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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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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反过来向她介绍,今天在学堂认识的同窗。
  “阿姐,这是我在学堂认识的同窗赵龙,跟我们一个村的。赵龙,这是我阿姐。”
  两个人互相点了下头,表示已经知道。
  “赵龙,我们先走了。”
  “好的。”
  跟赵龙打过招呼,凌云就跟着大娃向东走。
  “啊姐,我们走。”
  因为赵龙家在西边,而他家在东边,故一出门两人就分别回家了。
  “四郎,今日进学怎么样?有没有被老夫子打手?”
  一边走着,大娃突然伸手过来抓着他的手,上下查看,似乎担心他被老夫子打手。
  “没有,阿姐,其实老夫子人挺温和的。”
  看着一脸担心的大娃,凌云很耐心的讲解,为的是让她不要过于担心。
  
  “我从小花那边听过,老夫子可凶了,动不动就打手,动不动就罚站。”
  大娃可不相信老夫子温和的性情,似乎在想着万一把她弟弟给打了,打疼了该怎么办。
  “阿姐,放心啦,弟弟很乖的,老夫子喜欢还来不及怎么会舍得鞭打我呢。”
  “也是哦,四郎向来乖巧,向来老夫子也不会这般无理。”
  苦口婆心的一通话,才让大娃消除了她的担忧。
  “对了,阿姐,你出来了,谁在家里准备饭菜呀?”
  凌云突然想到,大娃出门了,那家里的饭菜怎么办。
  
  他不是放心没饭吃,他是放心待会如果大人们回来没饭吃,影响下午干活,怕是又要打她。
  “四郎,别怕,饭菜差不多已经备好了。我出来时让二娃帮我看着,稍加加的火热一下就可以了。”
  看出他的担心,大娃调皮的说道。
  “对了,阿姐,今日上午我们拜了孔夫子,还学了个人字。待到晚上弟弟教你写字。”
  “好呀,好呀。”
  听到凌云教她写字,一脸开心的看着他,眼里充满了期待。
  
  同大娃到家之后,家人们都围了,不停地问他上午在学堂里学了什么。
  至于今天上午做了什么,凌云自然是知,且为了让他们继续支持他读书的机会,定要表现出与众不同的智慧。
  他缓了缓,随后清脆的声音说道:“先生先是帮我们正衣冠,拜了孔夫子,而后就是朱砂开天眼,最后是开笔教会了我们写了第一个字。”
  “人字”
  说着,凌云蹲下身子,把地上的你弄干净,拿来一根木棍,便写了起来。
  
  果然当他写出人字的时候,大家的目光都变得不一样了,眼里充满了希冀,同时脸上都露出了欣然的笑容。
  梁氏开怀大笑,口中不停称赞道:“哎呀,果真是上学了,才半日功夫,就识得一个字了,我的乖孙儿当真天生就是读书命,说不得还是个文曲星哩。”
  “儿啊,果然没有让娘失望,才一上午就就学会了写字。”
  杨氏此时一脸高兴,知道自家儿子有读书的潜质,内心充满了期许。
  “刚进学,莫要骄溢,还需勤加用功,将来若是能再进一步,我们亦有光。”
  凌大山虽然喜悦,但还是止住了内心的雀跃,一脸严肃模样管教他。
  
  “爹说的对,切莫沾沾自喜。”
  一旁的凌大仁虽然也忍不住附和,但脸上洋溢着笑容抵挡不住内心的窃喜。
  凌云连忙点头称是。
  用过晌午饭后,坐了一会的凌云就要去学堂了。原本说好要一个人去的,毕竟他是个老小孩,不论什么时候都喜欢一个人。
  实在是不喜欢让人陪着,显得浑身不自在。
  到底最后扭过了长辈,却没扭过大娃,实在是拒绝不来大娃满脸委屈的表情,弄得他欲哭无泪,只好同意了。
  
  后者见他同意,雀跃地跳了起来,他暗叹,女人果然是擅长伪装,上一秒要死要活,下一秒蹦蹦跳跳。
  哎,谁让他耳根软呢。
  未时,先生正式过来授课,学的第一本书是三字经。
  不同于其他人,此刻的他显得有些激动,又有些紧张,随后跟着其他人一起摇头晃脑,又开始了他的读书生涯。
  今天是第一天,先生先是带我们读了一遍三字经开篇。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幼不学,老何为。玉不琢,不成器。
  在教完这几个字的读音之后,先生就开始教他们写自己的名字。
  除了他,其他人的名字都是先生教的,寓意也很好,不用改名。
  不过凌云本就会写他自己的名,所以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在先生惊讶的目光下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凌云学习之快使先生叹为观止,同时告诫他不得自满,尚需多加练习。
  也因这事,课间休息片刻的时间,其他人纷纷堆到他身旁,追问他是怎样习得这般快的,一会时间就把自己名字写好了。
  凌云含糊其辞,最后推脱不掉便说他之前在家父亲教过他,他也是习了很久才学会了。
  听得缘由,小屁孩们才恋恋不舍的放开他,坐会作为练习了起来。
  不能怪凌云不近人情,他实在跟这些还流着鼻涕的小毛孩们粘不到一块,他有洁癖,个人喜爱干净。
  
  每次看着他们挂着一摊鼻涕,凌云就要炸呼,别说挤在一起玩耍了,之后每次他们玩耍凌云都是借口练习推脱。
  三字经教了开篇,外加书写自己姓氏,先生还讲解了如何开笔、如何握笔和磨墨的一些知识。
  此外,还教我们正确的写字姿势。先生教我们坐姿,接着是握笔姿势,教完之后告诫我们要多加练习。
  到了放学时辰,先生先是布置好今日习的作业,内容就是背诵今天所学的三字经,不过只是方才他教会我们开篇的二十四个字。
  
  其次为了防止他们乱用纸,先生把他们买的一刀黄纸都放在学堂内,只是从中抽出两张给他们晚上练习。
  最后告诫他们,回去要多加练习,切莫贪玩,否则明日抽背不成,将有惩罚。
  回到家后,离吃饭还有一段时间。凌云捡了根树枝,就在地上写写画画。
  就他家现在的状况来说,家贫无银,想要直接在纸上练字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只能将就着先把今日学的内容在地上练习。
  最好是能在晚饭前把今日的内容背会、写会,毕竟自己以前是理科生对于背书委实有些不堪,怕是难以背诵。
  然而当是时,他却发现自己记忆力及其惊人,边写边默读,不一会儿就记住了个大概。
  
  大底是不是重生的缘故,灵魂比较强大,又或者是早产的原因。
  使得他如今背书事倍功半,凌云却是不知,但只要结果是好的,他都乐于接受。
  记忆力好加上自己成年灵魂的缘故,读书肯定比同龄人快很多。
  再者在能读书本就是来之不易的时代,凌云可做不到偷奸耍滑的事情来忽悠家人。
  “哎,无聊啊……”
  刚背完今日三字经的内容,又练了许久的字,手累得要抽筋地他躺在稻草堆上,嘴巴里的狗尾巴草,在心里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弟弟,弟弟,吃果……”十岁的二娃双手捧着一大把红彤彤的野果,跑到凌云跟前。
  “二姐,你这是在哪儿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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