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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 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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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卷《周易》导说
  第一篇《周易》文本说
  五.《周易》原创文本的结构形式
  春秋《周易》文本的前身——《周易》原创文本
  1.由《左传》一书里的筮例,所反映了以春秋《周易》文本卜筮以外,还存在着一种与春秋《周易》文本内容及结构形式不同的“卦书”用于卜筮
  我们已知《左传》里记载的无论以《周易》筮之,或是引用《周易》都是一种文本,所反映的《周易》文辞是一样的,只是两者的称法及应用不相同。春秋《周易》文本在史巫手里用于卜筮时称“以《周易》筮之,遇某之某曰”;而在其他人士手里把春秋《周易》文本视同《诗》、《书》那样,引用直接阐明事理时称“《周易》有之,在某之某曰”。
  《左传》里无论是以《周易》筮之,还是引用《周易》都依据的是春秋《周易》文本。而这种文本的《周易》,并不是《周易》作者的原创文本。既然史巫为了占筮而把春秋《周易》文本改变成“九·六”爻称的文本,那么,《左传》里反映的以《周易》里的六十四名称及画符号做为《周易》里每篇句子的排序称谓,又何尝不是史巫为了卜筮之用,而将《周易》原初内容改造成“繇称”形式呢?
  无论从春秋《周易》文本,还是从今本《周易》一书去看所谓的“繇辞”或“爻辞”的那些内容,都应是一篇篇讲政治道理的文章。即使把《周易》的体例给改变了,但并不能改变《周易》每篇文辞的哲学思想。虽然史巫把《周易》的每篇文章分割编排称“繇辞”或“爻辞”,但最终扼杀不掉《周易》的哲学思想。因为《左传》记载的引用《周易》里的句子,用于直接阐明事理,就是有力的实证。不过,春秋《周易》文本,无疑是史巫为卜筮之用,所在《周易》原创文本基础上进行改造而产生的一种卜筮文本。因为春秋《周易》文本已是“卦繇式”(虽然《左传》里的早期筮例,并不反映“卦”字)的结构形式。
  把《周易》原创的文章体例改造成筮术的格式,应是《周易》一书产生之后史巫的作为。史巫把《周易》原创文本改造成“卦繇”式,从结构形式上已把原初的《周易》性质给掩盖了。
  《周易》原创文本中有“六十四画符号”,这是事实。但“六十四画符号”不是《周易》一书里的原创,这也是事实。《周易》原初使用“六十四画符号”作为六十四篇文章的序目,并不表明《周易》作者就是创作了一部卜筮之书。即不因《周易》使用“六十四画符号”做为文章的排序,而认为《周易》是一部卜筮之书。若拿“六十四画符号”说《周易》一书的性质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六十四画符号”如同“甲子”及“一二三”数字,早在《周易》一书出现之前都被人们在生活中所使用。这些做为数序之用的“符号”早在殷商甲骨卜辞中已出现并运用。《周易》一书使用“六十四画符号”或是“甲子”符号做为文章的排序,又有何不可呢?(关于“六十四画符号”的产生及《周易》一书产生之前或之后的运用,在“《周易》符号说”里有详解)《周易》一书里使用“六十四画符号”,而不能以此做为《周易》是卜筮之书的证据。“六十四画符号”与“甲子”符号在《周易》一书出现之前都还没有演变成卜筮的工具。即使从《左传》里反映史巫以《周易》筮之,那只能说是史巫的错误之举。也正是有《左传》一书反映了春秋时期的上层人士同样把《周易》看成是一部如《诗》、《书》那样性质的书籍,而直接引用,用于阐明事理。即不因史巫把《周易》当成卜筮之书,而改变对《周易》一书义理的运用。《周易》一书不因外在“画符号”的使用而改变其哲学的性质。
  我们从《左传》里看到春秋时期史巫用《周易》筮之,在出现的筮例中,已把《周易》里的文辞分割改称“繇辞”,史巫已把《周易》变成卜筮的工具了。如《左传·僖公十五年》“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无亡也。女承筐,亦无贶也’。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之“睽”,犹无相也。”
  这是把《周易》里的文辞如同甲骨占卜的那种“繇辞”看待和称谓了。而《左传》里的占卜例子,正是称“繇辞”。如《左传·僖公四年》:“初,晋献公欲以骊姬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从筮。卜人曰:筮短龟长,不如从长。且其繇曰:‘专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必不可。”
