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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个**西兰省委常委们的班长、全体西兰省***员的头当的也不轻松啊!可是,大多情况下,他都是潇洒的。他认为,**西兰省委的大多数常委们,都是可以放心的,都是靠得住的,他们代表的是全省人民的最根本利益。这一点,他深信不疑!如省长陈云天,就是这些人的代表。陈省长给他汇报工作时,他就很潇洒:“你定吧!”“你酌情处理吧!”“你说了算!”“按你的意见办!”在有些情况下,苏清林就变的不那么讨人喜欢了。这里的“人”是少数人,也是极个别人。今天就是如此,他听完省市检察院检察长的汇报后,就不那么客气了,甚至还发了脾气,拍了桌子:“不管他是副省长还是副书记,只要做出了违反党章、损坏群众利益的事情,都要一查到底!查错了,不用你们承担责任!全由我这个省委书记负责!”
年均剑、唐学强是应省委书记之约,来向省委书记汇报“2.6特大火灾事故”的查处情况的。按惯例,省检察院检察长年均剑和市检察院检察长唐学强是不能直接给省委书记汇报工作的。可是在**西兰省委,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凡是大案要案,只要是省委授过权的,都可以直接向省委书记汇报。省委书记亲自约见办案人员时,省委分管领导都可以不参加。同时,唐学强还是省委常委扩大会确定的专案组组长。
从十条山街道办主任到区、市有关单位的领导,涉及到渎职犯罪的领导干部共53人,基本上都查出了问题。可是,在这些渎职单位、渎职人员的办公室里,都无一例外的查出了副省长王东山的书法条幅:“依法办事”!因为王东山是副省级领导,未经省委批准,别说是省检察院,就是省纪委,也是不能擅自对其进行调查的。
“‘依法办事’,从字面上讲是没有问题的,你们是不是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省委书记神情冷俊,几乎是一字一顿:“否则,你们是不会专‘门’提出这个问题的!”
“是的,苏书记,学强一向是个很严谨、很有原则的同志!”
“听说我们的1号检察官当过市委副书记?”省委书记对唐学强很感兴趣。
年均剑说:“说句违反原则的话,这都和王副省长有一定的关系!”
唐学强接上说:“年检,没有证据的话,我们不能说!”
“那是你不愿意让查,要是查下去,不就有证据了?”
苏清林点头说:“学强同志的话正确,在法律面前,证据为先嘛!好了!鉴于‘2.6特大火灾事故’的特殊‘性’,我同意对王东山实行双规!你们先‘请’王东山到专案组,然后再向省政法委、省纪委汇报!”
年均剑有些担心的说:“苏书记,我们的来意是,让省委同意我们先从外围调查,等掌握证据了,再来决定是否要双轨他。”
唐学强也接着说:“就怕查不出问题来,到时省委会被动的。”
苏清林马上想起了被大火烧死的107名学生,和那些失去宝贝孩子的家长。他走访慰问过部分受害家庭,其中好几户人家已经家破人亡。那天到一户姓闫的老太太家中送钱送物,被老太太拒绝了。老太太见省委书记来了,忙跪倒在地磕破了头。她哭着说,孙子死后,儿媳急疯了住进了‘精’神病医院,老实巴‘交’的当工人的儿子想不开,上吊死了。现在就剩下了她这个孤零零的老婆子了,她之所以活着,就是等着***对那些草菅人命的王八蛋们绳之以法。孙子儿子的仇报了,她就能安安静静到‘阴’曹地府去了……
苏清林紧握着拳头说:“我一想起闫老太的话,我就感到脸红。我们这些***人,究竟给老百姓带来了什么?想起这起火灾给老百姓带来的灾难,我就感到我这个省委书记太不称职了!”
“太不称职了!”苏清林气愤的拍起了桌子,发起了脾气,说出了掷地有声,令省市两级检察长瞠目结舌的话来。……
年均剑慌了,忙说:“苏书记,别生气,是我们办案不力,让你失望了。”
唐学强走过来扶省委书记坐了下来:“苏书记,冷静一点,都是我们失职,没有把案子拿下来。”
苏清林接过年均剑递过来的茶杯,喝下了一口水:“对不起,我又发火了。”
年均剑说:“你是着急呀!”
苏清林马上把情绪调正了过来:“你们已经尽力了,怪不得你们啊!”
唐学强马上说:“苏书记,你放心,只要你允许我们暗中调查王东山就行。三天之内,我们保证解决问题!”
“好!”苏清林握住了唐学强的手:“谢谢!谢谢你们阻止了我犯错误。别下什么军令状,你们办案的速度,省委是信得过的!”
苏清林又握住了年均剑的手:“祝你们成功!”
“谢谢!”
经过公丨安丨人员的进一步侦查,人为故意纵火的因素被彻底排出了。
那个在“兰河第一楼”一楼库房里发现的塑料捅,是库房保管员盛水用的。
省公丨安丨厅消防总队全面介入,终于查出了火灾的真正原因:初三(2)班的学生在自己接的电插板上给复读机、单放机冲电。由于插板质量不合格,再加上电路负荷过重,久而久之便烧坏了两线中间的塑料隔板。插板内的两线接触的时候,初三(2)班的同学锁上门到电教中心上机去了。两线接触的后果是烧着了学生们私接的明线,明线又引着了木头墙板。这样,那场可怕的大火便烧起来了。
鉴定结论的结语是人为失火。人为失火的性质仅次于人为纵火。这个结论当然是有些人所希望的了。不管怎么说,你违规用电了,否则,这火能烧起来吗?也就是说,这场大火跟“兰河第一楼”的主要建筑材质,有一定的关系,但关联不是太大。不是直接而是间接的一种关系。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成了失误和渎职了。
对于这场大火所造成的后果,失误显然是太轻描淡写了。当然了,如果查不清楚朱坤荣这样做的其它原因,恐怕对于朱坤荣来说,那就只能是“轻描淡写”了。而问题的焦点就到了渎职犯罪上了!到目前为止,仅仅是渎职而已,就像朱坤荣的行为一样,你并没有查出其它的因素。比如,渎职者有没有受贿嫌疑?始作俑者有没有其它主观上的故意?等等等等。
这就是唐学强感到头疼的问题。
如果是这样,渎职者就不可能被从重处罚,人家这样做并没有收受好处,甚至连饭都没有去吃一顿。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主观上的故意,你就是量刑定罪,也罪不至死啊!
同样的道理,坤荣仿古建筑公司的老板朱坤荣,也很可能会逃脱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