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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大清侠踪 / 第三章 云鹤酒馆当店小二

第三章 云鹤酒馆当店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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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揣着浅浅的口袋晃悠悠的走着,对于街上的人来说,他是个奇怪的家伙,奇怪的发型,奇怪的服饰。
  
  但还好,毕竟这是大清朝,番邦外国人来往大清国的人越来越多,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就像现代农村来了个外国佬自然新奇些,但也就是好奇一会儿罢了。
  
  没走多久,忽然一阵扑鼻摄魂的香气袭来,忍不住细闻的兴歌停住了脚步。
  
  左手边走过一位长发飘逸,浅红罗裳青丝带,宛如樱桃薄唇苹果脸,回眸一笑醉众生的年轻女子。
  
  多情的兴歌内心即赞道,“一个字,美。两个字,好美。三个字,太美了!”
  
  这就是古代的美女啊!对于兴歌的审美观而言,现代女子的诸如性感美、艳妖美,和这种清纯、落落大方而又端庄典雅的美相比较,真是拿女孩和女神媲美了。
  
  “呵呵,小姐,你看那奇装的傻小子,看得快像木头桩了。”跟随女子的丫鬟破笑道。
  
  “小兰,多嘴。”女子轻斥丫鬟的同时,抿嘴轻微一笑,含羞待放的那种。
  
  那回眸一笑真的能融化冰雪一样,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非常符合这样的对象吧。
  
  耳尖的兴歌听到丫鬟的嘻笑声,不觉尴尬地转过头带着女子对他笑眸的醉意慢步走开了。
  
  兴歌仔细地观察起这条街来,集市热闹非凡,还不时有外国人来访,加上这是中原腹地,能有此场景,心里推测应该是大清的盛世。幸亏不是嘉庆朝以后,不然可就惨了,全世界的列强都在针对大清,想活条命那真不容易。
  
  走到一家“云鹤酒馆”,门匾额左下边刻有时间“康熙十五年”,而这家酒馆看样子不算旧,时间不长,所以可推断出现在应该在康熙十六年到最多康熙二十年不到。
  
  不管怎么说现在是康熙爷在位期,这可是兴歌最崇拜的一位古代皇帝了。
  
  “额,掌柜的您好,请问这里有活干吗?额,我是外邦来的,眼下盘缠用尽身无分文,想讨份工赚点盘缠,嘿嘿还请您行行好。”落魄的兴歌灵机一动,临时组织起可怜的身世向酒馆老板苦诉。
  
  不愧是业余忠学历史的,说话一套一套的,把历史剧古装剧里的对话和人物神态表情学得有模有样的。
  
  兴歌心里明白,现在能让他唯一活下来的机会就是找份工作了,而古代招工无非就是店小二最火最热了,这个古代职业永远不会饱和。
  
  年近半百的酒馆掌柜,面仁心善,和蔼可亲地近前打量着他,又不急不慢地走回柜台。
  
  “嗯,看你这小伙子怪可怜的,不过你这身材(当然特指肌肉啦)倒挺不错,孔武有力。做这里的活应该不成问题,好吧,那就让小丁来带带你。”
  
  “好嘞,谢谢掌柜的。”
  
  “小丁,你过来一下!”
  
  听到掌柜吩咐,店小二(小丁)小步快跑,“艾,掌柜的,您有什么吩咐?”
  
  可能疏忽了,掌柜地没及时应答小丁,转身问面前的外邦小伙子,“对了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兴歌,叫我小歌也行。”
  
  “哦好,小歌阿,明天开始你就和小丁一样在酒馆里当店小二,负责这些活,只要别和客官们闹情绪就行。怎么样?”好心的掌柜为他安排道。
  
  “好嘞,掌柜的,您放心吧我一定好好干!”
  
