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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恐怖 之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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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我会以一种存然于梦之梦的魅力对性梦者进行妙如梨花带雨般的幻想:如果生命进化之精神具备某种乌托邦精神的话,其是否会将生命即政治之政治性设定为浪漫理想之纯真化身呢!那样的话,政治便会成为生命中被永恒崇拜和宠爱之处女之神了;不过,有一点不免会令我之欲望和精神感应为之失望乃至绝望:如果政治作为女神而又不是性冷淡的话,将其奉为处女之神是否有助于其成为浪漫理想和纯真化身之孕育者呢!谁在向我暗示:圣母玛利亚就是那个令你之政治悖论彻底沦陷于无知中的凡女子!世间竟有如此超越神话之雅歌,对此,我的精神只能瞠目结舌,无言以对!现在,我再也不敢以道德评价生命进化之精神了,因为作为道德之孕育者(每当我们将生命视为纯真之时,我们到底是用何种神圣将诞生此纯真之孕育环境度化为洁净的呢!或许,其本身就是洁净的,肮脏的只不过是我们神圣之精神:我们作何选择呢!是承受事实还是美化事实呢!无论如何,就政治而言,事实应该是无关于生命情感的才对,否则,其之能量乃是生命所无法承受的),精神在生命中以必然性为保护神而不受道德之制约,否则,道德又何以能被孕育呢!所以,在此处我并不将道德及所谓道德感(或道德性)纳入生命进化之精神诞生之一瞬之范畴之中,即便某位之某生命文明法则公然宣称生命之道德及相关性乃是所谓先验的,不以谁之意志为转移!抱歉!我很歉然,若生命之精神确然是您所设定的那样之在道德上是先验的话,我只能说,现在的我绝对是一个神或鬼或类似的什么东西,而绝对不会是一个人(若道德是先验的——秩序已然——那么,就意味着道德与精神无关但却会对精神造成制约,在此种情况下,我们无须去说什么生命之创造性了,我们只需认定一点,那就是,若如此,无论此道德之体现如何复杂或简单,生命之一切都只会按部就班的生存,这又与固化设置状态有何区别呢!)!对不起,我还是比较喜欢做一个人,即便我知道:无论我之精神多么之自由,并不意味着我之作为一个生命个体就可以完全只是以精神之绝对性存在成为【我!】的!当然,这个问题显然的在生命进化之精神诞生之瞬初到底是怎样的还需要商榷:当生命之基于生命个体性(及种类性等性状)而以生命之【我!】存在于生命感应性之状况中时,生命个体性之现状肯定是以生命之【我!】而本能于对【我!】之在存在中之现实给予优先考量的。也就是说,现在,我们需要探察下生命个体性基于存活性之在诞生瞬初之现实中时是如何以精神而从生命感应性中认知生命之以生命个体性(及种类性等)为基而成为生命之【我!】的。这显然的是以营养循环链之能量吐纳性是直接相关的,这里有一个问题,我们需要事先说明,那就是,就生命个体性(及种类性等)之体现为生命之【我!】之问题,于是,基于能量吐纳性之营养循环链,生命之【我!】必然的要在营养循环链上绝然的体现出此【我!】,否则,其之生命进化之精神只会必然于承受无法预测之进化状态之中去,但此乃生命进化之在生命体现上之现实,也就是说,如果生命进化之精神无能于在生命之【我!】上实现其之能量吐纳性之成就而只会化为营养循环链之牺牲品(就营养循环链而言,其乃必然之性;但对【我!】而言,则否),那么,其作为生命之【我!】首先在生命个体性(及种类性等)上没能得以获得生命之作为【我!】之认可,此时,其作为生命之【我!】已然成能量吐纳性之营养循环链上之生命之【我!】之体现了,显然,其作为生命之【我!】之在营养循环链上没能够以生命进化之成就者(或曰存赢者)确立其之生命之【我!】,这对其之生命感应性(内化、相化及相化【之间!】等)乃是一种绝然性之打击,而且,其之针对【我!】之存在性已然发生了变化,一般而言,凡在生命进化上令的生命之【我!】