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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龙族:从星际争霸归来的路明非 / 第九章 天降之物

第九章 天降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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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色的光芒闪过,灵能之刃轻易地贯穿了死侍的胸膛。
  路明非喘着粗气,捡起了死侍手中的长刀。这是一把苗刀,刀身修长,几乎与人齐高。漆黑的刀柄上有墨绿色的花纹点缀,看起来十分华贵。
  在与苗刀形制相似的日本刀里,唯有野太刀能够与之媲美。
  在明代,苗刀曾经是战场上的大杀器,因为使用起来十分困难,所以只有武艺高强的猛士方可施展出它的威力。
  这已经是路明非击杀的第1382只死侍,灵能几近枯竭的他只能放弃继续无节制地使用灵能光刃,转而挑选一把有实体的武器来战斗,好节省一些灵能。
  从加油站出来以后,他和诺诺一路狂飙,朝着市中心最高的那栋大楼驶去。
  路明非有一个猜想,之前他用精神力对整个尼伯龙根进行探查的时候,虽然到最后他的精神力也没有覆盖整个尼伯龙根,仅仅达到尼伯龙根总面积的1/3便昏厥了过去。
  但他还是发现了一些端倪。
  龙王对精神力的了解远远不如星灵,他们进化的方向是极致的肉体力量,有点儿像虫族。所以虽然奥丁拥有极为浩瀚的精神力,可以使用各种灭世级的可怕言灵。但只需要一记心灵风暴就能重创奥丁的精神,让他恐惧到直接改写了时间线。
  实际上当时路明非也没有了再战之力,他的恢复速度肯定不如奥丁,如果奥丁不急着回溯时间,而是跟他比拼谁的恢复力更强的话,那他早就死得透透的了。
  这种光靠量硬堆起来的使用精神力的方法,哪怕是奥丁,按道理也不可能创造这么大一片尼伯龙根。
  但事实就是他做到了,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
  为了尽量扩大尼伯龙根的宽度和长度,他牺牲了高度。
  这个尼伯龙根的出口,可能就在天上。
  为了验证这个猜想,路明非打算去城市里最高的那栋大楼里。路明非还记得那是前两年一个港商投资兴建的,是这座城市最有排面的政绩,自打项目开始动工,整座城市都在为它让道。
  市政府拓宽了周边的道路,专门拆了几个老旧的小区,重新规划成了漂亮的公园和商贸中心,附近的房价都因为沾了这座大楼的光而噌噌噌地上涨。婶婶为此不止一次骂过叔叔眼光太差,没有提前在那一带买房。
  但越是靠近那栋最高的大楼,死侍的数量就越来越多。从一开始一整条街都看不到一个死侍到几乎和《求生之路》里的丧尸数量有一拼,他们仅仅只是前进了三个街区而已。
  手持苗刀的路明非再一次被十余只死侍围住,他已经很累了,不仅仅是击杀源源不断的死侍,这一路他还要保护诺诺的安全。
  路明非将苗刀横在自己面前,凭借刀身的长度给他带来的距离优势与死侍们周旋,他不会什么苗刀刀法,只是凭借着本能在战斗。
  精铁锻造而成的苗刀在与龙鳞覆盖的死侍利爪的对阵中完全处于劣势,每一次刀刃和利爪的碰撞,都会在刀身上产生明显的划痕甚至缺口,原本古朴华贵的苗刀很快就千疮百孔。路明非不再使用灵能后,连身体素质都被死侍压制,不一会儿身上就多了几道血痕。
  诺诺注意到了路明非的窘境,但她此时也自顾不暇。三四只死侍将她包围,不让她前去支援路明非。此时的她体力明显下降,已经不能像在高架桥上那样做出高难度的动作同时击败三名死侍了。她挥舞着三棱军刺和尼泊尔军刀,只能勉强自保。
  死侍中也并不是全都赤手空拳,只靠利爪作战。除了被路明非夺走武器的苗刀使用者外,手持禅杖、狼牙棒、西洋剑甚至瓮金锤的精英死侍才是对路明非和诺诺威胁最大的敌人,它们混在死侍群中,冷不防就出现给路明非和诺诺一记重击。
  灵能几乎耗尽的路明非,再带上本就没有言灵的诺诺,两人的作战风格瞬间退化回了刀光剑影的武侠小说风格。诺诺好歹还接受过系统的近身格斗训练,路明非这是头一回使用苗刀这种武器,纯粹就是胡乱出招。
