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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我一眼就看出你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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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
  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周末右臂已是血涌如柱,哀嚎震天。
  得救的何骏晨震惊莫名,他急忙回头看向角落里的行酆都,因为何骏晨坚信在场之人中唯有他有这个能力救自己。
  可当他把视线投向行酆都后却发现他正悠然自得地用筷子翻搅着那盘烫白菜,仿佛场中发生之事与他毫无关系。
  此时,周末已强撑着身子跌跌撞撞的来到门口,猖獗大叫道:“哼!你们这群贱骨头敬酒不吃吃罚酒,等我去找大哥拆了你们的狗窝,打得你们满地找牙!”
  周末离去后,何骏晨也顾不得他的威胁,急忙和宋辉去把一旁的钱掌柜扶到了厢房里。
  ……
  “啊,师父,你……怎样了?”
  “没……什么,为师只是……突然感到有点……心绪不宁……”
  “师父,华阳跟随你这么多年,从没见过你如此忐忑不安,以你的剑道修为,早应臻至古井不波的境界,何至于如此?”
  “方才在大堂里出现了一股很奇怪的杀气。”
  “杀气就是杀气,有何奇怪?”
  “这股杀气极不寻常,似有若无虚实难测,就像一团雾,你明明瞧得见它,等你靠近时又什么都感觉不到。”
  “我前面看看。”
  “不用了,那人已经离去了。”
  “!!!”
  ……
  “姥爷(掌柜的),你感觉怎么样了?”
  此时,厢房中,醉仙居一众人守候在钱掌柜床前。
  钱掌柜面色惨白,有气无力道:“大伙放心吧,我这把老骨头还撑得住。骏晨呐,你且过来,我有话要与你说。”
  何骏晨面带歉疚从人群中走出,伏在钱掌柜床边,道:“钱老,您有什么话就说吧。”
  钱掌柜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萎靡的声音中带着无限悲凉,“骏晨呐,你这孩子打小就命苦,当年你爹走了你娘又将你扔下,我钱通万也算是看着你长大的了,这座醉仙居就是我当年请你爹盖的,这里的一砖一瓦都是你父亲的心血啊,这醉仙居说穿了也是你的半个家啊,可如今……如今……”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他知道,他一直都知道。
  何骏晨不但完全知道钱掌柜接下来要说什么,更知道在钱掌柜刻薄的嘴脸下其实也有一颗属于慈祥老人的心。何骏晨心中没有丝毫不甘,反而感激他方才为自己挺身而出的那份情义。
  何骏晨凄然道:“钱老,我明白,这些年承蒙您照顾,骏晨虽无以为报但也决计不会再连累您,您老千万要注意身子,我……这便走了。”
  钱掌柜此时已是老泪纵横,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只是摆手。
  何骏晨拍了拍宋辉,道:“辉子,好好照顾你姥爷。”
  “嗯。”宋辉忙不迭地应了一声。
  何骏晨出了房间,钱掌柜留下宋辉和几个伙计交代后续事宜,故而无人相送。
  来到楼下的大堂里,方才被周末那么一闹腾酒楼一下子变得门可罗雀,四处都充斥着凄凉之感,这应该就叫人走茶凉吧,自己头一次出现这种无家可归的失落感。他望向角落,那个紫衣身影也已不见,本来还有很多问题想问他的。
  何骏晨来到后院想找林逸峰通知他计划有变。
  正在干活的孙华阳见到了愁眉苦脸的何骏晨,放下手中的活上前关切,道:“骏晨,你没事吧,我方才听见外面一阵骚动,发生何事了?”
  “华阳,我走了。”何骏晨淡淡道。
  孙华阳不解,问道:“走?去哪里?还回来吗?”
