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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轻语锦瑟 / 第十章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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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说陆东城在烟雾中一个缩身窜了出去,蹬蹬几步,撒丫子就往身后退去——酒楼前的锋舞门弟子把一条街用剑舞得苍蝇都飞不出去,任他再滑溜十倍也钻不过去。是以又退回了酒楼中,三步作两步跨往酒楼的北门冲去。
  须知这苏州的酒楼作为本地最大的酒楼,亦是当年武林大会的召开之地,共有东北南三道门。方才锋舞门众弟子围困的正是东门和南门,而那杨南风则是从北门进来的,可以说是把酒楼围了个水泄不通。但方才那唐门男子破窗出逃,锋舞门众弟子便在杨南风的指挥下在南门街口摆‘风花雪月阵’,杨南风本人也与那唐门男子对了一掌,是以酒楼的东北二门此时竟都无人看守,才让陆东城趁乱摸了出来,待到烟雾散去,他早跑得没影儿了,只留得众‘高手’面面厮觑。
  没命似的冲过一条街,转过两道巷,陆东城那由于惊慌失措而发热的脑袋终于在疼痛中清醒了一些——他摔了一跤。
  该死!好痛!好痛!陆东城抚着被撞得生疼的前额和膝盖,暗骂了两声便靠墙坐了下了,想看一看有没有流血。
  没有。还好,不算倒霉。可现在我该怎么办呢?往哪里去呢?这锋舞门可是天下第一大帮,整个苏州城都是他们的地盘,我要怎么出城?陆东城脑子里盘算着,手上亦不慢,从包袱中自己上次买来的一身布衣行头,一股脑地套在自己赤裸的身上。不管怎样,好歹是逃出来了——应该说居然逃出来了,真是奇迹。
  不过说起来,自己到底是怎么被发现的?从那极乐谷出来时,衣服也换了,长发也没绑,进了城还不到半个时辰,吃早饭还是坐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里,结果还是被人找上了门。陆东城理了理刚换上的布衣,又将一头散发扎起,一丝冷汗却从背脊上滑下——若是方才自己从酒楼中跑出来时被人看到了,岂不是这里也不安全?但说逃,又几乎是寸步难行,苏州城里至少有两拨人在找自己,要是再耽搁个把时辰,让极乐谷和五仙教的追兵追了上来,那才是真的上天无路下地无门。
  “啊哟!该死!”陆东城一拍大腿,忽的哭丧起脸来——昨夜他花了大价钱从奸商那儿买了匹马,那已经几乎是他最后的盘缠了,若没了那小马,他又怎么回武当去?
  当务之急是得先想办法混出苏州城,赶快离开这是非之地。但该怎么出城呢?走城门是不可能的了。走水路?估计有了上次的教训,那群唐门的杀手也不会不在水边安排人手。
  “啊……怎么办啊,谁来救救我?”陆东城抚着额头一阵哀嚎。
  “喂!前面的那个!”身后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刚才有没有看见一个没穿上衣没扎发髻的疯子从这儿跑过去?”
  “啊?没穿上衣的疯子?喔——”陆东城伸手往前一指,头也不回地道,“你们说的是那边那个?”
  “他在那边?!追!”一行身着飞墨印花锦衣的锋舞门弟子手持各式各样的凶器,推开陆东城,飞也似的向下一个拐角追去。
  他……他奶奶的!眼见着那一行人消失在巷口,陆东城只觉得全身都在淌冷汗,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这个地儿是没法呆了,走一步算一步吧,总不能坐以待毙。
  战战兢兢地挪动着脚步,贴着一面墙走到另一面墙后,从一个巷子钻入另一个巷子——三分的谨慎,七分的害怕,仿佛能感觉到四周阴暗的角落里有无数的眼睛正注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喂!你瞎啊?”一个身着黑色长袍的莫约二十四五岁的男子在被陆东城撞了个满怀后,一脸不满地将他往一旁狠狠一推,“走路不看路,鬼鬼祟祟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对不起,对不起……”陆东城只好赶紧低下头道歉。
  “嗨——原来是个小毛孩,怪不得冒冒失失的。”被撞的人看清了陆东城的模样后,一脸不奈地丢下一句话,转身便走了。
  这人……该死,我明明都十七岁了,什么毛孩子!陆东城嘴角抽了抽,翻了翻白眼,却也没有心思反驳,只转身欲走。谁知第一步刚落下,便让他踩上了一块坚硬的东西。
  咦?这是刚才那个人掉的吗?俯身拾起那个黑色的小铁片,陆东城忽的又有些想笑——到底是谁冒失啊?东西掉在地上了都不知道。
  虽说现在确实不是什么以‘还东西’为由结交朋友的时候,但若说是要像以往那样捡了什么东西就留在身上,陆东城是不敢了——他这才因为捣鼓了两把剑而锋舞门追杀呢!
