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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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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金——一种由多种高级金属,经由核弹爆炸之后造成的高温而彻底融化后合为一体的合金!
  它是制造圣器坯胎的最佳材料!
  当然了,精金的制造也是需要配方的!
  不同的配方制造出来的精金适用于刻画不同属性的符文!
  …………
  第二天一大早,阳光洒遍大地,鸟儿们叽叽喳喳的寻找配偶,连云秀的病情好了,他的身体底子好,稍加处理也用不着调理就能恢复健康,当然了,右臂上的伤是不可能那么快的,但是没有了病痛缠身之后他的保命能力甚至比他刚刚开始丛林生存是还要强,因为他稚嫩的翅膀开始学会了飞翔!
  连云秀被阳光和鸟儿叫醒,但是他赖床了,他一翻身面向西边这样一来,阳光就不能干扰他的睡觉大业了,但是他有办法规避阳光,却没棉球来塞住耳朵,就这样一个小时之后,连云秀屈服了
  他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看着那些枝头上的鸟儿骂骂咧咧的说
  “老家伙的王霸之气还不够大啊!能吓走食肉的猛兽却吓不走这些烦人的鸟,他还没练到家啊!”
  连云秀这可误会了,阴魔族是宇宙中最有名的刺客专业户,刺客最重要的是什么,是隐匿能力,能够成为阴魔族的大长老,可想而知他的隐匿能力有多强大了。
  本来那阴魔大长老平时是一丁点可能会导致他暴露的气息都不会泄露的,但是在连云秀从山林里逃亡的路程之中,他不希望某人有什么危险,那么既然他只需要散发出一点气息,就可以办到,他为什么还要去动手,不过对于普通的鸟儿来说,天人灵压对于他们来说就一点作用都没有了!
  因为它们根本感觉不到灵力的存在!
  连云秀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然后就去找饭了,他的病好了,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些令他烦恼的事情,他的肚子按时的向他提出抗议了,以前在生病,影响到了他的消化系统,所以他不吃饭只会感觉到虚弱,现在他如果不吃饭嘿嘿
  连云秀一边走一边唱着他自己变得小调子“早起的鸟儿找虫吃,晚起的我就找鸟吃......”
  连云秀当然不可能去捉鸟吃,费半天劲又吃不饱,他已经很久没占沾过荤腥了,他决定了,今天要吃肉!
  不仅仅是因为口食之欲,还因为现在的他非常需要肉食来补充营养!
  想吃肉那么就要逮到肉,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去有水的地方,守株待兔,总能等待猎物的,就算捉不到鹿、羊等大型的猎物,总能逮到狍子什么的吧,再不济还有鱼呢,反正不会没吃的。
  他知道附近有一个大水潭,方圆三十多平方米现在又是秋末,正是填饱肚子的好季节啊,带上长刀,别上匕首,背上长枪,再绑上胳膊,一切准备就绪连云秀就兴冲冲的向水潭进发了。
  正直晌午,阳光顽强的透过树林的阻拦,照在林间,使得林间焕发出了一点光彩,一个少年拿着一把快要到他肩膀的长刀,背着一个和他的膝弯齐平的长枪,再把他的手臂绑在脖子上,走在春光焕发的林子里,这是一个违和感多么强大的画面。
  由于违和感过于强大,来水潭饮水的鹿、羊什么的哄得一下全都被吓跑了,连云秀看着这些猎物都跑了也不着急因为他本来就没打算能一来就抓到猎物,自从那天之后他就不再做白日梦了。
  来到水潭边的连云秀第一件事就是抓鱼,因为他现在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看着着水里那游来游去,就是不肯停下稍事歇息的鱼,某人很苦恼
  “唉,真费劲”
  于是他就把目光投向旁边的大树上,他开始爬树,从树上用刀砍下一根木头,再用匕首把一头削尖。
  捕鱼他还是会的,因为曾经费非也教过他野外生存的一些技巧,比如捕鱼。
  捕鱼是最简单的食物来源而且对手中武器的要求不高,现在也最适合他,捕鱼的要点都是常识,比如由于水的折射效果,所以在插鱼的时候要偏下一点什么的。
  然后就看你的天赋、运气和熟练程度了。
  连云秀的上一次捕鱼是三年前,所以说他的熟练程度几乎为零,比较庆幸的是他的天赋是不错的而且运气也是可以人工制造的,水潭旁边蚯蚓昆虫什么的还是很容易找到的,于是半个小时的时间他就获得了三条鱼。
  “午饭有了”
