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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自作多情,危机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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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没事,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刚说到在六岁那年,被邪风刮到这里然后陷入沉睡的那段日子里,总感觉这位姑娘在我的梦境中出现了无数次,所以看到这位姑娘有点自然的清切感,小姐,再下孟浪了,请见谅”许彪回过神后无辜且真诚看着祖孙二人若有所思的回答道,说完还向这个女孩眨了眨眼睛。
  女孩瞬间脸色通红,老者说道,“这是我孙女,年芳十四,名唤乐妲,我那儿子早些年当兵打仗战死了,儿媳也是不久后得了天花不治而亡,乐妲也是个苦命的孩子,对了,还不知怎么称呼”?
  “再下许彪,塌上左边这位名唤王辉,右边这位名唤李平,”刚说到这里许彪忽然想起刚才的胡编乱造,慌忙补充到,“我兄弟三人是表兄弟,母亲是亲姐妹。。。。。”
  “乐妲,去给这三位小友找些干净衣物,许彪你们先暂时在这里休息一会,等乐妲堂兄从集市上回来,一起用饭,我老头子就先回去了,诶,年龄大了,说几句话就累,不中用了。。。。。
  说着,这个老头就杵着拐棍,被乐妲搀扶着,缓缓走了出去,但是许彪并不开心,仔细回忆自己刚才的“故事”漏洞太大,也不知道这个老头到底信了没有。还有轩辕剑到底去哪里?刚想起轩辕剑,许彪猛地弯腰一把抓住自己的大腿,好险好险,竹简还在,说到底,这轩辕剑再过珍贵,也只是身外之物,而竹简是他现在唯一可以和这个世界的大人物攀上交集的纽扣,肯定更加重要,虽然不知道这个纽扣有没有用,就好比,前世自己扔一个不要的垃圾,有心人捡回来,并且这个有心人的外在条件身份地位都不怎么高,那第一反应必定是别有用心,当然,每个人都是复杂的个体,也会有些例外,比如这个有心人是个面容姣好的异性?比如这个有心人一看就是俊才干吏?再或者,可以用这个竹简狐假虎威?去欺骗一个和吕不韦比较熟悉的达官权贵为我达到某种目的?能不能成功先不说,等到纸里包不住火的时候,必定要站在吕不韦的对立面。
  “哈哈哈,彪哥看上这个村姑着急了,都开始抚摸大腿了,哈哈哈”
  “哈哈哈哈,这个时代连牙刷都没有,彪哥也不知道怎么才能下得去嘴,估计这个村姑半个月都不洗一次澡,哈哈哈哈”
  一阵嘲笑打断了许彪的思绪,看着王辉,李平二人在土炕上一边嘲讽自己,一边捧腹大笑,不禁感叹道,诶,这个世界,就算有钱有势又能咋样,是啊,这些村姑如此,王公贵族也好不到哪里去,等到手里有权后,要搜罗一批五官端正的女婴,从小按着现代化的生活培养,不然功成名就后,难道真的只为了在这个时代做人民的公仆?我可没那么清高,这样挺好,有着前世经验的许彪非常清楚,在创业初期,女色就是刮骨刀,虽然将一批女婴培养成熟尚需十七八年,可这一段时间刚好许彪可以励精图治,二十年后,天下归心,就可以劳逸结合的一边慢慢的发展经济,威慑四方,一遍享受享受这至高无上的权利。许彪虽不屑做一个昏君,但是锦衣玉食,荣华富贵的享受,尊荣得有。
  “我说你们胆子怎么会这么小,到现在还没醒,原来在一直偷听,这样也好,我刚才还担心你们突然醒来,话说岔了,让老头起了疑心,打乱我部署呢。”
  “我们两在你吃饭的时候就醒了,但是李平一直给我眨眼睛,我连就佯装睡着,一直没啃声,看着你后面在那编故事,我差点没忍住,你这编的太假了,就算老头不知道我们的具体年龄,可从六岁到这么大一直昏迷,那还是人吗?”王辉点评到
  “嗯,李平,做的好,”有看向王辉说到
  “谎言确实编的拙劣,可是当时我也想不到更好的,这个老头能当村长,肯定也不是普通的愚民,何况古人留下了那么多文学瑰宝,经验,又不是真的傻,他们只是大多数人不读书,一辈子窝在一亩三分地上没什么阅历,单纯而已,所以我不但要编瞎话,还得调整面部表情,这已经很不错了,刚才老头说的话你们都听见了,我现在推算我们是在燕国。。。。。许彪言简意赅的把刚才的推论以及对未来的谋划说给了二人。