  “哎,算了,就当积德,老天爷保佑我能活着回武当啊。”陆东城叹了口气,回想起刚才确实是自己冒失撞了别人才害得别人掉了物什,心里也过意不去,盘算着趁那人还没走远,追上他把东西还了。
  当然,除此之外,陆东城也有他自己的小算盘——用自己‘拾金不昧’的‘善举’来感动那人,然后‘顺口’问问有没有什么本地人才知道的出城的密道什么的,尽管他知道这片小铁片十有八九值不了几个钱。
  然而他的算盘又落空了,因为当他回头时就根本找不到那人了。
  喂,老天,要不要这样?做个好事都不行?陆东城又翻了个白眼,只得开始打量起那个黝黑的小铁片来。铁片冰凉的质感让人只稍一摸便能分辨出其上镌刻的如蚊腿般细小而修长的文字。
  钱庄后院?钱庄后院是什么?指的是苏州钱庄的后院?还是这附近新出了户钱姓人家的后院?刚才那人是谁?钱庄的人?陆东城思索着,苏州的“钱庄”只有一个,他自小来苏州走了十余趟,当然不会不晓得钱庄的所在。
  哎,朋友,我这可算是仁至义尽了,顶着两拨人的追杀给你送东西,你就算不能带我出城,也得帮忙护我一阵啊。陆东城轻叹一口气,摸到墙边,向钱庄的方向望去。
  苏州作为大明有名的商业大城,钱庄却是出奇的小,让许多人都想知道那些日夜流通在市面上金银珠宝都被钱庄的人藏在了什么地方,只可惜钱庄虽小,里头的人手脚却是极为干净利索,护卫的功夫据说也都不差,再加上隔条街便是衙门,也就没人敢打钱庄的主意。钱庄既小,其后院也不大,与其说是后院,倒不如说是由周围几栋房子围起来的一条小巷子,只消从正门左街撇个弯,顺着河畔走两步就能到。
  陆东城躲在墙角的阴影里,初春晴朗的晌午,河畔却分分明明的一个人都没有,让人不禁有些胆寒——不过陆东城却是完全不在意,对他来说,没有人自然是最好的了。于是他再三确认后,便起身快步走了过去。谁知道,正当他准备走进后院时,一双粗糙的大手拦住了他的去路。
  ‘“东西。”那双手的主人是一个满脸胡茬,发系红丝,身着红底白巾衣的大汉。
  “东西?”陆东城一愣,赶紧拿出那黝黑的小铁片,“是这个吗?”
  “不然呢?你是新来的?这都要问?”那大汉皱着眉头一脸不耐烦地看着陆东城,“别磨蹭了,快进去帮忙。这年头的菜鸟怎么一个比一个蠢了?”
  “呃……不是,我……”陆东城刚想解释自己只是来归还那小铁片的,谁知那大汉粗糙的大手却是一把将他推入院中。
  “别废话,‘第一次出任务’什么的借口老子听了不下千遍了,今天有大人物要来,快去好好收拾收拾。”大汉又瞪了陆东城一眼,便转过头去盯着院门外。
  喂!你这人怎么搞的?都不给人解释的机会?合着我还该帮你们做苦力了是不?陆东城看着眼前的这一幕,直恨不得回身就给那大汉一耳光——院子里有两个人正在将两口棺材搬上一辆板车,有一个正在给一匹壮马喂草料,一旁还跪了个全身上下被绑得个结结实实,嘴巴也给堵了个严严实实的刀疤脸。当然,最重要的是,这四个人除了那个刀疤脸,其余三人都穿着一身花白丧服。
  大白天的你叫我帮你搬棺材?此时陆东城已经觉得自己身上沾上的已经不是晦气这么简单了。
  但想归想,陆东城只抽了抽嘴角,便吞了这口气——他现在的麻烦已经够多了,而且各个都能要了他的命,实在不宜意气用事,与人争执。所以便也不做声,默默地过去帮那两人把棺材抬上车。
  “猎鹰,你来了。”不久,那守在院门口的大汉忽的对院外说道。
