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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初阳与说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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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蒙蒙亮,东方几抹晨光泛出。
  应觉一身白衫,腰挎长剑,背上还斜挂了个不大不小的粗布包袱,行在暗暗的天光中,身后既无送行,也无告别,就如同他往常一般,仿佛只是出门在镇里逛一逛,不久便回。他沿着古旧的青石街道缓缓行走,路上并无人影,本就不太起眼的杂货店渐渐在视野里消失,应觉走向镇中心,那几条宽阔长街均是被各商会占据,他在街头四顾望了望,选定一条街往里走去,走了没几步,他抬起头。
  到了。他想。
  即使以他较浅薄的见识也听说过离平之名,在并不是那么繁华的西南地区,最大的商会便是有“平地初阳”之称的离平商会,创立不过二十年,总部位于有中原最南城之称的离平城,辐射整个中原西南端与永歌森林交界地区。它在这儿的分会也要比其他商会要气派得多——青砖黑瓦檐角飞扬,一左一右两具石狮威武坐镇,两扇朱门朝内大开,现出前院里来往的商人们。
  如今旺季临近,生意人们确实都动起来了。
  “嗯...直接去后院...”应觉念着纸上的内容,绕着院墙走到另一端,后院大门通货,一条可过车马的大道直通院内,应觉往里走去,天仍未大亮,地坪宽敞的后院中此刻却很是拥挤,杂役们正将成堆的货物放进箱子里,然后把箱子整齐地摆在车架上,一副热火朝天的样子。
  应觉穿过挤满马车与货箱的偌大院子,大堂后门处一左一右两个站得笔直的护卫已注意到这个陌生的面孔,看到他走近,其中一人前移一步,伸手拦在应觉前方,喝到:“来者何人?”
  应觉从怀里掏出那张信纸,回答道:“我是新来的护卫。”
  两个护卫并没有去接过信纸,而是上下打量着应觉,很普通的白色长衫,一副少年人模样,腰间挂着灰布包裹的长鞘,只露出一个剑柄。
  “我们已经听说此事了,跟我来。”左边护卫说完,转身率先走入门内。
  很顺利。
  应觉抑制住四处乱看的想法,淡定地跟上去,大堂内空空的,唯有角落一方木桌旁立着两道人影,其中一道极为魁梧的身影很是显眼,他听到动静,往这望了一眼,旋即大步走来,只见这人身着寻常开衫,手臂肌肉暴起,寸长短发如密集钢针树立,一双虎目炯炯有神,满脸的络腮胡更显粗犷之意。
  “你就是应觉?”
  这位大胡子护卫走至身前,沉声问道,眼神威严而凌厉。
  眼前这道魁梧身影虽伫立不动,应觉所感却大不相同,他只觉有一股磅礴气势自其周身压了过来,如覆过山林的黑云,缓慢而不可阻挡。应觉呼吸一窒,在审视的目光下不禁背脊挺直,衣衫无风自动,仿佛有某种东西逐渐溢出,与这股气势对抗着,他昂首直视比自己高了一个头不止的大胡子护卫,大声回道:“我就是应觉。”
  大胡子护卫凝视数息,忽地神情一松,发出豪迈的大笑,那股气势也消失不见。
  “很不错,不愧是...的传人。”
  他话语间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我姓罗,是离平商会的护卫队长,你可以叫我罗叔。”
  应觉闻言,呼了口气,点了点头道:“是,罗叔。”
  看样子这位实力强劲的护卫头头就是张老头口中的“老朋友”了吧。
  和想象中的有点不一样,也不知罗叔是怎样跟那老不正经交流的...应觉甩甩头,将奇怪的画面赶出脑海,注意力放在当前,只见罗叔作思索状,在大堂内来回踱了几步,忽然说道:“既然你有如此实力,那就不必如寻常护卫那般颇受约束,你可以自由行动,并作为一张底牌存在,必要时我会为你单独安排任务。”
  “不过在此之前,有些话,我必须和身为新人的你说。”罗叔神情不变,语气稍稍严肃了些。
  “何为护卫?身具守护保卫之职者,即为护卫。只要我们还在,便不允许商队不受任何损失及伤害,这是干这一行最基本的规矩。至于其他细致而繁琐的行规,一时半会也讲不清楚,你就尽量别给队伍添乱,在路上慢慢学习吧。”
  “嗯。”应觉重重点头,沉声道,“记下了。”
