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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决定,放弃你。看到这个标题你会不会想笑?
是的,在我了解到你骗我,在了解到真相时候我亦然还是决定喜欢你。今天是我遇见你的第七天,是我喜欢你的第七天,是我喜欢你的最后一天。是吧,这份喜欢多短暂,但它够热烈。
我有个朋友说的很对,我太过于主动,我已经在一次次主动中迷失了自己,忘记原来的林婴宁是什么样的了,说来也好笑,在他们眼中的林婴宁本该是那个自信,阳光,开朗的女生,但现在却因为你却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我正值风华正茂的17岁,而你处在人生中的大好年华26岁,两个差距这么大的人,竟然会相遇。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我携着朋友的手,顶着骄阳,拐了好多个弯,到了你所在的地方,遇见了你,买到了我所心爱的大提琴,喜欢上了一个我本不该喜欢的人。
我是17岁的少女,我的喜欢热烈而又真诚,在我知道一次次攻略没有用的情况下,我依然义无反顾,相信奇迹的发生。但,生活终究是生活,没有小说里浪漫的情节,只有我对你明媚的喜欢。
虽然我们的相遇很短暂,但他一定是我人生中一段难忘的回忆,我会记住,我曾经也是为爱冲锋过的勇士,也是那个什么都不怕的少女。
中间波折离奇的故事情节,让我不敢忘,其实当我得知你26岁的那一刻,没有过多的吃惊,也没有难过,我有的只是一点点的触动。
我发现你是个很会处理事情的人,情商高,会说话,我当时就在想,一个19岁的少年怎么会这么厉害,我或许对你算不上一见钟情,我只是被你的言语所吸引。而这些言语,是只有26岁的顾宸说的出来的,而17岁的林婴宁还涉世太浅,所以她喜欢上了他。剧情很偶像化,结局却很平淡,毕竟我们不是小说,不是电视剧,我们是真实存在的。我不遗憾遇见你,不遗憾这场本就不可能有结局的喜欢。
很高兴认识你,顾宸,我的记性很差,但我相信我不会忘记你。祝你天天开心,工作顺利!
晚安,顾宸
林婴宁在自己新买的信纸上写下了这段不敢当面对顾宸说的话。这张信纸很好看,是她在淘宝上精心挑选的,但当时的她不会想到,信纸的作用是为了表达她无法说出口的话语。
她是17岁的少女,她是无比直率热烈的少女,她的青春本该是充满阳光,去经历一场高中时代的暗恋,跟在喜欢的男孩子后面,看着他的背影。站在篮球场上,看着自己喜欢的少年肆意的发着光。可林婴宁的青春在她自己生日那天开始变得不一样。她之前也是那个对校园暗恋充满向往的女孩,或许是她天生特殊,样样比别人高出一等,不论是成绩颜值还是性格,所以她的青春定要和别人不一样。
林婴宁觉得自己现在所经历的青春和小说里的不一样,为什么别人的青春是甜的,而她的青春却有涩涩的苦味,与别人不一样的苦味。
这就是青春吗?可我不喜欢这个味道的青春,怎么会有女孩子喜欢苦的呢?我喜欢甜的,不用浓密的甜,淡淡的就好,哪怕一点点都好。她不敢把这段话写进信纸,她把这段感情写进了日记里。
起身,天早已黑透了,只有月亮挂在空中,月亮总是那么的皎洁明亮,是林婴宁最喜爱的,也是她每一次感情的寄托,她希望月亮可以替不勇敢的她表达爱意。
找个时间,把这封信送出去,一切就要结束了吧,这短暂的一切。一滴泪,划过左眼,落在了她的左耳旁。
林婴宁说,晚安,顾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