  “彪哥你说的对,咱们确实应该在燕国使劲,毕竟现在的交通也不发达,从北京到西安不知道要走多久,太耽误时间了,既然秦始皇才登基,我们就不能再等他统一后的天下大乱了,他才十三岁,我们已经二十出头了,都不一定活的过他,而且这咸阳朝堂明智之人太多,远没有燕国容易拿下,燕国虽弱,但是要看在谁的手上,凭我们的手段能力,只要拿下燕国,手里有了启动资金,上了牌桌,长袖善舞,纵横捭阖,未来的路就好走了,只是怎么拿下燕国啊”李平若有所思的说到。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至于怎么拿下燕国,虽然难,但不是毫无办法,我们先想办法搞点钱财,和这燕国朝堂打开一条缝隙,争取换个官方的身份,有了权力,还怕没有源源不断的钱财吗?再使用这些钱财把能拉下马的高官一个一个圈到咱们的船上,把那些腐蚀不了的一个一个排挤死,然后军政一把抓,架空燕王喜或者最好宰了他,从他的子嗣里随便立个傀儡就行了。至于什么燕王,我当不了也不屑当,毕竟他们祖上都是周天子分封的,我要是明面上篡他的政权,其它的国家肯定满口仁义道德的来打我。”
  “可是彪哥,这个村子毕竟救了我们,我们恩将仇报这不好吧”王辉面露难色的说到。
  “害,刚在我说的这些都是纸上谈兵,具体还得走一步看一步,咱们现在想搞点钱财,必须要从这个村子里下手这毫无疑问,杀了他们这个想法也只是一闪而过,一方面不太好意思,另外难度也太大了,再何况,打天下毕竟和做生意不一样,我们要的是人心,不是眼前的利益。不能老想着杀戮这些土匪观念,要学会把一切人或物同化为我所用,”
  “所以,彪哥你打算吃软饭?”李平指着乐妲刚在站的位置说到。
  许彪听完面漏笑意,“吃,确实得吃一口,谁让人家是村长家的“千金”呢?拿下她,就等于在这一亩三分地有了官方的身份,但是要讲究吃法,猪八戒在高老庄的故事你们都耳熟能详吧,上门女婿不好做,所以我另有吃法,到时候你们静观其变就行了,我保证三天之内,让你们不用干活都能天天受人敬仰。哈哈哈”
  “彪哥?你的意思是我们暂时不走了”李平问道
  “是啊,我问你,你们除了知道燕国的大王叫子喜,你们还知道什么吗?就算用钱财打开突破口我们也得先搞清楚局势,还得找时机,再者说你摸摸你那光秃秃的寸头,你信吗,走进蓟城不到三分钟,你就得被当成奸细给抓了。至于这个头发,小辉?你会做头套吗?”
  “这个不难,但是你必须得先给我弄点头发啊,”
  “头发,头发,头发,”许彪喃喃自语,沉默了起来。
  “哈哈哈,听我小妹说,你们三人醒来了?”寻声望去,一个身高七尺,满身肌肉,上身披着兽皮,脚下踩着布鞋,大腿绑着一块布的莽汉映入眼帘。走到许彪跟前说道
  “再下乐熊,兄台怎么称呼?”
  “许彪“
  “我叫王辉,你好你好”王辉贱贱的笑道
  “我叫李平,很高兴认识你”许彪见两人跟山炮一样的交际语,满面黑线尴尬的笑了笑。乐熊看起来憨憨的,很高兴,转头看向许彪面漏难色的说到:“我想给你道个歉,之前咱们一起合力打死的那只老虎已经被我处理了,一部分虎肉留着食用,另外的虎肉和虎皮我拿到集市上去卖了,因为当时你在昏迷,而我正好也答应了一个老主顾狩猎一张虎皮给他,再加上天气炎热,不赶紧处理容易发臭,所以,这个,这个。。
  “哈哈哈,乐大哥见外了,先不说这只虎没有我们兄弟三人您照样打的死,更不要说要不是您和乐妲妹妹仗义出手,我们兄弟三人昏死在荒野森林,现在只怕被野兽分食了。”说完许彪向乐熊鞠了一躬,连连感谢。
  “哈哈哈,看来许兄弟也是个随性的人啊,那就大家都别客气了,你别说,看你们细皮嫩肉的想必也是第一次和猛兽搏杀,这二位弟弟晕倒也很正常,可你临危不惧,坦然面对,把它打的半死,不然我收拾起来还要费不少劲呢。”许彪听到心里想到,其实我还不如这两个呢,我那时已经吓得不能动了,至于什么搏杀老虎,那是我打算死也要拉它垫背而已,不过这个想法许彪肯定是不能给他说的。
  “我看乐大哥才是天生神力,而且箭法超群,我看乐妲妹妹,温文尔雅,秀外慧中,想必那六只箭头是乐大哥一人同时射出,不但箭无虚发,还有一只穿透老虎头骨,这样的天生神力,只怕来日降龙伏虎都不在话下,不对,乐大哥已经可以伏虎了,至于能不能降龙,还得看这世间到底有没有龙才行,哈哈哈。许彪话音刚落,这乐熊就已经被许彪给捧杀的找不到东西南北了,笑着大喊道:“雕虫小技,何足挂齿,许兄弟要是想学,哥哥教你就是!”
