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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倒带1995 / 第十章 喜欢的姑娘嫁人啦

第十章 喜欢的姑娘嫁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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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年代的农村,不论是河流还是池塘,水质都非常清澈,一眼可望见水底。
  许多村子没有水井,人们直接从池塘或河流挑水回家,当做饮用水使用。
  简家寨之前也是这个习惯,后来听说吃多了塘水,容易患大肚子病,每家每户就在自家房前屋后打水井,简强家院里的水井,就是那时候请人打的。
  那个年代的夏天,一般十岁到十八岁的男孩,基本不在家里洗热水澡,而是带上毛巾和肥皂,约上同伴泡在水塘。
  一边游泳,一边打仗,是非常好玩的事情,水底的泥巴成为手中最有力的炮弹。
  打水仗的时候,根据人头数,均匀地分成两个阵营,一边当红军,一边当白军,分别占据水塘两侧。
  那种感觉,别提多刺激了!
  战事开始,一时间喊声震天。
  一个猛子扎到水底,抠起一大坨泥巴,认准目标砸过去。
  没砸中?再来!反正有用不完的炮弹。
  有时运气不好,刚从水里露头,正巧被敌方的炮弹砸到,泥巴bia在脸上,生疼生疼的,十分难受。
  这时,就会引得伙伴们哄堂大笑。
  紧张、刺激、好玩,或许就是对打水仗最好的描述了。
  由于声音很大,每每引得村里的女孩躲在树丛里偷偷观看,一旦被发现可就不妙了,有人会指着女孩藏身的草丛喊:“有奸细!”
  这时,红军和白军就会暂时休战,矛头一致对外,联合攻击偷偷看热闹的女孩,炮弹一窝疯地往“奸细”身上飞去。
  结果不用说也知道,女孩惨不忍睹,花花绿绿的衣服上,全都粘上了泥巴印子,骂骂咧咧地哭回家去。
  男孩子做完恶作剧,望着狼狈不堪的“奸细”,嘴里噢噢叫着,开心至极。
  打水仗玩累了,大家就停战洗澡。
  身上和头上抹上一层肥皂,随意地搓洗一番,学着跳水运动员的动作,一个漂亮的前空翻或后空翻,跳到水里游一圈,肥皂沫子就没有了,身上干干净净。
  不仅男孩在水塘洗澡,女孩有很多也在水塘洗,因为游泳实在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
  她们一般选择比较偏远的水塘,那里人少,不用担心走光被人看见。
  十六七岁的女孩,身体已经发育完成了,脱光衣服,挺着傲人的身姿,像鱼儿一样在水里游来游去,头发随着水波飘舞,十分惬意。
  基本每个村子的姑娘都爱在水塘洗澡,胆大的那些,脱光了直接下水;有些害羞的,会专门带一个七八岁的小丫头,站在岸边放哨。
  结过婚的女人就没那么讲究了,她们上衣不脱,下身穿一条花裤衩,直接就能下水,跟男人一起游泳,有说有笑,毫不在意。
  而更多的女人,喜欢等到天黑了再去。
  天黑了,野外没人了,这时候,就成了她们的洗澡时间,水塘成了她们的乐园。
  她们由自家男人领着,带到水塘边,脱光身体,打上肥皂,舒舒服服地洗,男人温顺地替她们搓背,顺便把羞羞的事情也做了,完事后下水洗得干干净净的,反正黑灯瞎火的,也不怕被人看见。
  简强和二虎自然不会去打水仗的,一个是活了两辈子的男人,另外一个是人民子弟兵,怎么也不可能去玩小孩子的把戏。
  两人在水里游了一阵,二虎把军营的乐事跟简强说了,然后简强也把自己正在做的事情,毫无掩瞒地告诉了二虎。
  从小到大,二人之间从来就没有秘密。
  在简强心中,唯一不能让二虎知道的,就只有重生这件事情了。
  并不是信不过他,而是因为这件事情超出了唯物主义的范畴,根本就解释不清。
  两人在水里游了一阵,洗完澡回家,胡小凤已经做好了一桌饭菜。
  换完衣服,简强招呼二虎坐下吃饭。
  简强建议喝点酒,二虎点点头,一人喝了半杯就不敢再喝了,简强怕耽误晚上开车,而二虎要去串亲戚。
  下午三点的时候,简强醒来,舒服地伸了个懒腰,走向门外。
  此时,二虎已经从亲戚家回来了,正在院子里跟简东来胡小凤两口子扯闲话。
  简强吃了胡小凤给他热的饭菜,二虎让简强陪他走走,简强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走了没多远,二虎拉住简强:“强子,晚上送菜,我跟你一起!”