  “看来这是最后一个了呢。”一道清脆的女声伴着一道小小的身影闪进院中——那是一个小女孩,只有莫约十二三岁的年纪,身着暗黄绘飞蟒的软甲衣,脚踏黑底尖官鞋,一头披背长发用黑铁髻子扎着,稚嫩而娇美的小脸上,一对笑意莹莹的大眼睛里却藏着一种莫名的说不出的威胁。而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却是她肩上扛着的那个看起来远比她本人大得多的黑麻袋。
  “听说这家伙功夫不错,你受伤了吗。”那大汉竟也不守院了,随着小女孩进了院子,饶有兴趣地看着她。
  “他功夫确实不错,不过要说让我受伤,还不至于。”小女孩肩部微微一顶,黑麻袋登时腾空而起,随即重重地砸在地上,“我抓了五年的犯人,就他一个能接我五招以上。”
  “喔?那你收拾他用了几招?”大汉扶了扶下巴,嘿嘿一笑。
  “八招。”小女孩将麻袋口扯开,里面竟是一个身着青绿色短袍,莫约二三十岁的成年男子,“我擒住他后他想反抗,又用了点手段让他老实点,所以算九招。”
  只见那绿袍男子晃了晃被摔得七荤八素的脑袋,伸手在地上摸索着什么。那守门的大汉见他作此,便冷笑一声,上前两步,掐开了他的嘴往里面塞了些什么,随后那绿袍男子手脚猛地一软,瘫倒在地,口中塞着的是一个白色的布团。
  “这家伙内功也挺不错的,十香软筋散要加一倍。”小女孩将黑麻袋卷起收好,“白叔你最好多调点药,以免出了意外。”
  “安心,我这还有十几瓶十香软筋散,保管他们在到燕京前一根指头都动不了。”大汉打了个哈哈,随即又朝向那小女孩,“话说回来,猎鹰,你不跟我们一起回去吗?”
  “不了,我在苏州还有些事呢。”小女孩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院子,“承了人家的情,总得说声谢谢。”
  “嗨——没想到你这么小的年纪,却是学会了江湖上市侩的那一套。”大汉挑了挑眉毛。
  无人应答。
  “喂!你们几个瞎愣着干什么?把人塞进棺材里啊!还要我教啊?”那大汉回过头来瞪了一眼陆东城和那三个身着花白丧服的人,“那个新来的,有闲工夫看猎鹰,不知道把衣服换上?”
  “呃……是。”陆东城看那大汉骂上了自己,便赶忙回身找了件与另外三人一样的丧服套在身上,又转身去与一人抬了那绿袍男子放在棺材里。
  唔,刚才那小女孩的力气可真是大啊,这人起码有个百十来斤,她只用一只手就能扔出去,像甩玩具似的啪的一下就甩在地上了。陆东城抄着绿袍男子的双腋,一边把他扔进棺材里一边想到。话说这大白天的,这伙人到底是做什么的?好端端两个大活人,怎的要绑了关在‘棺材里?
  等下——陆东城眼睛一亮。他们应该是准备出城的,刚才听那貌似叫白叔的大汉说要去燕京什么的。
  想到这儿,陆东城干活愈加卖力了——虽说不知道这又是什么误会,但只要能出了这苏州城就是好事,说不定还能蹭一路的伙食,到了地儿还能有银子拿呢!反正从燕京包马车到洛阳也不贵,何乐而不为呢?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看来做好事是真的会有好报的。
  “你丫嘚瑟个什么劲儿?叫你干活你吹个屁的口哨?”那大汉脸一黑,朝着陆东城屁股上就是一脚,“笨手笨脚的,钉个钉子都能钉歪了。去!过去把干粮收拾了,别特娘的在这儿碍老子眼球!”