  “不错。”见状,罗叔满意地摸摸胡子,回到大堂一角的桌边,摆手示意应觉过去,“离动身尚久,我先给你讲下商队这趟跑货的行程。”
  应觉“哦”了一声,靠过去,方才桌旁除了罗叔还有一个身影,穿着护卫统一的制服,面相看起来挺年轻,似乎比应觉也大不了几岁,正靠着墙闭目养神。应觉稍稍扫了一眼,目光没有过多逗留,便转向了桌子上,只见桌上摊着一张地图,纸张有几分老旧,其上绘画的路线地形却颇为精细,还有许多他勉强能看懂的标注。
  罗叔手指轻敲那地图上那一片茫茫森林的边缘,比划道:“仔细看,这儿是我们商队的位置,出发后,首先经过阳崇县。”说着,罗叔手指一划,指向地图上离此地不远的一个小点,然后顺着一条细线划过去,“再沿着这条路前进。”
  罗叔的手指顺着地图上弯弯扭扭的线条越划越远,最终达到地图的南端一个较大的黑点处,“最终到达离平城,途中再无落脚点。”
  应觉听着,心里暗自有些吃惊:后段路线竟然这么远?以前听张老头和李叔闲谈时讲过,一般商队走货的路线都很是复杂,七扭八绕的,像现在从永歌到离平城不仅会过阳崇县,还会绕路经过其他几个大县,最终到达离平城,才可以将收获最大化,以商人重利的品性,如此路线着实有些奇怪。
  “看样子你对我们有些了解。”罗叔瞥了应觉一眼,似看出了他心中的疑惑,“之前几次走货确实经过了一路上数个县镇,并且逗留了几天,不过路线是商会上层决定的,我们护卫只需尽职保护商队安全,不用操心这个。”
  说罢,罗叔看向那靠墙的护卫,说道:“小张,你来带着他,我放心。”
  听到声音,那人才睁开眼,脸上浮起淡淡的笑,但随之眼角却出现深深的皱纹,长发端端正正扎成发髻,鬓角一片霜白,配上这张青年模样的脸,显得极为突兀。
  他望向应觉,笑着打招呼:“幸会。”声音平淡温和,与一旁罗叔粗犷豪迈的嗓音差别极大,他指了指自己,微微眯起眼,眼角眉边的纹路连成一片,“张晓风,我虚长你几岁,若是不嫌弃,称我一声兄就好。”
  “张兄。”应觉抱拳行礼,抬起的手却被按下。
  “既然加入了我们,就是自家人了,不必那么客气。”张晓风轻轻按下应觉的手,微微一笑,转头又看向罗叔,“罗教头,他就交给我吧,临近出发,还有很多事等你安排呢。”
  这位两鬓霜白的年轻人语气不变,似乎与谁说话都是这样,眼神温润如一。
  罗叔点头,看了看门外天色,叮嘱应觉一番有事不懂问小张后,便出了大堂,这时,已有不少护卫陆陆续续聚集到大堂内,应觉不由打量起来,他们都身着护卫服,或坐或立,对新来的他并无太多好奇,即便出发在即,脸上也不见急躁和匆促,全然一副安静的样子。
  张晓风迈步,与应觉并肩站着。
  “我们离平商会为平南道商会之首,多年打造的口碑极好,原因有很多方面,但最大一点便是我们首重己方商队的安全,无论是本商会还是联盟商会,离平一直秉宁缺毋滥之原则招徕护卫,我们这支商队的护卫一共仅不到半百之数,战力却至少抵得上其他商会两百护卫...”张晓风说到这里,笑了笑,“当然,我是指平南道的其他商会。”
  “罗教头是本家人,这近五十人皆是他亲自选定并经其训导,实力如何不说,心性都至少有你眼前这十数人同般水平,”张晓风轻声说,“实力很重要,可往往不是最重要的。”
  “实力往往不是最重要的...”应觉细细咀嚼着这句话,“很有道理。”
  “是有道理,不过要看情况。”张晓风轻笑道,“在江湖中,实力又往往是最重要的。”
  “真绕。”应觉嘟囔了句,话锋一转,“但你和他们不像。”
  “什么不像?”张晓风略一歪头。
  “方才罗叔离开时,护卫们看向他的眼神都很尊敬,甚至敬畏,”应觉目光移过他霜白的鬓角,眼角的细纹,最终停留在他的眼底,“而你,虽看起来与其有几分相似,但...不一样。”
  静谧如水的眼底多了一丝异色,“你观察的还挺细致。他们是罗教头手底下出来的,自然有畏,但我本不是商会的人,我会在这,只是因为某个承诺。”张晓风顿了顿,没有再说下去,应觉也没有傻到去刨根问底别人家的私事,他的好奇心并不重,应觉更关心的是眼前的问题。
  “张兄,我有个疑问。”见到张晓风点头示意后,才认真说道,“刚刚你提起后我才知道这里竟有四五十护卫,我听说书人说过那些无比繁华的中原大城,我们平南道与之相比只称得上贫瘠,可即使那边巨商一般走货的防卫也不过如此,难道我们这次走货规模很大吗?或者说,风险很大?需要你口中相当于寻常两百人实力的护卫保护?”
