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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四章 明天再改,今天补论文来着,没空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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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3章明天再改,今天补论文来着,没空写了
  “文祥!文祥,臭小子,你赶紧从屋里给我滚出来!”
  赶快把手里的报纸扔到一边,方文忠快步朝着方文祥的屋子走去,打开门把方文祥从屋里揪起来,睡得迷迷糊糊的方文祥被扑通一声裹着被子扔在地上,顿时睡意清醒了一半,再被这凉地一冰,终于彻底醒了。
  “你干什么啊爹!”
  好不容易休假想睡一天的梦,先是被江建国无情的打破了,现在连他的亲爹都这么欺负他,气得方文祥蹭的跳了起来。
  根本没理方文祥的跳脚,方文忠把衣服抱起来塞到方文祥怀里,就把他推了出去,
  “快出去!”
  “到底怎么了啊,今天是什么日子,我休假没看黄历吧,真是倒霉透了……”
  气的干瞪眼,方文祥喘着粗气抱怨着被方文忠推出门,抬头就看到了抱着江嘉秀的江建国,眼看江嘉秀的手上都是血,赶快拿着自己的衣服就罩了上去。
  紧紧地勒住江嘉秀伤口的上部,方文祥恨铁不成钢的看了一眼江建国,虽然知道现在不是时候,却还是气的恨不得揍他一顿,
  “你是不是傻啊,就说你不是医疗班的,基本的伤口处理总学过啊,你看看这都流了多少血了!”
  被方文祥骂的说不出话来,江建国看着脸色有些苍白的江嘉秀,微微蹙了蹙眉头,他是真的没想起来,一看到江嘉秀流血他就慌神了。
  而且他也怕自己瞎弄,给江嘉秀的伤口处理坏了,江嘉秀毕竟是女孩子,这么深的伤口到时候万一留下疤……他怕会成为江嘉秀一辈子的阴影。
  最重要的是,受伤的时候,他就站在江嘉秀的身边,却没能保护好江嘉秀,现在还知道抱她来这里让方文祥带她去医院,就已经是江建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了。
  不止是江建国,方文忠听到方文祥这么说,也有些脸上挂不住,自己也是征战沙场出生入死的老兵了,今天突然在自己儿子面前慌了神,怎么都感觉怪没面子的。
  ……自己肯定是被江建国这傻小子带的,肯定是。
  “嘶,疼,你轻点。”江嘉秀总觉得自己的伤口本来没什么大事,但被这些人折腾来折腾去,早晚会把自己折腾死。
  “闭嘴,轻点管什么用,你说江建国一回来,你先是丢了一宿,现在又受了这么重的伤,他不在家这十年,你也没像这两天这么惨过啊。”
  方文祥说着又加大了些手劲,有那么一瞬间,江嘉秀还以为自己会让他把骨头勒断了,倒吸了一口冷气,只想装死让他放松点力道。
  “方叔,你有时间的话,一会去我家应付一下我爹娘,我这手应该没什么事,但是我们去医院恐怕跑一时半会回不来,别让他们胡思乱想又担心了。”
  江嘉秀被怼的没话说,趁着方文祥穿衣服的空档,赶快嘱咐了方文忠一句,免得等他们回来的时候,家里又闹翻了天。
  江家这两天已经够乱的了,她不想再多事了,虽然今天确实很凶险,不过被江建国抱了这么久,她早就已经把那点仅剩的害怕也变成无奈了。
  虽然伤口是有些深,但是也不至于去医院,别说在部队,就是在日常生活中,放在这个年代,这厘米的伤口也只是小伤吧。
  再说了,他们折腾了这么半天,就算是自己到了医院,恐怕也根本不需要处理了。
  不过被江建国这么小题大做的关心着,江嘉秀还是从内心感觉到非常满足的,几十年没有人这么关心过自己,一股安心的情绪将她整个人包围。
