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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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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县是个还挺大的县。就是连绵的群山将这个挺大的县裹得严严实实,也等于断了它的财路,颇为穷困。
  
  新余县最大的客栈里迎来了三个客人。三个人赶着三匹大马,领头的是个瘦小的中年男人。他的胡子长得很有意思,往上飞着,好像在笑。他的个子也太矮了点,下马的时候还劳烦后面那个穿灰色衣服的给扶了一把。
  
  他们三个大概是行商吧,穿得富贵着呢。领头的男人穿着的衣料就很不错,靛蓝色的绸做的长袍不用说,他腰上环着的玉石腰带就够醒目了。
  
  跟着的两个随从也长得挺精神的。
  
  三个人就在这停了下来,不仅要住店,还要在这里吃饭。这会儿的太阳还没有爬到最高处,离吃饭还有一会,酒楼空落落的,且静着呢。
  
  小二看人富贵,格外殷勤些。
  
  他的付出是很值得的,这个男人照着餐盘念了七八道招牌菜点出来。乖乖,这鸡鸭鱼肉可都要了,这可是要不老少钱的,可把酒店的老板喜坏了。
  
  要知道,本来这大老爷还准备多点些的,还是身边那个穿绿色长衫的随从拦了一把,他才意犹未尽地将餐盘给搁下了。
  
  不是随从吗?怎么还能把人拦着的。细看看,也觉得不像了,哪有气质这么好的,怎么看都是个读书人才对。而且,随从怎么会和主人家一起坐在桌子边上呢?
  
  不过,跟他可没什么关系。八卦了不一会,小二就躬着身子退出去了。他灵光一闪:这来的会不会是齐县令?
  
  一拍脑门:哪能呢?那齐县令可是个年不过十四的少年郎,听说长得跟天上的仙人差不了多少。这位有钱的大老爷虽然气度不凡,眉眼也还过得去,可是要说比肩天上的仙人......差得有点多了吧。
  
  果然是等迷瞪了——话说,他们的新县令到底什么时候会到啊?
  
  新余县的老百姓早就知道,当了他们六年父母官的张县令肯定要走了。
  
  张县令上任时就是个年纪颇大的老头了,满头白发,颤颤巍巍,摆明了就是好容易中举,无财无势被打发来这里养老,说不得还包括送终。撑了三年谁都觉得他要走了,结果他又回来了,他再撑不到下一个县去,基本是被人抬着走的。
  
  老的县令要走了,自然要补个新的。
  
  本来嘛,新余县的老百姓也不会这么心心念念的。不就是新来个父母官吗?连着被两个人祸害了一遍,传说中的好县令到底在哪里呢?谁也想不到啊。
  
  可是,消息早早传来,这新来的县令可是齐季瑄啊,那个齐季瑄!
  这大渚老老少少谁不知道他?
  
  齐季瑄可是大渚立朝百年以来最年轻的举人,十岁考上了举人不说,还是那一地的解元。人人都猜逢他是文曲星下凡,等他大了,说不准大渚还能出一个齐圣人呢。
  
  所有的人都等着他中会元,接连又中了状元。到那时,莫说是大渚,就是再往前推千百年,也没有更年轻的三元及第者了。
  
  可是,等啊等啊的,齐季瑄没去考那年的会试。那也罢了,他到底年岁还小,不如多读两年书罢。
  
  可这一读就是四年,参加会考的消息没等到,高中状元的消息没等到,只听说他性格巨变,成日里跟一群纨绔厮混,只知道走鸡斗狗的往下道里钻,惹出了不少祸事。
  
  堂堂齐府,两百年来都是清贵的读书人家,出仕的不知凡几,传了十几代,被抬进了贤臣祠就有七八人,这成材率可以说是有口皆碑了。
  
  那贤臣祠才多少人?姓齐的自己就能占满一个屋子。
  
  哪里想到,之前还觉得能光宗耀祖的能干儿子,居然短短几年就堕落成了不肖子孙,人憎狗嫌的。害得两位兄长和老父,不得不追在他身后给他收拾烂摊子。
  
  这三年一次的会试没去。他在家里继续为非作歹,好吃等死。如此又蹉跎了将近两年,又一次会试快要来了。结果,别说参加会试了,齐家被这小儿子折腾得在京里抬不起头来,终于忍受不了。
  
  不愿意等到会试结束,匆匆忙忙给齐季瑄捐了个官,将他打发到偏僻的新余县来当县令。
  别管这位齐公子在京城怎么惹人憎恶,这可是新余县老百姓想不到的传奇人物。
  
  年纪轻轻就背景不凡,这就是听他的传闻就足够让新余县的老老少少兴奋上三天三夜了。居然,要做他们的父母官啦!
  