  “这就是我方才说过的,平南道的平地初阳能在十几年内快速崛起的根本原因了。”张晓风说着,不禁慨叹一声,“其他商会的手段比起离平商会并不弱,本钱也差不到哪里去,为何偏偏让离平独占鳌头?十多年前,离平商会不过是一枚刚成立没多久的小角色,从那时起他们的规矩就是在能力范围内,不允许合作盟友受到任何无妄之损,行商走货时,即使货物并不贵重,他们也会派遣大大超过原定数量的护卫。”
  “这样不是会很亏?”应觉插话道。
  “没错,但以商会本家的实力亏得起,罗家啊,可不是什么白手起家的善与之辈。在其他商会看来此举极不明智,可在不那么太平的平南道,在流寇劫匪眼中,一支支离平商队全是难啃的骨头,费力不讨好,都不肯咬得牙齿断裂满嘴是血后只吃到点肉末,所以凡是离平商会的队伍,都极少被劫,如果离平和另外一个寻常商会摆在你面前,而价钱相同,你会选择与谁合作?答案不言而喻,此乃小亏换大赚啊,信誉累积起来后,与离平商会合作的人越来越多,商会的路也越来越宽,至今足以直通中原,而小亏早已盈满。”
  “平地初阳冉冉升起,其势终不可挡,本家掌事人眼光之长远再无人敢小觑,佩服,佩服啊!”张晓风语气抑扬顿挫起来,不住摇头叹息着,神情中感慨与向往交织,甚至还有些许讲叙故事的得意,此刻的他,与常驻小镇最大的酒肆里那位喜欢摇头晃脑的半百说书人竟十分神似。
  那位头发花白的说书人曾说他去过许多地方,巍城市井名山大泽数不胜数,归根此地后,要把前半辈子的经历全放故事里讲出来,不过没人相信。
  应觉倒是有点儿信,说书人用那种特有的抑扬顿挫的语气说书时,总是眯起眼,脑袋也随着话语一仰一倾,时不时还配合剧情摇头摆手,捶胸顿足,看得众人大乐不已,待一个段落结尾,说书人拉出一个长音久久不散,掌声中说书人垂首表情似在回味,只有应觉才隐隐看到,说书人眼底流淌着光。
  得行多少路途,遂知天方地圆。得踏多少山河,才揽清风明月。
  又得怀多少丘壑,方能将沉沉古井与滔滔河江皆化为淡然话语讲与世人。
  所以应觉一直觉得,像这样真正的说书人,一定读了万卷书行了万里路,比家里那个一看就没读过什么书的老头子学问高得没边了,即使比起镇里学塾的先生来也丝毫不差。
  小时候老头子也把他送到私塾里过,顽劣的他带着其他小孩经常把已至中年的先生气得和张老头一样吹胡子瞪眼的,知识是不记得一星半点,但尚留存在应觉脑海的画面中,先生讲学时的神情与气质,和年过半百的说书人,和眼下不到而立的年轻护卫极为相像。
  “喂,喂?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突然一只手掌在应觉眼前晃了晃,把神游的他晃了回来,“你在想什么呢?”
  应觉回过神来,脸露歉意,连声说道:“在听,在听呢。”
  说着,应觉嘴角微弯,“我在想,若是你去当一个说书人,肯定比护卫有前途多了。”
  “还别说,我真有此想法。”张晓风出奇地应和了应觉的玩笑话,“待所有事一了,我就去找个山灵水秀民风淳朴的地方安身,当个说书人过日子。”
  应觉诧异,见得年轻人认真的表情,不禁说道,“你这看破红尘的语气怎那么像古稀老人了,实在你比我大不了几岁。”
  “了却身前事,非一日之功。”张晓风说了句拗口的话,见应觉欲再问,恢复温和表情的年轻人笑着做了个停下的手势,然后指了指门外边,说道,“要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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