  生火烤鱼,过程都快要被连云秀玩烂了,不久之后香喷喷的鱼就熟了,在盐块上蹭一蹭,可以吃了。
  就地吃过以后,他就开始瞎转悠。
  他真的是瞎转悠吗?当然不是,他在找一种药,一种能令动物浑身麻痹的药,这种药叫麻藤,表面上看起来,和普通的树藤一样,但叶子的背面却有密密麻麻的白点,这种树藤内部分泌的汁液是带有麻痹效果的,而且毒性很高,只是发作比较慢。
  不过,他等得起。
  在森林里不仅要对那些大型生物,保持警惕,更需要注意那些很会伪装的,昆虫、蛇等等这些东西反而更加的致命所以连云秀知道,树上或者树藤的附近经常会有昆虫、蛇出没所以他翻开树藤辨认麻藤时一直是用那根用来插鱼之后再烤鱼,可谓劳苦功高的木棒。
  连云秀每一步都做得非常谨慎,还好麻藤这种植物并不罕见,连云秀的运气也还不错所以他很快就有了收获。
  一颗很大的大树,两人合抱的树身和几乎把所有阳光都挡住的树冒,都说明这棵树很大,在这颗大树的树身上,他发现了他的目标,一株鸡蛋粗细,目测七八米长的麻藤。
  找到麻藤之后,连云秀爬上树砍了一小段分枝下来,然后就趁着天还没黑,又一次回到了水潭,用了半个小时插了几条鱼,就赶紧趁着天还没黑急忙往小土丘赶。
  第二天一大早,阳光让这个黑暗中的世界重新焕发了生命,鸟儿在忙着找虫,虫在忙着找叶,叶在忙着舒展好争夺更多的阳光。
  连云秀也很忙,他在忙着烧火烤鱼,很快鱼就弄好了,就着那一包补品一边吃,一边无所事事的看书。
  不一会饭吃完了,他就再一次向着水潭出发了。
  小水潭离这里本来就不远,又是走过一遍的,轻车熟路,所以不一会就到了。
  到了小水潭连云秀放下背包,长刀和枪,脱下鞋子趟进水潭里,走到水没膝深的时候,停下弯腰挖泥然后堆放在前面,简单来说就是‘挖泥圈水’
  不一会就用泥围出了一块面积大约是平方两米的水面,除了岸边其他三面都被围住了,然后连云秀找来了一大一小两块石头,大石头直径差不多有三十厘米,小石头直径有五厘米。
  大的放在水里,然后连云秀跑回放包的地方,从包里拿出了昨天砍下来的那节麻藤,尽管一晚上过去了,但麻藤还很新鲜。
  连云秀走到水里把麻藤放在那块大石头上,然后拿起小石头,一下一下的砸了起来。将麻藤砸烂放进水里,然后将两块沾染上麻藤汁液的石头也放进水里。
  做好一切准备后连云秀就藏到了一颗大树上,那地方是连云秀昨天就勘察好的,有好几拨山羊去那喝水来着,因为那里风水好,可以很好的观察到四周的风吹草动。
  不过他现在就只能祈求上天,那些山羊不要犯傻换别的不适合观察四周的地方喝水,因为如果那些山羊不傻的话,它们怎么会屡次被捕获。
  时间到了中午,太阳正烈,连云秀饿着肚子,趴在树上,等着有动物来喝水。不一会他听见了“咩咩”的声音,顿时兴高采烈起来,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群山羊走了过来,慢慢的靠近水塘,不一会就走到了水塘前,但是那群山羊犯傻了,它们居然没有去那喝水,连云秀的眼中掠过一抹失望,但是表情还算平静,山羊喝完水,走开、走远。
  不一会,又过来了一群鹿,但是它们也犯傻了它选择了别的地方,眼看着他们一步步的接近水潭边,却离自己越来越远,鹿群开始喝水,连云秀无奈了,但是他又不敢下去,谁知道,附近会不会有老虎什么的,要知道水塘可是老虎的惯用捕猎场所。
  这边的连云秀正胡思乱想着,就听见过哄得一声鹿群那边传来,鹿群四散逃跑的声音还带着“呦呦”的鹿鸣声。
  他仔细往那边看去,原来是捕猎者睡完觉了,只见一只吊颈白额猛虎追着那群鹿,不一会,那群鹿跑掉了,那只老虎无功而返。
  连云秀眼睁睁的看着老虎朝自己走来,虽然连云秀并不怕这只老虎,他也有信心击杀这只老虎,但是他还是希望自己和这只老虎之间会和平度过这一段擦肩而过的时间。
  因为,要杀死这只老虎,他不知道自己会消耗多少颗子弹。他希望到自己能够一颗子弹也不少的回基地,虽然那样不太现实,但他真的很害怕搏杀,因为只要搏杀,就有可能会死。
  他,很怕死!
  不过事情随后的发展,超出了连云秀的预料,他看着老虎从他所在的这颗树下路过,路过时他屏住呼吸,全身上下不敢动一下。
  然后老虎从树下走过,慢慢的向池塘走去,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它走向的那个位置风水很好,很利于观察周围的环境。
  树上的连云秀看到这里,心中立刻欢呼起来
  ‘不愧是捕猎者,就是比那些被捕猎者聪明嘿!’
  不一会,那头猛虎喝完水就走了,然后连云秀就开始小心翼翼的尾随!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就在连云秀有些心急的碎碎念的时候,那头猛虎的身形突然晃了晃,然后就无力的倒下了!
