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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正坐在院子的石桌旁抬头看着月亮发呆。
忽然从墙外蹦进两个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蒙着面。矮胖子手拿一根短棍,瘦高个腰跨一把长剑。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必是作奸犯科之辈。
伍志盯着面前两个蒙面人,厉声喝问:“什么人?竟敢在江州城作乱,是不是活够了!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赶快束手待擒尚有一线生机,否则本官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桀,桀,桀,”赵得志不屑地尖声叫起来,“你这小子还没当上百户就这么大的官威,要是当上了百户还不得上天。伍志你要看清自己的位子,贱民就是贱民,不要觊觎不属于你的位子。今天少爷我做善事,让你全家好好团聚。三水,上。”
周三水抡起手中纯铁打造的短棍,纵身跳向伍志,一招力劈华山,“去死吧。”
周三水出身佃户,没有什么根基,所以也就没有什么高深的功法。练的也就是太祖长拳,洪武铁棒这种烂大街的不入流功法。
此人也是能下苦功,硬生生把洪武铁棒练到炉火纯青的层次。加之擅于钻营,为了往上爬不择手段,很快就当上了小旗,这次又抱上了赵得志这条大腿。
伍志两世苦练军体拳早已炉火纯青,特别是前世年年都要大比武。军体拳是综合千百年来各派武术招数,以实用对战为目的,取其精华,又经过多年实战改进,是一门极为厉害的拳法。品级也远超出‘天’‘地’‘玄’‘黄’的范畴,已属于超品功法。
眼看铁棍就要落到伍志脑袋上,伍志一招‘转身右砸肘’从侧面重击周三水手臂。
周三水顿感手臂剧痛,骨头已经断了,铁棍也脱了手。
伍志顺手接过铁棍,近身上前就是一招铁山靠将其撞飞。在周三水跌俯地上时,用铁棍对着后脊梁全力砸下。
“啊~”周三水惨呼一声,脊椎断了。周三水口吐鲜血,满眼震惊,‘这还是秀才吗?他怎会如此精妙的拳法!我真不甘心......’又狂呕数口血,一命呜呼。
周三水死得有些冤,他已经练到炉火纯青的棍法根本就没怎么施展,原本以为打杀一个书生没有难度,估计一露面这种读书人就已经浑身哆嗦得无法行动了。没想到大家口中的秀才竟是个硬茬。
站在远处的瘦高个竟然拍起了手:“精彩。贱民之间的打斗竟比斗鸡还有趣。周三水这厮究竟是没读过书,不知道狮子搏兔也应全力的道理。伍志,本少爷看你拳法不错,给你个机会。将拳法呈上来,本少爷收你做个奴仆,这不比你去博取科举功名强得多。能做我赵家的狗也算你光宗耀祖了。”
赵得志毕竟出身权贵见多识广,一眼就看出伍志施展的拳法至少地级以上。心中贪念骤起,暗道这次来对了,我可真是上天眷顾之人。今日白得一门地级拳法,我可就要人前显圣,宗师可期了。
伍志惊呆了。这货是不是傻子,你这么嚣张蒙什么面啊。
但伍志之所以惊呆,可不仅仅因为这白痴言论。
在周三水死亡的一瞬间,伍志意识中闪现了一段信息。
目标已死。
获取不入流品功法洪武铁棒(炉火纯青)
获取不入流品功法太祖长拳(融会贯通)
获取技能种田(炉火纯青)
获取三十五年寿命
金手指!
原本以为自己这个穿越者是史上最低端穿越者,低端到连金手指都没有。
现在看来不是没有金手指,只是来得有些晚。
可是穿越了快二十年才来,是不是延迟有点大。
伍志沉入心神仔细研究这快二十年才出现的金手指。
金手指叫‘夺’。
人世间就是一个夺字。
你要发财就要夺钱;
你要当官就要夺权;
你要长生就要夺命。
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
你要夺小聚成大,
以前大的也成为了小,
再夺而聚之成为更大,
周而复始,直至最大。
......
