?要为她高兴才是!”王爱笑安慰着老人。
  “就是,我现就是要开心才对,这些年就是苦了朋飞这孩子,亏了他这些年照顾我。”
  “别说这些了,你老人家长命百岁!好日子长着呢!”高朋飞端着酒说。
  “爷爷年纪大了。你们也别喝了!早点休息。”王爱笑催起来了。
  把小花爷爷送到家,高朋飞忙着收拾桌子,王爱笑脱了宝宝鞋子,准备抱宝宝去睡觉。“我来抱吧!”高朋飞说道。
  “还是我抱去睡,你去烧水好了,我要洗个澡。一身臭汗。”
  女人就是爱干净。听着哗哗的洗澡声,高朋飞心情十分低落,这声音好几年没有听到过了,如今听见这声音既熟悉又陌生,生活真的折磨人。
  王爱笑穿着一身大红的睡衣出来,身材苗条,浑身透着苹果般的香气,小脸蛋露出娇羞迷人的光,双肩如白玉般晶莹剔透。好个美人!二人道一声晚安,各自去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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