  死侍的龙血纯度全都超过50%,虽然它们的智力低下,但凭借龙血改造过的强悍身体,它们的近身格斗能力极为优秀,路明非和诺诺能够撑到现在,前者依靠的是几个世纪积累下来的战斗本能,后者则是倚仗出色的侧写能力和接近满分的格斗技巧。但体力和身体素质上的劣势已经越来越难以弥补。
  渐渐的,两人被逼入了死胡同,他们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被包围了。但这一回,路明非已经没有多余的灵力来放个大招解围了。
  路明非仿佛再一次面临虫群,圣堂武士拥有远胜过虫子的单兵作战能力,但多如泥沙的虫海冲垮了无数次星灵的阵线。现在他也即将被无穷无尽的死侍给耗死。
  “想不到刚回来就要死了。”路明非用尽最后的力气一刀砍下一个冒进的死侍的头颅,用残破不堪的苗刀撑住地面,半蹲着大口喘着粗气,“死在这种低贱得甚至还不如虫子的东西手上,可真窝囊。”
  诺诺听不到路明非的自言自语,但她看到了路明非已经支撑不住,于是她不顾身后死侍的攻击,冒险冲破阻挡在路明非和她之间的两名死侍的封锁,横刀拦在了蹲在地上的路明非的面前。
  她的背后,墨绿色的校服西装被从中间切断,一条狰狞的伤疤出现在她光滑纤细的后背上,殷红的血液从伤口中流出,混杂在雨水中,将墨绿色西服染成了诺诺头发的颜色。
  她不顾一切的突进产生了破绽,让她身后的死侍得以偷袭成功。
  “反正快死了,能不能不要这么帅啊。”路明非咬着牙榨干自己,勉强又挤出了一点力量,一脚蹬飞了一只想要攻击诺诺的死侍。
  “妈的,你有这个力气说烂话,不如多砍两刀。”诺诺痛得额头上都已经冒汗了,但还是硬挺着。
  示弱不是小巫女的性格。
  “你有没有什么遗言?”路明非将苗刀掷出,将一只死侍钉在了墙上。
  动作潇洒流畅,但这样一来他就失去了最后的武器。
  这次诺诺没有骂他,兴许是没有力气了,也可能是她也觉得自己真的快死了。
  死侍们摩肩接踵地冲向这个只能同时容纳三个人并排站的狭小胡同。它们踩着死去同伴的尸体,不知疲倦,只有贪婪。
  它们的数量无法估算。
  诺诺终于放弃了,她学着路明非的样子,将三棱军刺和尼泊尔军刀掷向死侍群。
  此时死侍的数量已经多到不需要瞄准了,随手一扔就能命中。
  “有啊,你先说说你的。要是你的遗言有意思的话,我就说我的。”
  诺诺靠在墙上,露出古灵精怪的表情,就像两人不是置身死侍的包围圈,而是在某间咖啡馆里玩真心话大冒险。
  路明非开始施展最后的灵能,将死侍们压制在胡同口。
  “我有个很崇拜的大哥,他马上要去打一场很重要的仗,本来说好了要去帮他的结果现在去不了了。”他一边战斗一边说,“这算是我的一个遗憾吧。”
  “大哥你是混社会的吗?什么年代了,你还当你是古惑仔啊?”诺诺丝毫不给路明非面子,劈头盖脸一顿骂道。
  路明非也不反驳,穿越星灵世界的事情他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的遗言呢?”路明非问。他能感觉到自己体内最后一丝灵能也正在快速被抽干,他已经支撑不了多久了。
  “我没什么遗言。我这个人就这样,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所以也没什么可遗憾的。”诺诺说。
  “我靠你耍赖啊。”路明非调侃着,声音却有些悲伤,“总会有点想说的吧,你不是有个男朋友吗,不想和他说点什么?比如遗憾这辈子没嫁给他之类的。”
  诺诺摇了摇头,她扬起她的柳叶眉,露出一副人间不值得的样子。
  “他很好,对我也好。不过他是那种要当皇帝的人你懂不?要做皇帝的新娘就得当皇后。”诺诺把玩着自己的发梢,“可我不想当皇后,我这种野惯了的人怎么可能受得了宫里的规矩!”
  路明非忍不住笑了起来:“你还说我混社会,你这直接都进宫了,我是不是要说皇后娘娘吉祥?
  “不过我大概能明白你的意思,你不是喜欢皇帝,只是你喜欢的人恰好是皇帝而已。”
  诺诺快速地点了点头:“就是这个意思,你还蛮懂得嘛。所以你要问我现在死了没能嫁给他遗不遗憾,那肯定不遗憾啊,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一入宫门深似海!”
