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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我在棺材里长大 / 第二十四章 非正文

第二十四章 非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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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个道士》
  肖宇萧默/著
  前引:
  道士,凡有七阶。
  天尊言:
  一者天真,谓体合自然,内外纯静。
  二者神仙,谓变化不测,超离凡界。
  三者幽逸,谓含光藏辉,不拘世累。
  四者山居,谓幽潜学道,仁智自安。
  五者出家,谓舍诸有爱,脱落嚣尘。
  六者在家,谓和光同尘,抱道怀德。
  七者祭酒,谓屈己尘凡,救度危苦。
  道士是一个行侠仗义,斩妖除魔的代名词,最为出名的便是茅山道士,其次还有龙虎山和崂山。太上老君作为道教的最高信仰,道教的名气一时很大。斩妖魔,斗僵尸,糯米除妖,黑狗斗法,墨斗线布阵……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僵尸鬼怪少之又少,道士们也没有了自己的饭碗,而年轻人也对这门行业没有了兴趣,当初威风凛凛的道士如今也成了白首老翁,在这无人问津的时代渐渐消失……
  正文:
  二十一世纪,这是一个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但也依旧有一些贫困乡村。人们也都信仰无神论,一些上了年纪的人所说的不合时宜的事,也都被戴上了迷信的帽子。可所谓的迷信真就如此吗?一些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还不是被冠上了灵异二字。
  封门村,位于河南省焦作沁阳市郊外,从1981年开始由于自然条件限制,该村居民陆续迁出,至2007年已无人居住。2008年左右,一些户外运动爱好者开始在网络散布该村的一些灵异事件,因此该村又被称为“鬼村”、“封门村”。
  封门村最为出名的便是三庙镇谷的传说,首先,要说明的是,三座庙确实存在,通过遥感影像可以精确找到,而且也如电视(江苏卫视)所说,在逍遥河谷口,一左一右,逍遥河谷底,大月寺镇尾,成三角之势,似乎在封锁镇压着什么,不过也有一些人认为这不过是一些自然现象。
  一天雨夜,天降异相,七星移位。一位老人撑着一把看起来颇有年代的伞站在山顶,看着山下自己曾经保护的封门村,不禁感叹,“这么多年了,你终究还是要出来了,你这次出来,又不知道会残害多少生灵啊!”老人把雨伞扔了下去,口中念念有词,突然一道闪电击中了雨伞,雨伞竟然开始高速旋转,随之变成了一张黄纸,似一张巨大的符贴在了封门村的村口处,随之消失不见。“唉!我已经八十三岁的高龄了,你这孽障就不能让我这老头子安心的度个晚年吗,你出来干什么,好好的在你那地下墓室沉睡不行吗,当年我和师父他老人家拼尽全力才封印了你,如今师父早已离世,我本想忘记自己的身份,可终究还是躲不过宿命啊!”
  第二天,雄鸡报晓。
  “钱大爷,开门啊,快救救我的孩子吧!”随着呼喊声,老人打开了木门,示意这名妇人进屋。
  老人在一张太上老君神像前点上了三支香,“李家的,说吧,这次找我又是什么事。”
  老人面前的妇人是封门村人,其夫早年因病离世,至此其子经常头疼脑热,浑身不适,妇人便认为孩子是中了什么邪。而钱正林老人是封门村的前任村长,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村里人都知道钱正林会治一些邪气,渐渐老人的名声在封门村也越来越大,有甚者传言,钱正林老人是茅山派的最后一名真正的道士。
  “钱大爷,和上次一样,我孩子半夜一直高烧不退,浑身发抖。”妇人说道。
  “哦?莫不成你丈夫还是放不下你们母子。”说着,老人取出了一瓶里面不知道装的什么水的瓶子,并用两片柳叶蘸了一下,贴在了自己的两侧太阳穴。
  “钱大爷,这是什么?”妇人迷惑。
  “牛眼泪可通灵,柳叶是至尊之叶,太阳穴是人体灵穴。三者合之可看见常人看不到的东西。”
  老人的眼中出现了微弱的紫色光芒,“竟然是这样!?”
