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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再临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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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会是也想凑这个热闹吧?”
  看到季秋东心不在焉的,唐沐心直接敲了他脑袋一筷子。
  那些人聊天声音并不小,唐沐心稍稍一听,就能清楚的听到他们在聊些什么。
  这家伙就是这样,总想着凑热闹,凑着凑着,自己也就成了热闹的一部分。
  “哪能啊,不过说真的,重钧剑啊,这可是传说中的神兵,可惜,却不是我们能得到的...”
  他有些感叹道。
  据说师父那老头子,曾经就拥有九神兵之一,只是那时候,他的实力还没到现在的地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将那神兵送人了,每每想起,季秋东都感觉心脏一抽一抽的。
  “得了,这是个漩涡,还是别太靠近的好,免得被卷入进去。”
  见这家伙还真有去凑热闹的想法,唐沐心看向季秋冬的眼神都带上了一丝警告。
  “知道啦,这次我们是要去淮安城,两座城市隔着老远,想插上一脚也没机会啊。”
  虽然心里痒痒,但是他也确实不想卷入到这种纷争中。
  他喜欢热闹,却也讨厌麻烦,他很清楚,卷入到这场纷争中,可是会很麻烦的。
  另一边,得知消息的罗商很是烦躁,内心有一股怒火无处发泄。
  重钧剑的消息被泄露出去了,可想而知,这扬州城,接下来必然不得安宁。
  “必须离开了,那家伙,在逼我现身…”
  他很清楚那人的意图,却又只能按照那人划出的道儿去走,憋屈得直欲发疯。
  只是,如果继续留在扬州城,被人挖出来那是迟早的事儿。
  “铁蓑衣,这玉枕我可以给你,但是你必须帮我做一件事…”
  铁蓑衣魏中庭终究没有死去,罗商为他简单的处理了一下伤势,已经勉强能够自由行动,但也仅此而已。
  这么重的伤,哪怕精心护理、治疗,也不是短时间可以痊愈的,现在勉强能够活动,已经很不错了。
  铁蓑衣抬头看向罗商,面露苦涩。
  他大概知道罗商要自己做什么,这件事,自己做了,死或者活,依旧不能自主,只能说,有一线生机罢了。
  “好,我答应你。”
  罗商嘴角微微一笑,魏中庭,果然是个聪明人,跟这种人说话最是轻松,完全不需要自己多说什么。
  交代了几句后,罗商将重钧剑包起,简单收拾了些行李,再为魏中庭留下了一锭黄金以及一把碎银,这是他接下来的生活费用。
  当然,他也算守诺,那个玉枕,他并没有带走。
  接下来,能不能在这场风波中活下来,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第二天早上,淮安城城门刚刚开启,两辆那车便随着商队一同进入了淮安城。
  这是一座与扬州城相邻,民风却大相径庭的城市。
  扬州城文风盛行,遍地才子佳人。
  而淮安城,则是习武之风盛行,年轻人更愿意追求侠客之道,街上行走的,几乎都是带刀佩剑的年轻人。
  不管会武的还是不会武的,一个个看起来都是器宇轩昂,努力装出一派武功高手的风范。
  淮安城,好久没来了。
  季秋冬看着街上的景象,嘴角不自主的露出微笑。
  “这座城市挺有意思,你看这大街上,个个都像武林高手一般,但是实际上,真正会武功的没有几人。”
  “他们的父母,更希望他们能多念书,将来考取功名,谋个一官半职,光宗耀祖,可惜,这座城市的年轻人,却是都有一个武侠梦,而且是深入骨子里的那种…”
  唐沐心没有说话,只是这么静静的听着,面纱之下,也不由得露出一抹笑意。
  她很喜欢现在这种感觉。
  在扬州城时,她总是自己一个人,说不孤单那是假的。
  哪怕季秋冬偶尔会来看她,但路途遥远,几个月,甚至半年来一次很正常。
  搬去扬州城后,她与季秋冬其实也就只见过四五次面罢了,且每次都是呆几天他就走了。
  来了这淮安城,至少在帮她找到合适的居所,彻底落脚之前,季秋冬是不会离开了。
  “我这里曾经租有一套房子,好久没来了,那套房子租期也快到了,还能住上个把月,趁这段时间,我们看能不能找个合适的院子,直接买下来好了。”
  季秋冬很穷,但是唐沐心凭借精湛的医术,早已成为了一个小富婆,买个不大不小的院子,对她来说没什么压力。
  将近中午,雇的几个苦力这才把行李放置好。
  由于来的路上休息过,季秋冬倒也没有什么疲惫的感觉,倒是很少走远的唐沐心,简单吃过午饭后便休息去了。
  中午的淮安城依旧是热闹非凡。
  季秋东独自行走在街道上,感受着久违的熟悉氛围。
  他曾经在这座城市呆过五年多的时间,那个时候,他是个孤儿,一个没有家、甚至吃不饱饭的小乞儿。
  就是在这座城市,他遇到了云游四方的师父,有幸跟在那个老人身边,后来更是被老人收为弟子,传授了一身武艺,更传下了赖以成名的飞刀绝技。
  “你是...秋冬?”
