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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因祸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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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厚实的草垫,让吴清想起曾经在在幻觉中,温暖厚实的貂皮毯子,那可真是一个舒服的梦啊!
  吴清了个伸赖腰,身体个各关节,因长时间没有活动,发出了咯吱咯吱的脆响!
  生死一线,生死一线,吴清第一次感觉距离死亡如此之近。
  吴清,很清楚,就算自己体内的真元,侥幸化掉了火毒,那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恐怕就算是赢了,身体恐怕也会被耗成一个煤球。
  幸好,生死关头,一股如江海一般的灵气,洗筏全身,被消耗一空的灵气瞬间布满全身,浩浩荡荡,溶入丹田处,干瘪破损的真元种子,充盈无比。灵气激荡间,真元种子破土而出。逐渐化成了一柄古色的柴刀。火蟾蜍的火毒,遇强则强,强大的真元之气,令“火毒”如井喷一般,誓要将吴清真元焚烧殆尽。
  吴清,不由的想起,那个火系异能者,变成灰烬的场景。就算有人领悟了,超出凡人的力量,如果不能驾驭,那么结果一样是化为劫灰。
  吴清,虽然身不能动,但是意识确无比的清醒,像是被打了强心剂一般。
  毒火焚烧真元,如“滚油”灌腹,剧痛难忍,仿佛可以喷出火来。偏偏这时不知哪里来的灵气犹如涛涛江河,连绵不绝。与“毒火”相互交织。
  亏的,吴清出自古武世家,自小便是秘药筑基,百炼筑骨,晨曦练气。如今凶险,只得,听天由命!
  吴清,体内刚刚形成的“先天道胎”,被“毒火”锻的如“烙铁”般通红,仿佛要融化了一般,真如锻铁一样,好似有铁水迸溅。
  吴清,上有父母未寻,下有彤彤安慰未定,远方的爷爷,和蔼的王伯,诸葛家大仇未报,周峰兄长,去向不明。太多太多事没做,怎敢轻易死去。
  一股意志,死死地守住灵台不灭。
  心里,念着,烧吧,烧吧,烧死我!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身体已经完全感觉不到直觉,心中一片血红,仿佛有无数个“血色残阳”在心中照亮,不足片刻,血阳破碎,所有的一切变成了纯粹的黑。
  狼,是一种凶残的动物,当然,在新纪元更是如此,记得灾变初期,一头变异的巨狼,可以油滑的击败一个排的武装战士,这在旧世纪是一个不可想象的事情。
  胖子,靠在暖和的丹炉旁,渐渐的合上了手上的书。
  书的名字叫《变异初期见闻录》作者的名字叫清雅。是一个文笔很好的作家。
  在这个生存至上的,新纪元,看书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但是,胖子确有很多书,胖子很喜欢,旧纪元,一个名叫李白的诗人,正念着他的诗,道:“黄河走东溟,白日落西海。
  正念到一半,从狼窝里传来一道虚弱的声音道:“逝川与流光,飘忽不相待。”
  胖子,眯缝的眼睛,狠狠地挤开了一条缝。
  哎呦喂!活了,兄弟!胖子惊喜道。
  厚实的草垫,让吴清想起曾经在在幻觉中,温暖厚实的貂皮毯子,那可真是一个舒服的梦啊!
  吴清了个伸赖腰,身体个各关节,因长时间没有活动,发出了咯吱咯吱的脆响!
  感受的经脉里澎湃无比的真气,轻轻一挥便隐隐有虎啸龙吟之声响。心中一阵畅快,这“毒火”没有炼死我呀,仿佛有一万句,我没死,在心中飘荡。不知不觉,眼角已布满泪痕,那是劫后余生的喜悦!