之生命个体性(种类性等)成为能量吐纳性之营养循环链之牺牲品并成为相应之生命之【我!】者,其在生命进化上便相应绝然的处于次利之地位,虽然这对生命进化并没有什么可震撼之影响,但其对生命进化之精神之作为道德之孕育者确是影响于绝然的。显然的,生命个体性(种类性的)之作为生命之【我!】而在营养循环链之能量吐纳性之体现乃是基于生命感应性之相化【之间!】之间而实现的,但此实现确需生命感应性之内化(之在生命个体性及种类性的上)之在生命进化之精神上体现出其之政治性并实现生命感应性之在内化和相化之相互之自由切换上成就此实现方可,于是,那就意味着,生命进化之精神之在生命之【我!】有关于生命能量之吐纳性之营养循环链上乃是以生命之政治(性)体现而成就其成为道德孕育者的(这印证了政治之必然要为生命之某生命文明法则服务之必然性,同时,其意味着生命进化之精神之追求自由并拥有自由性同样是政治必然于服务之对象),至于生命进化之精神享有自由而不受道德约束,我们只需要确定一点即可:若作为道德之孕育者之生命进化之精神受道德之制约而不得享有自由性的话,那,就只能使得道德在生命进化之精神中体现为一个死胎,不但道德无存,而且,生命进化亦会因受感染而困于病症之中,这显然的是与生命之一切之生命性是相违背的。当然,对于此问题,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进行阐释:就生命之【我!】基于生命进化而成就生命感应性之内化及相化并以此在生命能量吐纳性之营养循环链上体现出生命之政治性势必是要对生命感应性之位素之相关活力给予评估,很显然,我们是无法否认灵魂之绝对自由性和肉体(物质性)之束缚性的,于是,基于生命感应性,生命进化之精神势必要对成就其之灵魂和肉体负责,也就是说,基于生命感应性,精神必须要在自主选择性上对灵魂之绝对自由和肉体(物质性)之束缚性承担责任,于是,基于非对立性原则,精神必须通过自主选择性之追求而力求达到对自由性之确立,否则,生命感应性将因灵魂之绝对自由性和肉体(物质性)之束缚性之无法调谐而导致生命在生命进化状态中无法维持生命能量之吐纳性,因为生命之活力因乌有调谐性而被撕裂并导致生命进化丧失进化能力,若此,生命拥有精神又有何用!基于此,因着生命之政治性之在生命感应性上之体现,我们就能够据证精神之自由性乃是灵魂之绝对自由和肉体(物质性)之束缚性之调谐者,并因此调谐者身份而令的精神拥有了自由性,我们之说以说精神具备自由性而非绝对自由,乃是因着生命感应性之位素之在自由上之质性而言的,显然,生命感应性因着生命能量之吐纳性而在自由性上自然的会抑制精神之绝对自由,也就是说,在生命中,享有绝对自由的只能是灵魂,不过,灵魂享有之绝对自由之相关责任却需要精神来承担:而要承担绝对自由之相关责任,就势必需要精神保有自由性,否则,一个没有自由性之精神是无法为绝对自由承担责任的;而基于生命之肉体(物质性)之束缚性,生命之精神势必要以拥有自由性来成就生命进化之对肉体(物质性)之束缚性进行化解,以免生命之【我!】以生命个体性(种类性等)之能量获取上因活力之缺乏而无能于实现,同时,又可以防止生命在生命感应性上发生变异,而使得生命感应性之位素之相应质性发生病变进而令生命本身因此而毁于一旦,而要防止此情况发生,必然要令的生命基于生命感应性而在位素之质性上实现相应之自然质性并能够相互调谐之,这便是精神孕育了道德但又不受道德约束之原因,因为精神因着自身之进化而要对灵魂之绝对自由性和肉体(物质性)之束缚性同时承担责任,所以,精神孕育道德并非是要妨碍自由,而是需要生命因着生命进化而对自身承担责任!而且,基于此对生命之责任承担,我们还需申明一点,那就是,就基于自由性之精神自由而言,我们必须要在尊重精神自由之前提下,因着生命感应性之原因而确然于:即便精神具备自由性,是自由的,但是,有些自由却并不适合精神自身沉溺(此种沉溺同样不会受道德之约束,但明显,因此种沉溺而导致之精神病变会令精神作为道德之孕育者而受困于此种病变并使精神无能于道德之孕育:也就是说,精神之自由性被此种病变所摧毁)于享受,因为一切沉溺于享受之精神自由并不符合自由性之精神,显然的,任何沉溺之享受都是一种病变之症,正如政治长久以来所体现的那样!