  游走在街道,忆起从前的季秋东,不知不觉再次走到了曾经栖身过的小山坡。
  这时,身后传来不太确定的声音。
  他回头,这人似曾相识。
  他的年龄与季秋冬相仿,同样是二十五六岁左右,但他嘴唇干裂,眼眶微陷,脸蛋上,尽是饱经风霜的沧桑。
  “你是…虎头哥?”
  虎头哥三个字出口,对面这男人便低下头沉默了起来。
  “好久不见了,将近十年了吧。”
  果然是虎头哥,季秋冬眼中闪过一丝惊喜,这是他小时候唯一的玩伴。
  虎头本名陈虎,跟他一样,两人是自幼便没了父母,但是虎头比季秋东要好一点。
  小时候的虎头长得比较健硕,因此得以在一大户人家做下人,至少有个落脚处,有口饱饭吃。
  那时候,他偶尔会从主人家后厨偷出一些零碎的肉菜,带去找季秋冬,肉菜,对两个孩子来说都算的上是人间美味了。
  只是后来,季秋冬遇到了那个改变他一生的老人。
  自从被师父收入门下,两人分别后,就再没见过,季秋冬也曾回来找过几次,可惜没找到。
  “回过这里好几次,都没找到你,严家也搬走了,你跑哪去了?”
  现在的季秋冬,一身素白衣衫,看起来,哪里还有当年那个小叫花子的模样,俨然就是一位富家公子。
  “你…你变化太大了,我都不敢认了…”
  虎头目光中透出的一丝自卑,季秋冬看在眼中,内心一阵抽痛。
  儿时的唯一玩伴,就算我再怎么变,你依旧是我最好的兄弟。
  “虎头哥,看样子,你已经成亲了,娶的是哪家姑娘?”
  季秋冬眼睛微红,这虎头,看样子,日子过得并不好。
  成亲的人,跟没有媳妇儿的人还是不同的,有些人能够很轻易的就能看出来,如眼前的虎头一样。
  “嗯,三年前就成亲了…”
  虎头憨憨一笑。
  “要不,去我家坐会?”
  他试探性的提议道,毕竟,这么长时间没见了,他也摸不准季秋冬还是不是以前的季秋冬。
  “必须得去吖,我怎么着也得去见见嫂子吧…”
  “走,先跟我去买点东西…”
  虎头一再的说空手上门就行,但还是被季秋冬拖走了。
  虎头家住在城外的山林中,三间土房,一大两小,家里三口人倒也够住。
  虎头说家里有三亩不怎么产粮食的耕地,所以耕种之余,他也会入山狩猎,猎物卖了钱多少能贴补些家用。
  两人还未回到家,一个虎头虎脑的两岁岁小孩便喊着爹爹跑了出来。
  “来,青儿,叫叔叔。”
  小孩目光带怯,还是奶声奶气的喊了声叔叔。
  随后一个朴素的妇人也微笑着从屋内走出,这妇人长相初看挺普通,但是多看两眼便会发现,她眉眼间透着丝丝灵秀,属于越看越好看的那种类型。
  当然,季秋冬不可能盯着看,在他眼中,长相也并不是衡量一个女人的唯一标准。
  看到跟着虎头回来的季秋冬,她也只是微微感到诧异,想来应该是很少有人会到家里来做客吧。
  “啊虎,这位是?”
  与陈虎站在一起,季秋冬实在太过显眼了点,怎么看,也不像是她家男人能攀得上的公子哥儿。
  陈虎咧嘴一笑。
  “孩子娘,快来,这是秋冬,我以前跟你说起过的,我那小时候的兄弟…”
  看得出来,他今天很开心。
  “你嫂子叫柳欢,她吖,未嫁我之前可是千金,大家闺秀,只可惜,看上谁不好,偏偏看上我这么个没出息的,现在也只能跟着我在这受苦…”
  他的话语中有得意,却也有一丝丝愧疚,一丝苦涩。
  季秋冬拍了拍他肩膀,以示安慰。
  之前没找到陈虎也就罢了,既然找到了,帮他们一家改善下生活那是完全没问题的。
  见那妇人过来,季秋冬急忙整了整衣衫,行了一礼,恭敬的喊了一声嫂子。
  “你就是秋冬,果然跟啊虎说的一样玉树临风,他吖,有事没事就在我面前说起你,先进家里坐,就是家中简陋了点…”
  众人进屋,季秋冬摇头苦笑。
  说什么简陋了点,小时候的他,可是只能窝在小小的窑洞里,外边下大雨的时候,总是害怕窑洞坍塌,把自己给活埋了。
  “嫂子说笑了,我跟虎头哥小时候是什么样,估计您也知道,能有个安身之所就是上天眷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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