  “从此节操是路人。”路明非忍不住接道。
  “滚!”诺诺龇着牙,像一只小野猫。
  “其实也不是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路明非说。
  “什么办法?”诺诺眨了眨她漂亮的眼睛。
  “潜入深宫,绑架陛下,然后私奔!”
  “哪有那么容易,他家很厉害的啦!”
  路明非将最后一缕灵能发射出去,瞬间将死侍群推飞数米远,倒在地上的死侍仿佛向他跪拜的万民,彰显他最后的威仪。
  路明非转过身看着诺诺说:
  “要是能活着出去,我就帮你打爆深宫里的羽林郎,把皇帝绑出宫来拜天地!”
  灵能完全耗尽,路明非的身体素质恢复了本来的面目。一个蔫巴的普通高三学生。
  他挥起双拳,准备战斗到死的那一刻。
  圣堂武士只要还能动弹,就绝不会放弃抵抗!
  灵能冲击波消散,无数的死侍再次涌了上来。只有凡人身躯的路明非,依然毫不畏惧地迎了上去!
  向死而生,虽千万人,吾往矣!
  刹那,路明非的头顶出现了一丝空间波动。然后是一个巨大的不明物体砸了下来,带着陨石般的威力,好巧不巧正中冲在最前面的死侍,将它压成了肉酱。
  本来,它的利爪都已经要碰到路明非的脸了。
  路明非被扬起的灰尘呛得咳嗽了起来,他呆呆地看着这天降之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接着又是三道虚影划破天空,落在路明非的两侧。不过这次路明非看清了,是三个人。
  “那个陨石”从坑里爬起来,他足有两米多高,竟然是一具兵俑。泥灰色的甲胄外壳上无数的炼金铭文发着淡淡的金光,他手持一柄比人还高的青龙偃月刀,像一座山一样把守住胡同的入口,熠熠生辉的黄金瞳怒视死侍群,仿佛古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猛将再世。
  “炼金载具•大荒兵俑。有他在足够扛一阵子了。”路明非身旁的人拍了拍路明非的肩,温和地微笑,“我们是卡塞尔学院中国分部的人,别怕。”
  紧随着那个巨大兵俑从天而降的三人全都穿着中国古代将军的甲胄,每一副盔甲都十分独特,与穿戴它们的主人的身型极为贴合,明显是量身定制。
  唯一的共同点是三副甲胄都和大荒兵俑一样表面被炼金铭文覆盖,显然是用同一种技术打造的炼金装备。
  “炼金甲胄•虎啸山林。”
  “炼金甲胄•雷电将军。”
  “炼金甲胄•商后妇好。”
  诺诺惊呼:“你们是虎小队!”
  身穿虎啸山林甲的龙井微微一笑,金色的流光在他的身上流转,穿上炼金甲胄后他整个人显得更加挺拔。
  “你就是陈墨瞳吧,懂得还挺多,毕业之后要不要考虑加入我们中国分部?”
  诺诺连连摇头:“算了,我最怕考试了,高考都没考,天下第一考还是算了吧。”
  路明非悄悄碰了碰诺诺,小声问:“他们穿的是什么?我居然从那些盔甲上感应到了灵能波动。”
  “炼金装备。和言灵并称龙族文明的两大支柱。混血种继承了这种技术,目前全世界最好的三大炼金术流派有两家在中国,分别是墨家和偃师。墨家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大型的炼金法阵或者机关术,像这些兵俑和甲胄,都出自偃师之手。”
  路明非不明觉厉地点点头。他再望向兵俑的位置,只见兵俑已经冲进了死侍群里,偃月刀势大力沉,这兵俑使的又是大开大合的招式,最适合这种以少打多的乱战。
  众人说话间,外面蜂拥而至的死侍已经被这个大块头兵俑以一己之力给压制住了。
  每次死侍击中兵俑,被击中部位的铭文便金光大作,随后就是一阵蜂鸣,将死侍的力量反弹回去。
  如此一来,不仅兵俑受到的伤害大大减少,而且死侍的每一次攻击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这是路明非第一次见到炼金装备,不由惊叹这其中蕴含的复杂技术完全不亚于现代科技。
  看着兵俑那轻松闲适,仿佛信步游庭的样子,路明非这才明白,也难怪这三个人站在原地笑呵呵地和他们聊天,根本不担心自己的同伴一个人深陷重围。
  围确实是围了,但是是这个魁梧的兵俑,一个人把里三层外三层黑压压的死侍群给包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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