  “钱大爷,怎么了?”看着老人如此惊讶,妇人连忙问道。
  “没事了,你带着孩子先出去吧,过不了多久,你孩子就没事了。你丈夫有话对我说。”
  妇人不敢涉及这种事,连忙带着孩子出去了。
  老人关上了房门,一抹淡淡的人影从墙中走了出来,这便是妇人丈夫的鬼魂,名叫李毅,在世时常与老人下棋对弈。
  “老哥,我只能用这种办法才能和你说话,虽然对我孩子有伤害,但我只能这么做。”李毅说道。
  “李毅啊,一晃二十年过去了,你已经离世了二十多年了,对你孩子的牵挂也该放放了,你妻子因为你找我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老人说道。
  “老哥,你放心,从此以后我不再会纠缠我的孩子。我这次找你是有大事,关乎着我们封门村的生死存亡。我也是死了才知道,原来老哥你是茅山第四十三代门人,也是最后一位茅山正宗道士。在此,请允许我叫你一声钱道长。”说着,李毅竟然下跪了。
  “起来!”老人大呼,“做人亦有骨气,顶天立地,做鬼也亦雄魂傲气,续人之气。岂能随便下跪,我虽是茅山正宗后人,可已经到了残烛晚年,我没几年寿命了,茅山正宗也将彻底消失了。唉!可天不让我休息,在这个不属于我的时代,还非得让我再用道术。你说吧,什么事?”老人眉头紧皱。
  “老哥,我死后才知道了封门村的传说是真的,三庙镇谷镇的是村中心的地下古墓,老哥你当初与你师父拼尽全力封印了它,可这魔障在地下这几年越来越强,最近几天颇为活跃,我曾暗中观察过它,如今的它已经到了魔僵的级别了!过不了多久就会破封,到时候封门村就完了,所以我才上我儿子的身,请求老哥再施茅山神力,彻底除掉这东西吧!”
  “我何尝不知,可我现在的躯体已经不是年轻时了,连普通的僵尸都难以对付,更别提这种成魔的怪物了。但即为茅山人,就要生死搏斗终生,就让我这老家伙再会会这千年老东西吧。”老人仿佛又回忆起了年轻时斩妖除魔的经历,可满脸的褶皱沧桑在告诉他,他已经不是那个当年让无数鬼怪闻风丧胆的钱道长了。
  “你回去吧,今晚我就去看望一下这东西。”
  “谢老哥!”说着,李毅渐渐的消失了。
  老人翻箱倒柜开始寻起了陈年旧物:八卦盘、桃木剑、铜钱串、墨斗绳,以及一些符纸。看到这些,老人眼角含泪,笑到,“师父啊,没想到你徒弟八十三岁还能再一次重振我茅山神力,相信我很快就能见到您老人家了。”老人画了一张能维持一个小时的神躯金刚符,贴在身上可以让老人重新找回年轻时的身躯,不过只能维持一个小时。
  夜半,老人来到了当初封印魔僵的地方,发现封印口的符光已不再闪耀,光芒也变得微弱,这足以证明魔僵即将出世!
  老人知道,今晚如果不彻底除掉它,时间拖得越久,它就会越强。老人将神躯金刚符贴在身上,手持桃木剑,道气依旧。老人深吸一口气,一剑破开了封印,顿时,一只浑身散发着恶臭,双眼青光,身穿清代官服的僵尸飞了出来,这东西已经不是蹦着前行了,魔僵级别的它几乎无敌。
  “好久不见,老东西。”老人说道。
  僵尸也是愣了一下,它似乎也想起了当年的恶战。
  “来吧,老东西,让我看看你的实力进展如何。”老人手中捏了几枚铜钱,口中念念有词,随之将铜钱掷向僵尸,僵尸嗷的一声怪叫,眼中青光更加深色。伸着利爪飞向老人,老人用桃木剑与之对抗着,单看身法,绝不像一个八旬老人,这都仰仗着神躯金刚符的威力。
  僵尸的速度比以前快了不止一倍两倍,不一会儿,老人身上破洞百出,伤痕累累。
  “尝尝这招!”老人使出墨斗线,将自己的舌尖血滴在上面,并将墨斗线缠绕在桃木剑上。顿时,桃木剑散发出浓浓的黑气,如同一把魔剑。
  “上!”老人冲向僵尸,一个侧转身便让僵尸扑了个空,老人狠狠的将桃木剑刺向僵尸,却发现根本刺不动,僵尸一挥臂,老人直接被打出数米远,一口鲜血吐在地上,“老东西,实力见长啊!”老人强忍着疼痛笑到。
  嗷!
  僵尸飞速冲向老人,一把掐住老人的脖子,将其高高拎起,老人不断挣扎,脸色已经开始发紫。
  在千钧一发之际,老人咬断了自己的舌头,舌血喷射在僵尸的眼睛上,僵尸一声尖叫才松开了老人。
  舌尖血可以驱邪,而老人是道士,舌尖血更是威力强大。
  老人强忍着疼痛,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直觉告诉他,他今天将必死无疑。
  僵尸更加的愤怒,张开獠牙大口冲向老人,老人取出八卦盘,将舌血滴在上面,然后对准僵尸猛的一推,僵尸被推的后退了好几步,老人突然跃起,一剑斩向僵尸的脖子。却没想到僵尸用双手挡住了桃木剑,一脚将老人踹出数米远。
  僵尸拿起桃木剑,轻轻一折,掰成了两半。
  看着僵尸渐渐走来,老人顾不上疼痛,连忙爬起。将身上的铜钱全部取出,用一张符纸一抹,一时间铜钱连成了一串,一把铜钱剑就出来了。
  而此时距离神躯金刚符失效已不足半个时辰。老人伤口不断滴着鲜血,由于失血过多,已经开始站立不稳,可作为一名斩妖除魔的道士迫使他必须站起来,况且还是最后一个道士!