  我想,生命进化之精神之自由性之在精神诞生之一瞬已然为生命所体验到并相应的行使了其之性性,至于生命之道德感是否同时产生,事实上,我尚不敢予以肯定,但有一点我却可以肯定,那就是,生命感应性之基于生命之【我!】已然在对自身之认知性上实现了生命感应性之内化和相化【之间!】之间之对【我!】之肯定,而这,正是生命之道德感产生之决定性因素(关于道德问题,我会在后文中进行阐释)。长久以来,我们便以某种元验来看待自由问题,仿佛自由在某种程度上乃是仿若恐怖及其恐怖性般的独立性存在并在生命中独立实现其之本真,这个问题我们无须纠缠太过复杂的因素来进行论证,我们只需以现有之对自由之享有和认知来看,就能得知,无论如何,自由并非像我们一直所认为的那样以所谓天赋之形式及形态并以类似灵魂样的注入到生命之中,若此,生命又何能于被自由问题所困扰呢!除非我们通过生命认知到自由乃是对我们有害的并急于想要摆脱其之被天赋之存在;或者,自由因其之天赋性而给予生命一种对其理所当然之享有和享受之感觉并因此而无视其之存在进而因其自由之反弹而逼迫生命在得失选择中恐惧于对其之失去进而无奈追求之;或者说凡天赋之存在生命必须达到某种条件方能享受之,于是,自由之于生命而言不再是一种天然属性,而成为一种成就利益之交易了。基于以上状况,我们可以看出,若自由乃是天赋的,那其会因独立存在性而与我们无关,至少,其会与生命进化之精神无关,若此,我们又何以去谈论什么精神自由呢!可见,自由乃是生命进化之追求,于是,我们可以肯定,当生命进化之精神诞生之一瞬时,其在精神自由之追求上承受了怎样的一种痛苦和恐惧,因为生命进化之精神因着生命感应性而体会到,自由性之对于精神而言并不是什么难事,这一点从生命进化之对生命之【我!】之确定时便已确然之,但正因为此种体会是因着生命感应性而体会到的,所以,生命进化之精神以此种自由认知到,基于生命感应性(内化、相化【之间!】及其相关性)自身所确然之自由性要在对生命之承担上付出相应责任性从而成就自身,那,其就必然于即不能纵容于灵魂之绝对自由同时又不能制约于肉体(物质性)之束缚性,否则,其必然会受困于痛苦和恐惧中而无能于自拔——因为精神只有在自由性中才能担负起对生命之相应责任并令生命可以从痛苦和恐惧中拯救自身。现在,我们不妨从我们之历史经验和记忆中追忆和查证下有关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的踪迹,似乎我们无法从乐观的无能中解脱出来,或者说绝望已然肩负起承担者的使命而让我们之对恐惧和痛苦(劫难、苦难等)天然的拥有了某种神奇诡谲的免疫力并不断的从不绝性证之过程中亢奋了过来,而且那种临床于疗养院之悠闲和舒适无忧近乎令等此免疫力可以顺利的从亢奋状态转化为恬淡状态而不至于我们会因免疫力之免费吐纳而伤害了我们之道德情感进而怀疑我们之为生命之价值和意义,不过,因着现实之政治现状(从生命进化之一瞬便渗入到我们之生命之中),我们所要追求之自由性和自由在生命感应性中完全调谐错了对象:当精神之自由性及自由化为生命之物质性之特权自由时,就连自由性之性都无视生命之为生命之任何诱惑了,因为特权之在物质性上之自由已然令的我们可以在生命中以自负于己之方式将我们置于神人(可自由的决定对生命进行奴役,生命进化之贡献并未能为精神所应得并使得精神进化为生命之永恒性和无限性继续做出贡献,而只是为生命在个体性和种类性上互戕提供了能量)之间,我们即可享受神之逍遥又可享有人之欲望,而且,被阉割之精神则以受宠之大太监般在我们生命之后宫为我们之妻妃妾和性本身不断的奉献源源不绝之能量,好满足我们之逍遥和欲望,而给予生命进化之诱惑,只不过是我们始终处于兴奋状态之**官之享受性之养生良方。突然,我有一种好奇,若自由性和自由以特权之方式不断的为我们之物质性(肉体)服务的话,有关达尔文式的进化是否就无须我们再对各种生物进行考察或者将一切可证明生命进化之有关生命种类之化石和演变证据化为我们藏娇金屋之装饰品并以我们之精神为色彩将之点缀呢!或许,我们之精神至少可以因亲衬于自由性和自由之肌肤而窃玉偷香一点有关自由之性的弹性温柔呢!我是否能在表述间为此种性之自由有些许陶醉呢!哦!那是一种文化之禁忌!不容亵渎和挑逗的!但其却能满足我们之政治欲望之病态!如果性因儒式房中术而**于快感和高潮中时,我们又怎能令我们生命之为政治而无法徜徉在权力/权利之温存之中去呢!当心生而为性时,我们是否需要考虑政治心脏之供血不足或供血过量呢!这就意味着,若生命之为政治而无能于都生命进化之自由性和自由服务时,我们所标榜之秩序又能从何而来呢!而秩序,又何能于为生命及生命进化之精神服务呢!精神自由性和自由显然的在病床之奄奄一息中向我呢喃:若生命无视于政治对精神自由之**并令之染病卧床而无能于创造价值之时候,秩序就只能成为政治的玩物!即便【我!】不考虑自身之得失,政治又能确认自己可以存活多久呢!