  嗷!得意忘形了……陆东城捂着屁股,一脸尴尬地退到一旁。
  直到运棺材的一队人马上路后,陆东城才想起这种奇妙的既视感是从何而来的——江湖中常有厮杀,不时会有人成了那刀剑下的亡魂,官府对这种事亦是力不从心,直至无人报官便不管不问。但也不能任由江湖中人的尸体就这么烂在原地,于是江湖上便有了做“义庄”之事的人,其无非是义务收捡梗死的江湖中人的尸首回义庄加以殡丧合葬。现在他们一路人马就跟苏州义庄的行头一模一样——除了棺材里装的是两个大活人。
  由于义庄之人做的乃是收敛尸首的大善事,是以江湖上不论正派邪派都对其敬重非常,因为谁都明白像自己这种行走江湖的人难免哪天会遭遇不测,所以也都巴不得讨好义庄的兄弟。而各地义庄也就靠着江湖上的大派豪客生活下去,当然了,若是有人要查验尸伤兵痕,亦或请人验尸,是要加钱的。于是,义庄的车队自是无人敢拦也无人多看一眼。那义庄的丧服丧袍本也十分宽大,陆东城的身形乃至他所背的包袱都被遮了个严严实实,那两柄剑则更是不在话下。
  只是没人注意到,这次义庄的车队,是向苏州城西去的。
  “嗯?义庄的?你们义庄在城南外边吗?”唯一一个察觉到一些异常的守城军官皱着眉头站得远远的,似是怕沾染上了车队的晦气。
  那领头的大汉却是什么都没说,只将衣摆轻撩开半边,动作很快,了无痕迹。
  “呃!哎——你们快走吧,别耽搁在城门这,让进出城的人看了多不好?快走快走。”那军官脸色微微一变,当即摆出了一副赶瘟神的架子。
  于是在领头大汉微微的躬身后,车队又以一个不紧不慢的速度出发了。
  那军官功夫不差。陆东城暗自想到。因为眼力好的人刀一般也很快,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那领头的给他看了什么。
  于是当务之急便是要搞清楚他到底跟的是哪一拨人。他可不想刚从虎口脱险就又入了狼窝——因为他这只披着狼皮进狼堆的羊一定会死得比普通的羊更惨。
  可方才那领头大汉的举动却是让他有些猜不透了——若说那大汉与那军官是熟人吧,那军官话里话外的样子都明显是不认识大汉的;若是说那大汉是用什么东西,类似腰牌的调动了那军官让他不要多嘴,又有哪方势力这么大,能调动得了朝廷军队里的人?若说……
  哎?等下……好像……这江湖上还真有至少两方势力是可以左右朝廷的……
  等陆东城的后背再次被冷汗浸透时,他才发现车队已经行到郊外了。
  “过了这个山口就开棺放这两个杂碎出来透透气,免得闷死在棺材里。”领头的大汉头也不回地说道。
  暖日当头,扫了冬雪的残寒,抚了春花的幽柔,撒下一段段虚幻飘忽的丝绸,那一段段丝绸和着春风盘旋,绕起一支蒲公英的飞絮在空气中流动着。
  然后这支飞絮飞到了陆东城的鼻子里,让他打了个喷嚏。
  擦了擦鼻头,陆东城得到的是领头大汉一丝不屑的目光和警告。
  但是回头看一眼那两个在棺材里被绑得结结实实的人,陆东城又开始庆幸了起来——好歹自己还能打喷嚏、擦鼻子不是吗?也辛亏自己冰雪聪明才不至于落到唐门和锋舞门那两伙人手里。
  但只要一想起方才打开棺材时刀疤脸那句话,冷汗就会蹭蹭蹭地往陆东城的后背上蹿。
  那是一个时辰前走过一个四下无人的山口时的事了。那大汉让他们撬开棺材让里头的两人透风。也不知是想问话还是怎地,那大汉扯出了刀疤脸嘴里的布。
  “狗娘养的龟孙子锦衣卫!你以为算计了你孙大爷就会任你宰?做梦吧!”刀疤脸脱口而出——得到的回复是大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布捅回他口中。
  对,是“捅”,看着都难受的那种。陆东城在心底为那刀疤脸默哀了一秒,随即下定决心以后的路上一个字都不多说,不然刀疤脸那已经因反胃而狰狞发紫的脸就是最好的前车之鉴。
  哎,兄弟,自求多福吧,我可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更何况你惹到的是锦衣卫?翻身上马,陆东城只觉得刚因逃出苏州城而略微有些欢快的小心情一下子坠到了地上去——或者是地狱里。
  锦衣卫,既是朝廷中由皇帝直接控制的用于监视大臣朝政的特务部门,亦是江湖中的著名邪派之一。其邪源于曾因被东厂厂公设计陷害而脱离朝廷,当时的锦衣卫指挥使不甘让那丧心病狂的阉党掌握朝政大权陷害忠良,由是学江湖中人于燕京自立一派,远离朝廷,积蓄力量,终于在十五年前因金陵变之事击杀叛党凌云玉而护驾有功,得以再次服务于朝廷。锦衣卫高手众多,其武功大多阴险毒辣,以刀爪索三绝闻名江湖——不,应当说是恶名远扬,因为自从锦衣卫再次服务于朝廷之后,深受皇帝器重,不但在朝廷中一手遮天,更是变本加厉地插手江湖之事,专门捉拿江湖中人投入大牢,所过之处无不带着血雨腥风,整个江湖深受其害。
  江湖人行事,自有江湖上的规矩。若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乃至一言不合动武杀人,实属平常。
  但锦衣卫偏偏就要抓那些因行侠仗义而身负血债的侠士,更有甚者连坐普通人,滥杀无辜。
  若是寻常势力,抓便抓,大不了大伙将你当成江湖公敌,杀之而后快。
  可锦衣卫偏偏就不是什么寻常势力。据说数年前曾有数百位江湖上的一流高手曾策划过袭击锦衣卫卫所,而锦衣卫留给世人的答复,则是乱葬岗下的数百具尸体。再加上锦衣卫倚仗朝廷,就连武林盟主林天南都不敢对其有丝毫的不敬,哪里还有什么人敢提群起而攻之?
