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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画春娇 / 第2章 劁猪

第2章 劁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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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琬没有说话,她当然知道不远处马车里那个人是谁。
  她青梅竹马的未婚夫林朝以斯文儒雅著称于世,年纪轻轻就入了翰林,文采出众,仪表堂堂,前途无量,在年轻儒生中地位很高,私下里还有个林君子的名号。
  若不是他自小就有个指腹为婚的未婚妻,永安伯府的门槛恐怕要被踏破了。
  然而,没有人知道,这个外表清风霁月的林君子,内里却是个喜欢吸食人血的恶魔。
  他偏爱风尘女子,因为只有她们才能满足他变态的嗜好。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他给了足够的银两,就是命也有人愿意卖给他,何况只是吸一点人血。
  总有人愿意陪他玩这些“游戏”。
  前世,薛琬从千机阁写着林朝名字的抽屉中打开他比城墙还厚的吸血记录时,双手都是颤抖的。
  册子里详尽地记录着林朝的每一次吸血,时间地点人物。他偏爱乱葬岗这种荒郊野外之处,在这里吸血,能让他体验到极致的刺激和快乐。
  所以,薛琬一点都不吃惊会在这三更半夜的乱葬岗坟地看到他放纵的身影,听到他茹毛饮血的动静。
  只是林朝对于她而言,只不过是前世一段不怎么美好的回忆,她懒得费心去记有关他的任何东西,以至于一时没有想到会在今夜以这样的方式隔世重逢。
  半晌,薛琬眯了眯眼,忽然笑着对小花说,“若是没有撞见也就罢了,既然路见不平,自然是要拔刀相助的!”
  她顿了顿,“小花,想不想救这个女子?”
  小花气愤到涨得通红的小脸在听完小姐的耳语之后慢慢恢复了平静,她冷哼了一声,“不管这女人是不是好人,但她总是个人,不该被这样对待。小姐,我要救她!”
  永安伯世子林朝看着身下的女子痛苦不堪的女子很是满意。
  她的脖颈被他咬开了,此时鲜血淋漓,在她雪白的肌肤上绽开成最美丽妖冶的花束,美得惊心动魄。
  他都想要和着她的血,在她的身上写诗了!
  林朝表情狂放,极度的兴奋让他俊美的容颜变得扭曲狰狞,“果然越美的人儿,她的血才越香。宝贝儿,你可不要死,我还想多享用你几次。”
  正在这时,他猛然看到两边的车帘都被呼啸的风掀开了。
  惊鸿一瞥间,他看到有个东西挂在了他马车的车窗上。
  那是个血淋淋的人头。
  枯草一般的长发耷拉在冒着血洞的脖子上,空洞洞的眼窝里流着黑色的液体,紫青色的舌头长长地垂了出来,上面竟还密密麻麻爬着虫蚁。
  他一惊,提着女子脖颈的手便不由自主放开,“什……什么人?”
  饶是做惯了在荒郊野地做这些荒唐事,但真的有“鬼”出现在面前时,林朝立刻就成了废物一个。
  他惊恐万分,慌不择路想要逃跑,却不巧撞到了另一边的车窗,双手贴在了一个冰凉凉湿漉漉的东西上面。
  林朝垂下头,借着车上摇曳的灯火,看到了自己殷红的手掌,伴着淡淡的血腥气,像是地狱阎罗对他发出的请柬,让人胆战心惊、魂飞魄散。
  他再也无法控制地尖叫起来,“鬼啊!”然后就重重地砸在了门板上,昏了过去。
  那女子也怕鬼,但此刻对她来说,活人远比死人可怕。
  她用手捂住脖颈处的伤口,磕磕碰碰地下了车,然后跌跌撞撞往林外跑去了。
  那女子的身影早已经不见,马车上的人还丝毫不见转醒。
  小花摸了摸脸上的油彩,一声叹息,“没想到恶魔也会怕鬼。这个林朝,真是没用!那女子看起来像是青楼里的花娘,终归是个可怜人,希望她以后平平安安,再也不要遇到这样的恶徒了!”
  她指着与她对窗而立的薛琬,“咯咯咯,小姐,你到底是怎么把自己的脸搞成这副鬼样子的啊!”
  看起来像是个吊死鬼,可偏偏脖颈上又有个碗大的血口子,真正叫人不寒而栗。
  薛琬笑着摇摇头,“小花,不要忘了,林朝可是被你吓晕的哦!”
  小花一愣,随即醒悟过来。
  她跺了跺脚,“哎呀,我怎么就忘了,小姐你都把自己搞那么丑,肯定不能对我下软手啊!我这副鬼样子,等下该怎么见苏十一啊!”
  苏十一是小姐新收的小厮,不过没有带回靖宁侯府,而是大费周折地给他在北街租了个价格不菲的小院子住着。
  一开始,她都怀疑这长得跟白玉团子似的俊小子是小姐学人家福林公主养的什么男宠,要不然小姐怎么能当了三夫人留下来的最后一根金簪去给那小白脸租房?
  不过经过她小半年来的观察,发现她冤枉了小姐!
  小姐和这苏十一,半年来只见了两面,每次话都不超过十句,而且还都是在做像今天这样的事时,才用得到那小子——呃,三个月前,她和小姐去善缘寺的后山挖了几个僧人的私房钱,小姐就是让苏十一给她当的车夫。
  这会儿,苏十一的马车就停在不远处……
  长得俊的小哥谁不喜欢?既然小姐和他没什么,难道就不许小花想和他有点什么吗?所以,小花在苏十一的面前可是十分注重形象的!
  而现在,就是为了要吓林朝,她的脸涂成了鬼……
  小花想想就来气,忍不住就上车踹了林朝两脚,“要不是你,我何至于要在十一哥哥面前出丑?”
  亏她以前还那么敬重永安伯世子,觉得他是多么温润如玉的一个如意郎君啊!
  皇城多少女子都想嫁给他,偏偏他只对小姐情深义重,只等着小姐孝期过了就迎娶过门。
  今日之前,小花都觉得小姐能嫁给林世子,那可真是得了好归宿,也不负当年三夫人和永安伯夫人指腹为婚的一段佳话了!
  谁知道,林朝不过是个金玉包着的烂货!烂到生蛆了!呸呸呸!
  小花想要永绝后患,想了想对薛琬说,“小姐,我把这渣男弄死,不能叫他祸害你!”
  永安伯世子是个吸人血的恶徒,这种事,若非得到了实证,说出去也没有人相信。
  哪怕回去告诉了太夫人和老爷,他们也不会相信的吧?
  这门亲事,是三夫人和永安伯夫人指腹为婚,那么多年了,不可能说不嫁就不嫁。
  可小姐若是真的嫁了过去,难道也要被咬开一个血口子被林朝吸血?
  不!不能的!
  杀人偿命罢了,为了小姐的终身幸福,她小花愿意给林朝一命偿一命!
  她从腰间取下刚才挖坑的刨子,直截了当地就要往林朝的脑袋,忽听薛琬冲她噗嗤一笑,“废条狗罢了,不必你亲自动手,太脏了!”
  薛琬从怀中取出一瓶药粉往林朝鼻尖上晃了晃,抬起头来冲着小花眨眨眼,“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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