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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大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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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昭历230年9月15日,大泷江畔。
  时值金秋,大泷江的涨水期也刚过去,金灿灿的太阳照密林上,连带着偶尔鸣叫的知了。
  茂密的树林被一条长着杂草的土路给分开。土路上偶尔有几个人或者十几个人成群结队地走过。
  他们有的驾着马车,有的赶着驴车,拖上大大小小的包袱,压过这破旧的泥古道。
  车轱辘在黄色的泥土上压过,吱呀作响,但驴儿和老马似乎也有些劳累,但车夫依旧抽打着鞭子,吆喝它们继续赶路。
  车上的人们,有的吵吵嚷嚷地在抱怨,有的默不作声。妇女照顾着木车上被折腾的头昏脑涨的老人和小孩,精壮的青年男人总是走在马车外围警惕着可能会遇到的山贼。
  他们不是旅人,他们是迁客,举家迁徙。
  不久前,居住在泗嘉山脉西部的东泷族突然发生叛乱,不久便打到了大泷江这边,占领了他们世世代代居住的地界,让他们不得不迁徙。
  黄土古道上的杂草再次被迁徙的人们的车轮给压平,九月的金秋基本上都没多少雨,算是个逃难的好时节。
  山贼们也是最喜欢战乱叛变什么的,战火纷飞的年代,让他们可以随意掠夺,肆无忌惮地杀戮,可是个发家致富的好时节。
  他们藏在道路两旁的山上或者两旁的树林里面,等着让他们发家致富的逃难者们经过。
  当然,路边也有路边酒家。
  搬上几大缸自家酿的土酒摆在路边,备上咸菜、馒头和稀饭,又支起一个大大的棚子,又摆上两三张桌椅、几根板凳,一个路边酒家至此落成。
  为了防御盗贼,迁徙的人们总是几十人几十人地抱团走,富人驭马,穷人架驴;富人坐车,穷人走路。富人请护卫,穷人成群结队。
  富人有钱,咸菜馒头稀饭样样有;穷人没钱,只能喝稀饭,偶尔才敢啃啃馒头。
  混乱的世道,连逃亡都充满了无奈。
  有的“聪明”富人乔装打扮,穿上破烂的衣服,在脸上拂上一层又一层肮脏的泥土,装成穷人,不想露财。
  但经过好几天的奔波,连吃了几天的稀饭,他们实在受不得穷人的苦,穿着破烂衣服,终于在路边酒家里大快朵颐地啃着馒头,买了碗“美味”的咸菜,。
  不巧的是,路边酒家哪个不是人精?一眼就看得出谁是真正的穷逼,谁是自以为聪明的富人。他们悄悄将这些“财不外露”的富人告诉给了附近的山贼,让山贼知道哪些队伍抢了才赚钱。
  路边酒家每天都会遇到十几个这样浩浩荡荡队伍,一天下来忙碌可以挣上十几两碎银,又加上给山贼消息、从山贼那里又能捞到几十两甚至百两碎银!
  至于山贼,他们也会碰到十几支逃亡队伍,幸运的是因为路边酒家提供的消息,他们知道哪些队伍可以抢、哪些队伍抢了会挣大钱!
  他们真正不敢抢的,就是那些请了护卫的队伍!傻子才和有保镖的人血拼呢!
  不然你以为在动乱的年代路边酒家为什么还敢出来摆摊?不过是和附近的山贼做起了肮脏的勾当罢了!
  也许卖酒才是他们的副业。
  “老板娘,馒头多少钱?”
  刘旭领着队伍走了好几天,终于看到前面出现了个酒家,不过里面已经坐上了几十个人。流着汗水的他放下手中的铁锹、叫停队伍后上前问道。
  刘旭是个精壮的汉子,生的高大威猛,眼睛也瞪得老大,留着乱糟糟的胡须,是这个队伍里的领队。
  他本是他们村里的一个亭长,日子过得倒也是不错,可惜那该死的东泷族冲进他们村里,烧杀抢夺无恶不作,还杀死了他的妻子和儿子,连带着整个村子都给烧了!
  侥幸活下来的刘旭带着这村里为仅剩的七十几个村民,踏上了苦命的迁徙之路。
  “三文钱一个!”