  锦衣夜行,百鬼避让。
  久而久之,锦衣卫也就成了江湖中一种地位超然的生物。
  而现在,这种江湖上最凶猛嗜血的猎食者,自己身旁就有四个。
  有时候,陆东城感觉自己好像也是被押送的犯人之一,还是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要被送上断头台的那种。不过幸好,他并不是犯人,而且还阴差阳错地被锦衣卫当成了伙伴。
  此时,苏州栖仙峰。
  “杨叔叔你回来。”黄衣小女孩放下了手中的茶杯,站起身来。
  “啊,凝紫,你也回来了?怎么样?这次任务还顺利吗?”杨南风微微一笑,反手带上了门——他可不想让人知道他作为锋舞门的堂主竟会与锦衣卫有联系。
  “很顺利呢,托杨叔叔的福,我才能这么快找到岳明珂。”小女孩笑了笑,“自我到江湖上来历练,杨叔叔你照顾了我这么久,紫儿心头也过意不去——听说前些日子杀害锋舞门弟子的凶手在苏州城里出现了,是吗?”
  “应该是的,那家伙确实带着两柄我锋舞门帮众弟子的剑。那小子滑溜得紧,方才一个不留神便从我手上溜了。”杨南风又怎地听不出小女孩的话外之音?“只是……凝紫,你确定?”
  “他的功夫怎么样?”小女孩反是笑莹莹地回道。
  “这个……没见他出手,倒是当时有另一个人也要抓他,与我动手了。”杨南风顿了一顿,“那家伙就是在那时趁乱跑掉的。后来我差人把苏州城里里外外搜了个底朝天,却是没看见他了,这才回来向帮主禀报此事。”
  “喔?杨叔叔,你可还记得那人长得是个什么模样?我也刚从城里回来,兴许见过那人?”小女孩回道。
  “这里倒有一副画像,是我凭记忆叫人画出来的。”杨南风从袖中取出一叠纸递给小女孩,“可能会有些偏差——但就我个人看来画得还是挺像的了。”
  “让紫儿看看便是。”小女孩接过画像,看了一眼,却是一愣,“杨叔叔,你是在哪找到这个人的?”
  “苏州酒楼里。据路旁的行人所说,他后来是窜进了苏州城的东北角,所以我派人着重搜了那儿,却没逮到那家伙的尾巴。”杨南风一顿,“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杨叔叔,我记得苏州城里的钱庄,也是在东北那一块吧?”小女孩一脸凝重地将画像还给杨南风。
  “嗯,是的。凝紫你有什么眉目了吗?”杨南风注意到了小女孩的变化,却是一脸奇怪,“你刚才提到钱庄……你认为那人躲在钱庄里?”