  失血再加上昨晚没有休息好,江嘉秀放松下来只觉得眼皮越来越沉,靠在江建国怀里,嗅着他身上的味道,止不住的睡意让她闭上了眼睛,迷迷糊糊含混不清的开口,“我睡一会。”
  “嘉秀,别睡,不能睡!”皱眉看着江嘉秀,江建国紧张地不知如何是好,在他的印象里,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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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失血过多的人是绝对不能睡得。
  一旦睡过去,很可能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吵什么吵,她本来就在外面跑一宿了,回来你家又闹成那样,她现在就是累了,你给她叫醒了一会她不还得睡。”
  对江建国这个一遇到有关江嘉秀的事,脑子就不转个的毛病感觉到无望,方文祥三两下穿好自己的衣服,赶快出门开车带他们走了出去。
  “这是怎么搞的,你们从我们家走了才几个小时。”
  看江嘉秀似乎是睡着了,方文祥这才开口问向,阴着脸一直到现在的江建国,虽然在智商上方文祥严重鄙视江建国,但是就凭江建国抱了江嘉秀这么久,他还是很佩服江建国的体力的。
  一提起这个事,江建国抱着江嘉秀的力道又大了几分,生生把好不容易在车的颠簸中睡熟的江嘉秀给掐醒了,“嗯……”
  轻哼一声江嘉秀睁开眼睛,入目对上江建国阴沉的,好像自己已经死了的脸,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身子,在狭小的空间内,看起来就像是小猫似的在他怀里蹭了蹭,
  “哥,我饿了。”
  “我们就快到医院了,等医生看完了你的伤,我们去买你最喜欢吃的点心和糖葫芦好吗?”
  松了松力气,江建国看江嘉秀的状态好了很多,这才没那么紧张了,语气也轻缓了许多,即便他说的是安慰的话,也还是带着僵硬刻板的语调,像极了江不渡。
  “嗯?真的可以买根糖葫芦吗?”
  没想到江建国还记得自己喜欢吃什么,江嘉秀立刻兴奋的眼前一亮,她已经几十年都没有吃过这东西了,现在突然听到还真有些期待。
  看江嘉秀高兴地像个小孩子似的,方文祥忍不住笑了一声,这哪有一个病人的样子,亏了自己被江建国那模样吓得,衣服都没穿好就开部队的车出来了,
  “我说,我看她现在都没事了,我们还带她去医院吗?”
  “你从哪看出来我好了!”
  几乎是咬牙切齿的开口,江嘉秀回头恶狠狠的瞪着方文祥,老娘都几十年没吃过糖葫芦,想吃根糖葫芦怎么还遇到了拆台的啊!
  看江嘉秀目光有一股和自己不共戴天的仇恨,方文祥只觉得如果不是车里的空间小,她现在就要朝自己扑过来了,就这副样子,哪有半点受伤的虚弱。
  “我看你这馋丫头就是想吃糖葫芦了,去不去医院倒是无所谓吧。”
  方文祥一句话说到了江嘉秀心里,让江嘉秀顿时红了脸,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自己好歹也是五十多岁的人了,他叫谁馋丫头呢!
  虽然看起来还是十九岁的模样,但是江嘉秀再怎么样,也还是无法掩饰,她内心经历的几十年沧桑,突然被这么一说,脸直接红到了耳朵尖。
  本来以为江嘉秀会被自己气的扑过来,但看江嘉秀现在这幅羞涩的样子,方文祥倒是真的有些不认识她了,江嘉秀什么时候也会害羞了?
  看出了江嘉秀的不对劲,江建国狠狠地瞪了一眼方文祥,拍了拍江嘉秀的肩膀,安慰的开口,“女孩子不能留疤,以后不好找婆家,不用管他糖葫芦哥还给你买得起。”
  “嗯……”被江建国这么一说,江嘉秀更感觉不好意思了,怎么又扯上给自己找婆家这档子事了呢,难不成江建国是在暗示自己什么?
