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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天在停云阁顶楼目送两人离去,将昨晚写的一封信,折叠放入小竹筒,飞鸽向南而去…
春日融融的阳光洒在山林间,映照出一片翠绿的世界。参天的树木披上新生的嫩叶,枝条拂动着风的低语,轻轻摇曳着。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形成斑驳的光影,点缀在青苔覆盖的地面上。幽静的溪流缓缓流淌,水波粼粼,宛如琉璃般晶莹剔透。
陆飚尘和林风起两个人走在去往南州的路上,一人背着黑布长剑,骏马之上,一袭青芽绿色的麻布长衣,染着风尘仆仆的灰与土。
另一人腰别两把短刃,白衣之上,也是灰尘满布,但看得出,他并不在乎白不白。
他手中拿着一包蜜饯,正吃的津津有味,时不时咂咂嘴,一副享受的表情。
陆飚尘看着林风起不停地吃着蜜饯,有些无奈的说道:“少吃一点,别还没老,牙都掉光了。”
“放心,我偷了我娘的牙髓丹,不愁不愁!”林风起一脸享受,“你真不吃一点?”
“……我不吃。”
“哎呀,别客气嘛,吃一个,吃一个!”
“不吃。”
“吃一个!”
“我不吃!”陆飚尘不再去看林风起,而是握着缰绳,轻轻驱动马蹄,快速向前行进。
“诶!你等等我,喂!陆小玉!”
陆飚尘轻笑着,林风起在后面狂追,气急败坏。
两天后的傍晚,两人到达青云界城。界城,为两州边界城池,青云界城,是云州通辽河西部城池,是自清明山南下南州的必经之城。
两人到一家较为豪华的客栈住下,这客栈自然是林少爷的选择,“我有钱,放心,住客栈最重要的,就是舒服!”林风起坚持拉着陆飚尘住下,陆飚尘无奈接受,毕竟,也不是他花钱,他可没钱。
看着谄媚的店小二,陆飚尘想起了来清明山路上,也是傍晚住下,客栈很破,但也便宜。那时他浑身都是血的样子吓坏了客栈小二,就连腿都有些抖。等到给他安排好房间,一溜烟就跑没影了,生怕和他多说一句话。
他坐在床上,脱掉已经黑色红色交织在一起的外衣,里面的内衣已经和身上浑身的伤口粘在了一起。
撕下外衣的一角,把脏的一面包在里头,咬在嘴里。然后,一声没有的慢慢撕下衣服与点点血痂,原本结痂的伤口,又绽开,血流而出。
他的牙齿狠狠的咬住布块,头上青筋清晰可见,安静的屋子里面,只有他沉重的呼吸声。
待他将衣服褪下,衣服已经被染成了深红色的布,把在药店买的膏药涂上之后,已经是一个多时辰过去了。
……
二人休整一番后,就到客栈二楼吃完饭。
看着林风起吆喝着店小二,仿佛恍如隔世。
“把你们店里最好酒肉呈上!”
“好的好的,小的这就去。”店小二弯着腰,笑的合不拢嘴。
两人喝了一口酒,只觉清香无比,后劲甘甜,一口饮下,口中、胃里都是那酒香四溢。
他们异口同声的说道:“好酒!”
林风起找来小二,问道:“小二,这是什么酒?”
“客官,这是我们店的招牌,满堂醉。一杯饮,满堂醉,云墙边,酒客城山。”小二一脸骄傲的说着,“这是我们青云界城独有的酒,多少酒客都是慕名而来啊。”
“原来如此。”陆飚尘笑道。
两人喝着酒,吃着肉。一坛酒下肚,醉意倒是不显,不过着酒确令人沉醉其中。
正当两人打算回屋休整时,只听一楼大堂传来一声大喝:“贼人,休想走!”
酒杯碎了一地,桌子被打翻,一阵踢里哐啷。
两个人下楼就看到,就看到一个红衣女子左手执剑,右手正抓着一个乞丐不放,小麦色的皮肤在夕阳之下,熠熠生辉。
店小二连忙跑过去,吓得哆嗦的说:“这位客官,我,我,我们店里不要打架,有话好好说。”
“哼,此人偷我玉佩,我怎可不抓?”
“可这人也是乞丐,苦命人呐。”旁边看戏的一人不禁说道。
女子睨了他一眼,说道:“苦命人?此人有手有脚四肢健全,却干着偷东西的勾当,不去找一份正当活儿?我看你很是好心,那你怎么不去救济他啊。”
“啊这,我只是好心……”那人退后几步,隐在人群当中。
那女子正要说什么,只见陆飚尘就走上前去,说道:“真是可笑,这姑娘抓偷东西的贼,对错分明,如今却被你说的,倒成恶人了。”
人群中渐渐有了声音,一个老人家看了看小偷和“好心人”,惊叫道:“他们是一伙儿的!我女儿就是被这样,白白将自己的玉钗给了这乞丐!”
众人一听,也明白了前因后果,骂声渐起,人声鼎沸。
陆飚尘和林风起对视一眼,这无知者真的是永远都站在“正义”的一面…
乞丐又看了看大堂人群,大喊道:“是又怎么样?当时你们这些人,不也让姑娘被骂得只能把玉钗白送我?”
人群中有些人的脸涨红,骂骂咧咧的走了。人群一哄而散。
女子夺回自己的玉佩,狠狠的踹了小偷一脚,“滚!”
小偷连滚带爬的跑出了客栈。
陆飚尘听着,拉住林风起,没有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