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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末世穿越之书 / 故事文本 仁心

故事文本 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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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阿mike常跟我说,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尖沙咀是个是非之地,每天有人生,有人死。
  
  所以我才能日进斗金。
  
  十七岁以前,我在街上当烂仔,辛辛苦苦,每天打生打死,赚不到多少钱,阿mike劝我回去跟我老爸继续学医,他说你好歹师出名门。
  
  我说名门你妈个大香蕉。
  
  十年以后,他成了尖沙咀最出位的老大,我成了尖沙咀最黑的黑市医生。
  
  有时候我常常想,我老爸要是还活着会不会被我活活气死,不过后来想想也没什么区别,他本来就是被我活活气死,才轮得到我来当家做主。
  
  区别只是早死几年,还是挺着到现在才死。
  
  其实讲真,小时候我很崇拜我老爸,因为他是名门之后,宝芝林传人,侠肝义胆,悬壶济世。
  
  而那个时候电视上也老在放黄飞鸿,佛山无影脚,打遍广东无敌手。
  
  那个时候我就在想,以后我也要成为这样的人,拳脚无敌,仁心济世,身旁还有可爱的十三姨陪伴,共闯天涯。
  
  可世事往往不如意。
  
  十之八九。
  
  我老爸是大侠,是仁医,别人来看病很少收钱,甚至还经常倒贴别人药。
  
  所以从很小的时候起,我们家就很穷,很拮据,我看到别的小孩子有新玩具,总是羡慕的不行。
  
  但我不会开口要,因为我老爸肯定会跟我讲,侠者仁义为先,玩具是小道,不重要。
  
  我不怪他。
  
  他要当大侠,没什么不对,我也想当大侠。
  
  想当大侠是不能有玩具玩的。
  
  直到十五岁的时候,我知道了,那是不对的。
  
  想当大侠没错,但为了当大侠就要看着自己老婆去死,就根本不对。
  
  我十五岁的时候,我老妈由于常年辛劳,得了绝症,我老爸束手无策,送去看西医,没有钱,最后我老妈病发死了。
  
  善医者不自医,真是讽刺。
  
  我老妈出殡那天,我破出了家门。
  
  临走前我砸了家里那块据说是祖师爷传下来的牌匾,宝芝林,我宝你妈个大香蕉。
  
  之后几年我颠沛流离,结识了阿mike,加入了三合会,打打杀杀,刀光剑影,凭着从小练得拳脚,闯出了点名气。
  
  本来没什么意外,我可能会坐到阿mike现在的位置,或者更大,然后某天死在浅水湾豪宅的大床上,情妇的怀里,又或者死的更早。
  
  但我老爸死了,在我二十三岁的时候,有人找到我,跟我说你老爸不行了,你赶快去看看他。
  
  我犹豫了一下,答应了。
  
  我再次见到我老爸的时候,他已经老的不行了,坐在病床上像个痴呆患者,白发散乱,骨瘦如柴,完全没了当年大侠的风范。
  
  他看着我,抬起手,似乎想抱抱我,但最后放下了。
  
  我们就那么对视了很久,他的混浊的眼里流出了泪来。
  
  他死的时候,我握了握他的手,他低声求我,让我把医馆开下去。
  
  我看着他咽气,很久后才点了点头。
  
  我没原谅他,永远也不会。
  
  当大侠没错,但要忍受孤独,和永远不被谅解。
  
  我重开了医馆,但没退出江湖,我也不再医治普通人,只收江湖中人。
  
  治枪伤,刀伤,费用昂贵。
  
  我成了黑市医生。
  
  那块被我老爸精心修复的宝芝林招牌被我擦拭干净,悬挂起来,我要告诉别人我师出名门。
  
  但不是大侠。
  
  我是个烂人。
  
  有钱怎么都可以,没钱趁早死外面。
  
  我不娶妻,爱喝酒,没事的时候就在诊所里放三级片,最喜欢看李丽珍。
  
  偶尔兴致来了就去隔壁找小红啊,小凤,来一炮。
  
  如果别人给的钱多,我不仅出诊,还能客串一下杀手。
  
  虽然阿mike老说都什么年代了,你佛山无影脚再强,厉害过一颗子弹吗?
  