  老人手持铜钱剑,缓慢的走向僵尸,还没来得及进攻就被僵尸高高举起,直接扔了出去。
  老人的头碰在一块石头上,鲜血淋漓。这时,老人的眼中看到了他的师父。老人想起了当初师父的绝技,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使用的绝技!
  面对着僵尸步步逼近,老人高举铜钱剑,一剑砍下了自己的左臂,剧烈的疼痛刺激着老人的神经,由于没有舌头,发不出一丝声音,从老人狰狞的面部表情足以看出,这是常人难以忍受的剧痛!
  老人扔掉了铜钱剑,右手持着自己的断臂,双眼通红冲向僵尸,僵尸一口咬住了断臂,老人使出浑身力量将断臂塞入僵尸口中,僵尸利爪对准老人一刺,直接贯穿了老人的身体,老人哆嗦着右手取出了最后一张符,随之对准僵尸的额头狠狠的一贴,僵尸顿时浑身发抖,仰天长吼,眼神不甘的看着老人,突然肚子开始变得巨大一声巨响后,僵尸直直的倒在了地上。这就是绝技,牺牲自己的绝技。老人的左臂与符纸起了共鸣,发生了爆炸,这才消灭了僵尸。僵尸身上起着熊熊烈火,不一会儿便成了黑炭。
  而此时,神躯金刚符也到了失效的时间,老人倒在地上,永远的闭上了眼。
  第二天,封门村众村民发现了老人的尸体,其中还有一个被烈火烧焦的尸体。他们也能猜得到昨晚发生的事情,将老人的尸体抬了回去。封门村也得到了永久的安宁,天空中,老人正笑着看着这一切,已及他拿命守护的封门村!
  (完)
  《黑猫》
  肖宇萧默/著
  这是一只黑猫,它并不喜欢成天呆在家里,被主人宠养。它渴望自由,它喜欢在野外奔跑,它喜欢自由自在的感觉,它不习惯约束在小房子里,过着被铲屎官宠上天的日子。
  在一次晚饭后,主人带它散步时,在一片青草旁,他发现了一丛怒放的野花,说不上是什么种类,有的只是淡淡香味和盛开的美丽花朵。咦?它似乎发现了什么,这里竟然还有一堆猫粪。看来有同类经常在这里出没了。就在主人用力拉拴在它脖子上的绳子要回家时,黑猫一反往日的温顺,拼命挣扎,并“喵喵”直叫。主人没有办法,只好松手,任由黑猫在草丛中奔跑。那自由自在,无忧无虑是黑猫从未感受到的。从那一刻,它就隐约萌生了流浪的念头。
  说实在话,主人实在是对它不薄。黑猫其实只是一只普通的猫。它的毛色只是普通的黑,还掺杂了一些灰白。主人每天买一条不同的鱼,给它换口味。它的主人简直把它当上帝一样侍奉。只是不经常允许它出去。
  终于有一天,在主人不注意的时候,猫溜了出去。猫找到了那个草丛,红红的花朵依然在开放,咦?它看到了三只母猫在悠闲的散步。两只灰色,一只纯白色,这简直是天仙。黑猫凑过去,亲切的打着招呼,它热烈地与它们交淡着,说起在主人家里的种种不自在,虽然衣食无忧,但毕竟,猫是猫,人是人啊!主人的爱,是人类的爱,而不是猫的爱。
  黑猫与它们交淡到天快要亮了,这里小区里的人第二天出来打招呼的第一句话竟成了“昨天你有没有听到猫吵得历害?这群死猫,是不是又在发情?”黑猫躲在草丛,听见了人们的交谈声,心里似乎很不是滋味。
  它发现自己已经三天没有回家了,它在想主人会不会很想念它,于是,怀着这个想法,它趴在窗户上看。令它惊奇的是,此时主人的怀中已经有了别的猫,它看起来毛色亮丽,楚楚动人。看来主人已经不喜欢它了,而它也没有了家。
  于是,黑猫开始了它的流浪生活。在垃圾堆里找食物,毛发上粘满了垃圾,身上也因为不洗澡也开始有一股难闻的味道了,真的,黑猫就真的是一只地道的流浪猫了,谁能看得出它曾经过着被人宠上天的日子呢。
  流浪了一年后,黑猫成家了,它的老婆也是一只黑猫,不久,它们便有了爱情的结晶。它有了自己的孩子——一只可爱的小黑猫。
  有了自己的孩子便有了负担,渐渐的,它发现靠流浪街头已经无法养活自己的老婆孩子了。它开始想念被人类宠上天的日子,于是它便有了一个想法,带着自己的老婆孩子去投靠人类。它觉得人类见到它们一定会很喜欢,会心甘情愿的做一个铲屎官。
  抱着这种心态,它们一家三口来到了一所看起来十分豪华的大别墅,黑猫用爪子挠了挠门,并发出喵喵的叫声。没过一会儿,门开了,是一名中年妇女。中间妇女见到它们并没有表现出喜爱,相反是十分的厌恶,她拿起扫帚一下赶走了黑猫一家,嘴里还咒骂着,这该死的野猫!