  有去过京师的行脚商人,他们可是见识过的——这齐少爷年纪小小,可他若要上街,非得带上帷帽不可。不然啊,这京里姑娘们抛出来的花朵就足够把他们的新知县给埋起来。
  
  新余县的百姓们越说越兴奋,到了现在,巷子里趴着的狗开始伸长脖子看着齐知县来这里的方向。大家伙掰着手指头算他的脚程——是不是又淌过了两条河,又翻了几座山,伸着脖子往那路上看,就盼着一抬眼就能看见新县令的衣角。
  
  这样神仙一样的人物,就是坐在府衙里,跟张知县一样懒散得的和稀泥、糊涂着不理事,那也新鲜啊。总不至于更坏了吧?
  
  可这新余县周边的山就是那么讨人厌,重重又叠叠,一座嵌着一座,这路也就不好走了。
  就算齐县令曾经是天上的神仙,可落难到了凡间,法力自然没了。他只能跟普通人一样,靠着双腿跋山涉水的,可不就艰难了。
  
  明明算着该到了,他的行李都让车马行给运过来了,可是县令偏偏一日又一日地被耽搁在路上。
  
  最感觉到难受的是在衙门里当差的小吏们。朝廷里自然有一套让他们执行的章程,可张知县在任呢,他年老又精力不济的,脑子也跟着昏沉。
  
  衙役们的差事也就办一日歇一日,一个个日子过得逍遥。
  
  虽听说新来的齐县令这两年是年少荒唐了些,可那是十岁就中了举人的人物啊。大家都不知道这位新来的父母官是个什么脾性,就冲着人家是个新官,也得懂点事,在一开始打点起精神,认真应付。
  
  可怜他们散漫惯了,虚虚浮浮的,晚上又在勾栏院大赌坊里荒唐许久,白日里只好强打起精神站岗,只困得眼皮子眨呀眨的,靠着墙壁才勉强立住了。
  
  掰着手指头算——这新官怎么都要到了。偏偏总等不着,只好咽下满腹委屈在路上走。
  
  沈捕头领着一班捕快在新余县最宽阔的一条街上走,稀稀疏疏的,步子拉得很长。
  
  新余县今年的天气怪得很,往年可没这么干过,太阳晒得人眼睛发晕,蝗虫前两天刚走了又一波,粮食又减损不少。张知县都被吓得出门了,他被家里人抬到了月华教的道场,好好捐了十几两香火钱,含含混混地祝祷了许久。
  
  幸好新余这地方山多,水也多,虽然旱,到底没形成大灾荒,人勉勉强强也能活下去。不过,有点儿紧巴,路上冷清许多。
  
  远远的,他们听见了马三传出来的喝骂。这才到什么时辰呢,天上的太阳还白晃晃地挂着呢,独他喝成了微醺,走路摇摇晃晃的。
  
  看来他昨夜在赌坊的收获不差,这才有了闲钱能在大白天把自己灌醉。
  
  马三喝多了酒,胆子就跟着壮了起来,随手拿些吃的都是小事了,边上的人都知道打不过他,谁也不敢说什么。
  
  沈捕头自然是看见了,他扫了一眼,也没有多管,免得惹出一身腥。倒是身后的一个捕快想了想,问他:“老大,是不是拦着他?万一这新知县这会来了呢?”
  
  “管什么管?说是来,谁知道大人走到哪了?真要来了,我们能不知道?别找事了,老子现在还困着呢,眼睛都睁不开,哪来的功夫。”
  
  他说完了,还慎重研究了一下这条街上的小贩——他们的摊子都设在街上,零零散散的,卖的都是小东西,不值几个钱。彻底放心了。
  
  那有钱的都在铺子里等着呢,马三虽然混不吝,也没去招惹。
  
  马三大概真是喝迷糊了,他远远地见到了个姑娘,窈窕漂亮得很,模模糊糊的,好像还能发着光。这会儿,他是真的兴奋起来的,带着猥琐的笑,手就习惯性地被吸了过去。
  
  一边卖面的摊笑着跟林殊夏打招呼:“林姑娘,来吃碗面吧。俺这面条可是最最好吃的呢,要是林姑娘喜欢,那就更有光彩了!”
  