  何骏晨摇头,“不回来了,我得罪了兴龙帮的人,我不想连累大家,所以我要离开醉仙居,去哪里都可以。”
  孙华阳略作迟疑,道:“那今天晚上……”
  何骏晨道:“今晚亥时我来接走逸峰,到时你等在后门,叩门三下为号。”
  孙华阳点头,“好。”
  ……
  屋中,何骏晨将方才发生之事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林逸峰。
  林逸峰眼含同情,道:“难为你了。”
  何骏晨苦笑道:“没什么难为不难为的,你一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被那么多人追杀不也活得好好的嘛,像我这种人命是越贱越硬,不就是丢了份工作嘛,再找一份就是了。”
  虽然何骏晨脸上满不在乎,但他心里很清楚,得罪了兴龙帮,别说是小小的醉仙居,只怕整座天荫城也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了。
  林逸峰听了何骏晨的话后,心想:“骏晨他尚是一介庶民犹有如此顽强的信念,我也不能放弃,父亲现下身陷牢狱,我一定要尽快赶往【龙虎天府】求助。”
  两人都有心事,聊天并没有持续太久,何骏晨就从屋里走了出来。
  而门外,是早已等候的明叔和孙华阳。
  明叔看着何骏晨,用一向沧桑的嗓音道:“听说你要走了?”
  “嗯。”
  明叔道:“好好保重。”
  “嗯。”
  何骏晨与明叔的谈话总是如此简单,简单到何骏晨几乎没有用超过三个字的话来与其交流。
  莫非是二人缘薄?抑或是情到深处无以言表?答案,应该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明白了。
  ……
  面对车水马龙的市集和熙熙攘攘的人群,何骏晨眼神坚定没有一丝迷惘。
  他的心里已经有了计划,先去和小曦及顾先生他们道个别,再去置办一些米面造干粮,因为他已决定和林逸峰一起离开天荫城。
  “何骏晨。”
  就在何骏晨即将穿过一个胡同时,背后冷不丁的有人叫住了自己。
  何骏晨闻声回望,白伞、紫衣映入眼帘。
  是他!
  何骏晨全身肌肉瞬间紧绷,冷冷道:“你跟踪我?”
  不是何骏晨神经过敏,而是这个胡同太偏也太僻了,在这里杀人实在最适合不过了。以他的身手如果想杀何骏晨的话,何骏晨是绝没可能脱逃的。
  男子笑道:“小弟弟,想事情不要总是往坏处想嘛,与其说跟踪,你怎么就不觉得是机会找上你了呢?”
  对方语气轻浮,但何骏晨依旧没有放下戒备,道:“机会?我需要什么机会?”
  男子语气忽而转为凝重,道:“一个翻身的机会。”
  何骏晨眉头一皱。
  男子继续道:“我知道你有成大事的能力,只是被这里平庸的生活环境掩盖了,你只差一个机会,想知道的话就和我走,我会教你成功的第一步。”
  说罢,男子就转身离去,他走得很快,何骏晨几乎要用小跑才能跟上,但男子似乎并没要慢下来的意思,因为他很清楚何骏晨说什么也不会跟丢的!
  惟是,男子绝对料想不到,跟着自己的不单有何骏晨,还有一双眼睛。
  不错,以男子的修为,倘若有人监视他,他必能在第一时间发觉,可赶巧的是这双眼睛的所属者并非是人,而是一只……
  虫!
  ——————
  雪,终年纷飞,仿佛要拼命掩盖此地曾发生过的惨剧。
  风,无尽哀泣,让所有能感受到它的人体会它的悲伤。
  银素谷,一如它的名字一般,极目十里尽是银装素裹。
  惟是,在这莹白世界中有一座红木楼阙格外醒目,而这座楼阙的名字也远比这漫天风雪更加冷酷,它叫……听雪楼。
  但雪落地无声,要如何听之?