  “不,我胡乱猜的。”小女孩深吸一口气,有些不可置信地摇了摇头,“只是紫儿方才想起一件性命攸关的大事——恳请杨叔叔为紫儿备一匹快马,我得马上出城。”
  “这样吗……也好。这本就是我锋舞门内部的事,让锦衣卫参与进来,的确是大大的不妥。”杨南风抚了抚下巴,“既然这样——凝紫,你办完事了还回栖仙峰吗?如果不回来,记得代我向你娘问声好。”
  “这个……我也不确定……”小女孩咬咬牙,“这件事如果办砸了,我可能哪儿都去不了了。”
  “唔?什么?凝紫你说清楚点……”杨南风亦是一惊。
  山陵尽平原,斜阳洒草场;灿金覆绵延,孤雕火翼扬。
  绕出了苏州曲折绵延的山林,展现在众人面前的是一望无际的、洒满金色夕阳的平原。赶了一整天的路,众人已从姑苏入了金陵境内,只是远未看见金陵皇城。
  “看来今日太阳落山之前是到不了金陵了。”领头的大汉朝三名锦衣卫中的一人使了使眼色,又用下巴点了点前方,“出了这片山,往前不到一里便有一处已经废弃的酒家。”
  那人略一会意,便策马向前方奔去。没过多久又见他策马归来,只朝那大汉点点头。
  “出发。”领头的大汉挥手示意。
  那所谓无人居住的废弃酒家,不如说是一堆废墟,四壁剥落,门窗腐朽,茅草搭的屋顶早不知在什么时候给风吹了个一干二净,只剩一两根被白蚁蛀穿的横梁支木松垮垮地垂落在地上。
  然后那两根木头就成了众多柴禾中的一个。
  陆东城拍掉手上的灰尘,从行李中拿出干粮分发给众人,自己也挑了个馒头默默地啃了起来,一抬头却看见领头的大汉正在看着自己。
  那领头大汉用下巴点了点屋外的马车,眼睛一横,一个“去”字已经写在了脸上。
  烧柴禾的是我,带干粮的是我,可为毛我还得去给那两货喂食?陆东城嘴角抽了抽,无奈地站起身来。
  “慢着。”那领头大汉忽然叫住陆东城,从腰包中掏出两个玉制的小瓶丢了过去,“等他们吃完,把这个给他们喝了,一人一瓶,一滴都不能少。”
  他们咬我怎么办?陆东城接过玉瓶,默不作声地出了大门。
  那绿袍人和那刀疤脸还是老老实实地躺在棺材里,那刀疤脸的脸色却比刚才好了很多,想来捅在喉咙里的那块布并未将他噎死。
  “呐,我只说一次啊。”陆东城沉下声音,却又刚好够墙另一边的人听得见,“吃东西的时候老实点,谁敢反抗,我便挑了他手脚筋,割了他舌头。”
  “割舌头就算啦,这两个家伙都是要送回卫所审问的,还是剁了他们的命根子吧。”墙的那边传来大汉的声音。
  “是。”陆东城深吸一口气,将棺中的二人扶起,抽了二人口中的布。那刀疤脸先是生气地瞪了陆东城一眼,随即冷哼一声别过头去,气鼓鼓的样子,那绿袍男子却一脸温文尔雅地朝陆东城点了点头,权当致谢。
  陆东城也不含糊,取了干粮递到二人嘴前,任二人取食。那刀疤脸先是一撇陆东城手上的干粮,一脸的不屑,犹豫了几息,便带着这份不屑将干粮一口咬下,大嚼三口,囫囵下肚,随后又别过了脸:“水!”。
  你这吃法,还嫌刚才噎你噎得不够?陆东城眉头一挑,不知是想笑还是想嘲,却仍一言不发地取了水袋递到刀疤脸嘴前任他猛灌了一口。
  “爽快!”喝罢,刀疤脸便深吸一口气,紧接着便长嘘一声,原本涨红的脸上挂上了些许笑意。
  “爽快?”陆东城只当这刀疤脸是死到临头偏还硬着头皮装疯,有些好笑地说道,“一个馒头而已,却能给你吃出什么感想来了?”
  “爽快的是水,不是什么馒头。”刀疤脸扬起了头。
  “因为没水你就得被馒头噎死。”陆东城白眼一翻,换上了一副关爱傻子的表情。
  “不错。”刀疤脸反而挺直了背,“只是我想,这江湖之事,却也跟这馒头和水有些类似。纵是有千污万垢如馒头噎住喉头一般阻了世间正道,也终会有如水般看似柔弱却不可阻挡的力量将之击散。”
  “什么污垢正道的?”陆东城不屑地一哼,“你是被馒头噎傻了?”
