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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重生之张扬的青春 / 第10章 这个妞好正点

第10章 这个妞好正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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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上五点,于远准时起床,先跑步半个小时,练了一趟拳棍,站一会儿桩步,练到七点结束,冲个澡,吃过早饭,骑上爸爸那辆“凤凰牌”大自行车就出门逛街去了。
  于远打算今天把县城好好逛一遍,毕竟二十多年后的县城和现在相比变化很大,这个时间里的县城在他记忆里也已经很模糊,他认为有必要再熟悉一遍。
  于远首先从工业路往城郊的方向骑,他记得从工业路的水泥路和城郊的砂石路交接处往河边走就会有一个废弃的小码头,那里是个钓鱼的好地方。到时候钓钓鱼,贴补一下伙食,是于远这时的想法。
  他知道只凭爸爸的工资在城里生活是很艰难的,哪怕把原来的积蓄贴进去,估计也撑不了几年。有时候他真羡慕原来看网文时的那些重生者,他们基本上都是一重生就能挣到钱,马上就能改变家庭的命运,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可于远今年才十六岁,肯定是以学习为主,父母的积蓄应该也不多,于远也想不起来有什么不要资金的生意;再说,于远也不愿妈妈太辛苦,反正几个月后的彩票自己已经在心里给它预定了,大不了熬他一段苦日子就出头了。
  如果老天爷知道于远心中的想法,估计也会鄙视他----给了你重生的机会,你还是这样不争气,能怪谁?
  于远就这样骑着自行车,逛了一个上午,到午饭时间才回到家。
  放好自行车,准备进屋时,于远看到了邻居方师傅家一个男孩端着饭碗走出来,男孩留着长长的头发,上身是一件紧身的T恤,下面穿着一条宽大的吊裆裤,脚上是一双脏兮兮的回力鞋;男孩面容其实挺清秀的,但却装出一幅恶狠狠的样子盯着于远。
  于远心里好笑,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向他微笑着,说了一声:“你好!”
  可能是听到于远打招呼的声音,又一个端着饭碗的女孩探出了个头。女孩扎着个马尾辫,长着一张非常漂亮的鹅蛋脸,看向于远的目光有点好奇,又有点羞涩。
  于远又对她说了一声:“你好!”
  女孩可能是感觉到不够礼貌,脚也迈出门来,才回了一句:“你好!”
  于远终于看清了女孩的全貌,不由得在心里感叹一声:哇,这个妞好正点!
  女孩有一米七二左右的身高,不仅脸蛋漂亮,身材也完全长开了,前凸后翘的,修长又迷人;穿着一件白底碎花的连衣裙,脚下是一双黑色凉鞋,把脚和露出的一小截小腿衬托得更加白皙,在中午的阳光下,微微的泛着光泽。
  尤物级的美女----于远这样评价!
  这应该是姐弟俩,男孩身高有一米七三左右,年龄应该比于远大一些,女孩一看就比男孩会大上几岁,脸上已经不再有很稚嫩的感觉。
  于远大叔级的灵魂虽然惊讶女孩的美丽,但还好身体没有什么反应,所以打过招呼就进了家门。
  下午,于远让妈妈拿点钱给他,他准备把钓鱼的工具和大小沙袋配齐,于明帆还主动承担到东门木材加工厂拿些木屑并买些烧火用的木材废料;木屑是要和细沙混合填充沙袋用的,废木料则用于灶台烧火----这种老式的砖木结构的房子还有灶台。
  于明帆和于远父子忙了一下午,于远跑商店和散打馆,于明帆去木材加工厂,很快把东西买齐,第二天又到河滩上筛回细沙,找了一张塑料薄膜,把木屑和细沙都铺在上面,等过几天晒干了就可以装进沙袋就可以使用了。
  一切都安排好后,于远开始了他的钓鱼补贴生活的大计。重生回来的于远准备的是很充足的----两把鱼竿、水箱、头灯、鱼饵、打窝用的鱼食,准备得很齐全。每次都是先打好鱼窝,晚上才去钓鱼,所以收获很大,几乎每个晚上都能收获几斤鱼货。
  程桂兰虽然刚从农村来到城里,但性格天生大方爽朗,每次都会把于远钓回来的鱼分给邻居的方家,方家婶子也是个善良人,每天都要把自家的蔬菜瓜果分一些给于家;所以两家人的关系很快就亲密起来,于远也知道了他们一家的情况。
  方家的男主人,名字叫方爱民,原来是农械厂的,因为有一手好电工,后来调到越剧团,当时越剧团可是个好单位,没想到萧条了,他也成了青山县最早一批下岗职工;女主人叫杨秀英,是河对岸西河子乡人,和程桂兰一样是农业户口,两口子比于明帆夫妻略大几岁,方爱民也不是国家干部,所以有两个孩子。
  方家女儿名字叫方晓婷,今年十九岁,在青山一中读书,因为一些原因,初中高中各留级一年,下半年才读高二;儿子方晓明,年龄十七岁,同样在一中读书,下半年读高三,比他姐姐还会更早从中学毕业。
  因为两家的家庭情况很相似,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开始融洽起来。
  方晓明也不再一幅酷酷的模样,晚上也会走进于远的房间听于远弹吉他唱歌,自己会的歌还会跟着吼几声;方晓婷一开始只是倚在门框上看他们唱,过几天熟悉了也迈进房间,还会要求于远弹他喜欢的曲子,她自己跟着哼唱。
  方晓婷的声音很甜美,从小在越剧团长大的她越剧也唱得很好,经常于远会要求她唱越剧给自己听;年轻人的世界比成年人单纯多了,几天后,方晓明就要于远叫他哥,说以后哥在城里会罩着他;气得方晓婷直敲他的头,方晓明也只是躲着并不还手,可以看出来他很爱这个姐姐。
  方晓婷和方晓明分别比于远大三岁和一岁,所以,于远叫他们“婷姐”、“明哥”,他们则叫他“小远”。
  终于到了开学的日子,于明帆这几天带着于远买好了一辆轻便自行车,买了一个帆布双背肩的书包;程桂兰也拉着于远去买了两套新衣服鞋袜,一家人都以一种积极的态度迎接着新的开始。
  开学的前一天晚上,于远的思绪又飘回原来那个时空的记忆。
  在原来那个1996年的9月1日,于明帆一大早就挑着担子,一头是草席棉被和一个手提袋,另一头是一个崭新的大木箱----大木箱是暑假里托木匠打造的。
  这个大木箱陪伴了于远整个中学时代,如果不是重生,大木箱还在现在的家乡老房子里,箱子里还藏着女孩写给于远的情书和一些零散的东西,估计那些有着青春记忆的情书早已发黄发霉了。
  因为坐的是早班车,到了城里只有七点多,父亲带着于远在离青山一中不远的大街上吃早饭,父亲给于远要了一碗大馄饨,两个肉包子,还有一根油条,父亲就坐在那里看着于远吃完,自己才要了两个馒头就着于远剩下的一点馄饨汤三两下吃完,才和于远去学校报到。
  这个场景一直藏在于远的记忆里,每当想起,都会心酸父亲的节俭,又会愧疚自己的不懂事。后世生活在物质丰富年代的人是不会知道八九十年代物质的匮乏,更无法明白六七十年代走过来的父辈的艰苦和节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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