  还是说,江建国觉得他和自己肯定是没有希望了,只是想默默地守护着自己了呢……
  岁数大了的人有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遇到什么事情,就喜欢想的过多,不会像年轻的时候一样,想到什么张口就能说的出来。
  有的时候即使是把自己憋得彻夜难眠,那句话还是无法问出口,只是在自己的心里不住的琢磨,设想各种各样的可能。
  也知道也许人家并没有那个意思,只是自己想多了也说不定,但是如果呢,如果真的是她想的那样的话,她就要注定和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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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错过吗,就因为他们在一个家庭长大。
  老天真的是喜欢戏耍人,它就喜欢把所有有情的人都拆散,让对的人在错误的时候相遇,却又喜欢在对的时候遇上错的人,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你不喜欢的人有的时候却追着你不放。
  它要耗尽你所有的热情和激情,然后让你在这琐碎的日常中,慢慢的被消磨,不沾阳春水的十指也会变得关节粗大肉皮粗糙,如花的面容也迟早会人老珠黄。
  它慢慢的改变着你,无法逆转的,让你变成一个,有的时候甚至连自己都会不喜欢的模样,可你没法责难什么,因为这就是你当初的选择。
  它让你变得尖酸刻薄,有的时候会为了,以前毫不在意的小事而斤斤计较,甚至几十年的朋友也会因为一句轻飘飘的话,或者几张红彤彤的票子,而离你远去。
  两全其美的好事,可能真的要几辈子修来的福分才行,活着没有那么多美好的事情,争吵打闹懊恼悔恨,每一天都会有新的烦恼找上你。
  光鲜只是给外人看的表面,自己真的过的如何,大概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
  生活从来都没有什么肆意妄为,人人都是削足适履。
  江嘉秀想到的事情,和江建国所想的差不多,他在江家看江嘉秀知道他们两个的身世后的反应,大概就已经明白了江嘉秀对自己的感情。
  没关系,他有信心自己能当好一个哥哥,就像他以前那样,带着江嘉秀去玩,给她买很多好吃的,看她蹦蹦跳跳高高兴兴,自己也就满足了。
  对,他是能满足的,他相信他是能满足的,他不会像大多数人一样,爱上了爱不到的人,就会在痛苦和悲伤的折磨中,变得尖苛暴躁不可理喻,甚至做出伤害心爱的人的事情来。
  他这一辈子都不允许自己伤害江嘉秀,也不允许别人伤害她,他只要江嘉秀过得好就足够了,除此之外别无所求。
  人是一个奇怪的动物,即使有的时候有重新选择的机会,他还是会踏上同一条路,就像江建国所不知道的,自己的上一辈子一样。
  他被陆静雅这个所谓的江嘉秀的朋友哄骗着,知道江嘉秀不愿意看到自己,她感觉自己喜欢她的那份心意,违背了伦常很恶心,为了不给江嘉秀添堵,就再也没再见江嘉秀一面。
  只远远的看到过江嘉秀一次,那一次是江嘉秀出嫁的那天,她穿着大红棉衣出嫁,冬日里的寒风吹红了她的脸,艳丽的好似他心尖上的血。
  他看她笑着,笑得那么开心,那么灿烂,却不知道江嘉秀只是高兴,自己离开了陆家那个折磨她的魔窟,而从不为这场出嫁感到半分开心。
  自那次以后,江建国再也没有回来,自请去边疆戍守,西北的寒风很猛,凛冽的他几乎不能呼吸,倒是和心里的疼有些许相似。
  他每个月的津贴全部都交给了江嘉秀,不敢写上自己的名字,生怕她看到自己的名字也会难受,他装在信封里,邮给陆静雅让她转交。
  自己穿着破旧的棉衣棉鞋,扛着烈日寒风的恶劣气候,双手双脚冬天冻得裂口,也舍不得买上一身新衣服新鞋,只为了江嘉秀过得好一些。
  每次边境骚乱也冲在第一线,他像是不怕死一样,枪林弹雨里的闯,功劳立下的不计其数,可那年轻的身子也是伤痕累累。
  可他至死都不知道,从来没有一分钱,曾经交到江嘉秀的手上,陆静雅出嫁的时候,寻了个家世很好的城里人,自己出了大价钱做了两身新衣服。
  那天她是这个村子,曾经走出过的最美丽的新娘,坐在高头大马上,被她的新郎牵着走出了村子,而不是像江嘉秀一样一步步走到另一间地狱。
  村子里的每一个人都为她庆贺,连不知情的江嘉秀也过去为她祝福,听她亲口说这一切都是她的哥哥给她的,她的哥哥,呵,曾经似乎是属于自己的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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