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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我的临时特工生涯 / 第3章 干净利落

第3章 干净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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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青贤用手指有节奏的敲击着桌面,看着手中档案的同时,时不时瞄一眼坐在对面的醉汉。
  “藤原日守……你姓藤原啊,没记错的话,这应该是一个在曾经的日本很有权势的大姓氏。你有这样的出身,居然还会做当街便溺这样的不雅事,多少有些辱没先人了吧。”
  醉汉咧嘴轻蔑一笑,用有些口音的通用语回答:
  “姓藤原的人千千万,比我更加辱没姓氏的人大有人在。再说了,我那时喝多了酒,我们故乡有句老话说得好——酒啊!酒喝多了尿就特别的多~”
  庄青贤用鼻子轻哼了一声,对方这种回答可以说是和他这种地痞般吊儿郎当的气质十分搭调。
  但他可不是叫对方来为了某处发黄的墙体问责的。
  “你昨天和金再泯一个牢房关着对吧?”
  “谁?金啥?”
  “穿红夹克的那个家伙。”
  醉汉恍然大悟挠着脸连连点头。
  “对,我记得他是穿了个红夹克!原来他是个棒子啊!”
  庄青贤对于对方充满歧视的措辞并没有表达不满,曾经的那个世界都崩塌了,谁还纠结什么歧视不歧视啊。
  如果自己的那点历史知识没记错的话,日本人和韩国人一直互相看不对眼。
  “关于‘红夹克’,你还有什么记忆或者印象。”
  “记忆?没有记忆啊,我都不认识他,要不是你们一大早吵来吵去,我都以为他早就被你们放走了,谁能想到这家伙还有越狱的本事!”
  庄青贤眼睛微眯。
  “听你的意思,好像很佩服越狱这种行为啊。”
  “那是!我要不是睡着了,说不定会求他带我一起跑,你们这的地板又硬又凉,睡的我……”
  醉汉说到这里猛地意识到了自己说错了话,连忙无赖地咧嘴一笑又道:
  “领导,我、我开个玩笑,我就是随地大小便而已,最多关我几个小时,犯不上陪人越狱~”
  “你还有些自知之明,对于‘红夹克’,你有什么想说的吗?任何印象,他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长相、体态什么都可以说。”
  “嘶……”
  姓藤原的醉汉皱着眉毛闭起了眼,低头陷入苦思,片刻之后,他才默默抬头:
  “话好像是没说过,而且我喝多了酒,进来之后没多久就睡着了,再一睁眼都天亮了,印象实在是没有多少……不过!”
  “不过什么?”
  只见藤原把手放在了油腻且脏兮兮的脸上,一路向下,最后在嘴唇上方和下巴上来回搓揉。
  “我记得他留了胡子,上下都有,然后这里——”
  说着,藤原又将手摸向一侧脸颊,继而又快速摸向另一边:
  “不对,可能是这一边!反正不管哪边吧,肯定是有一颗痣。”
  痣!
  这自己倒是印象不深了。庄青贤之前是有正面见过红夹克的面貌的,胡子有印象,只是痣当时没太留意。
  胡子确实是有没错,但是脸上有痣却是记不太清楚了。
  “别的还有印象吗?”
  “头发挺长,但没有我这种艺术家气质~而且——”
  说着,醉汉藤原还甩了甩自己乱蓬蓬的头发,显得很是自豪。
  “而且这家伙肯定很娘,棒子的男人都很娘,挺大个老爷们,还扎了个辫子,头绳好像还是红色的……对,是红色的,跟他的外套一个颜色!大男人扎红头绳,恶心!”
  虽然和自己的印象没有太大出入,不过信息少得聊胜于无。
  但庄副警司还是认真的在自己的平板上记了下来。
  “还有吗?”
  “没了,我喝得实在太多了,就这些还是绞尽脑汁想起来的。”
  “他越狱的过程你一点都没看见。”
  “完全没有,我睡死的时候,就是在我身边打雷都听不见。”
  抬腕看了眼手表,庄青贤也觉得没什么必要和此人再打听下去了,还是把时间留给自己思考或者挖掘更多的线索上为好。
  叫来下属将醉汉带走并释放,庄青贤一圈一圈的房间里踱着步子。
  谋杀案目前已经彻底进入了死胡同。
  被害人的身份他早就摸清楚了。
  是个在市面上兜售各类物品的不法商贩。
  不过被关了几次后据说不再做老本行了,如今不知道是托了什么关系,挂名在了某补习学校里。
  据署里的老警察说,这家伙最近经常倒卖些非法印刷装订的习题册子。
  不过这种东西算不上犯法,因此也没人管他。
  是个不入流的家伙,至今还住在五番楼这样的贫民窟里。
  但他的死却是极不平常。
  在五番楼这片地界,抢劫、打架、械斗伤人的事情屡见不鲜,死个把人其实并不罕见。
  这类杀人案其实相对来说极为容易侦破,因为五番楼内的家伙,通常并不习惯做一些专业杀手才会做出来的事情,往往会在现场留下许多罪证。
  然而这一次却不一样!
  案发现场没有监控,巷子两边是施工早已停滞的危楼,不管是影像还是目击者,都没有。
  若不是巡警恰好路过,根本发现不了这具尸体。
  现场也没有留下任何可以方便溯源的凶器。
  确实有打斗痕迹,但不多!
  说明杀人者动作干净利落,与混迹于五番楼里的那些流氓地痞,完全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致命伤在咽喉,整个喉骨被击碎了,卡住了气管,导致窒息。
  这种外伤一般还会给被害人留有十五分钟左右的抢救时间,不会当场死亡。
  但袭击喉骨的这一下力道惊人,敲碎骨头的同时,还将附近的血管划破。
  被血液再这么一呛,半分钟没到,这家伙就当场死亡了。
  具体有没有半分钟那么快或者那么久,庄青贤就不清楚了。
  但就两名发现尸体的巡警所说,从他们看到人卧在地上挣扎,再到他们跑过去发现人已经断气,最多不过三十秒。
  关于有没有目击到凶手,两名巡警给出的都是负面答复。
  当时只瞧见了被害人倒在地上,却没发现有其他人在附近。
  从杀人手法来看,凶手绝非等闲之辈。
  下手快准狠,几乎没给对方留任何反应的时间,是个格斗击技的高手。
  在查验了致命伤之后,庄青贤老早就得出了这个结论。
  但时候他再一次仔细观察案发现场,却给自己的结论又来了个“超级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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