  黑猫的内心猛烈的颤抖了一下,它突然觉得自己以前太依赖人类了,自己作为猫,就应该像一只勇敢的猫一样去生存,去捕捉老鼠养活自己一家。
  于是,黑猫一家三口继续过着流浪的日子,黑猫每天起早贪黑的捕捉老鼠,来养活自己一家。偶尔被人发现,人们会说,看!这是多么勇敢的一只猫,它是真正的老鼠天敌。黑猫觉得,这才是自己想要的独立生活。
  终于,小黑猫在黑猫的指点下,也成捕鼠高手。在鼠患成灾的地区和季节,它们一家三口都上阵,互相捕捉老鼠,一起为了这个家而奋斗。其余的猫全都很羡慕它们一家三口,或许不仅仅是猫。看着小黑猫一天天茁壮成长,黑猫无比的开心。夕阳下,它们一家三口互相玩耍,开心的度过余下的猫生……
  (完)
  《来自异界的缘分》
  肖宇萧默/著
  前引:
  半夜在家中熟睡,突然一声雷鸣声把我惊醒,她抱着我的胳膊说她害怕,我拿起一支烟猛的吸了一口,说实话我更害怕,我明明记得家里只有我自己啊!
  正文:
  家中突然多了这么一个不速之客,她的到来彻底改变了我的世界观,这个世界竟然真的有鬼!不过并不是像电影那般恐怖,相反竟还有点傻里傻气,对于我这么个宅男来说,家里多个温柔体贴的女人是求之不得的,可是要面对像这种突然出现的非人类还是需要勇气的,心脏不好的能直接去见阎王。
  今天是她在我家的第二天,一切都像是一场梦,听她说她叫小晴,死于五年前的车祸,本来在自己的世界过的好好的,却被一道响雷带进了“新的世界”。我的大脑开始变得混乱,无神论这个观念我从小就有,二十五年的信仰就这么没了,而且我还发现只有我能看见她。一次朋友来家中玩,我还傻傻的对着她叫了一声老婆,朋友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我。这时她告诉我,只有我能看到和听到她的声音。
  家中突然多了这么一个“女鬼”,也没什么不好,起码有人陪我聊天了,最关键的是人家颜值还在线。不过时间长了别人肯定会以为我是个疯子,到时候只怕免不了医院走一走。想来也是,这么大个女鬼还只有我能看到,就算我想说这世界上其实是有鬼的,肯定也没人相信,换作是我也不信。
  一时间外界议论纷纷,经常来找我玩的朋友也不来了。每天看着这货在墙中穿来穿去,时不时的一个头部三百六十度大逆转,说实话,我真想把她送回去,可她告诉我要想把她送回去,只有把当晚的那个响雷仔细研究一遍,然后再有一个物质分子相同的响雷她才有可能回去,想想都觉得麻烦,反正看样子她也不想回去,与其就让她留在这里吧。
  就这样,我的房子成了名副其实的鬼屋,电视上演的有一点是对的,她怕阳光。所以我每天都要拉着窗帘,不能有一丝阳光进来。她很喜欢香烛燃烧的气味,我在地上用香烛摆了一个大大的心,然后一一点着,看到她微闭双眼,痴痴的嗅着香烛的气味,我突然觉得她真的很可爱。如果能是个活人就好了。
  她有一项很变态的技能,她可以随意控制自己的身体实体度,所以我碰她有时候能碰的到,有时候就只能是碰空气了,当然,这都取决于她的心情。她活着时是名音乐生,恰好我家有把吉他,每到半夜,她都会演奏。好在我住的地方比较偏远寂静,不是楼房,要不然人家早报警了。说实话,她弹奏的特别好听,一身蓝色运动装配着优美的曲子竟显得格外凄凉。渐渐的,我发现了一件我不敢想的事,我爱上她了……
  爱上一个人,就要全心全意对她好,可如果爱上一个鬼呢?
  还好没有道士,就算有,我也绝不允许有人伤害她。我的所有财产都用来买了红烛香,尽管路人如同看智障般看我,但我并不在意。相反我觉得自己特别幸运,毕竟这种事情可不是想遇见就能遇见的。
  每到晚上,她就会望着月亮发呆,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只记得她眼角泛着青光。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爱她了,我隔离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系,隔绝了一切,在我的世界里只有我和她。就这样过了十多天,在这十多天里,我一直都是满脸笑容,在以前我是不会笑的。
  直到一天晚上,外面暴雨,她告诉我她也喜欢我,可有一句话叫人鬼殊途,她说能遇见我是缘分,她不想我为了她这么迷失自我。她说完这些,我觉得时间仿佛凝固了,难道她要走了吗?