  但拳脚确实还是有用的,这几年我靠着这一身拳脚,杀了五个很出位的老大,八个双花红棍,还有十六个很厉害的头号马仔。
  
  别人敬佩我,给我起了个绰号叫小黄飞鸿。
  
  我想要是黄祖师爷知道了,一定气的从棺材里爬起来,再躺回去。
  
  2.
  
  杀人比救人有用。
  
  道理有时候是这样的。
  
  特别是当我遇到那些中了十多枪奄奄一息,被人砍的开膛破肚,治好了也没办法再过下半生的人。
  
  我都是先收一大笔钱,然后一刀宰了。
  
  因为我威名在外,没有人敢质疑我什么。
  
  可当我看到大傻他老婆的时候,我不这么想了。
  
  我居然有些不忍心。
  
  大傻跟我有些交情,他那条胳膊被人砍掉的时候,我给他打了九折,少收了他一千块。
  
  他特别感动,从那以后就经常时不时带点酒和小菜来找我一起看三级片,他比较喜欢邱淑贞。
  
  每当看到她高潮的样子,就会笑,笑得像个傻子。
  
  但他现在笑不出了,因为他老婆被人砍了十七八刀,每一刀都阴毒而致命,会不停流血,但不会马上死。
  
  用刀的是个高手。
  
  我知道她没救了。
  
  但我不能对大傻说,他的儿子也在旁边。
  
  听大傻说,他今天出门买东西,回去就这样了,是他对头干的,他老婆为了护住他儿子变成这样。
  
  说到这里大傻泣不成声。
  
  我从来没见过他这么哭。
  
  动手吧。
  
  他哭了很久,没力气了,他儿子也哭的没力气了。
  
  他的声音像死了一样。
  
  我替他老婆清理了伤口,缝好了,合上了她的眼。
  
  我要盖上白布的时候,她儿子死死抱着母亲的遗体不肯放手。
  
  我拍拍他的脑袋,转头问大傻,谁干的?
  
  那一夜我带刀出门,杀了很多人。
  
  我找到了那个刀法很好的高手,很凑巧,我的刀法也不错。
  
  我给了他三四十刀,每一刀都很精妙,我想他总要挺到半夜才死。
  
  做完这一切。
  
  我去找阿mike喝酒,他看我满身是血,问我干嘛去了。
  
  我说行侠仗义。
  
  他哈哈大笑,说你果然侠心不死。
  
  我一脚踹翻他,侠你妈个大香蕉。
  
  3.
  
  之后的事情完全出乎了我的预料,或者说,当我那夜提刀出门的时候,我就已经想到了这个结果。
  
  所以我不敢轻易跨出那扇门。
  
  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来找我主持公道,我不知道为什么,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他们又不是我老爸,也没有每天带着好酒好菜来找我看三级片。
  
  他们死老婆死孩子,凭什么要我主持公道?
  
  真以为我是黄飞鸿?
  
  我真是黄你妈个大香蕉。
  
  拜托,我只是想赚点钱好吗?
  
  我觉得很烦,开始频繁避客,到了最后干脆闭门关张了。
  
  我有点想去旅行了。
  
  当了那么多年黑市医生,我早就赚够了钱。
  
  我想我该离开了,趁侠义还没像毒死我老爸一样毒死我之前。
  
  至于说去哪儿,去哪儿都好,夏威夷,墨西哥,布鲁日,总之不要再待在香港,尖沙咀。
  
  不要再有宝芝林,不要再有大侠,我只想下半辈子躺在某个海滩的吊床上晒太阳,旁边有金发的黑发的美人要我给她涂防晒霜。
  
  哦,对,走之前我还要把那块牌匾砸了。
  
  临走的前一天,我去隔壁找小红或者小凤打最后一场友谊赛。
  
  事后她抱着我哭得死去活来,我搂着她半露的香肩,居然有一丝丝难过。
  
  我看着天花板想,我喜欢她吗?
  