  那姑娘明显是个大家小姐,虽然衣着低调了,料子看上去并不普通,她身后有两个丫头一左一右跟着,她们手上都抱了几样物事。
  
  听到了吆喝,林小姐停住了脚步,她虽然没坐,还是有礼貌地笑着,朝他摇摇头婉拒了。
  这马三朝着小姐伸过去的手,摇摇晃晃地撞到了丫头的身上,摸了一把还不够,嘴上说着胡话:“美人儿~”
  
  小丫头当即被吓到了,她尖叫一声,下一刻就果断噤了声,跟被人掐了脖子一样,身子也开始抖。
  
  林府的规矩颇严苛,她又是跟在姑娘身边伺候的,对于她的规矩名节只会更着紧些。万一,找了个放浪的,带坏了林家金贵的小姐要怎么办?别管她是不是自愿的,被流氓轻薄过,回家就讨不了好。
  
  丫头慌忙躲闪着,沉默着,眼里含着泪。
  
  马三是真的喝高了,他若是清醒,听到“林姑娘”这三个字就会避开去。要知道,提到林姑娘,新余县人首先会想到的就是林员外的女儿林殊夏,长得美、家世好。这般人物他平日里可不敢招惹。
  
  这会喝了酒,脑子被酒冲了三遍,只记得要占便宜,嘴里不干不净地又伸手出来。
  
  林殊夏也怕得很,可她也知道,这丫头若再被摸一下,闹到家里父母知道了,他们可都会惨了。她虽然学过礼,更是个讲情义的姑娘,拽着两个丫头就要躲。
  
  只是她们不敢出声,马三又会功夫,吃醉后动作也敏捷。
  
  眼看着马三就要过来了,做面条的摊主冷不丁抽出了烧炉子用的直棍,朝着马三的手抽去,一边喝骂着:“哪里来的混子啊,还想要行凶?官爷,官爷,快来啊,你们再晚来一会,就要出事啦!”
  
  虽然棍子已经在一边放了一会了,可还没凉透呢。他那一下子砸得狠,让马三被烫得一个激灵,惨叫了好几声。他终于醒了神,举起手就要打,看清了前面那个被他轻薄的姑娘是谁,吓得当即软了腿,转头就要跑。
  
  哪里跑得了,摊主已经引来了捕快们,几人压着马三走了,走之前不忘对着林姑娘行礼。目送走了这些人,林姑娘朝着面摊的摊主道了谢,也匆匆带着两个丫鬟走了,她要留下一点谢礼,不过面摊摊主给推了。
  
  送走了林殊夏,、穿着墨绿色长衫的随从下来了。他对着面摊摊主笑了笑:“姑娘做的面香得很,我家老爷坐在楼上就闻到了,特意让我来买上三碗。”
  
  “你说谁是姑娘呀?看这位大爷也算是气宇轩昂的,怎么偏偏眼睛瞎?”面摊主笑眯眯地,同情地看着对面的人。
  
  “哦,那是钟沐眼拙了。看摊主身形,误以为是个姑娘。”
  
  黑黑瘦瘦的摊主没说别的:“嗯嗯,那你多费神,补补脑子补补眼睛,可不要再把人认错了。对了,你要什么面码子?”
  
  “我家公......老爷爱吃河鲜,烦请店家多添些小鱼干,再要两碗排骨的就行。”
  
  “好呀,麻烦小哥你等一等嘞。”
  
  摊主就这么下起面来。他挽起了袖子,露出来的也是一段略微黑的皮肤,引得钟沐多看了几眼。摊主却不理他,凝神做着他的面。
  
  比起他的肤色,他揉出来的面是白又细的,白面的香味早早散出来。他开起另一个炉灶上的锅盖,露出里面的汤来。汤汁翻滚着,清透得很,看得见里面有骨头在漂着。钟沐自认为颇有定力,一样被味道撩拨得受不了。
  
  等面条和汤都做好了,他拿出了三个洗得干净的粗瓷碗来,一碗乘一份面,加好了面码,这才抬起头来:“客人,可要俺帮你送上去?”
  