  或许,此地主人听的从来不是雪,而是一种比雪更具艺术,更具生命力的凄艳物什。
  ……
  “无命,咱们这次的收获可真是不小呢。”
  在听雪楼的的最高层第三层,十方无命怀中坐着一个异常妖艳的女子,一双白玉般的臂膀,像是两条水蛇般缠绕着他的脖子,整个寝居都弥漫着女子身体所散发的香气,甚至连女子自己亦给香气熏得有点神不守舍,不过十方无命却没有神不守舍。
  十方无命轻抚着女子的玉靥,用一种与他气质极不相称的温柔语调,道:“呵呵,若不是含笑你想到用蛊虫跟踪行酆都,事情岂会有如此顺利?那皇甫靖天自负麾下甚众人才济济,到头来却弗如一介女流,当真可笑。”
  坐在十方无命怀中的妖艳女子正是李含笑,此时的她已经卸去了在护国公府的伪装,一对狭长的淡紫眸子,眼波流转间,魅惑天成,几乎能将每一个男人的视线给吸扯而过,衣着暴露的凝脂玉体上环绕着一条紫色蟒蛇刺青,充斥着一股野性的吸引力,愈发衬托李含笑那宛如毒蛇一般的美丽和邪魅。
  原来,当日在树林中伏击行酆都的那八名杀手只是用来混淆视听的幌子,那些杀手的身上都被涂上了一种无色无味的特殊粉尘,这种粉尘可以用来吸引蛊虫,而这些粉尘的主要成分在千多年后被生物学家称之为信息素。当行酆都出手将那八名杀手击杀时那些粉尘便落在了他的身上,之后就由李含笑施展【蛊视术】以蛊虫一路尾随监视,【蛊视术】由施蛊之人先将一只母蛊植入脑中,在控制子蛊依照自己的意愿行动,子蛊所见到的事物施蛊者也能见到,以至于行酆都修为虽高但也未能察觉。
  李含笑眉目含笑,娇媚道:“那是否要把这个消息告诉皇甫老儿?”
  十方无命笑着捏了捏李含笑的玉腿根部,随着女子的嘤咛,冷声道:“以皇甫靖天“有仇必报,有恩必忘”的心性,你以为将消息告诉他就可以让他记我们一个人情吗?哼哼,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不会的。”
  李含笑无比魅惑的“嗯”了一声,像极了高潮时的泻身,任何男人听了估计都会裆部一鼓。
  十方无命不为所动,继续道:“狡兔死走狗烹,虽说皇甫靖天与我们是互相利用,但同时也对我们十分忌惮,等到我们帮他肃清蛰伏在江湖中的亡国余孽巩固势力之后,他下一个要对付的就是我们,只因我们知道了他太多的秘密,他绝不会放过我们。”
  李含笑道:“哦?那你的意思是?”
  十方无命冷笑道:“与其将林逸峰交给皇甫靖天,不如由我们动手擒下,据闻皇甫靖天遍寻不得的兵符就在林逸峰的身上,抓到了那小子便等同于得到了兵符,这正可作为未来与皇甫靖天谈判的筹码。”
  李含笑笑道:“嗯,还是无命你看得长远,不像那个家伙一样冥顽不灵,也幸亏有无命你这样的英明贤主,否则听雪楼早就完蛋了。”
  十方无命伸手轻轻勾起李含笑的下颌,笑道:“惟是,你应当清楚,即便他当年真的有我这般心思算计,我也还是会选择那么做。”
  李含笑咯咯娇笑道:“那是自然,当初我早已看出无命你手段高明又有雄心壮志,绝对不甘寄人篱下,成大事者正该如你一般,所以才会答应与你联手,如今我更是确信自己的眼光无误了呢~”
  十方无命闻言放声大笑,楼外的漫天雪花也为之震摄,被气浪吹飞数丈开外。
  “好,说得好,真不枉我冒着生命危险远赴南疆将你这个妙人儿救出来,如此说来,你我的眼光都不差呢。”
  说着,十方无命俯身向李含笑那张娇艳欲滴的红唇吻下,本来冰冷的空气在两人的耳鬓厮磨下变得燥热旖旎起来。
  良久,两人分开。
  李含笑面色潮红,嘴角还残留着一丝晶莹的液体,轻声问道:“那你准备将此事交给谁去办呢?”
  十方无命沉吟片刻后,道:“谁现下离天荫城最近?”
  李含笑朱唇轻启,淡淡吐出一个字,
  “一。”
  ——————
  兴隆赌坊,天荫城内最大的销金窟之一,和世间所有的赌坊一样,这里充满了嘈杂的人声和贪婪的欲望。
  熙攘的人群中,一个身形佝偻,腰间别着一把剔骨刀的中年侏儒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人群中挤出,满是麻子的脸上尽显猥琐之色。只见他一双细短双腿迈着极快的步伐来到中庭。
  庭院中摆放着一个等人高的巨大酒缸,缸中之酒名为【闻香醉】,其含义已不言而喻。
  惟是,这名中年侏儒却并不是来取酒的.只见他在酒缸底部三长两短的敲了五下,随着“轰”的一声,酒缸底部就像一个门一样打开了。
  中年侏儒迅速地钻了进去,只见为他开门的是两个精壮汉子,目光彪悍神元气请,可见皆是外家功夫的好手。
  那两名壮汉见到那名中年侏儒后,恭敬地叫道:“儒哥!”
