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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平安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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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一是个好名字,好记又好写,别人一听到这个名字,就能很快记住;而在酒肆喝酒的时候,也能很快记好账,挥毫立就。
  一个人若是有一个好记又好写的名字,那自然是喜欢向人炫耀的,丁一也不例外,他本来就是一个喜欢炫耀的人,于是常与人说道,
  “你可知道,若是一个人的名字叫丁一,那该是多么方便的事,不过你应当是想不明白了,毕竟你……”
  每每话到此处,他就会以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对方,他倒没有盛气凌人的态度,但总是有一些揶揄,鼻子眼睛拧在一起,活脱脱一幅小人得志的模样。
  别人往往一头雾水,不知道他话中的含义,只是看着他笑,于是没头没脑地干笑一声,脑子里或许在想这是哪里来的傻子,笑完就很快离开,不多停留。
  所以,他的朋友越来越少。或许……那不算朋友,只是能说上一两句话的人。
  所以他并不在意。
  一个人若是对周围的所有事情都不在意,那他无疑是快乐的,简单的快乐,单纯的快乐,丁一就是这样愉快的人。
  不过他也不是时时刻刻快乐的人。有一次,他在城南茶馆听书,说的是《四郎探母》,故事他已听了百回,回头一看,瞥见一张面孔,心里觉得有些熟悉,立刻眼珠一转,马上他那曾说过百千回的话语就要吐露,“你可知道……”
  不过这次,他那揶揄的模样却没有出来,立刻态度大变,书没听完,气冲冲地就走了,连摆好的瓜果盘都没有动,黑着脸回家,把自己关在家里,一连三天都没有出来。
  第四天,他又出来走动了,只是再也不提他的名字,也不再发火了。
  他变得平和了,每天都像是睡不醒的样子,双眼微眯,也不喜欢到处走,但是若有人再提起他的名字,他立刻就走,绝对不会停留,好像遭到了天大的冒犯。这倒是奇了怪的事,有人好奇去问他,他也什么不说,只是闭着眼睛,装着什么都没有听到的样子。
  有好事者特意去询问另外一人,终于在几番追问之下,导致了那天的真相,不过在知道的那一瞬间,那人立刻忍俊不禁,大笑了起来,捂着肚子,像是一只煮熟的虾,笑了一刻钟,一直笑到口中干渴,才渐渐停了下来,喝下一杯茶后,还是不停的狂笑,直到许久以后,才慢慢倒出当时的情况。
  ——原来,另一人直接道,“我家的狗,叫做丁二。”
  丁一自然不希望自己跟狗的名字相似,于是他不再炫耀自己的名字,甚至不愿意再往外面跑,而是安安心心的待在自己的客栈里。
  是的,丁一有一间客栈,不大,但好歹是个地方,就在城南的一条街上,正对着的是一栋青楼,叫清月,里面的姑娘个个身段极佳,嗓子婉转,不仅会唱小曲儿,各种绝活也是独一无二,所以那栋青楼向来人声鼎沸,托它的福,丁一的客栈,也勉强能得一些银两,这才让他这个懒得动的人,不至于被饿死在某个地方。
  不过好在他也不是一个在乎钱财的人,他每天要做的事,就是站在客栈的前台,伴眯着眼睛,似睡非睡,他的眼睛其实很大,只是永远一副睁不开的样子,所以给人一种迷茫之感,有人来,他会抬头看上一眼,但很快就会恢复之前的状态,任由客人进来,自己找好房间入住,除了结账以外,其它的事他一概不管,包括饭食。
  他会做饭,只是他不喜欢去做饭,待在厨房一刻钟,都只会让他浑身难受,而他自己吃饭,有时候弄一个饼,就能够吃上三天。所以客栈只管住人,不管吃饭。
  就是这样一个奇怪的客栈,若不是青楼开在他的对面,恐怕早就不知道在哪一日就消失了,这人也就饿死了。
  一般来说,客栈里只有他一个人,偶尔会有一两个脚软的客人,扶着门进来,休息一夜,第二天神清气爽,于是又孜孜不倦地冲进对面的青楼,这些人大多都是书生,有时候也会有一两个富态的中年男人,个个都迫不及待的样子。
  丁一看在眼里,却从来不会羡慕,毕竟一个人若是真的懒,那不管什么都没有办法让他动。
  这间客栈叫做平安,是他父母给他留下的遗产,他自己是客栈的掌柜,也是跑堂,也是杂役,只是无论有多少的事,他都不会去做,所以这客栈也就越来越旧,渐渐的就好像荒废了一样,来住的人越发的少了。
  关于这种事,他从来不放在心上,只是每过几天,也会抬头看一看门外,心中感慨,为何没人到来,然后又很快的神游物外,好像只有一个躯壳在那里,魂早就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他觉得自己不是懒,只是相比于普通人而言,能够更快的放松自己的身心罢了,这可是他最大的优点,是除了名字以外最值得他炫耀的地方,只不过现在他不炫耀他的名字,所以这个就是他最值得炫耀的地方。
  只是这样的话给旁人说,别人是断然不能理解的,好在他是个聪明人,知道俗人是很难理解他的意思,也就不愿意和庸俗的人有过多的接触。
  丁一每天的生活就是如此,站在柜台一站就是一整天,有时候甚至是好几天,他饿的时候,会选择继续饿下去,直到什么时候两眼发昏,眼冒金星,才会不情不愿的到厨房找一些能吃的东西。
  他管吃东西叫延续生命,如果不是为了延续生命,他根本不想浪费时间,毕竟生命的意义对他而言,就是能够用漫长的时间用来发呆,他喜欢发呆,这是他为数不多的两个爱好之一,还有一个爱好是练武,但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现在他三十几岁,一事无成,守着家里的客栈,那客栈的灰尘已经可以用来种花,每天的所有时间用来发呆,珍惜时间,就是为了浪费时间。
  但他觉得很快乐,快乐本身就是一件极为难得的事,特别是自己的快乐。一个人真正的快乐不是张开他的嘴在那里笑,狂笑,而是他能够全身心的去投入干一件自己喜欢的事,丁一就是一个喜欢发呆的人,所以他的快乐就是发呆,要是能够不饿,那就更好了。
  他觉得他的生命可能会一直这样过下去,直到某一天,他实在懒得动,然后活生生把自己饿死。
  不过这个世界永远是这么奇妙,它所带来的变化是不可知的,你永远不会知道生命中的下一秒会发生些什么,丁一也不知道,他觉得快乐的生活,很快就要结束了。
  他的生命里,很快就要闯进另外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男人,还好他没有喜欢男人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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