  这时,外面突然响起了一道响雷,她的眼角再次泛着青光,这时我才终于知道了,那是泪。她的身体开始渐渐消失,我知道她要走了,随着一声再见,就这么消失了,我不知道何时能再遇见她,只记得那晚我哭了很久。
  第二天醒来,一切都如同一场梦,我不知道发生的是真的还是假的。看着地上的一堆红烛香,我知道,她曾经来过。虽然时间很短,但我很开心……
  一个月后,夜半,外面依旧暴雨,突然一声响雷,我巡视了一下屋内,看她有没有来,然而并没有,我失望的闭上了眼。
  窗户外,一个优雅的身影在探望着,眼角还泛着一丝青光……
  (完)
  《僵尸》
  肖宇萧默/著
  夜半,月黑风高,冷雾渐起,四周显得格外寂静,仅有远处幽幽的几声狼嚎传来。
  张立几人抬头望了眼被暗云遮了一半的明月,心生不好的预感。
  此前坊间曾有传闻,说这一带有人走夜路时撞见过一行跳着向前的怪人,样貌、衣着因为相隔甚远,并未看得仔细。有人戏说可能是僵尸,因为更久之前据说有人看见过它们杀人。大家听罢,只是笑笑,没人信以为真。但张立却知道,这鬼神之说在世间由来已久,并非没有根据,而且近代更有诸多例证表明其并非无稽之谈。
  “这一带……阴气极重,而且,恰逢阴年阴月阴日,恐怕……今晚不会太平。”
  张立祖上明面上是帮人看风水的,暗地里也曾干过掘人坟墓发死人财的勾当,自然,干这些有损阴德的事,时常也会撞见些常人不该遇见的东西。为了自保,他祖上也曾拜阴师,习得一些避世的道术,并世代相传。所以,张立多少也懂得一些化怨解灾、风水地理、驱邪治病的手段。
  “我回屋准备准备。你们几个守在房外,一有异状,马上通知我!”
  吩咐妥当,张立掐指紧算,火急火燎就进了门。
  这一带荒废许久,鲜有人烟,此时此地也只有他们几个生人。倘若真是惊了某些东西,必定会第一时间就寻上他们!
  随张立而来的,是他的几个徒弟,这是他们第一次出门帮人寻穴定阴宅。本想此次能从师父身上习得一些实用的本事,却不曾想,一出门便触了霉头。
  “你们说,这一带会不会真的有僵尸呀?”房门外,一个百无聊赖的弟子向身侧的师兄弟询问说。他的声音不大,却传到了每一个人的耳中。
  闻言,几人当中最年长的师兄朱煜便厉声对其喝道:“二鹏,专心守门!不要扰了师兄弟们的心绪。”。
  二鹏还要再说些什么,但见朱煜眉头紧蹙,不敢再去招惹。
  很快,一个多时辰过去了。
  “朱师兄,你看,这都这么长时间了,也没见个什么动静,”二鹏靠着门打了个长长的哈欠,望了眼前方隐在黑暗中的树林,眼皮跳了几下,“说不定师父都在里面睡着了。”
  二鹏的抱怨没有得到回应,他瞥了一眼朱煜,发现他正定定的望向前方。
  二鹏感觉胸口猛然一堵,一种让他毛骨悚然的感觉蔓延全身。
  他转过头,隐隐的雾中,一个身影正向着他们僵硬的跳过来。
  踏!踏!踏……
  砸木桩般的声响传遍了四周。
  “僵……僵尸!”有弟子忍不住喊出了声,顿时引起了众人的惶恐,一时间各自也乱了手脚。
  “大家不要慌!”朱煜向前一步,率先从随身的布袋拿出一个八卦、扯出一条墨线,“记得师父教过我们的,僵尸是集天地怨气、晦气而生,属阴,乃至阴之物,糯米、鸡鸣、桃木、灵符、八卦、墨线、铜钱剑、纯黑狗血都可以将其镇压!”说完,他转过身,拍了拍满脸惶然的二鹏:“你去叫师父!”
  “是……是,师兄!”二鹏身体一软,跌跌撞撞的就往屋内奔去。
  余下众人,眼见师兄临危不乱,心中也稍稍安定了些,纷纷随朱煜取出墨线、八卦。
  “凭我们之力,恐怕还不足以对付眼前这只僵尸,我们要做的,是尽量拖住它,等师父出来。大家尽量要护住自己,不要被咬了!”朱煜脚下生风般乱步向前,围着几个师兄弟画了个八边方形。
  “摆八人阳阵,墨线相连!用你们手中的八卦护住阵眼!我负责去引那只僵尸进来!”说罢,朱煜便手持护身灵符冲了出去。
  阴风阵阵吹来,周遭落叶随着浓雾漫天飞起。只见这混乱当中,一个直挺挺的身影一跃而起,而后重重落在朱煜跟前。
  朱煜定了神,望见眼前那张脸发黑僵硬,毫无生气的双眼直视前方众人。
  “休想伤得师弟们半分!”朱煜狠狠咬下中指无名指,挤出几滴血洒向僵尸。
  啪啪的几声,被血滴到的僵尸向后退了几步,头颅猛的颤动。
  朱煜时常随张立喝浸泡过灵符和柳叶的茶水,他的血对付僵尸确有奇效!