  简强心想,也好,相比爷爷而言,简强和二虎在一起的时候更加自如,可以聊的话题更多。
  二虎左右瞅瞅,四下没人,神秘叨叨地说:“强子,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喜欢上一个人了!”
  “谁呀?”
  二虎抓了抓脑袋,不好意思地说:“今天刚见着,名字没敢问!”
  简强想了想,问道:“是不是冯家河那个小卖部的?”
  二虎瞪大眼睛望着简强:“对呀对呀就是她,你怎么知道的?”
  “她是远近闻名的一枝花,谁见了都喜欢!”简强随意编了一句谎话。
  他当然不可能告诉二虎,自己前世就知道了。
  前世的时候,二虎回家探亲,一眼就相中了一位姑娘,经过接触,那姑娘也对二虎颇为中意。
  两人偷偷摸摸地交往了一阵,最后被女方家里知道了,家里死活不同意。
  能在九几年开上小卖部的,都是有家底的人家。
  而二虎呢,就是一个穷当兵的,爹妈死得早,上面还有一个没成家的哥哥,女方家里当然不同意闺女跟一个穷光蛋交往。
  为了打动姑娘的家人,成功跟姑娘生活在一起,二虎也算争气,在部队里拼了命地埋头苦干,硬是从一堆关系户中杀出一条血路,提干当了军官。
  那个年代,部队的风气并不太好,二虎没有靠山,没有背景,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获得一个提干名额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而他,为了自己的爱情和命运,却做到了。
  可是,当二虎回到家乡的时候,姑娘已经在家人的逼迫下,嫁入了江城的一个工人家庭。
  这是那个年代,父母对待女儿的普遍做法,但凡有些姿色的女孩,基本上都嫁到了城里。
  父母告诉她们,嫁到城里以后,就是城市户口,以后再也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干农活。
  实际上呢?还不是指望着女儿混好了,可以补贴娘家吗?
  二虎穿上军官服,兴高采烈地回到家乡,心爱的姑娘却嫁做人妇,已成昨日黄花……
  心灰意冷的他,只能郁郁寡欢地回到部队,此后很少回简家寨。
  有时,简强忍不住想,类似于父母把女儿嫁入城市这种事情,到底可不可取?
  单从物质方面考虑,当然是正确的决定。
  一般的城里人,大多有稳定的工作,即使没有分配到工作,也能找个临时工干着,收入有保障。
  女儿嫁过去有吃有穿,婆家淘汰掉的食物、家电、衣服,都可以带回娘家,弟弟妹妹都能得点好处。
  但实际上呢?城里人对农村人的鄙视一直持续到了2010年以后。
  操着一口乡下土话的妹子,很难得到婆家的尊重,不论她怎么努力,地位上总是矮人一截,而城里的公婆文化又极具市井特色。
  光鲜亮丽的外表背后,藏着多少委屈和泪水,只有乡下媳妇自己知道。
  除了嚼碎痛苦往肚子里咽,她们根本没有第二种选择。
  好在,这种歧视或不友好的眼光,随着农村快速的发展而得到了改善。
  之后,城乡收入差距缩小,人们的眼光更加开阔,地域歧视随着老一辈人渐渐老去、死亡,在时光的洪流中逐步消散。
  再后来,无论是城市姑娘嫁到农村,还是农村姑娘嫁到城市,都是十分普遍的事情,城里人托关系在农村盖房,农村人攒钱到城里买房,也是屡见不鲜,见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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