  随后掌柜又回过头耐心交代小丁,“小丁阿,带带他。小歌来自外邦,现在盘缠用尽,所以来这里赚点回家的盘缠,怪可怜的。”
  
  “嗯好嘞!对了小歌,我自我介绍下,我叫丁头,大家都叫我小丁,以后就和我一起在云鹤酒馆好好干活,刘掌柜不会亏待你的。”
  
  有什么样的老板就有什么样的员工,掌柜面善和蔼,小二也给人一种亲切、忠厚值得信任的感觉,这令兴歌甚是内心感激和慰藉。
  
  “嗯,谢谢小丁哥!以后小弟就和小丁哥混了嘿嘿。”兴歌收敛平时的傲气,礼貌应道。
  
  “小丁,你先安排小歌去他住得房间,我先让晴大姐替你下。”
  
  “是,掌柜的。来,小歌咱们走,去你的房间看看。”
  
  “哦,好的,谢谢小丁哥!”
  
  跟随小丁的脚步绕过酒馆大堂,走进后院就到了住得地方。
  
  推开门走进房间里头,一张床,一张桌,一板凳儿,一条毛巾,一水壶,一杯子……
  
  虽然和现代的整洁宽敞、空调洗衣机等家具齐全的小阳楼相比,犹如天壤之别。但来到古代,来到陌生地,遇到如此好心的老板和伙计,兴歌由衷地觉得幸福知足,几近安全放下了他平时傲慢的架子。
  
  “小歌,以后这就是你的房间,我就在你对面。有什么困难或有什么需要都可以直接找我。”小丁很是热情地说道。
  
  “嗯,谢谢小丁哥。”
  
  “嗯,另外我走不开或我不在的时候你也可以找晴大姐和小婉。小婉是后厨晴大姐的独生女儿,小婉小时候因一次意外导致不能说话,除了这个她什么都好,小婉心地善良又很能干活。晴大姐也很好,嘿嘿尤其是那厨艺真棒!”
  
  小丁很心细,他这样介绍小婉,无非就是怕别人初次和小婉认识时,会产生尴尬局面,那样会无形中伤到小婉。
  
  “哦好的,我知道了,说真的,真谢谢你小丁哥。身在异乡,遇到掌柜的和你,发觉我真幸运。”兴歌难得说出感人的真心话,就连他自己都有些感觉别扭。
  
  小丁乐呵呵地拍拍他的肩膀说:“好啦,一个大男人别这么煽情。你今天先好好休息,明天再干活,我先忙去了。”
  
  “嗯,你忙吧。”
  
  见小丁走出了房间,兴歌关上门休息。
  
  斜躺在木板叠压草堆做成的床上,情不自禁地回想起了之前在街上偶遇地那位美丽女子,一时间竟忘记了还空腹饥饿的肚子。
  
  唉可惜手机没电了,不然拍下来那个画面,回味回味也挺带劲的。
  
  兴歌就这样开始了他在大清朝的生活了。
  
  一大早,听到鸡叫声,由于没听惯这么吵的声音,在兴歌平时那都是所有东西都静音的,不是老妈叫起床就是上学啥的迟到呗。
  
  而这在古代没有手机没有手表,又不太适应古代计时法,所以早上起床,兴歌也就只能先寄托在这公鸡身上了,但愿它不乱叫就行。
  
  好像起得过早了,对面小丁的门还是紧闭的,兴歌于是先打理好自己的发型,梳洗好后在院子里活动活动筋骨。
  
  先来一段太极拳放松放松这两天疲惫的筋骨,多么好的新鲜空气,早上打太极真是一种享受,难怪太极拳一创造出来,就那么受欢迎。
  
  “咯吱”门开的声音,兴歌本能反应回头一看,不是小丁的门,是隔壁房间的。
  
  走出来一女的,女子中的萝莉型,前额平铺两边分的发型,两支粉红色展翅的蝴蝶簪分扎左右。星星般的小眼睛来回晃悠,这眼神透露出她的机灵和可爱。
  
  这大概就是现代人最喜欢说的“萌萌哒”,好歹也是人家兴歌喜欢的类型之一,不过是谈恋爱的最佳对象,可不是人家兴歌梦寐以求结婚的对象啊。
  
  人家兴歌理想对象是那种有沟必火、高挑诱惑的那种,和一般人是倒过来的,因为人家有自信能征服那种类型的,根本不用担心情敌太多,容易被带绿帽子诸如此类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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