因为对现实之政治而言,精神自由性和自由只不过是政治之肠胃而已,也许政治因之而窃窃暗喜不已,可惜其无精神之痴呆已然警告过其:将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作为其之肠胃只是一种歇斯底里的幻想罢了!现实政治之肠胃只不过是那些病变之生命之【我!】之辩证堕落罢了!因为生命样形性及生命个体性(种类性等)决定了,政治之对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之**无非是那些作为政治病变之生命之【我!】之自淫罢了!否则,生命早就因政治**而毁于一旦了!鉴于此,我一直都无法明白,为何现实之政治总处于自鸣得意而生命之【我!】总是对自己作为生命个体性而熟视无睹呢!若生命进化之精神不是基于生命之【我!】之生命个体性(种类性等)而存在的话,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又何能于成就生命之某生命文明法则呢!可见,在生命之政治现实中,从来怯懦的乃是生命之【我!】之精神,而非生命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不同的乃是,对成就某生命法则之生命之【我!】,其实现了其之生命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之价值,而【我非!】之生命则被或主动剥夺了自己所拥有之精神自由性和自由,这一切,可以说完全是因着生命之作为政治之病变所导致的!我之对生命作为政治之体现是否太过悲剧了!若如此,您不妨就当戏剧和游戏对待罢了!或者说,那只不过是性之政治在起擂台比武招亲罢了!也许在生命之【我!】丧失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之余,享受一下性之政治剧或许可以令生命之【我!】能从现实政治中盗取些自由性和自由来享受,至于那是精神自由性和自由,还是别的什么自由性或自由我们就可以弃之不论了!因为我们享受了性(权力/权利)!不好意思!我快要想歪了!因为有什么东西又在【我!】之生命中蠢蠢欲动了!是我生命之道德感吗!或者,只不过是【我!】之生命的性冲动罢了!躲不起、伤不起!卫道者坐不住了!日目怪眼窝似的骚情!谝?着呢!掣砉!
  基于以上所论,如若生命体现之现实政治无能于摆脱病状;如若生命之【我!】无能于在天赋能力和基于此天赋能力而令生命感应性将生命之【我!】之存在之价值和意义体现于生命之中并成就自身之某生命文明法则的话,无论我们如何定义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其都对生命之【我!】毫无用处!当然作为生命之精神自由性和自由本身,其永恒的存在于生命之中,并不会因生命之【我!】之无能而消失!也就是说,对于任何生命之【我!】而言,要想令其之生命获得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并非是无条件的,此正是我们为什么要说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并非天赋所由之原因。很明然,我们所谓之生命之【我!】之自主选择性(权力/权利)与此是息息相关的!
  昨夜有一对小年青对我口吐肺腑之言,令我十分的感动并为之热泪盈眶:中华【有文化!】绝对可以赚大钱!很显然,中国共产党绝对不会赚钱,只会荼毒生灵——【?论精神财富之价值的重要性?】
  【祭经】诗云
  醍醐造妙鉴,首黔极度窍迷曲。
  灌顶化玄览,形影似太阶耿追。
  精氤酿透纱,宫封篱道路越尽。
  神氲腌雾牖,殿恍楹苔跃倾缘。
  幻真瞬间发,虚实恒程秉容遁。
  缤纷从来不落英,散花天公一拘格。
  堂梦涩苦恬,水溶星散香沉混沌垫。
  复返觇轮一曲寰,凝散卜秽过循间。
  途献迷阡,徒涉际随标谁。
  歇奉测陌,肌肤相融润乌宪。
  维思审擅,蕊蕾绽语眸湫璇,沧鸣轰致膜鼓颤。
  唇鼻嗅吻乾坤炁,蒸流讽涌音爆宇宙湍。
  时舞空翩扑面巽嘲喘,脂渗引润透髓染。
  溷濯一嗔卑肮溅,相毁润丧生灵荼毒腔。
  【卜算子】词曰
  梦碎卦诮,史魅影历魍,魑魉离流。
  魇醒重梦渐兮,困虚囚诱。
  傍观眠恬,思酲欲、顾影自怜。
  痛邪远、只在乌乡,誓绝劫贡难俸。
  幽乖棺椁**,舞爪映钓悬,独孤锁寒。
  月映温柔缠绵,妆银裹素。
  恶念凸畎,唳思舛、郁悒爆惨。
  芳微淡、风流不欺,鸿岚垂澹烟。
  【曲】题之【双调·律吕郑】:呜咽音、悠扬觱,痛兮快哉相璀璨。燃赤箓符,色炙离纹,玺鼎重器**。黝蝶舞息空静流,烜迹蹈痕虚飘渡。抑扬顿挫离,间不容发迟。怪、断肠声敲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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