  “住嘴!”话音未落,一声震喝忽地从墙的那边传来,便是那领头大汉的声音。虽是隔着一面墙,却犹让人心神一震,“忘了规矩了吗?不得擅自与犯人交谈。”
  “喔喔喔……我差点忘了。”陆东城赶忙回道。
  “呸!这些年的新人是一届不如一届,要不是老子提醒你,今儿个你就得铸下大错。”那领头的大汉似是在墙的那边啐了一口,“要知这些犯人作为朝廷钦犯,皆是穷凶极恶,心肠歹毒之辈。他方才诱你与他说话,就是为了跟你说什么子虚乌有的狗屁冤情,让你以为错抓了好人侠士,博得你的同情,从而逃出生天——这种伎俩是初出卫所办事的新人的软肋,给老子好好记住,不许再犯。”
  “我呸!你孙大爷我是穷凶极恶之人?开什么玩笑!”刀疤脸听了却是立即反啐一口回去,朝墙内道,“老子孙大平一双鬼头刀,使三十一路开山刀法,上杀威震京南的大盗乾和,下杀劫掠百姓的‘密林双虎’王渊王凯兄弟,手中葬过三十七路恶霸高手,杀退过匪盗宵小数百人,从关东到燕南的数千家百姓,你挨个去问问,哪个敢说洒家不是条响当当的好汉?”
  “哼,好汉?仗武欺人也能算得上是什么好汉?”墙那边的大汉一声冷笑,“二十六日前你在关东万福客栈外连杀七人,其中有五个是连武功都不会的无辜良民,你莫非忘了?”
  “哼!说起这个我就来气!”刀疤脸孙大平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那狗杂种万公子当街调戏良家妇女,阻了那女子半个时辰不让她回家,最后竟意图当街奸污那女子,老子看在眼里气在心头!”
  “就因为人家当街调戏良家妇女,你就有理由动刀杀人?”大汉一声冷哼。
  “不!我杀他还有他那群狗腿子并非是因为他调戏了谁家的姑娘。”孙大平一脸的不屑,“这世上仗着家世之威的富家公子调戏姑娘的太多了,老子管不过来,也不想管——就算那女孩的亲娘跪在老子面前求老子救她,老子也不会救。”
  “唔?那你为何?”听到这里,陆东城一脸的奇怪。
  “因为那个狗杂碎侮辱了我的刀!”孙大平将牙齿咬得咯咯直响,“当我拔刀报上名号,叫那个狗杂碎滚出我的视线,莫要在老子散心之时惹事时,那杂碎居然敢说‘你这穷鬼贱民,敢拿刀对着你万大爷?’然后往我的刀上吐了口口水。”
  “你就为了这种理由杀人?真是疯了。”陆东城嘟囔一句。
  “不错,老子拔刀之时要知会有今日!”孙大平反是一昂头,“要知平头百姓占山为王作匪作盗,江湖人杀之,人人拍手称快,官府亦是不管不问;可那万家公子不过区区官宦之后,横行霸道,仗势欺人,虽取一人之首,却惹来了锦衣卫。这就是世道。”
  忽地一片沉寂。
  “你可知那京南大盗乾和为何为盗?他本是燕京城南一家农户之子,从小只懂得种田耕地,直到他十九岁那年家中田产被官府强行霸去,父母兄弟不是被活活饿死就是被收税的官兵活活打死,唯一的小妹被人卖进青楼再无音讯。于是他逃入深山,恰得一归隐前辈收留,传了一身的武功,三年出山后才聚众为盗,那群对他忠心耿耿的盗匪,全都是当年与他一起被官府害得家破人亡的同乡人。”孙大平自顾自地说道,“还有死在我刀下那‘密林双虎’王渊王凯两兄弟,他二人外出时家中妻眷为当地一富豪所奸杀,上至六十有余的老父下至不到三岁的孩子也都通通死在了那奸贼手下,哪知待到他二人去报官时,那贼人早已送了那狗官银两,倒打一耙,反诬陷是他二人因争夺地产才合力害死老父,又加害妻女。若非如此,他二人又怎会提刀成匪?”
  “住口!”墙后的大汉猛的一喝,“我大明江山现在正当太平盛世,哪里来的什么官吏仗权欺压百姓之事?分明是你胡编滥造。”
  “哼,仗势欺人的狗东西,那乾和为我所杀,不见有人来抓我,那王渊王凯死在我的刀下,亦不见官府追查。倒是那万家的小白脸,仗着自己的父亲是朝臣,便欺压百姓飞扬跋扈,竟还惊动了大名鼎鼎的锦衣卫亲自追杀我。嘿!”孙大平不屑地一撇嘴角,“难道同为人命,也是有高低贵贱之分吗?难道那些富豪权贵的命,就一定比我们这些下等人的命值钱吗?哼哼,我便是要告诉那小子,不是的!就是要告诉他,他之所以能飞扬跋扈,只是因为他有个当差的爹,而不是因为他一生下来便比别人高贵!”