  许彪虽然面漏笑意,但是心里感叹道,看来啊,什么时代,人性的弱点都不会变,满足一个人的虚荣心和他当老师被人请教的满足感,任谁都欲罢不能。所以前世的许彪很不喜欢别人拍他马屁。
  “大哥,三位壮士,饭熟了,大家到正堂用些粗茶淡饭吧。”这时乐妲走了进来,
  “这是,早年间我家父的三件衣服,洗的很干净,你们不要嫌弃换上吧,”可让许彪无论如何都没有想明白的是,本该和自己更为熟悉的乐妲,却专门把衣服双手递给了王辉转头就害羞的跑了出去。不过大家都没有多想,换好衣服,就出了门,映入许彪众人眼帘的真的是平穷的不能用语言形容,就像刚才的屋子,和许彪曾经在前世农村里的旱厕一样的外表,许彪心里暗暗地想到,这片天下要是真的能落入我手,也算是黎明百姓之福了。
  走入他们口中的正堂,刚才的老者正襟危坐在主位,看着许彪几人前来,挥手招呼落座,桌子上摆着的就是许彪之前喝了两碗的虎糜羹,和几个像前世大饼一样的主食,只是口感和小学时包课本的牛皮纸差不多,许彪还好,不是很饿,简单的吃了几口,王辉和李平大口的吞食起来。许彪为了早日能拿下乐妲,使出自己前世的三十六般武艺,一个劲不动声色的撩着乐妲,老者和乐熊可能还不解其意,但是王辉和李平却是一个劲的哈哈大笑,吃相也极其粗鄙,许彪赶紧抱拳向老者说道:“抱歉,我兄弟三人从小无人教养,尚未开化,还请见谅。”而这老头倒是毫不介意,摸着胡子说道,“我观二人赤子之心,倒也难能可贵,无妨无妨,哈哈”
  许彪符合一笑,与老者和乐熊攀谈之余,看见乐妲自己几乎未进食,王辉吃完了饼,她就递饼,王辉喝完了粥,她就盛粥,时不时的还瞄一眼王辉,宛若贤妻良母和情窦初开暗恋者情郎待字闺中的大家闺秀一样。
  我靠,我靠,感情是没看上我,看上王辉这个兔崽子了,这什么眼光,我才是主角好吗,虽然许彪前世不怎么看小说,但是至少每一个穿越剧的主角都是魅力四射,有着金手指的主角光环,怎么到他这里,emm,哼,正好,老子本来撩你这个村姑就勉为其难,正好,这个王辉,到了这个时代还成精了,比老子都有魅力,不过许彪心里也只是有点好奇,并不会迁怒与王辉,不说和王辉多年的交情,这个村姑的层次还不足以让许彪动心,即使动心,在生理欲望和事业野望的天平上,王辉的分量毋庸置疑是重的,只是,只是,有那么点不平衡,不过想想也就想通了,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现在和前世不同,前世男人的魅力,除了自身的外在形象外还有社会地位和财富所影响,所以掌握了财富和权利,那么只要一个女性不是直观讨厌自己都是有机会的,而现在的许彪和王辉一样两袖清风,自然只能用个人魅力去影响一个人的判断,乐妲也许就喜欢这一口,无所谓了。刚想到这里的许彪转眼一想,不对啊,我还是比王辉有钱啊,我有轩辕剑啊,这玩意可是有价无市的,诶对啊,我怎么把轩辕剑忘了。难道这家子是看上了我的轩辕剑?故意用善意拖着我们?燕国?姓乐?顿时许彪感觉一阵寒风袭来。。。。。。看来自己还是太年轻,在以前那个太平盛世呆太久,警惕性太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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