  老板娘是个身大腰肥的中年妇女,脸上还有一颗大痣,她坐在一根板凳上,瞥眼看了看刘旭和他身后的队伍,瞬间就判断出这群人绝对没多少钱。
  “这么贵啊!上一个酒家才卖一文钱一个。”刘旭故作惊讶地说道,他也很无奈。他们已经走了五天了,这深山老林的能出现个酒家可不容易。
  “爱买不买,不买就走!”老板娘也是暴躁不堪,直接一个白眼。她可不想理会这帮连咸菜都买不起的穷人。
  “那我们商量商量。”
  刘旭也不发脾气,毕竟走了五六天了,就这么一家店。而且后头的路可能会更难,他们必须要考虑再储备些粮食的事情。
  刘旭的队伍里只有三辆驴车,三头驴是他们花了大价钱在城里买到的,驴车是他们自己做的。
  驴车上面堆着干粮、铁锅和少数的衣服,以及两个伤者,三个小孩子,这三个小孩也是他们村里活着的唯一的三个小孩子了。
  其中两个小男孩在东泷族杀人之前藏在了地窖里面,勉强逃了出来;另外一个小女孩则是跟着自己爷爷去山里头采药,结果一回村里就看到了遍地死尸。
  小女孩名叫付芸,今年才九岁,以前是个开朗的小姑娘,自从村里被屠杀之后,就变得沉闷起来,因为她母亲就死在了东泷族的手里。
  付芸的爷爷名字叫付兴和,是他们镇里的教书先生,又会医术,还救下了村里的仅活着的两个伤者,在队伍里也算是德高望重。
  “付叔,这酒家要馒头要三文钱一个,您看咋办?”
  刘旭来到站在病人面前的付兴和旁边,犹豫地问道。
  “这么贵啊,唉,这混乱的世道......”
  付兴和头上虽然有了些白头发,但可能因为经常去山里头采药的缘故,身体看起来还算硬朗。
  他捋了捋自己的胡须,想了一会儿,说道:“总不能让大伙儿一直吃干粮,这样吧:先买七十五个,让我们大家伙儿就在这里每人吃一个;然后再买七十五个,留到三天后再吃。”
  他们的干粮是一种又苦又干的“土饼”,味道比真的土还难吃;唯一的优点就是再热的天气也能包里也能放上十天半个月。
  “好,听叔的!”
  刘旭也是觉得付兴和的建议不错,吃了好几天的干粮,嘴里都苦得不行。
  付兴和在打开驴车的一个夹板,里面全是铜钱,排的整整齐齐的,少说也有几千枚。
  在大昭国,一千枚铜钱等于一两碎银子。他们本就居住在边疆乡下,往日自给自足,根本不需要太多的铜钱花销。
  东泷族觉得这铜钱带起来费时又费力,根本划不来,所以他们只搜刮百姓的衣服食物、碎银子和女人!
  付兴和掏出四串,每一串都有一百文;他又数了五十文铜钱出来递给刘旭,还不忘叮嘱道:“去吧,那棚子里头已经有队伍在吃饭,你去跟那老板娘说我们就在外头吃也无所谓。你现在是领队了,脾气别再和以前一样冲了!”
  “付叔,我知道了。”刘旭接过铜钱,看了看周围累得不行、坐在地上的大伙儿,提着钱向着路边酒家走去。
  自从村里遭劫,尤其是他的妻子好儿子死后,他仿佛也改变了许多,没了蛮横的脾气,还主动保护大家,担任起了领队的责任。
  现在大家伙儿也相信刘旭,他们都是死里逃生的人,能有什么好期盼的呢,只能跟别人一样向着镇鸿关迁徙,以前世世代代生活的村子已经在大火中消失了。
  除了身体,他们的精神也是沉重的。
  就在他们等刘旭回来的时候,有一个小孩看到他们后面的大路上出现了一个小孩。
  “小义哥哥,小芸姐姐,那里有一个小哥哥。”
  最小的男孩伸出细细的手臂轻轻摇了摇他身边的付芸和杜义,向着远处的大路上面指去。
  小男孩叫刘远,今年只有六岁,对屠村没什么印象,只知道自己的亲人全没了,他也哭了好久。他也知道自己除了小芸姐姐和小义哥哥之外,其他小伙伴都死了。
  也许这就是小的好处,永远没有那么多忧愁。
  众人也是听到了这个小男孩的话,抬起疲惫的头向着身后看去,只看到后边远处的地方有一个穿着白色长袍、光着脚丫的小男孩。
  他穿着白色长袍,一尘不染地沐浴在阳光里,小小的脸蛋东张西望,白净得出奇,根本不像一个逃难者,更像是哪个富家子弟偷偷溜出来一般或者是山中的精灵。
  他神采奕奕地不停左顾右盼,似乎对周围很好奇。
  男孩看到了众人的目光,对着微微一笑,踏着轻快的步伐向着他们走来。
  “你们好。”
  男孩来到他们身边,对着他们一笑。
  “......”众人盯着穆小关,看着这个笑得灿烂、一尘不染的孩子,总是觉得哪里不对劲。
  “孩子,你从哪里来?你的家人呢?”
  终于,付兴和开口问道,这孩子着实诡异,荒郊野岭的,怎么会出现一个长得这般俊俏的富家子弟?
  “我不记得了。”小孩摇了摇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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