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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柴刀我的女孩本体竟在异世界 / 第二章:狼孩

第二章:狼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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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有两个冬季,年末是冬,年初是冬,与繁华地带相比,朴素的村落年味更浓厚些。
  小孩子们穿着厚重的毛皮衣服,小手小脸冻得通红,或是手中捏着雪团,或是握着根枯枝。
  假装自己是万人敌的大英雄。
  若是农忙时期,妇人也会帮自家男人下地一起干活,但在这寒冬里,显然不是耕作的好时节。
  一场雪一下,就像一条大棉被盖着土地,让劳累了大半年的庄稼地好好休息一个冬天。
  除去该上供给朝廷的,剩下的,屯了一年的粮能捱过冬天就不错了。
  也只有在冬天庆贺新年的时候,家家户户会把上了年纪的家禽剪了放血做一顿好的。
  全村最富足的几家人,甚至会把住得近的几户人家叫来,观摩自家宰。杀牲口。
  每户人家多多少少能分到点肉,要是拜个早年说两句吉利话,指不定回家的时候扛着一整条腿进门。
  这个季节,见的最多的便是路上乱跑的孩子,好像是被放任着出去玩一样。
  事实上,满大街跑的小孩就是被支出去的,这物质匮乏的地方,人们没有什么娱乐活动。
  而冬天也没什么活干,如果没有什么大事,基本上家家户户大门紧闭。
  如果不嫌弃冷的话,把耳朵贴在人家墙上,大多数时间都能听到男男女女为了开枝散叶而劳作的吆喝声。
  一些力气大的男人在冬天会选择打猎,带上干粮一出村就是几天,要么回来带着涨势肥美的野兽,为了过冬把自己吃得满身是膘。
  要么再没回来,留下守寡的媳妇,被上了年纪的鳏夫敲响房门。
  今年收成不好,不管是旱是涝,受苦的还是百姓。
  若是往年风调雨顺,人和动物之间都相安无事,人时不时地还能打个猎,但要是收成不好,双方就红了眼了。
  老天不开眼,不单单祸及人,野外的牲畜也一样吃不饱,在牲畜眼里,人类的村庄就像一座大粮仓。
  吃肉的,群狼过境,一扑,鸡飞狗跳。
  吃草的,拱塌房屋翻检谷子吃,如果有小鸡仔路过也顺带吃掉,能吃草,那也一定能吃肉。
  人狩猎,猎物伤人,二者循环往复不知多少年。
  人自诩万物灵长,有勇夫上山伏虎,下海擒蛟,站在食物链顶端,但也从未彻底脱离对方的食谱。
  往些旱涝年,冲撞村庄最多的也只有野猪或者野狼。
  野猪被村民齐心协力围猎,哪家粮食损失严重了,猪就留给哪家。
  而野狼太鸡贼,鲜有人能在狼群过境的时候打掉一条狼,多数时间是平时进山打猎的男人带回一条狼,比狗肉更香,比羊皮更暖和。
  直到今年,揭不开锅的匪寇把刀对准了平民百姓,撞上了恰好骑着狼王带着浩浩荡荡的狼群准备劫村的半大小子。
  匪寇平时也不全靠劫掠为生,如果不是赋税太重,谁又不想过安稳的日子,他们平时也种地打猎,遇到富有的商队就去劫掠,今年实在揭不开锅才对着农户下手,大家都不容易,要不是生活所迫,双方大抵是相安无事。
  野兽基本不会去侵扰匪寇的宅子,他们有刀枪有弓箭,不长眼的野兽早就被拿去开小灶了。
  罗道三这辈子是被狼养大的,婴儿时期的他并没有立刻继承上辈子的记忆。
  毕竟一颗尚未成熟的幼脑是无法承载太多的,只能随着年龄的增长一点一点解开。
  早在几年前,村外的群山旷野之中,有着一群狼,走到哪吃到哪,猎户进山打猎往往就是因为它们空手而归,被人当作一害。
  狼群倒也不主动伤人,这些两脚直立的动物会拿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啃不破的野猪皮,几个人能用前爪拿着东西刺破,会拿着火把惊吓动物。
  狼群负责在两脚兽狩猎完精疲力尽的时候把它们赶跑,直接吃现成的猎物,偶尔让人成功带回些猎物。
  那些死在山里的猎户都是死于跟野兽搏命,狼很聪明,抢猎物但未伤人,一顿饱和顿顿饱的道理,它们太懂了,偶尔被猎走的几只狼也是老弱病残,双方虽未沟通,但默契尽在不言中,未曾到不死不休的局面。
  实在太饿的话,荒郊野地里刨不出食,就去村里转一转。
  狼王是一头体型硕大的母狼,她下了崽,正伏在窝内给幼崽喂奶。
  那时天空正下着雨,雷声大作,一道闪电击落在狼王身前,把她吓得毛发直竖,身下的幼崽已经被吓懵了。
  回过神的时候,狼王看见一个人类幼崽从雷击的坑洞爬出,笔直地爬到窝里。
  人类幼崽仗着体型优势粗暴地挤走两只小狼崽,趴在狼王肚子上觅食,被挤开的小狼幼崽发出委屈的哼哼声,向母亲撒娇抱不平。
  狼王却一动不敢动。
  越是归属于自然就越对自然抱有敬畏之心,人类尚且敢拾起雷击后着火的枯木,但畏惧火光的狼是绝不敢对雷电不敬的。
  小孩多喝奶对身体好,这是实话,有些家里养的起羊的富农家,自家小孩都会比别家小孩结实的多。
  放羊累了,玩累了,就趴在羊身下喝点,久而久之身板就是会比别的孩子硬,力气也大,同村孩子打闹起来往往追着别的小孩打。
  罗道三就更过分了,他喝的是身为一族之长的狼王的奶,甚至从小喝到大。
  小狼崽抢不过罗道三的时候,只能眼巴巴看着他喝饱了才敢把头凑上去,等它们什么时候抢得过罗道三,这时候的它们已经断奶了,就算想撒娇也会被贵为狼王的母亲轰出去。
  至于罗道三,他一直到九岁了也没断奶,狼王每年下崽他都恬着脸跟小辈抢食。
  罗道三的“兄弟们”见了他都怕,他可是敢骑在狼王背上的人,狼王不发怒,他自然也敢把所有狼当坐骑。
  一年复一年,人活七十古来稀,十年对一个人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但也不算太长。
  但对于狼来说,十年太长了,长到有些狼根本活不到这么久,就连最健硕的狼王也显现出老态。
  曾经第一批和罗道三抢过奶的小狼崽们,已经变成了老狼,有一些老狼扛不住伤病,已然先走一步。
  尚未继承记忆的罗道三头一次看到以前被自己欺负的兄弟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他拨弄着老狼的尸体想要叫醒兄弟。
  狼王走过来用头蹭了蹭罗道三。
  虽然没有尖利的爪子,罗道三还是用手与群狼一起刨出一个深坑,把死去的狼兄弟推入深坑中。
  狼兄弟埋的很深,不然会被别的动物挖出来。
  罗道三感觉脸上划过两条透心凉的细线,用手一抹,湿漉漉的,转眼望去,只有他的眼睛会流水。
  有聚就有散,凡人王朝会兴衰更迭,狼群也一样,旧王终将死去,新王上位。
  狼的一生,短暂到连撑到人类幼子长大成人都做不到,狼王的子嗣有的已经先走一步,狼王又能撑多久呢?
  罗道三抱住狼王的脑袋,狼王也用嗓子里的咕噜声回应狼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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