  这里的“其繇曰:‘专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就是龟占繇辞,是用乌龟的甲壳占卜(即通过灼烧龟甲,令其出现裂纹{所谓的“兆象”}​,从而卜问吉凶祸福。占卜的过程是:命龟(述命),灼钻,观兆判断吉凶,事后验证,刻辞记录后,也要看汇集成册的繇辞来断所占卜事项的吉凶。随着“六十四画符号”逐步演变成神秘符号及“八卦”卜筮工具后,史巫见到《周易》一书里有“六十四画符号”,而无视《周易》一书的哲学思想,却把《周易》每篇里的文章句子分割成“繇辞”,而改造成像甲骨占卜的那种繇辞看待与卜筮运用。再如《左传·哀公十七年》:卫侯贞卜,其繇曰:‘如鱼竀尾,衡流而方羊。裔焉大国,灭之将亡,阖门塞窦,乃自后逾。”这里记载的也是卜,“其繇曰”,是用龟甲占卜来看“繇辞”。如《史记·龟策列传》里记,如何灼龟观兆的方法。龟占有龟占辞,如《左传》里的占卜例子里说的“繇辞”,就是龟占辞。正因“繇辞”是甲骨卜上的称法,只因甲骨卜产生的很早,而筮卜产生的较晚,《周易》一书出现后史巫模仿占卜所称的“繇辞”,改造《周易》文辞为“繇辞”是受到占卜的影响与启发,筮与卜是有‘血缘’的。在《左传》保留的筮例中,已把《周易》称“卦”了,即把春秋《周易》文本称卦书。但《左传》里记载“卦”说也是有渊源的。在《左传》里的十三个筮例中直接称卦书的,是针对《周易》之外的“卦书”而称之。《左传》里出现的十三个筮例中有两筮例是《周易》以外的“卦书”筮之的筮例。
  现抄录如下:
  ①《左传·僖公十五年》:(前645年)“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车败’。诘之,对曰:‘乃大吉也,三败必获晋君。其卦遇《蛊》,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夫狐蛊,必其君也。《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岁云秋矣,我落其实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实落材亡,不败何待?”
  ②《左传·成公十六年》:(前575年)“晋楚遇于鄢陵......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复》,曰:‘南国戚,射其元王中厥目。’国戚王伤,不败何待?公从之。”
  从《左传》里的这两则筮例中看到,其称法都是“其卦曰”,这是与《左传》里所记以《周易》筮之时的说法不同。即以《周易》筮之时说“遇某之某曰”,而从无出现“其卦曰”的这种说法。显然,说明了《周易》一书之外,同时还存在着一种称“卦书”东西,也在用其进行卜筮。
  从《左传·僖公十五年》与《左传·成公十六年》这两则筮例来看,是以春秋《周易》文本之外的“卦书”卜筮的筮例。那么,春秋时期还流行着一种称“卦”的卜筮之书,而这种“卦书”的内容,只有“六十四画符号”及“六十四名称”与《周易》里的符号和名称完全相同,其文辞内容(即“繇辞”)则完全不同。正如晋时发现的汲冢竹书《周易》,《晋书》里记:“《易繇阴阳卦》二篇,与《周易》略同,繇辞则异。”从“易繇阴阳卦”可推测,这是与《周易》不同的卜筮之书。晋代王隐(约317年前后在世)所撰《束晳传》说,汲冢书中“有《易卦》,似《连山》、《归藏》”,这是指《易繇阴阳卦》似《连山》、《归藏》。这说法正确,所谓“与《周易》略同”,是指六十四卦画符号及名称与《周易》同;所谓“繇辞则异”则是指卜辞内容与《周易》不同。这正是吻合《周礼·春官》曰:“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别皆六十有四”的说法。而今考古上发现王家台秦简《归藏》,也正是与《周易》里的符号、名称则同,而文辞则异。由此证实在春秋时期,确实还存在着相同于春秋《周易》文本里的符号和名称,而不同于繇辞的卦书流行着。这种卦书是借着相同《周易》里的符号,而编进去了一套卦辞。这种卦书内容,是只有“卦辞”,而无“繇辞”。这种“卦书”,其结构形式与春秋《周易》文本也不相同。
  由此可知,史巫把春秋《周易》文本称卦,是通过有其卦书,而引述过来的称法。也由此而知,将《周易》变成卦学是逐步演变的过程,后来把《周易》称卦,是受《周易》以外的卦书影响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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