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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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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卯时十分,将近辰时,太阳光芒还未能穿破黑夜,只在东方天空留下一道鱼肚白,红色的云已经呼之欲出,深秋的天,总是亮的这么晚,让人感觉,一天特别的短。
  文官们早早的就起床了,前往皇宫里上朝,大概,他们寅时就起来了。
  林蒙这几天,常常的坐在羽街的旁的墙头上,这是上朝的必经之路。坐在这儿,提着一壶烈酒,独自喝着,看着卯时时分,匆匆经过着的大小官员,无论是一品大员,还是五品的官员,都在他的脚下,匆匆走过。
  他觉得,自己睡不着,每天坐在这个墙头,高高在上的,俯视着每一个官员,想要从其中找出,哪个是陷害自己父亲的那一个。
  一壶酒,自己能呆上好几个时辰,羽街的墙高一丈多,平时只有文官上朝才会走这条路。
  整条路无比的华丽,平平整整,没有一点儿凸起和凹陷,专门让那些官员步行上朝。
  将近辰时了,但是今天却是没有一个官员走过这条街道,林蒙笑着,拍了怕自己的脑袋:“差点忘了,今天是单号,不上朝啊!”
  说罢,将银剑重新挂回到腰间,收起装酒的葫芦,就要离开这个地方。
  “带着剑,来这儿,有意思,你这是要来杀人?”一个声音突然在林蒙的身边响起来,将林蒙吓了一跳。
  林蒙转头,这才发现,自己的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男人,男人三十岁左右,胡子有些邋遢,衣服也是无比的乱,虽然是丝绸所制,但是却被他穿出了村夫耕地似的装扮。
  林蒙吓了一跳,差点从墙上掉下来,男人一伸手,将林蒙拉了回来,林蒙重新平平稳稳的坐在了墙头之上,而男人却是好像一点儿也没用力的感觉,也是坐在了墙头上。
  “你知道吗?带着兵器进这条街,可是大罪啊!”男人说着,便顺手的拿起了林蒙的酒葫芦,熟练的打开,往自己的嘴里送酒。
  林蒙笑了笑:“我又没进去,我只是在这墙头上,并没有进街道里面。”说着,就想要使个轻功,从男人身边溜走。
  但是男人却只是轻轻的抬起一只手,举起一把剑,银光闪闪,似有杀机在其中流动,正是林蒙的流银剑:“作为一个剑客,自己的剑都丢了,那还算个剑客吗?”
  已经就要走的林蒙只能又回来,将流银剑重新拿回来,插回到剑鞘中,男人也没做阻拦,任由着他拿过流银剑。
  林蒙撇了撇嘴:"我又不是剑客,我在边关,可是用长枪的。"
  男人听了这话,瞬间有些不高兴了,将酒葫芦放下:“我讨厌长枪,用长枪的就是不要脸,不就是武器长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剑才是天下最好的武器。”
  林蒙听了这话,忍不住想笑:“你肯定是被用枪的打怕了,才这样的,还说什么剑,你连剑都没有。”林蒙扫了这个男人一眼,他腰间空荡荡的,没有挂剑,上下更是没有放剑的地方了。
  男人听了这句话,猛地有点儿发狂:“我才不怕那个老东西呢,谁说我没剑,我的剑只是这几天没钱喝酒了,暂时让当铺保管一下而已,等我千金复来的时候,我把整个当铺都买下来。”
  林蒙笑了笑:“呵呵,你才喝了几口酒啊,就醉了?你这样的乞丐,怎么来这儿。”
  男子猛地一把抓住林蒙的脖子,林蒙在他手中竟然一点儿还手之力,幸好他没用力:“喝醉?我什么时候喝醉过?我为什么来?我还没问你呢?你为什么来?还带着兵器,是不是想趁我去上朝的时候刺杀我?”
  林蒙对他翻了个白眼:“你上朝?看你那个样子,哪儿有当官的样子,穿的破破烂烂的,像个乞丐。”
  “你才乞丐,你全家都是乞丐。”男人又狠狠的灌了一口酒:“我这可是上好的绸缎,连皇宫里都是稀罕的东西,你摸摸。”说着,就将衣服伸出一角,让林蒙感受一下。
  林蒙就伸手摸了过去,确实,手感,做工都无比的精致,绝对称得上是上品,就是也没他说的那么夸张,皇宫里自然是不会缺这玩意了。
  “怎么样?觉得好的话,二百两银子卖给你了。”男人猛地将头伸过来,差点吓了林蒙一跳。
  林蒙差点又从墙上掉下去了:“你,你是来卖东西的?”