  原来,那名中年侏儒有一个与他及其相称的名字——朱儒,但整个兴龙帮乃至天荫城内除了帮主以外谁也不敢叫他的全名,不光因为其貌不扬的他是兴龙帮二把手的身份,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他腰间的那把能够在数息之内将人剔剩一副骨架的剔骨刀。曾经在帮会里就有一个内门成员私下取笑他的容貌和名字,却不巧被其撞见,不过出人意料的是他没有当场发作,依旧和人有说有笑若无其事。只是到了第二天,那名取笑过他的无名小卒被人发现死在自己的房间里,血肉散了一地,只剩一副骨架横在床上,惨状万分。
  朱儒没有理会两人,而是顺着阶梯往更深处的地下走去,来到一堵石墙前面伸手一推,那堵石墙原来是活的,墙的后面是另一番天地。
  只见里面是一个六分(四百平方米)见方的华美大堂,大堂中间搭了一个可站数十人的平台,台上有两个壮汉正在教技搏斗,台下喝彩呐喊声不断,有人赌博,有人抽烟,还有人躺倒在地上不知是醉了或是死了。在大门正前方十丈外的一张虎皮太师椅上坐着一个魁梧的中年男子,兴龙帮帮主龙兴,此时的龙兴正抽着大烟,美人在侧,好不威风。
  朱儒挨着墙走到龙兴身畔,低声叫了句大哥。
  龙兴见是朱儒来到,挥退了一旁的美娇娘,正色道:“朱老弟有何要事?”
  朱儒道:“大哥,周末被人打了。”
  龙兴道:“周末?哪个?”
  朱儒道:“就是您上半年收的那个混子。”朱儒怕龙兴没想起来又补充道:“就是那个卖祖屋换钱来咱们这里出老千的瘪犊子。”
  龙兴恍然大悟道:“哦,是那小子,他在什么地方被打了?”
  朱儒道:“在醉仙居,据说是跟一个孩子发生的冲突。”
  龙兴闻言脸色巨变,重重地拍了一下扶手,大骂道:“他娘的,这个姓周的王八蛋越活越回去了!连个孩子都摆不平,你去叫他进来,老子要当面问他。”
  “是。”朱儒转身离去。
  “慢着!”龙兴朝朱儒招了招手,示意其回来。
  朱儒回到身边后,龙兴附在他耳旁低语道:“回头把姓周的一只招子给我废了,好让他长长记性,省得他一天到晚在外面给老子丢人!”
  “是。”朱儒得令离去,走得比刚才更快。
  约莫过了一炷香的时间,仍不见朱儒带着周末回来,龙兴不耐烦道:“他娘的搞什么鬼!就带个人也能婆婆妈妈的!”
  就在这时,一个尖锐的嗓音响起,嘈杂的人群瞬间就安静了下来。
  “你急什么呢?这不是来了?”
  话音刚落,一个血红色的事物飞入,重重的摔在大堂中的平台上,台上的两名汉子登时被吓了一跳,两人定睛一看,这团血红色的事物正是久久未归的朱儒。此刻的朱儒浑身是血面目全非,可见其生前受到了何等非人的折磨。
  “啊!是儒哥!儒哥死了!”
  儒哥死了,这四个字使得本已安静下来的人群瞬间炸锅,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不可思议。
  龙兴毕竟也是舔过刀尖血的狠角色,眼见有人上门挑衅,当下暴起怒喝道:“他娘的!哪个不开眼的瘪犊子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有种的给老子站出来!”
  场中众人不停的在脑海中想象着杀死朱儒的是何等怪物,慢慢的,两名男子缓缓步出黑暗,一人容貌清秀,紫衣飘袂白伞拄地;另一个是名少年,略带稚气双目炯然。
  此二人正是行酆都与何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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