  “给我过来!”墨线在朱煜的手中被拉长,然后随着朱煜右脚向右前方滑动时缠向了僵尸的双手。
  僵尸一时挣脱不得,被朱煜拉着进了八人阳阵中。此时,天上暗云尽散,月光落在几面八卦镜,引照在僵尸身上。
  “快,用你们手中的墨线缚住它!”
  此时的僵尸被八卦镜的光照着,浑身发出咝咝的声响,动弹不得。
  染过黑狗血的墨线飞快在僵尸身上游走,将其从头缠到了脚。
  没等众人站定,黑色的“气”开始不停地从僵尸身上冒出,一时竟遮住了它身上的月光。
  “不好!大家快散开!!”朱煜见势不妙,忙拉住身侧的两人往后疾退。
  但僵尸的速度显然还要快上几分,它瞬间扯掉了身上的墨线,一跳跳到了朱煜的身后。
  “遭了!”朱煜暗喝不好,却反应不及,手上的两个师弟已经被僵尸掐住了脖子,巨力之下,瞬间身首异处。
  “师兄,小心!”眼看僵尸的双手转而要刺入朱煜的后背,他的两个师弟及时出现,一把推开了他。
  朱煜倒地时,回过头看到其中一个师弟被拦腰撕开,另外一个则被咬断了喉咙。
  愤怒、悲伤和恐惧的情绪在朱煜的心中疯狂燃烧,他把掌心的灵符投了出去,逼退了僵尸,然后掏出一把匕首刺穿了它的眼睛。
  随后,朱煜又一脚踢在僵尸身上,借力向后翻跃,躲过了僵尸的攻击。他快速直起身,双指合一,点破了身上的七脉,然后用匕首用力在脖子上一抹而过。
  “师兄!!”活下来的一个弟子见状,就要上前阻止。
  “小林!已经来不及了!”另外一个弟子拉住了他,满脸悲痛的说道:“师兄这是要使用‘阳魂法’,通过点破七脉、用带有阴气的利器自杀,来让全身的阳气泄出,然后让自己的魂魄汲取身体中泄出的阳气,变成‘阳魂’。”
  “那这样做的后果是……”小林浑身发颤。
  “魂飞魄散……”
  暗红的血液从朱煜划开的伤口喷洒出来,他的身体变得僵直,在模糊的意识中挺身向前,迎面一拳贯穿了僵尸的腹部。
  与此同时,没有任何痛感的僵尸张口就要咬向朱煜的喉咙,被迎面的一只手掐住了脖子。
  朱煜七窍引血,身体压着僵尸重重的栽倒在地。弥留之际,左手出力,一把将僵尸的脖子捏碎,断了它最后的“气”。
  就在这时,从二鹏进去就一直关着的门缓缓打开了。
  “终于结束了吗?”小林跪倒在地,血混着泪布满了他的一张脸。
  “不……还没有结束……”一个恐惧而绝望的声音在大冰的耳边响起,他抬起头,看到打开的门之后,正站着几具僵直的尸体,它们脸色发黑,身上洒满了鲜血……
  (完)
  《卿九命》
  肖宇萧默/著
  前言:
  关于我爱你这件事,一言难尽。
  正文:
  “猫妖恳请阎君,求阎君把我的命再给她一条。”
  阎君抬头看了看这跪在地上的白发少年,只有他才清楚这白发少年的来历,这是一只拥有九条命的猫妖。
  “你已经给了她七条命了,现在你仅剩这最后两条命,你真的决定了?为了这么一个普通的凡间女子,这样做至于吗。”
  白发少年抬头凝视着阎君,表情严肃而沉重,“当初我法力尽失,如果不是她把我从恶霸手中救出,并给我养伤,我根本不可能活在这世上,更不可能修成正果。”
  “可她根本就不知道你为她付出的七条命的代价,她一直以为这是自己的特殊能力。她命运本就波折坎坷,原定十七岁离世,现在她已经三十七岁了,你给她的七条命都没有了,她的命本就如此,现在她已经多活了二十年了,也该离开尘世了。”
  “不!”白发少年浸湿了眼角,“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不能让她死!”
  “唉!”阎君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向审文鬼使了个眼色,申文鬼立马明白了阎君的意思,在生死簿上加上一笔,素青青-加一条命。这是一条没有具体年限的命,随时都可能失去的命……
  繁华都市一角,一群人围绕着车祸现场,地上躺着一名女子,这便是素青青。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地上的一摊血仿佛在证明,她已经没救了。肇事车已经逃逸,周围人仿佛在看热闹,人性的泯灭使他们冷冷的围观,嘴上还有说有笑,他们并没有发现,地上所谓的“尸体”眼角留了一滴泪。
  就在路人都准备离去时,一个小男孩睁大了双眸,大声喊到,“她活了!”周围人听到后顿时一惊,几乎同时转过头去,每个人都觉得很不可思议,这名明明已经重伤死去的女子居然坐了起来,眼神茫然的看着路人。
  “我怎么会躺在这里?”素青青揉了揉脑袋,“头怎么这么痛,你们这么多人围着我干什么?”