  连云秀大着胆子走过去,当距离倒下的猛虎还有两米的时候,他停了下来,因为他害怕,于是他摸了一下背上的枪,但很快又放弃了!
  然后他看了一眼旁边的树,于是努力爬了上去!
  他站在离地面最低的一个枝桠上,大概离地面四米高!
  低头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老虎,深吸一口气,双手握刀,刀尖朝下,然后就跳了下去!
  当他双脚落地,他的刀也已经没柄插入老虎的身体,虎血溅了他满身!
  当连云秀拔出银刀,将老虎的头砍下来之后他才放下心,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做了一会后,他才急忙拿出手机然后翻出那篇名为《冒险常识》的书籍,然后看看虎尸,有看看手机然后喃喃的说
  “这次可赚了!居然是强体!也算是补品了!”
  是啊!只要开始迈入吸收灵力的行列,不管是植物还是动物,都已经属于补品了!
  也正因为已经开始吸收灵力,所以,这头老虎才能在麻藤的作用下坚持这么久!
  休息了一会连云秀就开始现场处理这头老虎,把最好的肉和骨头都用虎皮包起来带走,其他的就不要了!
  至于长时间在这里停留的危险,一个开始吸收灵力的老虎的地盘还是很大的!所以这附近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有别的食肉性动物出现了!
  回到小山丘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左右了!
  接下来就是他最拿手的事情了,烧火,然后把肉切成片穿起来都架在火上,然后开始玩电板。
  怀里抱着他自从到手就一枪也未发过的枪,旁边放着老过麻藤和虎头的刀,怀里别着救过自己命的匕首,玩着曾经怀疑是西贝货的电板,不时的翻一下架在火上考的未来三天的饭。
  连云秀很悠闲,不需要为了生命而担心,不需要饿肚子,也不用天天见到那个把他搞得每天都精疲力尽的师傅,他觉得这样的日子很惬意,虽然这只是暂时的!
  再有三天他就又要上路了,前程未卜!
  但至少这几天他过的很惬意。
  三天来,他又每天都锻炼身体,然后就是保证火一直不会熄灭,这是为了把鹿皮烤干,不然的话,虎皮也会烂的,三天的时间光靠太阳是晒不干的,他打算用虎皮做几个袋子。
  当然了这三天他也不会闲着他会进林子里面找一些花花草草,有的很鲜艳,有的很不起眼,作用也不尽相同,有致命的也有救命的。他也不仅仅只是找这些花花草草,他也在屯粮食,是一些植物的根茎和果实,它们有两大共同点,一是能吃,二是易保存,当然了他们中大部分的食用价值并不高,但这也是为了一防万一,保证不处出现那一段时发生的事就行,当然了主要原因是,夏天快要到了,这个时节的食物最容易坏了,而且现在的条件不允许他风干一些食物。
  最后一天傍晚,连云秀从林子里回来采了一些草药,然后分别放在石头上研磨成碎末。
  然后分别放在不同的袋子里,他用被火烤干的鹿皮分别做成了几个袋子,有的装消炎药,有的装解毒药,有的装麻药,有的装致命的毒药。
  晚上,繁星满天,连云秀坐在火堆前,手里捧着一根油光四溢的虎棒骨啃着。
  吃完之后连云秀把手里的骨头一扔,就把抱在怀里的枪拿了起来,卸下弹夹,再把里面的子弹都退出来,然后拿过一个袋子,打开之后,就把子弹拿起来,每一个子弹的弹头都会沾一些里面的液体,粘完之后就放到火边烤干,然后又把子弹都装回弹夹。
  弄完之后,他又把匕首从腰间拔了出来,放在腿上,然后就拿起旁边的一块兽皮,从袋子里到处一些毒液然后用兽皮均匀的涂抹到匕首上,然后也放在火边烤。
  之后连云秀拿起了一直放在地上的长刀,他干脆把袋子里的毒液慢慢的在刀上倾倒,让那毒液慢慢的顺着刀流下去,再用那块兽皮在刀上抹一抹
  拿到火边烤干,不一会刀和匕首都烤干了,他接着火光轻抚刀身,眼中渐渐地泛出冷意。
  连云秀准备好了一切,躺在火堆边,看着天空数着星星,把它们组成一个一个的图案,这是在村子里的时候,他在村长家里和柳姨、丁嘉凝一起玩的游戏,柳姨说在哪,会组成怎样的图案,他们俩跟着去看,然后都很开心的笑了!
  “柳姨你还好吗?”
  “费叔你不会再感觉很累了吧!”
  “还有嘉凝我会去娶你的。”
  他看着星星,却突然看到了一个由星星组成的一个酷似狼的图形,眼神瞬间变冷了,他忘不了,那天晚上他头狼扑在他的身上,撕咬他的胳膊,和他对视时的那种眼神,毫无一丝感情,他忘不了,狼群守在树下,让他无比绝望的那种感觉,那是他第一次距离死亡那么近,他举起右手,看着手里握着的一颗狼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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