  “不用了。”钟沐高喊一声:“钟铠,下来端面。”话音刚落,那穿着灰色劲装的男人便从二楼的窗口跃下,稳稳地立在面摊之前。
  
  他看着就很严肃了,板着脸点点头不说话,浑然不觉自己被钟沐瞪了一眼。
  
  “鱼干面七文,排骨面十文,共计是二十七文。咯,看你们也没带盛具吧,再卖你们三只碗,一只要两文,共计三十三文钱。不过,俺也不占你们的便宜,要是你们吃过了把碗还给我,我就把六文钱还给你们。”
  
  “不用,就三十三文好了。”钟沐研究一下那几个碗,满意地点点头。端了那碗鱼干面朝着饭店里去了。钟铠还准备用轻功,又被瞪了,只好老实跟在钟沐身后。
  
  楼上等着那位早就将桌子上那七八道菜推到了一边,伸长了脖子眼巴巴地望着楼梯。那几道大菜他都只是略微动了动筷子,也太差了些,让他看到了还非要皱皱眉头。
  
  闻到了面条的香味却当即笑了出来,连带着弯弯的小胡子飞得更高了:“这才是能吃的东西。还说是新余县最好的饭馆子,却跟这新余县一样,乱七八糟,不知所谓。”
  
  “公子,万望慎言。”钟沐责备地看他一眼,谨慎地往外看看。他要了一盆水,从怀里掏出帕子来,沾湿后要给自家公子再擦一遍手,却被推开了,自己草草擦了几下就拿起筷子,准备开吃。
  
  他拿过粗瓷的大碗,叹息了一声:“糟蹋了,这盛具可太差了,生生糟蹋了这一碗面。”
  他挑起两根鱼干吃进了嘴里,眼睛里又都带上了笑:“真是不错,这个摊主煮个面都能这样好吃!那摊主是个姑娘吧?”
  
  “是啊,不过她不乐意承认。怕是有些隐情。”钟沐这会正抓着弟弟钟铠的手,一指头一指头的擦拭着。听到自己公子的提问,抬头回来了一下。
  
  “这倒是无所谓,谁还没点秘密了?钟铠,这几天你多打听着,可要记着找个好的厨子,就,照着这个面摊的标准找。不然,你家少爷可吃不下东西,要饿坏的。”他边吃边说着,嘴巴嘟嘟囔囔,嘴上的胡子一翘一翘的。
  
  钟铠用垂涎的眼神看着自己的面,可怜手却被他哥给抓住了,动不了。他随意地嗯了一声应答,大概是记住了吧。
  
  公子没费神去理会,他总觉得胡子有些累赘,随手撸一把,把一边给撸了下来。
  
  他看着立马就年轻了,挂着一边胡子的脸,很是滑稽,又有几分可爱。
  
  这位就是新余县百姓久候不至的新知县齐季瑄。
  
  家里两位兄长看死了他不够稳重,从早到晚地训他,三餐加点心,一顿不带落。虽然将他丢到了遥远的新余县来避祸,临行前还是抓着他絮叨了许久,都预言他肯定还是会坏事。
  
  这可把齐季瑄气得够呛,发誓要做出一番成绩来打他们两的脸。
  
  这一路上他堵着气,认认真真把新余县下属的村镇都走了一遭,就为了摸熟情况,不至于在任上被糊弄住。不得已耽误了些时间,踩着最后的到任时限,将将赶到县城。
  
  他好吃,早就打听到了风评最好的馆子准备大吃一顿,谁知道,饭的口感这么差。还在楼上欣赏了一场奸吏和流氓的好戏。
  
  他不评“戏”,只愁着眼前的饭菜:“真是可怜,这样的吃食居然也有人说好。太可怜了。”
  
  以后就要住这里了,吃这些难吃的东西......唉,怎么想都觉得人间黯淡了颜色。
  
  突然听到街上传来几声喧嚣:“出人命了,出人命了,李家娘子上吊死了!”
  
  钟铠和钟沐都推开了碗,立即起身,准备伺候自家公子过去看看。
  
  齐季瑄也倏忽站起,然后又“蹬”地落回去。他捡起筷子,又吸起面条来。钟铠也跟着坐下来,沉默地捡起了筷子,开始扒面。
  
  只有钟沐还站在那里犹豫,齐季瑄心满意足地喝口面汤,劝道:“你先别急。不要忘了,我们这会儿还没说明白身份呢。待会只张眼看着,看明白这里的处事章程。反正,现在也救不了人了。”
  
  终于,汤喝完了。他伸出手在嘴唇上摸了一遍:“钟铠,过来帮我把这胡子给黏上,你弄来的假胡子怎么老是掉?质量是不是也太差了点?”
  
  “是。”钟铠老老实实承认下来,弯下腰,认认真真将他的胡子黏了上去。
  
  齐季瑄这才起身,理理袖子,拍拍袍子,觉得自己收拾好了,这才抬步往外走:“走走了,看看案子去。”
  
  两个随他的身后差了三步远的地方跟着。大概是那碗面实在是太过于美味,齐季瑄下了楼还往面摊子留恋地看了一眼。
  
  那一块却已经空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收的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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