  “啪!”的一声,一记响亮的耳光回荡在夜空下的平原上。
  这记耳光是陆东城打的,将孙大平打了个踉跄,差点又倒在了棺材中。
  “没听见吗?让你住嘴。”陆东城甩了甩有些发痛的手掌,一脸的不耐,“你就不能学学你旁边这位?安静点,老老实实把东西吃完。”
  “呸!锦衣卫就没一个好东西。”孙大平狠狠地瞪了陆东城一眼,那目中的火光似要将他生吞了似的。
  “血债血偿,当你拿起刀杀掉第一个人时,你就应该想到自己迟早会有这么一天——”陆东城反手一个馒头塞到了孙大平嘴里,“迟早有这么一天,当你为了你口中的公平正义献出一切后,正义就会对你不管不问了。”
  孙大平鼓着脸,嚼着口中的馒头,似是要说些什么,却一时半会难以开口。
  “但是。”一旁的绿袍人却是说话了,“我们之所以选择维护正义,并非是认为正义能带给我们什么好处,而是因为,我们相信这么做是对的。”
  又是一片寂静,静得连微风抚过脸庞的声音都一清二楚。
  “可是你所谓的‘对’,似乎保不了你的命。”陆东城瞥了一眼那绿袍人。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取义也。”那绿袍人悠悠地道,“我等江湖中人在踏上这片江湖之时,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整日的刀光剑影,为的就是用最直接的方式,去实现自己心中最渴望的理想,哪怕是要为此牺牲掉性命,也在所不辞。”
  “一群口头高喊着正义的亡命之徒吗。”陆东城对上了绿袍人那对明亮而深邃的眼,“你又是什么人?”
  “在下,华山派岳明珂。”那绿袍人微笑着道。
  “岳明珂?不认识。不过你若说起华山派,我倒还有些耳闻。”陆东城挑了挑眉毛,他未曾想到面前这人竟是华山弟子,“老老实实吃你的烧饼吧,莫要再开口,否则让我同喂他那样的喂你,也算是堕了你师门的名声。”
  “这个自然。”岳明珂点了点头,“大丈夫能屈能伸,不逞一时之快。识时务者为俊杰。”
  一旁的孙大平却是脸色一变,忙用比刚才更快、更不怕被噎死的速度咽下了馒头,随后喘着粗气,恭敬地朝那岳明珂道:“阁下可是那使得三十六路风行剑诀,挫八门高手于紫荆山,斩塞北马王,一夜连挑太行山十余座山寨的‘微笑一剑’岳明珂岳大侠?”
  “呃……正是在下。”那岳明珂点点头,却是苦笑了一声,颇为尴尬地道,“惜在下虽历大小战事数十余场,却仍是学艺不精,遭人擒住,让孙大侠见笑了。”
  “哪里的话!若说孙某人此生功绩犹若萤火,那么岳大侠则足以堪称皓月。”孙大平向岳明珂颔首致意,“没想到今日竟能一睹名震江湖的岳大侠一面,此生无憾矣。”
  “唔……这可真是折煞在下了。”岳明珂一脸的微笑已然全部转为带着几分无奈的苦笑,“在下一世侠名,不过是江湖上的朋友所赠虚名而已,不值一提,今我二人共为阶下囚,还望孙大侠莫要因这区区虚名有所嫌恶才是。”
  “哎,这是哪里的话?今日得见岳大侠一面,孙某人高兴都还来不及呢,又怎会嫌恶?”说罢,孙大平又叹了口气,“都怪那锦衣卫阴狠狡诈,不然就凭岳大侠的身手,怎会被这些个小贼给治住?”
  “哎……此事说来话长……”
  “够了,你们还有完没完了?”陆东城却是把脸一板,“没听见我叫你二人莫要再闲聊了吗?竟还互相吹捧上了?看来都挺享受嘴被塞住的感觉啊。”
  “哼!小人得志。”孙大平冷哼一声,转过了头去。
  “小人得志便又如何?今后可还有得你受的。不过今天嘛——”陆东城一顿,拿出了大汉给的他那两个玉制小瓶,递到了二人的面前,“今天还得把这个喝了。”
  孙岳二人见那玉瓶递上,虽明知乃是迷药,却奈何全身上下被绑得结结实实,根本无法动弹,只得任陆东城将那药水灌入喉中,不过片刻便双双瘫倒在棺中。
  陆东城也不说话,转身回了院中,朝那大汉点了点头。那大汉亦不说话,点了点头。
  黄昏收回了最后一丝金色的余晖,黑夜笼罩了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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