  “这位女士,你还记得刚刚发生了什么吗?”一年轻男子问到。
  素青青抬头看了看男子,熟悉的面孔与身上散发的气息似曾相识,却怎么也记不起。
  “不记得了,刚刚发生的事不记得了。我脑子怎么了,这种事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素青青拍打着自己的脑袋,好像很苦恼的样子。
  男子隐约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离开了人群。
  “哎,别走,你叫什么?”素青青问到。
  男子身体一震,口中挤出两个字,“大……大白。”
  “大白?”就在素青青诧异时,却发现已不见了男子的身影。
  周围的人发现事情没有达到他们想要的结果,虽然个个面色诧异,但还是都陆续离开了。
  素青青捡起了自己在地上的东西,望着这一摊血迹,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但她已经习惯了这样,与之前的六次经历一样,明明是死的归期,但却活了下来。她装作若无其事,迈着迟疑不定的脚步往家走去,在她的身后,尾随着一只白色的大猫。
  素青青走到了家门口,这是一个单身女性,因为她经常出现所谓的“死而复生”现象,所有人都很怕她,把她当怪物,所以理所应当的也没有男朋友。
  喵!
  她转过身子,发现了这只白色大猫,出于对猫的热爱本性,她将猫抱在怀中,然后打了房门,轻轻的将猫放在了沙发上。
  “这里的人都把我当怪物,没有一个人愿意搭理我,你能陪我吗?”素青青轻抚着猫背,仿佛把自己所有的爱意都灌输在了这只猫的身上。
  喵!
  白猫发出舒服的叫声,抬头看着素青青。那深邃的眼睛仿佛早已洞穿了人性。
  素青青总觉得这只猫与自己在十七岁时救的那只猫很像,但猫的寿命不过十年,况且那只猫在二十年前就失踪了。想到这里,她笑了,笑自己的命运坎坷,笑自己是多么的悲哀,笑自己如同小丑般的存活着。
  她思考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不一会儿竟然睡在了沙发上,白猫蜷缩在她的身边,目不转睛的盯着她。
  半夜,窗外吹起阵阵冷风,素青青冻的浑身发抖。白猫添了一下爪子,身上散发着一道道白光,慢慢的竟然变成了白发少年,俊目漆黑,流光溢彩。他温柔的给素青青盖上了被子。“如果不是我,你怎么可能会活的这么惨,怎么可能会被他们当成怪物。可是,我不这样做,你就会死,我怎么忍心让你死。”他的内心颤动了一下,他无法想象她死。他觉得素青青必须要活着,因为他早已经爱上了她……
  清晨,素青青醒了,发现了自己身上的棉被,又看了一眼在自己身边蜷缩熟睡的白猫,难道是自己睡觉前盖上的?
  她没有多想,轻轻的把猫放在了地上,却发现猫一动不动,她哪里知道,此时的白猫已经是空壳,它的灵魂已在地府。
  “恳请阎君把我剩下的命都给她。”
  阎君很佩服猫妖为爱献出代价的气魄,“把你剩下的命给她,可以延长她五十年寿命,因为你的修为都集中在了最后一条命上,可这样虽说你不会死,但却必须一直待在人间,变成一只普通的猫,且寿命只有三年。”
  白发少年笑了,“陪她三年足够了,阎君在上,施行吧。”
  阎君亲自动了法力,将九命猫妖最后的命都给了素青青,同时也剥夺了它作为妖的权利。
  “大白,大白?”素青青摸着白猫冰冷的身体,打算将其埋掉。就在此时,白猫睁开了眼,体温也有了热度。素青青先是一愣,随后苦笑,“原来你和我一样,也是怪物。正好,就让我们两个相依为命吧。这冰冷的人间。”
  白猫继续蜷缩在素青青的身边,它打算这样一直陪伴着她,虽然时间很短,但它觉得很值,至少在自己活着时她没有死,只是……自己却死在了她的前头,而作为猫的他又能如何呢。
  (完)
  《将》
  肖宇萧默/著
  前引:
  千古狼烟风沙,敌将斩首民家。
  将军挥刀跨马,夕阳西下,
  持刀人在天涯。
  披战甲,将军跨马,英姿焕发万人甲。
  杀敌功,兵家战法,敌将落马声嘶哑。
  不能留,将军忧愁,一将功成万骨楼。
  不可求,一醉街头,千杯烈酒锁喉咙。
  跨战马,将士同仇,千军万马斩敌囚。
  敌将首,今在我手,杀尽天下侵我狗。
  将军愁,一夜忧愁,将士早已染白头。
  新敌出,大敌当前,将士鲜血染红楼。
  将军死,士兵心死,还有谁能报国耻。
  敌将出,兵甲三千,士兵拼杀暴雪中。
  报国志,手持长枪,护我家园御敌誓。
  敌将死,兵握敌首,终得一战报国耻。
  凯旋回,残军胜归,人议将军何不归。
  千杯醉,全军痛饮,痛洒将军千古泪。
  正文:
  在一片辽阔的无边无际的旷野上举目远望看不到人的踪迹。寒风呼啸,给人带来凉意。忽然一阵狂风,掀起了黄沙,直扑远方,尘土滚滚,声势浩大。
  夕阳下,将士的身影纵横交错在一起,以及地上的盔甲与断蓬枯草,这是唯一的装饰物。鸟儿哀伤的嘶鸣,似乎为这片土地感到惋惜,但没有一只肯落下栖息,有的只是顽强的鹰发出悲鸣的叫声。在这一片土地上,有的只是杀戮。这里每逢阴天常有哀嚎声,大概是前朝阵亡的将士正在伤心落泪吧,一切都显得那么阴暗凄凉,这一群残兵败甲拼死守护着这一片土地,殊不知他们的家眷日夜期盼战争的结束,盼望着早日与亲人团聚,而大多数盼来的却只是亲人的遗物以及冰冷的骨灰。
  而作为将军,一军统帅,又何尝不盼望早日回家呢?