  修炼一途,当真元达到一定数量,便会,形成“先天道胎”。“道胎”二字只是泛指,或者说是指一个层次。每个人对天道的感悟都不尽相同,那形成的“先天道胎”也不尽相同。
  吴清,幼时常在爷爷家砍柴,少年时也曾被田间凶悍的土狗袭击,用柴刀傍身,才得以周全。村里的孩子早当家,吴清,也算得上半个农村娃,做饭,农活,除草,不在话下。记得,有一次做饭的铲子断成两截了。饭作一半实在没有办法。情急之下,用柴火烘烤了一下柴刀消消毒,代以铲子用之。如这般故事数不胜数,所以,看见先天道胎,是以“柴刀”形状出现。先是莞尔一笑,后也觉得理所应当。
  吴清,心情大好,如此际遇,虽凶险万分,也算因祸得福。
  吴清,躬身想起,那知一身衣物,早已变成碳化物,片片掉落。
  大喊一声:“胖子,那些衣服来。”
  狼窝,本就狭小,胖子体型硕大,只见的一张圆脸,探进洞来,脖子则被卡住。
  吴清见胖子,无恙便放下心来,玩笑道:“拿些衣服进来,但是毛兄,如果进来,我想我这小洞,难养巨熊啊。”
  胖子脸一黑,“熊”是什么东西,胖爷一屁股坐死。说罢,将几件衣服扔了进来。
  吴清哈哈哈大笑,连忙称“是”。
  黑熊和毛兄比那可真是苗条了许多呢。
  胖子也毫不示弱道:“有的人长的瘦小,估计该大的地方也长不大。”胖子轻撇了一眼吴清的谋处。
  吴清,哈哈哈大笑,道:“我听说胖子容易肾虚,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胖子,温怒忽的站起身来,脚踏九宫八卦步,刹那,来到吴清身前,左手探出,曲手成爪,一技“龙爪手”。爪向吴清颈部。吴清反应极快,左脚轻轻一点,便腾起2米多高,一技“马踏飞燕”。转守为攻,踏向胖子的头顶。胖子大喝一声“好”。也不躲闪。道:“吴兄,可闻霸王巨鼎乎?”一只胖手泛起淡淡虚影,好似有蒲团大小。硬生生的接住了吴清的“马踏飞燕”。
  吴清一惊,运足气力,双脚齐踏,又以“马踏飞燕”,转为“千斤坠”。胖子“妈呀”一声道:“要了道爷命啊,道爷不玩了。”胖子大喝一声,双手大力一拖,借着间隙,如圆球一般翻滚而出。嘴里还大喊着,不玩了,不玩了,不玩了。
  吴清,照着胖子的屁股就是一脚,只觉的软软糯糯,便又补了两脚,一边踢一边笑道:“还说你不肾虚”。
  胖子,一边滚一边道:“我肾虚,我肾虚,我肾虚还不行吗”。
  树林中的欢声笑语,更像是顽童在打闹。
  两人的情谊,在这一刻,比天上的星光更加璀璨。
  帕美斯草原前营,是由一座一座,蒙古包组成,蒙古包周围尽是带着尖刺的围栏。
  狼,是古生物进化过程中,肉食性动物中进化最为完美的三大肉食动物之一。
  其团结作战,繁殖能力强,杂食。都是其在地球上生活数百年的本钱。
  帕美斯草原,植被茂密,水源丰富,是狼族最好的栖息场所,也是人类强者最好的猎杀场所。
  胖子和吴清,星夜来到帕美斯草原,第一件事当然是品尝一下,草原上独有有灰狼肉。
  来到一家餐馆,干净整洁。
  菜单也比较单一,就是草原灰狼肉,厨子把“一物多吃”,提现的“淋漓尽致”,煎、炸、烹、煮,应有尽有。吴清,相比胖子,显得干瘦,服务员从业多年,眼力出众,就低着头站在胖子身旁,看都不看一眼吴清。
  吴清,也没有在意,面无表情的看着地图和帕美斯草原的介绍。
  片刻,胖子“啪”的合上菜单。道:“选来选去,没意思,老板娘,菜单上吃食都要了。”
  服务员“啊?”了一声仿佛没听清,再次确定一遍道:“客官,是菜谱上的东西都要吗?”
  胖子。啪。摔在桌上一根金条。
  老板的眼睛一亮,看上去50多岁的年纪,妥妥的一位中年妇女,此刻竟露出了少女般“媚态”,看的店内“大汉们”要流出口水来。然后轻揉着胖子厚实的肩膀。轻声道
  “客官,放心,小店物超所值”。
  周围的顾客,也是被胖子的大手笔所震惊,金条的购买力,在当今社会还是非常惊人的。1g金可以兑换一万联盟币。胖子刚刚的金条,目测少说得有50g。就等于花50W吃了一顿饭,如此“土豪”行径,按照旧世纪的说法可称之为“神豪”了。
  老板娘,也察觉到周围人得神色不对,捏着“兰花指”道:“各位客官老爷,小店虽小,但也风雨飘摇这么多年,草原上的风沙大,但是老娘这身肉,还镇的住,进屋便是客,小店开门做生意,可莫要为蝇头小利伤了和气。”
  老板年变脸极快,又笑嘻嘻的对胖子悄悄说道:“无妨的老板,这些小鱼小虾,在这营地里呀,只要,老板找到小店,管他鱼呀,虾呀,都是吃食。”
  胖子有些不耐,道:“说什么说,上菜啊”。
  老板娘,一看胖子面色不悦,知道热脸贴了冷屁股。没有在多说什么,扭着屁股悻悻的走了,嘴里嘀咕道:“没有老娘罩着,看你能吃几个菜?哼!”
  吴清,耳聪目明,自然听到,憋着笑意。道:“草原狼凶悍,通常团结作战,我们要不要多找几个人。”
  胖爷刚想说一屁股能坐死几个,后来想想屁股只有两半。略微寻思片刻,道:“屠狼需用利刃,咱们先吃,这事不着急,明天胖爷用几根金条,给这些刀开开光”。
  有钱能使鬼推磨啊!
  吴清叼着烟,深吸了一口。
  草原全席上菜!
  一时,小饭店热闹起来,老板娘单手拖着一个大盘子,盘子上是香喷喷的“烤全狼”,后面一众员工,排成一排。刹时,店内热气升腾,香气四溢。
  “此生不食人间味,纵是神仙也枉然。”胖子哈哈哈哈笑道。
  吴清也觉得热闹非凡,道:“与君共饮一杯酒,今生今世做兄弟。”
  饮
  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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