  “本来没打算卖的,毕竟冬天马上到了,没了棉衣也挺冷的。”男人表情突然的变得无比的悲伤,好像自己遇到了极大的难事,必须要卖了这衣服不可,感动的林蒙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早就听人说英雄落难,无比凄惨,古有秦琼卖马,杨志卖刀,老话上也说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再大的男儿也敌不过饥饿韩三个字,这人看身手也是江湖上的佼佼者,如今遭了难,自己要帮帮的,林蒙差点就准备天价买下这件衣服。
  结果这男人接着说的话让林蒙恨不得想要杀了他,男人接着说:“听说这京都一家酒楼新到了一批窖藏了数十年的好酒,我得筹些银子,卖来尝尝。”
  林蒙转身就又要走,男人这时又拦住他:“小兄弟,再商量商量,五十两银子也行啊!”
  林蒙一阵儿的无语,二百两直接就变成了五十两,合着刚才就准备把我当傻子骗了吧,林蒙心底里越想越气,又回去,将葫芦也给拿了回来:“十两银子也不要。”
  “那就十两银子吧。”男人突然拉着林蒙的裤子,抱住林蒙的大腿,扑通一下子就跪了下来:“小兄弟,就十两银子。”
  林蒙是彻底的服了这个三十岁的大叔了,林蒙上下摸索着,从身上翻来复去的才翻了银子出来,身上只带了一点儿碎银:“只有这么多了。”
  男人看到银子那一刻,就像看到了美女一般的兴奋,眼睛里都放着光,三下五除二就把绸缎衣服就给脱了下来,揉成一团塞给林蒙,并且极快的将林蒙手中的银子抢过。
  林蒙嫌弃般的,想要推掉这衣服,但是男人却没给他机会,直接就开始了在墙头称银子,对,就是称银子。
  不知道从哪儿,男人拿出来一个无比小巧的称来,称起来银子:“一两,二两,三两,四两,五两,六两,七两,八两,九两。”称完了银子,他连忙收起来,又走到了林蒙身边:“九两多,不够十两。”
  林蒙的脸上五味杂陈,他将衣服重新扔给男人:“谁要你这破衣服,银子就单当是我白给你的好了。”说着,转身就要走。
  男人却立刻变得义正颜严起来,瞬间换了一张脸:“你怎么能这样子呢?你以为你有几个破钱了不起啊!我又不是乞丐,怎么能白要你的钱呢?你这个样子可是不对的啊!”
  听的林蒙一愣一愣的,林蒙无语了:“得了,你把钱再给我吧,我受够了。”
  “别,别啊!”男人一听要要钱就慌了:“你都给我了,就不能再要回去了,江湖规矩嘛,但是我也不能白要,毕竟咱这是做生意,又不是要饭的。”
  说着,男人想了想:“这样吧,把你的剑给我。”
  “干什么?”林蒙问。
  “那过来就是了。”男人不由分说,直接抽出了流银剑,直接挥出一剑,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剑光一闪,就只见男人从衣服上割了一块布出来,布飘飘荡荡的,飘到了男人手中。
  “好了,你的九两的衣服。”男人将剑重新放回林蒙的剑鞘,又捡起地上的衣服,扔到了林蒙的怀里。
  林蒙站在原地,一脸的五味杂陈,看着这个男人,虽然这个男人自己打不过,但是不影响自己在心底里鄙视着这个猥琐大叔,更别提,这个大叔还在自以为很小声的说:“等下一次当成手帕卖出去,卖他个一百两。”
  男人好像是心满意足了,将银子揣好,又捡起了葫芦,喝光了最后一滴酒,扔给了林蒙,施展了个轻功,准备离开。
  林蒙这才反应过来,向着男人问:“大叔,你叫什么名字啊?”
  这时男人已经离开了,只留下一个声音:“什么大叔,叫我小白吧!”
  林蒙此时鄙夷的心情更加的加重了,狠狠的往地上吐了口口水(随地吐口水,大家可不要学哦):“我呸,一把年纪了,还小白?你以为你是白敬亭啊?”(白敬亭?谁是白敬亭?别问我,我不知道,不过《明星大侦探》也太好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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