  据史料记载,洪武二年,常遇春和李文忠攻开平之战,一举拔掉元朝上都,使元顺帝仓皇逃窜蒙古内地,一年后病逝。此战后,明朝修筑了开平卫,俯瞰整个北方蒙古草原,之后的几十年,虽然蒙古人偶有胜仗,但基本都是被明军追亡逐北,当然也不排除一些惨仗的发生……
  “报!报告将军,敌部又向我方推进三十里,十里关失守!”
  “报!报告将军,汉阳关失守!”
  面对这些败局,年轻的将军显得格外焦虑。曾几何时,他在家中陪伴着妻儿子女,家庭美满,而如今却不知是否还能活着回去。
  “匈奴大军距离我部还有多远?”
  “回将军,已不足十里!”
  “即刻下令,命我部将士誓死保住辽东大关,一旦失守,皇上那边将会十分危险。我既为皇上钦点将军,岂可退缩?”将军抬起了他的佩剑,出鞘间光芒耀眼。
  “报!将……将军,小芸姑娘来了。”一卫兵说道。
  “芸儿,她怎么来了?”年轻的将军略显犹豫。“拦住她。”
  可卫兵又怎能拦的住一个痴情的人呢?
  “叶枫……”她来到了他的身边,抚摸着他的盔甲,“跟我回家好吗?”她的泪终于忍不住流了下来。
  面对着自己最爱的人,将军的心猛的一颤,回去?自己何尝不想,可回去的结果是什么,匈奴北上,皇室被侵,大明被灭,国破家亡的结果?作为一个将军,这是他最不希望看到的。
  面对着最爱的人,将军的心如同被刀割般难受。
  “芸儿,此战我若战死沙场,请不必为我悲伤,爹娘老了,替我好好照顾他们。我没能照顾好你,我是个不合格的丈夫。当然,如果此战胜利,回去我们就结婚庆祝。”将军面色深沉,笑着说道。
  “不!我要你现在就走!”她哭喊道,她深知此战兵力悬殊,一比三几乎必败无疑,皇室那边甚至都忙着迁移都城。
  “将已死,安得何求!这辈子欠你太多,下辈子我会十倍补偿,来人,把她给我轰出去!”
  “不!不!!”士兵强行将她轰走,将军穿上了陪伴已久的战甲,背对着她,许久沉思,一行泪划过——我爱你。
  她望着他的身影,她早已料到这个结局,自己是无法阻挡住一个将军的心的,可谁让他是自己的全部呢。
  夕阳下,将军英姿飒爽,对面,黑压压的匈奴大军皆兵而来。将军发出一声号令,全军皆上,两军拼杀在夕阳下的战场。
  将军久经沙场,抬剑兵亡,盔甲上洒满了匈奴的鲜血,此刻的他不再是将军,而是战神!
  他清秀的面容此刻已无法寻回,满脸的怒意使人不敢直视,一瞬间,在这一片土地上,到处都是愤怒的咆哮声和刀剑的碰撞声。
  他已杀红了双眼,他的眼中只有国家,只有大明。
  终于,在拼杀的过程中,他不幸中了一个匈奴兵的利箭,利箭刺穿了盔甲,鲜血淋漓,他怒吼着,冲向那个匈奴兵,一刀斩下了他的头颅,而后又在数支利箭下不甘的倒地而亡,他也该休息了,可是——他还没有看到结局!
  面对着主帅的阵亡,所有的士兵都被激怒到了极致。远处,她声嘶力竭,却怎奈发不出一点声音,就这样看着自己心爱的人倒在了血泊中,她多么想过去抱住他,痛快的大哭一场啊!
  这场战争以血的代价获得了胜利,匈奴兵狼狈逃窜,长时间内不会发起进攻。
  而她,毅然决然的披上了战甲,加入到了战争的队伍中,她的心已经死了,她现在只想为她的将军报仇,为她最爱的大将军。
  多年后,夕阳下,一名身披战甲的女将在与多名匈奴的激战中被连刺中数刀,在倒下的一瞬间,她露出了久未出现的微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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