  喜欢,或许不喜欢。
  
  不重要了。
  
  我给了她很多钱,足够她好好过完下半辈子。
  
  我们之间有故事吗?
  
  有,但那都是另一个故事了。
  
  晚上我找阿mike来喝酒,他舍不得我,说让我再等等,过两年,我们一起走,到时候兄弟连手,闯荡天涯,何等快意。
  
  我说你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走的了吗?
  
  他沉默了下来,连喝了三杯。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一世人两兄弟,你放心,你那份妞,我帮你玩。
  
  他哈哈大笑着骂我丢你老母。
  
  然后枪响了。
  
  我拍着他肩膀的手感觉到他的身体在一寸寸冷下去。
  
  他出神了很久后,又喝了杯酒,说我早知道大懒想取我而代之。
  
  大懒是他头号马仔,我见过,是个王八蛋。
  
  我说现在不是感伤的时候,快走再说。
  
  他摇了摇头说,来不及了,大懒一定筹划了很久,就是要把我们一网打尽。
  
  连累你了,他又说,那一刻他一定觉得自己像梁朝伟或者周润发。
  
  我一脚踢翻了桌子,连你妈个大香蕉,转身就去提刀。
  
  阿mike能在尖沙咀立足,自然还是有他的资本的,忠于他的小弟也很多,枪战开始了很久才被人攻进来。
  
  我和他的小弟一起浴血奋战。
  
  打了很久,我们这边和对面都死了差不多的人以后,大懒出来了。
  
  他手里挟持着大傻的儿子。
  
  那一刻,我觉得身体里有东西在烧。
  
  我想如果侠义是毒药,那么我已经毒入膏肓。
  
  大懒提起大傻他儿子,对我说,你抓了mike过来,我们一个换一个,我保证你们没事。
  
  阿mike就在我身边,以我的身手,要拿住他不过翻掌之间。
  
  我和阿mike对视了一眼,都笑了起来。
  
  我问大懒,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大懒有些不耐烦了,用枪顶着大傻他儿子的脑袋,我管你是什么人,快把mike抓过来,你这个臭黑市医生。
  
  我听了笑得更大声了,黑市医生?我、黑、你、妈、个、大、香、蕉!
  
  下一刻,我猛然起身,出脚。
  
  我要让他知道,我不是什么黑市医生。
  
  老子叫黄仁心,侠者仁心的仁心。
  
  老子是宝芝林传人,是黄飞鸿第四代玄徒孙,是名门之后。
  
  老子,是大侠!
  
  这一脚,叫你娘的佛山无影脚!
  
  急促的风里,枪声呼啸,我知道那是柯尔特m1911的声音。
  
  柯尔特m1911,枪长215毫米,重1.5公斤,射速极快。
  
  比风更快。
  
  可它一定,快不过侠义!
  
  一脚落下,无数脚落下,大懒被我踹成了麻瓜,同时枪战再启。
  
  又是一阵好杀。
  
  我砍到刀都卷刃,身体已经没有了知觉。
  
  回过神,已经没有站着的人了,只有那个大傻的儿子紧紧拉着我,浑身发抖。
  
  我转过头去,看见阿mike捂着肚子缓缓坐倒,给自己点了一支烟。
  
  我艰难地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笑笑说,给我也来一口。
  
  他剧烈地咳嗽着,把烟递给我,咧开嘴说了一句,出来混,迟早要还。
  
  我气的想踹他,可是没力气了。
  
  我们相顾无言。
  
  又过了一会,我想把烟还回去,发现阿mike已经咽气了。
  
  我替他合上眼,把烟插在他嘴里。
  
  一世人两兄弟,他到底先走一步。
  
  最后的时间,我靠在墙上默数过往的时光。
  
  大傻的儿子哭了起来,我艰难地拍了拍他的头,说,别哭,我死了你去找隔壁的阿姨。
  
  别做大侠。
  
  我看着墙上熠熠生辉的牌匾,说了最后一句。
  
  然后我闭上了眼睛。
  
  尖沙咀是个是非之地,有人生,有人死。
  
  阿mike常跟我说,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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