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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沧桑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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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乐坡其实是个好地方,而且还是个不亚于镐水河畔的好地方。
  长乐坡地靠灞水,水土也算是不错,但这里自从两汉时期就有人耕种,从土地的肥沃程度来说就不如姜云志庄子那边了。
  要知道,镐水那边在西汉时期可是皇家的地盘,在那里修建的镐池曾经是西汉皇室夏日避暑的地方,只不过后来因为历史的原因荒废了罢了。
  西汉皇宫都成了废墟了,更别说一个镐池了。
  不过这也是从表面上来说的,因为如果真的算起来的话他们在这边赶不上随着姜云志去镐池那边。
  大唐的赋税是不高,但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田地的问题。
  在唐朝,尤其是初唐时期,土地是可以买卖的。
  如果从正常的角度上来说,八十亩的口分田种植粮食,以此来满足自家的消耗和缴租的需求;二十亩的永业田则用来种植桑树等多年生的植物,用来满足调的需求。
  这样一来只要没有大灾,百姓的一年可以过得很好,但土地能买卖就不一样了。
  隋末乱世刚过去不久,不敢说全部,但最少也是得有超过七成甚至是更多的百姓把赖以生存的田地出售了。
  口分田不能卖,但是永业田也可以啊!
  不是百姓们没有长远的眼光,但身在乱世,能活着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谁还顾得了那么多?
  所以,这就导致百姓们除了正常的租庸调之外还要缴纳高额的佃租。
  毕竟,租种人家的土地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只不过这个代价有点儿大。
  佃租的缴纳没有明确的数量,一般都是一年收成的几成,这个数字一般以四成打底,六成封顶。
  当然了,说是这么说,收更多的也不是没有,毕竟什么时候都不缺周扒皮那种人的存在。
  姜云志庄子周围的田地不属于他,但是属于长孙无忌,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在那里建个庄子。
  这样一来,佃租的问题就好说很多了。
  “王老丈。”远远的姜云志就看到了在田地里忙活的老人,那人他认识。
  “木犊……”王老丈抬头,在看清楚了姜云志之后刚想喊一声,但话到嘴边却停了下来。
  姜云志发迹的消息早就已经在长乐坡传遍了,人们都说坭坑里跳出了个金蛋蛋,一个个都羡慕的不行。
  以前的姜云志是没有名字的,这具身体在被收养的时候就没有,奶奶和周围的人一直都叫他木犊娃子,也从来没改过。
  直到半年前姜云志打算出去搏一搏的时候才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了奶奶。
  但这就仅限于奶奶而已。
  “怎么,王老丈不认识我了?”姜云志笑着跳下了马,走进了刚刚收了大豆的田地里。
  “不是,你现在不是做官了嘛,不知道该怎么喊你了。”王老丈显得有些局促,说话的时候还在不断的搓着手。
  “没事儿,以前怎么称呼现在就怎么称呼,我不在意这些的。”姜云志笑着摇了摇头,还顺手拿过了王老丈手里的镢头。
  王老丈是他在长乐坡时的邻居,和那些街坊邻居不一样,王老丈是真正意义上的邻居,紧挨着的那种。
  王老丈独身一人,妻子死于难产,连带着他那还未见过这个世界的二儿子也走了,大儿子在隋末大乱的时候被前隋强制征入伍了,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
  他对姜云志祖孙二人的帮助是最多的,按照他的话来说,他自己一个人,怎么样都行。
  这也是姜云志此行的目标。
  如果真的要给老邻居带过去,这王老丈绝对是首选,除此之外还有两家,但都没有王老丈的帮助更大。
  倒不是姜云志嫌他们当初的帮助少了,人家也是有自己家庭的人,能帮助已经算是很好了。
  但现在他起来了,想要回报的话肯定也要多少有个度,这个度自然就要按照当初接受帮助的多少来定了。
  “老丈,我奶奶说想让你们去我新家那边,在那边我能给你找到佃租更少的田地,而且本该上缴朝廷的租税也都好说,您看怎么样?”
  抡起镢头,姜云志开始刨着地里遗留下来的豆根,状似不经意的说着。
  “不用了,我老王头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在哪儿过不是过?”
  看着姜云志刨豆根,王老丈本想拦下来但是没能做到。
  他是种地的,力气比姜云志大得多,但姜云志现在的身份不同了,让他有些畏手畏脚的。
  “过去吧?一会儿我再去刘阿婆和陈老丈家里去一趟,让他们也过去。”
  “你们当初都帮了我和奶奶不少,现在我做官了,有能力了,总得带着你们一起吧?”
  “况且,您和刘阿婆都没有子嗣了,总得有人帮你们养老送终吧?如果不嫌弃的话我愿意。”
  刘阿婆和王老丈有点儿像,都是独身一人,之前姜云志还好奇他们两人为什么没有搭伙过日子,但是却没有得到答案。
  至于陈老丈就有点儿不太一样,他有老婆,也有儿子,也都没死。
  这么说也不对,大儿子死了,和王老丈的大儿子一样,不过他还有个小儿子,今年才十岁。
  四十五岁的老来得子,也算是不容易了。
  “那你问问他们吧,他们要是去那我也去。”最终,王老丈给了个最常见的说法。
  长乐坡的民风还算可以,因为这里最靠近长安,在隋末的时候都被征了一波兵,剩下的基本上都是老弱妇孺,青壮也有,但大部分都搬走了。
  作为平民百姓,有时候靠着天子太近并不是什么好事儿。
  他们怎样我就怎样,这可能是寻常百姓在遇到事情时最普遍的答案了。
  “那我就权当您答应了啊,我再去刘阿婆他们那里走一趟。”
  姜云志知道不能给他们犹豫的空间,既然有个口子可抓那就得赶紧定下来,不然的话这个这么说那个也这么说,事情往往就会不了了之了。
  说罢,姜云志把镢头塞到了王老丈的手里,转头跑到了白蹄乌身边,跨上马绝尘而去。
  “唉,当了半辈子鳏夫,临了临了,得了个好报应啊……”
  看着白蹄乌扬起的灰尘,王老丈喃喃自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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