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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闲谈当代婚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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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章,晚晴说了一个相亲故事。因为父母的安排,男生被逼着放弃自己想要的妻儿,去娶一个有背景的女人。
  这两年,政府整改了很多婚礼陋俗,比如非自愿式彩礼不能超过五万,为什么说是非自愿式?因为如果双方自愿出多点彩礼,国家是不会管的。婚后发现女方有任何欺瞒重大过错的,算骗婚,要退还全额或部分彩礼等。
  说实话,其实法律上的婚姻规定一直都算是比较公平合理的,自从新民法典发布以后,很多营销号总说是新的婚姻法规定,其实很多婚姻法规都是一直都有的。比如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不得卖买婚姻,近亲不得结婚,孩子可随父母任意一方的姓,重婚罪等等,晚晴记得没错,婚前财产公证,以前也是有的,婚后财产公正也是有的。
  法律规定的婚姻是美好的,只是中国传统的婚礼习俗让当代婚姻很难做到法律上的美好,很多传统婚礼习俗都是与法律相冲的。比如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又有多少人真正能做到自由?特别是有钱人家,有多少个不受“父母之命”的困扰?有多少有情人被父母亲人棒打鸳鸯?
  又有多少人能做到不卖买婚姻?聘礼少于十万的还有多少人?嫁妆能回聘礼八成以上的有多少?有多少男女靠相亲谈恋爱赚钱?
  总在某音某手上看到这样的视频:现在的女人都会在城市里谈好多个男人,然后玩够了就回乡下找一个老实人嫁了,彩礼房车一样不少。感慨老实人很吃亏。
  晚晴不禁感慨,这样的现象不能单一怪女人。试想一下,如果每一对谈恋爱的男女都能为对方负责任从一而终,又那来那么多的后来者。如果每个人结婚前都能调查清楚对方的情况,人品不佳的不要,那没有了市场,自然就没人会去碰那条底线了。
  还有些视频说什么女人嫁人以后要生孩子,要带孩子,孩子得跟男方姓,要做家务,还得照顾老公,老公有小三的话,随时连性命都没了。离婚了老公的财产也分不到,所以结婚没有安全感,要不收高额聘礼,要不直接不结婚。
  其实,这些观念有些对,有些不对。生孩子不是男人规定的,是造人者规定的,所以不能算在男人头上。而且,作为妈妈的女人,对孩子也是有责任的,生他出来就是做妈妈的责任,男人应该体谅女人生孩子的辛苦,但女人不应该因此要求男人给钱。至于家务照顾老公什么的,都是相对的,应该互相分担,你自愿做多一点,不能算在男人头上。孩子姓什么更加不能怪男人,女人可以要求跟自己姓,男方不愿意可以打官司,但也不能因此要求男方赔偿。总之,说白了,婚姻不该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
  传统婚礼习俗来自封建时代,而封建时期,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属品。那时候的女人有三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老来从子!”嫁了的女人就等于是泼出去的水,是男家的人了,就连记录在族谱上都没有名字,只有姓氏,还得冠上夫家的姓,对娘家的父母亲人也没了义务责任,只对夫家的亲人有责任和义务。不用赡养父母,只需要照顾好公婆。就连逢年过节都不能待在娘家,只能回夫家。这样的情况下,给多少聘礼都是应该的。
  但是现在不是这样了,男女平等,女人嫁人后,一样要赡养父母,不用照顾公婆,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婚姻法就有的,不是像那些营销号说的是新民法典规定的,只是以前没几个人知道。
  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用分给对方的。婚内财产不是单方面的,是双方共同所赚的,所以,如果男方没女方赚钱得多,那反而是女方亏钱了。。
  很多女人感慨,父母安排相亲的老公比自己自由恋爱的好。为什么会这样呢?说实话,晚晴总是觉得,相亲的男女肯定是有些什么问题的,总之,不会一个很优秀的人去相亲,因为如果很优秀,身边早就围满各种追求者,无论男女,又怎么可能需要去相亲?特别是女方,一个条件一般的女孩都不会缺追求者,如果她迟迟不结婚,还去相亲,就该考虑为什么她谈的男人不要她了。
  现在是新中国,样样都改革创新,这些不合理的婚礼习俗也该改掉了。政府最该整治的,是干涉婚姻自由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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