明白了,不是金手指来得晚,而是伍志快二十年才杀了第一个人。
这个金手指能够通过斩杀对手来夺取其生命本身的能力,也就是练的功法,学的技能和剩余的寿命。
功法品级由高到低分为天,地,玄,黄。
品级越高的功法威力越大,也越难修炼。高品级功法大都被门派,世家和朝廷掌控,一般人很难得到。民间广泛流传的大都是没有品级的不入流功法。
掌握功法所达到的层次分堪堪入门,融会贯通,炉火纯青,超凡入圣。
所掌握功法的层次越高则施展起来威力越大,同一门功法达到炉火纯青会比堪堪入门施展的效果高近百倍。
功法层次的提升不仅仅需要长期的练习,还要在对战中大量运用,再加上自己的感悟才有可能提升。甚至有些功法还要消耗大量价值不菲的药物,不是一般人能承担得起的。
所谓“穷文富武”就是这样,穷人既没钱,又没空闲时间,还没功法,更没机会,就算练武也练不出什么名堂。
伍志回想自己就是这样,而且还没有什么天赋,读书十几年也就勉强考中秀才,练武靠两世积累才把军体拳炼到炉火纯青层次。
路走偏了啊。就像种地的农民,靠自己辛苦种地几辈子都别想发财。反观地主,靠佃户种田自己躺着就已经家财万贯。
再也不能走独自闷头苦修这条邪路了。
赵得志看到伍志在沉思,以为很快就会想通,然后拜倒在自己身前双手奉上拳法秘籍。毕竟能让大多寒门往上爬的路子可不多,给权贵当奴才也不是随便能当的。
良久,伍志没有反应。
赵得志脸上发红,感觉受到了深深地羞辱,高声大喝:“你这狗东西真是给脸不要脸,今日就让你这井底之蛙见识见识我赵家的狂风刀法。”说完从腰间抽出配剑。
虽然赵家家传的武功是刀法,但是赵得志自诩翩翩君子当然要用剑。所谓‘君子佩剑,以彰其德’。刀哪里有剑潇洒。与达官显贵宴饮,和公子小姐吟诗作对,或在青楼饮酒听曲,衣袂翩翩,侍从捧剑,高雅贵气,萦绕一身。
“横扫千军~”赵得志以剑代刀,大开大合,施展狂风刀法中最狂最炫的招式,要将伍志拦腰斩成两截,只有这样才能平息自己胸中怒气。
剑光乱闪,最终化成一条白线,带着无尽的杀气向伍志袭来。
伍志看着对方挥剑杀来,越发觉得赵得志脑子有问题。竟然要用剑这种轻盈的武器和铁棍这种重武器硬碰,不知道剑要走轻盈吗?
“举火烧天~”铁棍由下向上撩起,炉火纯青境界的洪武铁棒,再叠加铁棍这种重武器正好克制剑,咔嚓一声佩剑被击断,铁棍去势不减砸在了赵得志胸口。
赵得志胸骨碎裂,人也飞起来直接撞到院墙上,然后跌落在墙脚下哀嚎起来。
伍志上前一把撤下面罩,“原来是赵公子啊,怎么做起贼了啊。”说着掂了掂手中的铁棍,“这次落到我手里可要新账旧账一起算了。”
感到伍志愤恨的目光,赵得志惊慌失措起来,“伍...志...,我父是...赵升副千户,我们...也算同僚,你不能杀我。我...赵家可是江...州城四大家族之一,如果我有个三长两短你跑哪...都没用。这次是兄弟...我做的不对,我们不打不...相识,我回去就...让我父力促你承袭百户之位。”
伍志有些无语,这公子哥真是白痴啊,你胸骨都碎了,内脏受此重创,眼看就活不了了,还在这唧唧歪歪个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